非法吸存三千多万 湖南三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成被告
2017-04-22熊佐
方圆 2017年7期
熊佐
向社会吸收资金再进行投资,以赚取利润差价牟利,湖南三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吸存三千多万元。近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左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萬元;对被告人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3年9月23日,被告人左某与樊某(另案处理)、姜某成立湖南三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是为了向社会吸收资金再进行投资,以赚取利润差价。该公司由左某担任董事长,负责全面事务。同年9月25日,谢某出任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搜集客户资料、代表公司与客户接洽并签订投资合同等工作。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湖南三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没有融资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媒体广告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以承诺月利息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吸收135名不特定人员公众存款共计3376.5万元,案发前已归还本金共计1629万元,支付利息2909.2万元,尚未偿还的本金共计1747.5万元。
案发后,左某、谢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他们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