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苏区优属政策及其实践
2017-04-20范鹏鹏
朱 华 范鹏鹏
川陕苏区优属政策及其实践
朱 华 范鹏鹏
优待红军家属工作与巩固发展川陕苏区具有密切的关系。为壮大红色武装,川陕苏维埃政府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优待红军家属的政策,赢得了群众广泛的回应。由于斗争环境原因,川陕苏区优待红军家属工作与中央苏区相比稍显落后。但在实践过程中,川陕苏维埃政府不遗余力地推行优属政策,仍使得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优待红军家属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时至今日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川陕苏区;优属政策;实践
川陕苏区是由红四方面军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创建的全国第二大苏区。为保卫根据地,中共川陕省委和苏维埃政府对参加或支持参加红军的家属予以了政策上的优待。苏维埃政府优待红军家属(下文简称“红属”)工作的开展,对扩大红军、支援前线及巩固发展苏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既有的研究中,学者对中央苏区的优属政策给予了更为密切的关注*有学者通过梳理“模范红军家属运动”,说明红属为保卫中央苏区做出了突出贡献(庞振宇:《“做模范的苏维埃公民”——中央苏区模范红军家属运动的历史考察》,《苏区研究》2015年第3期。)亦有学者从政治动员的视角考察了中央苏区的红属群体(袁超乘:《相异与归同:中央苏区优待红军家属工作源流考析》,《苏区研究》2016年第2期;钟日兴、张玉龙:《革命动员与乡村社会——以中央苏区的扩红运动为例》,《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6期等。),然而对川陕苏区优属政策和实践工作的关注度却稍显不足。*就目前笔者整理的资料而言,学界对于川陕苏区优待红军家属的讨论,或在“红军公田”制度中有所涉及,见罗其芳:《川陕苏区“红军公田”制探析》,《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或从根据地“扩红”宣传中引为例证,见朱晓舟:《川陕革命根据地“扩红”运动宣传试探》,《毛泽东思想研究》2014年第2期;一篇专文论述川陕苏区拥军优属的文章,也仅处于对苏维埃政府所颁布优待红军政策条例的整理阶段,见高中华、路强:《川陕苏区红军家属优抚工作探究》,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理论研究中心编:《川陕苏区研究——红军入川暨川陕革命根据地创建80周年理论研讨会论文集》,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06-112页。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追问川陕苏维埃政府基于何种动因不断推进优属工作,在实践过程中,又有何种政策,实践情况如何,以此来获取川陕苏区在优属工作中的特殊性,确立其在巩固和发展苏区上所做的历史贡献。本文将循着川陕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历程,着重对以上问题进行考察并试图给出一些粗浅的想法。
一、优待红属的原因
(一)扩红的客观需要
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是武装斗争,从川陕苏区建立之日起,保卫根据地的战斗便从未停息,每个时期川陕苏区都处于紧张的战争之中*四川省老区建设促进会、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川陕苏区·总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73页。。军事上的频繁战斗严重地消耗着红军力量。入川后,红四方面军“都忙着应付战争,很少有闲歇的时候”*张国焘:《我的回忆》第3册,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180页。。在补充兵力方面,共产国际远东局指示红军应“尽一切可能在居民的积极支持下保卫已占领的土地”*《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的军事指示》(193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317页。。因此,“动员大量的雇工、贫农及可靠的中农到红军去,建立川陕新的红军”成为党委最主要的任务,*《中国共产党川陕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1933年2月16日),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3页。同时也是革命“取得胜利的先决条件”*《新的局面与新的任务》(1933年6月24日),四川省档案馆编:《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四川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11页。。要完成这一任务,能否“取得红军家属的支持”无疑成为中共能否顺利扩红的关键。*敖文蔚:《中国近代社会与民政1906-1949》,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49页。入川初期,川陕省委对地方党部在动员群众参加红军过程中忽视对红属优待工作表现出了不满。省委认为,在过去壮大红军的工作中虽有成绩,“但仍然是不够的”,问题的根结就在于优待红属的工作,“做的非常之不够或者是没有做”*《中共川陕省委关于红五月工作的决议案》(1933年4月13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51页。。1933年6月23日,在川陕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上,省党委再次指出,要完成迅速充实红军的力量这个当前的第一等任务,就必须要“一点一滴的实现对红军的优待条例,和广泛的扩大拥护红军运动”*《红军与地方武装决议(草案)》(1933年6月23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80页。。为此,省党委决定,红属在交税时应该获得一定的优待甚至可以“完全免除他们的租税”,而且在分配地主豪绅的财产时,也应该“首先分配给这些人”*《苏维埃区域土地农民问题决议案》(1933年7月3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123页。。
1933年10月6日,刘湘发动了对川陕苏区的六路“围剿”,前线战事的吃紧,对扩红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达到扩红、保卫苏区的目的,中共川陕省委号召各县党和团委要在对群众的宣传中特别注意“有计划的召集红军家属联欢会,杀猪、称盐、发旧衣服拥护红军家属,实行代耕”,以实现“扩大二万新红军消灭刘湘”的目的*《对广暴六周纪念工作决议》(1933年11月23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170页。。另外,西北军区政治部也要求在不妨碍军事行动前提下,各级政治部应该多举行群众同红军的联欢会,在会上特别要优待和招呼红军家属,以此来提高群众参加红军的积极性。*《西北军区政治部为加紧扩大红军彻底消灭刘湘的紧急通知》(1933年12月29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322页。从文件内容看,在扩红任务日益紧迫的情况下,中共对于红属的重视具有了明显的政治动员性。在优待红属的政策中,这一倾向体现得更为明显。在中共川陕省委宣传优待红军家属的文件中,“分好田”、“实行代耕”成为最主要的字眼。在实践中,扩大红军就必须要让参军的家属“在各种权利上享有特殊权利”*《张国焘在川陕党临时大会上讲话(节录)》(1934年10月3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124页。,否则就要去给红军家属代耕,决定“优待红军家属的办法”*《中共川陕省委一九三四年红军五月工作计划》(1934年4月14日),四川大学等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上,第72页。。农民最关心的便是土地问题,红属可以“分好田”与“代耕”的制度设计,一方面“吸引了川陕地区贫苦农民参加红军”,另一方面“免去了红色战士的后顾之忧”*朱晓舟:《川陕革命根据地“扩红”运动宣传试探》,《毛泽东思想研究》2014年第2期,第105页。。对于红属来说,只有送家人来参加红军和保卫苏区,才能保障土地利益。*《老汉亲自送儿子参加红军》(1933年12月11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570页。川陕苏区推行对红属的优待,让参加红军的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当红军的光荣,*舒龙、凌步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8页。这对于点燃苏区群众参军热情是至关重要的。
从反面来考察,在扩红过程中,川陕省委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不实行分好田给参加红军的,不实行代耕”,这严重损害了红属的利益,对扩红工作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为动员群众消灭刘湘,各县召开工农代表大会和其他各种会议》(1933年10月19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536页。对此,时任政治部主任的陈昌浩指出,各军对于扩大红军工作没有大力开展,究其原因是群众工作做得不好,应该让红属参加到改造苏维埃和督促帮助苏维埃解决群众问题中来。*陈昌浩:《目前全军应特别加紧的几件事》(1934年12月25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166页。
毋庸置疑,川陕省委以优待红属作为号召当地群众踊跃参军的方法,使得红四方面军在残酷的斗争中,始终可以得到补充发展。在苏区各地到处可见“群众把自己最优秀的儿女输送到红军中去,妻子送郎,父母送子,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工作报告》(1951年10月4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编写组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选辑》,1979年内部资料,第47页。。
(二)感召白军的主要手段
红军不仅要解除国民党的武装,更重要的是要在其内部“破坏和瓦解”,借以达到政治上夺取兵士到“革命方面来”*《对于目前兵运工作的决议》(1931年3月14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91页。的目的。四川军阀间的混战使得四川省委对发动白军“革命兵变”尤为关注*《四川省委政治决议——革命危机的增长与四川党的任务》(1933年2月14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33页。。在感召白军投诚问题上,苏区政府对红属的优待政策无疑是对白军最具吸引力的条件。1933年10月31日,川陕省委在对白区的工作决议中专门提出,对赤区内有兄弟、儿子在当兵的人,“要叫他们想办法传信去叫他们拖枪回来投红军”,这样可以分好田,并且有成绩的群众还有奖金。*《白区工作决议案》(1933年10月31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160页。针对俘虏来的白军,西北军区政治部指示川陕省委要切实详细解释当白军“家里还在受拴、打、吊、押”,而参加红军的家属都可以“分得最好的土地,并有人代耕”*《俘虏工作须知》(1934年3月28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048、1050页。。白军的家属如果能规劝家人投诚是可以享受和红属一样的土地利益,并且还会有一定的奖励。一面是当白军,家属受压迫;另一面是参加红军,家属有优待,对于常年深受军阀混战之苦的白军来说,无疑是中意后者的。
为了更好地分化瓦解白军,中共川陕省委“十分重视对白区和白军的宣传工作”*林超、温贤美主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史》,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262页。。透过这些宣传资料,能进一步看到中共如何运用优待红属的政策对“敌军”完成鼓动投诚工作的。在四川省委宣传部下达给各部队的宣传大纲中,明确说明了对待“田颂尧、刘存厚、刘湘、杨森等部队的士兵”,要抓住其不满军官的压迫这一情况,“扩大红军士兵生活及分得土地等等一切优待条例之宣传”*《四川省委宣传部拥护川东北红军,反对国民党“围剿”宣传大纲》(1933年2月19日),中央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1932-1933年)》,1985年内部资料,第334-335页。。根据省委的指示,川陕苏维埃政府发布了《白军标语大纲》,其中规定哗变到红军来的白军,也可以同红属一样分配好田地,另外每人还有十元大洋。*《白军标语大纲》(1933年3月1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254-1255页。1934年1月12日,西北军区政治部对这份大纲进行了补充,新的大纲对红属的优待写得更为详细,除了分好田和苏维埃代耕之外,还加了不出款子、做人上人、分房屋、父母无款无债等,以此来吸引更多白区士兵投诚*《关于白色官兵的标语大纲》(1934年1月12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336-1337页。。
在对白军的宣传中,红属成为了苏维埃政府重点照顾的对象,“无论什么地方,都享受群众和苏维埃热烈的招待与欢迎”,对牺牲的红军,“父母妻子要享受永远的抚恤”,但当白军,则只有“替军阀当炮灰罢了”*《对白军士兵的宣传大纲》,《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437-1438页。。在歌谣《劝郎回头歌》中,以白军妻子的口吻控诉了当白军的艰苦和表达了希望丈夫回来参加红军,过像红属一样“分田地,有吃又有穿”的生活的期望*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歌谣选编》,2005年内部资料,第82-83页。。中共将参加红军的家属在苏区备受优待和白军替军阀卖命受长官压迫的生活进行了对比宣传,这既瓦解了白军的士气,又争取了大量的白军拖枪投诚。在万源,五天内就有八个白军哗变,并且“都带着枪支子弹过来”*《白色士兵不断哗变投红军万源前线击溃敌三个旅》(1934年7月24日),《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第308页。。苏维埃政府优待红属的政策,显然成为前线鼓动白军投诚的最有号召力的措施。
从表面看,扩红和分化白军并没有十分紧密的关系,一个侧重内部扩充力量,一个侧重政策瓦解“敌军”。但川陕省委都选择了利用对红属的优待来动员苏区群众和吸引白军投诚,由此可见,在整个土地革命时期,土地对于人民的重要作用。根据鲁加汉的回忆,对于川陕苏维埃政府,无论是“开展群众工作”,还是“瓦解敌军工作”,都是为了不断巩固和扩大红军与根据地*鲁加汉:《红军在川北时期政治工作片断回忆》(1980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部队、川陕革命根据地军事斗争史编委会编:《巴山烽火》,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33页。。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川陕苏维埃政府切实推行优待红属工作,是势在必行的。
二、优属政策及特性考察
鉴于扩红和分化白军的需要,川陕苏维埃政府对于红属优待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政策上,苏维埃政府吸取了在鄂豫皖时所犯错误的教训*在鄂豫皖苏区,针对红属的代耕被很多苏维埃和地方武装人员援用,出现了代耕制度滥用情况,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3册,第76页。,对于红属的优待政策做了特别严格的规定。
(一)川陕苏区优待红属政策
从苏维埃政府针对红属所颁布的条例中,我们可以更清晰地把握苏区优待红属工作演进的历史脉络。现将优待红属的相关条例统计如下:
表1 苏区优待红属政策一览
《抚恤伤亡条例》(1933.08.11) 牺牲者:直系家属领取抚恤金,抚养子女成长;伤残者:领最高额度工资,免公民应尽义务;两者子女皆可给予免费或优先进学校权力,免费诊病给药《目前形势与川陕省苏维埃的任务》(1933.08.12)红军本人优先分配土地;替红属代耕执行礼拜六制度①《川陕省苏维埃政府优待红军及其家属条例》(1933.08.12)战士及其家属一律分好田地;所分田地上的粮食归战士和家属所有;耕作用具由苏维埃解决;帮助代耕;天旱时,优先分得水利红属缺粮,苏维埃发给或借贷;饥荒时,苏维埃负责救济;战士伤亡者,实行抚恤条例;入学优先,文具苏维埃帮助解决;诊病用药免费;红属死亡,苏维埃负责料理发放优待证,购买物品可廉价优待;物品缺乏,享有优先购买权受群众欢迎拥护;受群众慰问和帮助《对新发展赤区的宣传大纲》(1933.08.24) 保护红属抚恤被杀害委员和党员的家属《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布告———关于土地、粮食、肃反》(1933.09.01)代耕;红属田由苏维埃帮助收割《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布告》(1933)参加红军、游击队得分最好的田地;无耕种能力者,苏维埃负责代耕《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布告》(1933)红军及其家属,一律分得最好的田地;红属田地由苏维埃代耕《税务条例》(草案)(1933)红属不满三十元免征特种税(白木耳)①礼拜六制度:是苏区每个机关工作人员在每星期实行优待红军家属的一日,定在星期六或星期日,工作时间必须有四个小时。(《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1934年1月10日),厦门大学法律系、福建省档案馆选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65-166页。)《粮食问题问答》(1933.09.27) 对受害红属,获取抚恤费
①礼拜六制度:是苏区每个机关工作人员在每星期实行优待红军家属的一日,定在星期六或星期日,工作时间必须有四个小 时。(《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1934年1月10日),厦门大学法律系、福建省档案馆选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 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65-166页。
《川陕省巴中道苏维埃主席联席会议决议》(1933.12.27) 每家每月要帮助红属工作两日;苏维埃经常召集红属联欢,慰问;群众要多接济红属衣服、柴米,割肉优属 群众要多向红属送彩、送匾,投稿登报《春耕运动宣传要点》(1934.03)红属优先分田地《川陕省苏维埃临时政府迅速进行春耕事布告》种子免费借给红属《红五月工作计划》(1934.04.14)分谷种给红属《没收条例说明书》(1934.05.7)278红属优先分农具《川陕省第二次全省地方武装大会决议案》(1934.09)红属分好田,实行代耕解决红属冬衣问题;分好房;分衣服;子女读书,发给文具买东西优先,减价;杀猪免税,减收公粮;开红属联欢会《西北军区政治部关于有待红军家属条例》(摘要)红属优先分好田;实行代耕;耕牛、农具、种子,苏维埃解决生活一切问题,由苏维埃解决;去前线看亲人,完全受各机关和食宿优待 享受一切优待《川陕第四次全省党员代表大会总结》(1934.10)党员领导群众实行代耕党员实行礼拜六《省委关于广州暴动纪念的工作决议》(1934.12.11) 群众节省物资招待红属 各机关人员与群众特别优待红属《平分土地须知》(1934.12.30)红属分顶好田;合作社解决红属耕种上一切困难
资料来源:《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中、下),第51、77、84、87、92、121-123、132、135、136-137、1289、1291、1326、1327、205、898、190、1373、1428、270、278、311、414-415、1128、350、1171-1172页。)
通过对表1中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共川陕省委对于优待红属工作的认识有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
首先,就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土地问题来说,在《川陕省苏维埃政府优待红军及其家属条例》颁布之前,中共川陕省委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红军战士紧密结合,红属更多处于替红军战士耕种的配角地位。*这一说法从先前鄂豫皖苏区公告中就看出“红色战士分得好地,由其家属管理。”(《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鄂豫皖区情况给中央的综合报告(节录)》(1931年10月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84页。)在此之后,红属则成为了土地所有权的直接受益人,在分配土地中一跃成为了主角。
其次,就对红属的优待条例而言,也经历了逐渐细化的过程。开始时,红属仅作为战士的家属获得一些伤亡抚恤,对于红属生活中的优待,文件中也仅以“慰问”表示。《优待条例》颁布后,红属享受的权利则更为细致,甚至涵盖了红属的丧事操办。除了表中的优待条例以外,在文献中还能看到其它优待政策,如红属有特殊情况的,茶叶、锅、煤等给予免税*《旺苍坝(广元县)各场镇税款收入的调查》,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编:《川陕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史料选编》,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426页。;红属在各地招待所食宿,不收钱粮,只检查通行证;红属的邮件、包裹及信件予以免费,*《川陕苏区·总卷》,第349、361页。几乎涵盖了生活、财税、生产中的方方面面。
最后,就红属地位来讲,也是逐渐提升。这一点可以从川陕苏维埃政府的文件用词中得到印证。在《优待条例》之前,几乎看不出文件中对于红属群体的重视,红属的光荣来自于前线的红军战士;在此之后,红属逐渐成为苏区群众宣传的主体,送彩、送匾以及报纸宣传,节省物资进行招待,最后文件中甚至用了“享受一切优待”“解决一切困难”等词语来概括对红属的优待工作。
从优待红军战士到优待红属,体现了红属从附属到主体地位的转变。究其原因,主要是紧张的军事斗争,使得巩固和扩大川陕苏区成为了川陕省各级苏维埃政府一切工作的中心*《目前形势与川陕生苏维埃的任务》(1933年8月12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134页。。据刘瑞龙回忆,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工作的两年多时间内,他最深刻的认识就是“一切革命工作,都是为了革命战争和土地革命的胜利”*刘瑞龙:《刘瑞龙回忆录》,安徽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1页。。徐向前也说,“我们进行的一系列工作,归结到一点上,就是发动群众”,因为“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立脚在川陕边的斗争舞台上”*徐向前:《历史的回顾》中,解放军出版社1984年版,第275页。。为了鼓励前线红军勇于作战,川陕苏维埃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优待红属的政策,在苏区营造出一种拥军、爱军的政治氛围*张希坡:《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198页。。而政策中对红属优待程度的加深,也反映出红军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
(二)川陕苏区与中央苏区优属政策的比较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苏区也推行了优待红属政策,但时间比川陕苏区稍晚。1931年11月,中央苏区颁布实施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有学者将该条例作为中央苏区优待红属工作的“起始制度规定”*袁超乘:《相异与归同:中央苏区优待红军家属工作源流考析》,《苏区研究》2016年第2期,第32页。。但从文件内容看,条例中所侧重的对象仍然是红军战士,红属所享受到的优待,也是源于“红军在服务期间”家属需要政府照应*《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1931年11月),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94-596页。。这一点也体现在后来的执行方面。1932年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九号》文件中说道,红军优待条例是“对于红军规定了许多优越的权利”,而对于红属的优待更多则是为了让红军战士“对于家庭没有什么挂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九号》(1932年2月1日),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苏维埃中国》,1957年翻印,第112页。。直到1934年1、2月之间,中央苏区才正式颁布专门针对红属的文件,“从法律上确立了红军家属应该享受的优待”*这些文件分别是:《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及《优待红军家属耕田队条例》(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16页。)。
由此可见,在优待红属问题上,中央苏区与川陕苏区都存在一种“渐变”的过程,红属在地位上都发生了从“配角”到“主角”的变化。一直到1934年1月,中央苏区才正式颁布了针对红属的优待政策,究其原因,是为完成中央“扩大百万铁的红军”目标*《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1934年1月8日),《斗争》第43期(1934年1月19日),第2-4页;庞振宇:《“做模范的苏维埃公民”——中央苏区模范红军家属运动的历史考察》,《苏区研究》2015年第3期,第49-50页。。在以优待红属为重心的政策上,中央苏区和川陕苏区虽存在一些联系,却又各有不同。对两者政策的比较,一方面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川陕苏区优待红属工作上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也尝试打通不同苏区间存在的某种关联。为便于分析,现将川陕苏区与中央苏区优待红属政策对比整理如下表:
表2 川陕苏区与中央苏区优待红属政策一览
《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1934.01.08) 1.分田代耕2.严格实行礼拜六3.发优待证,优先购物且享受九五折4.日常需要,政府解决5.妇女实行优待红属6.子女上学免费7.人民委员会调查统计红属情况8.中央和地方设专门机构管理9.红军定期向红属汇报消息,建立联系制度,组织红属探望红军10.优待红属的模范,受奖励11.各机关报登载优属消息12.监察委员会和检察委员会要经常考察优属工作13.对破坏优属工作的人,以反革命论罪14.红属有随时到政府控告之权
注:表中同区域中,相似或相同条例,笔者以《红属优待条例》为主,做了整合处理。资料来源:川陕苏区:《川陕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132、136-137页;中央苏区: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594-596、718-720页。)
由表2可见,在条例上,中央苏区虽较早提出优待红属的相关政策——《工农红军优待条例》,但尚不是以红属为重点优待对象。川陕苏区援引了这一政策,针对性地颁布了《优待红军及其家属》的政策,对优待红属工作作出了系统的规定。而中央苏区针对性的文件《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则颁布于1934年1月8日。因此,从以红属为重点关注对象来说,川陕苏区的《红属优待条例》要略早于中央苏区。两者对于红属的优待都较强地涵盖了生活各个方面;进一步对比,可看出川陕苏区和中央苏区在优待红属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可见表3:
表3 川陕苏区与中央苏区优待红属政策异同
不同1.中央苏区:专门机构负责;红属与红军联系制度;优抚者受奖励;破坏者为反革命罪;红属有控告权2.川陕苏区:群众拥戴,慰问;红属死亡受政府料理
据表3可知,首先,川陕苏区和中央苏区都把“分地”和“代耕”视为优待红属的中心问题。这反映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土地利益永远是农民和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其次,两者对于红军子女教育问题都予以了重视。这说明由于恶劣的战争环境,无论是川陕苏区还是中央苏区,都注重培养革命的下一代,以继承革命的事业。第三,两者都对红属的物质资料予以了优先、折扣的优待。这也说明,由于国民党对红军不断“围剿”,苏区物资匮乏的情况愈发严重。
但是比较而言,中央苏区优待红属的政策较川陕苏区更为细致和全面。川陕苏区在处理红属后续保障工作上明显落后于中央苏区,仅以群众拥护和帮助为例,在如何保障实施该条例方面却不如中央苏区那般细致。如中央苏区设置专门的机构来主管地方优待红属工作,这一点在川陕苏区的机构设置中并未发现。另外,奖励优待红属工作突出的群众来激发群众优属的热情,这种激励机制在川陕苏区优待红属工作中显然也是缺失的。最关键的是,在川陕苏区优待红属政策中,并未予以红属随时的控告权,毋庸讳言,这是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除此之外,在处理红属与红军之间的关系上,中央苏区更强调加强两者的关系,川陕苏区却并没有具体的措施。因此,中央苏区在优待红属工作上,比川陕苏区“做得好得多了”*《张国焘在红四方面军党政工作大会上的政治报告》(1934年11月2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137页。。
究其原因,一是川陕苏区是在红军丢失鄂豫皖苏区的背景下建立的,从未间断的战斗,使川陕苏区缺乏了中央苏区那样较为稳定的政治基础。二是川陕苏区地处大巴山,偏处一隅,信息闭塞,与中央苏区联系断绝,致使“许多问题,无从谈起”*这封中央致红四方面军的信,发出的日期已经是1933年8月25日,而此时川陕苏区《红属优待条例》已经颁布。(《中央致红四方面军的信》(1933年8月25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496页。)。用张国焘的话来说,即当时川陕苏维埃政府并不知道“中央政府的典章法制”,只有根据当地情形和在“鄂豫皖区的经验进行一切”*张国焘:《我的回忆》第3册,第184页。。这也是造成川陕苏区较中央苏区在优待红属工作上显得简单仓促的重要原因。此外,中央苏区在优待红属工作上,也比川陕苏区更有经验。*根据袁超乘的考察,中央苏区最早的优待家属工作可追溯到井冈山时期。(袁超乘:《相异与归同:中央苏区优待红军家属工作源流考析》,《苏区研究》2016年第2期,第25-26页。)
三、优属工作的实践考察
《优待红军及其家属条例》的颁布,使苏区优待红属工作步入正轨,在川陕苏区存在的两年多时间里,优待红属工作始终是苏维埃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点工作。因此,我们有必要考察该工作的实施效果。
(一)优待红属政策的宣传
由于军阀战争,川陕苏区人民受教育文化水平很低,让群众理解并拥护苏维埃政府所制定的优待红属政策,以达到扩红和保卫苏区的效果,成为川陕省各级党委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川陕苏区宣传的文件中,可以发现对于优待红属的宣传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通俗易懂,形式多样。为了便于群众理解,苏维埃政府在宣传中很少用正规文件中的说辞,而且都较为简短。如“当红军,受优待。分好田,乐无边”*《革命三字经》(1934年6月8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086页。,“参军去,当红军。均田地,作主人”*《参加红军三字经》,《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843页。,“苏维埃,代耕种,已经实现,倘若是,无吃穿,政府承担”*《投军去干革命》,《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802页。。这些传单往往朗朗上口,仅用几个字来说明优待红属的条例,却切中群众所关心的田地和劳动力问题。考虑到四川本地用语情况,在宣传中还特意选用了当地方言,如红军家属购买东西“特别相因”*其中相因,便是四川方言中价格低的意思。(《告工农劳苦群众等书》,《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445页。)。为了让群众快速熟悉优待红属的政策,苏维埃政府将优待红属的条例编写进了诗歌之中。如诗词《当兵就要当红军》中,“人人都把天地分,军属田地有代耕”*《当兵就要当红军》,《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682页。。歌谣《十劝我郎当红军》中,“四劝郎,你放心,优待条例说得明,月亮弯儿月,田地有人来代耕”*《十劝我郎当红军》,《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762页。。此外,宣传还注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话剧、歌剧的形式,来表现苏区优待红属的实际情况。*《我送爸爸去参军》,《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787-1788页;《慰问》,《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812-1820页。
除此之外,为了强调红属享受优待,宣传语言极富感染力。例如,参加红军,“子子孙孙不出款子”*《红军政治部扩军传单》,《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430。;“红军家属一家光荣,到处受人欢迎”*《告工农劳苦群众等书》,《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445页。;“参加红军,受特别优待”*四川省博物馆:《川陕革命根据地石刻标语选编》,1979年内部资料,第15页。;“老父母和妻儿政府照应,群众送油盐又送柴薪”*《扩大红军》,《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837-1838页。等。这样的宣传用语,对身处贫苦边缘的苏区群众无疑具有极大的鼓动性,效果很好。*林超、温贤美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长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07页。在绵阳,“平武县三圣庙王兴成父子三人、白草乡罗二飞夫妇、锁江马国虎兄弟五人”都是家属一起报名参军的典型代表。*中共绵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川陕苏区·绵阳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53页。在南充,阆南县谢河乡盐业分社社长李东生将四个弟弟送去当红军,盘马乡68岁老人赵氏,执意要将年仅13岁的唯一孙子送去当红军。*中共南充市委党史研究室、南充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编:《南充苏区》,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3页。可见苏维埃政府优待红属的宣传工作做得十分到位。
第二,重视妇女在宣传优待红属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川陕苏区的妇女在受到革命洗礼后,成为了土地革命运动的先锋,*徐向前:《历史的回顾》中,第268页。在宣传优待红军家属工作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傅钟:《红四方面军创建川陕边革命根据地及长征情况概述》,《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选辑》,第56页。川陕苏区多数男子应召参加了红军,妇女成为了优待红属工作的主力。为了宣传党优待红属的政策,妇女独立团和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亦称女工农妇会)承担了艰巨的宣传动员任务。在妇女独立团中,女同志除了完成红军后勤补给任务以外,还要“组织宣传队、演唱队,深入宣传,劝自己的丈夫及村里的青壮年参加红军”*林超、温贤美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长编》,第283页。。很多送郎参军的优属歌曲,经过她们的改编演唱,形式上非常活泼,教育意义很大,使得很多“老年人封建脑瓜开了窍”*吴朝祥:《巴山妇女在战斗中成长——回忆川陕革命根据地妇女斗争情况》(1980年11月),《巴山烽火》,第182页。。妇女在优待红属工作上的出色表现,得到了中共川陕省委的认可。1933年9月15日于巴中召开的全省妇女大会上,川陕省委确定党对妇女的工作方法就是要耐心教育说服苏区妇女群众,让“她们鼓动自己的丈夫、兄弟大批去参加红军”,同时还指示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特别要为优待红军家属而斗争”*林超、温贤美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长编》,第386-387页。。
可以看出,川陕苏区的妇女在得到解放后,积极响应党委的号召,成为宣传优待红属工作的主体。不仅如此,她们还以身作则,积极动员自己的亲属去参加红军。在红军家属代表大会上,她们曾豪迈地宣称自己是苏维埃政权下最光荣的公民,并号召参会群众“送最后一个儿子参加红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21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3页。。
(二)优属政策的执行与面临的困境
川陕苏维埃政府为切实优待红属,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机构设置方面,1933年9月16号颁布的《川陕苏维埃组织法》规定,省苏维埃由土地委员会和抚恤执行局分别负责红属分好田代耕制以及战士伤亡抚恤工作。*《川陕苏维埃组织法》(1933年9月16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148-149页。代耕问题上,川陕苏维埃政府吸取了鄂豫皖苏区的教训,规定“农民只能替无生产能力的红军家属代耕”*《怎样分配土地》(1933年2月2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763页。。具体的工作则是由青年团组织代耕队,*《“九一”国际青年节决议》(1933年8月1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129页。由贫农团和雇工负责替红属代耕。*张国焘:《贫农团的重要》(1933年11月7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913页;《川陕省第三次雇工代表大会决议》(草案)(1934年3月28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259页。生活上,经济公社和互济会分别担任红属生活用品*林超、温贤美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长编》,第452页。及子女教育工作*《革命互济会标语大纲》(1934年4月1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377页。。各地的招待处则负担红属出行的食宿问题。*林超、温贤美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长编》,第456页。另外,为宣传的必要,地方工作科还肩负起了红属与地方的联欢工作,*解放军成都军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军事斗争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62页。甚至部队上的连指导员有时也会召集红属联欢。*《连指导员须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073页。从机构的设置上看,川陕苏区对优待红属工作还是较为认真的。尽管如此,但在具体实践中,川陕苏区优待红属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优待红属的土地利益并未得到很好实施。这个问题在《红属优待条例》颁布之前就已经存在。1933年8月10日,赤江区(通江县)党部汇报工作时说,在参加红军的家属中,有很多“未分到好的土地”,即使已经分到土地的“也还未切实代耕”*刘杞:《赤江四区地方党支部情形》(1933年8月1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824页。。这一情况在条例颁布后仍然时有发生,省委在动员扩红中,明确对赤江、赤北和巴中等赤区的中心县份提出了严肃批评,认为由于该地区红属没分到好田,没实行代耕而导致红军工作落后于新苏区。*《消灭刘湘运动周》(1933年10月1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293页。不仅在赤江,其它地区也同样存在红属没人代耕的严重情况。*《麻杂石区工作缺点多,要子孙永远不受吊打,就要现在非拼命不可》(1933年11月7日),《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第60页。张国焘也说,有一部分穷人没有得到好处,因为共产党“没有把田分好,红军家属没有代耕”*《张国焘在赤江、巴中活动分子大会上的演讲》(1934年5月15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060页。。更甚者,还出现向红属索要钱来拥护红军的情况*《平分土地与消灭刘湘战斗任务——光坦同志在全省土地委员会议中报告》(1934年1月1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944页。。由此可见,在川陕苏区的部分地区,红属的土地利益并未得到切实保障。
第二,地主、富农破坏分田。这是苏维埃政府优待红属工作中面临的最大障碍。陈昌浩在反对富农的讲话中提到,在平均分配的土地政策下,富农会用造谣来威胁群众,“使之不敢分配土地,或不敢安心耕种”,让很多人在耕种后,“也不敢诚心认为土地是自己的”*陈昌浩:《坚决反对富农,提高无产阶级的领导,彻底分配土地》(1933年9月10日),《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第124页。。后来,他更严肃地指出,“地主富农勾结红军内的不良分子,利用红军分好田的名义,把持其应被剥夺的土地”*陈昌浩:《红军中政治工作之紧要问题》(1933年9月13日),《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第201-202页。。张国焘也认为,苏维埃政府中混进了地主富农,他们会利用各种手段不执行红属优先分田和代耕的制度,阻碍了群众拥军参军的热情。*张国焘:《平分土地和改造苏维埃》(1933年10月3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543页。在赤江县,甚至出现了地主和富农统治着乡下,“故意破坏,不实行分好田给参加红军的,不实行代耕”的现象,很多红属没有分到好田。*《为动员群众消灭刘湘,各县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和其他各种会议》(1933年10月19日),《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第178页。在南充部分地区的分田工作中,“人民群众顾虑重重,害怕遭到打击报复、反攻倒算”*《南充苏区》,第104页。。不甘心利益被剥夺的地主和富农总是会采取各种方法以保证自己原有的土地利益。在红属分好田的政策下,他们或利用该政策派人参加红军,或造谣威胁,使得土地明为红属所有,实乃替地主富农耕种。
究其原因,乃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在政治上不成熟。以对待地主富农为例,中共川陕省委对地主实行了“没收其全部生产资料和几乎全部生活资料”的处理,这其实是执行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土地政策。*林超、温贤美主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史》,第149页。这造成大批地主逃出根据地,增加了其反抗苏维埃政府的活动。同时,红军在对待富农问题上也存在过激行为。出逃回家的富农赵开亮在给县长的上诉中提到:“民家谷粮衣物被搂抢,苦不堪言。”*《为乘捉谋害存肯作主以免后累》(1933年12月27日),渠县档案馆藏。毋庸讳言,在处理地主富农的问题上,中共确实存在“左”倾错误,这给党和红军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南充苏区》,第109页。同样不可忽视的是,个别地方在执行上却又明显存在与地主富农妥协的现象。赤江县苏维埃主席不肯对地主和富农没收土地,公开讲“不要把反动打完”*《赤江城区童主席私放反动不分田地》(1933年12月11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下,第1571页。。在陕西南塬一区(现渭南市南部)也表现出了“企图和富农作同盟或慈悲的富农观点”*《陕西省委给中央的工作报告》(1933年11月25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555页。。一些苏维埃委员“做了地主、富农的尾巴”,在分田中附和说“农民不敢要土地”*《平分土地须知》(1934年12月3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169页。。这体现出川陕苏维埃政府在政策推行力度上存在的问题,省委的决策在一些地方并不能得到切实贯彻和实施。这也进一步说明,在以军事斗争为主线的川陕苏区,党团委在根据地的后方组织工作较差。共产国际则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四川省党委的“政治领导太软弱”*《施特恩关于支持四川省苏区和发展中国西北革命运动的建议》(1934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4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38页。。
(三)应对的政策
针对苏区在优待红属上出现的问题,中共川陕省委采取了很多有力的措施,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地方有损红属利益的现象。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清理红军队伍。地主富农根据红属分好田的优待政策,多以欺骗的形式混入红军队伍。为了打击混入红军队伍中的“异己分子”,川陕省党委对红军展开了阶级属性的严查活动。在南江和巴中地区,县委动员群众“严格清洗了地方武装中的地主、富农及一切不良分子”*克福:《整理和加强地方武装坚决消灭反动武装》(1933年9月16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890页。。时任保卫局局长的曾传六认为,对于混进红军中的异己分子,要“无条件的立刻实行清洗”,同时主张在以后的扩军中必须由“当地苏维埃政府负责对于新兵成分的介绍”*传六:《加紧新兵成分的考察,严格清洗红军中的地主富农分子》(1933年9月16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891页。。不仅如此,他还要求红军中的政治机关和政治委员,对严查红军身份工作要有“专门的计划与进行”*传六:《大大的胜利当中肃反工作的要点》(1933年10月19日),《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第148页。。为引起各团连部队的重视,张国焘批评了仅以填表的形式敷衍省委清查红军成分的工作,指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注意清洗和肃反”,好好研究和讨论这一问题。*国焘:《清洗和肃反》(1934年5月30日),《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第155-158页。富农、地主混入红军队伍,使得本该属于红属的土地得不到分配,这严重挫伤了红属的革命热情,也不利于红军队伍建设。中共川陕省委制定严查红军成分措施,有力地保障了真正的红属享受到应有的优待政策。
第二,加紧地方查田。如果说严查红军成分属于上级省委的工作,那么查田运动则属于地方苏维埃政府维护红属利益的必要措施。在川陕苏区查田运动中,由贫、雇农组成了查田队,对已经分配的土地进行重新核实。查田也是按阶级路线执行的,一查地主土地是否被没收,二查富农是否仅留坏田,三查红属是否分得好田*唐敦教:《川陕革命根据地斗争史》,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88页。。在川陕省召开的苏维埃代表选举运动中,总工会将检查苏维埃有无“不分好田给红军游击队”和“不替游击队家属找耕牛、犁耙、种子”作为工人应选代表的标准*《川陕省总工会为动员广大工人群众参加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运动的通告》(1934年3月21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上,第217页。。为扩大查田运动的影响,省委还要求“青年工人少先队、童子团一律参加查田分田查阶级的斗争”*《动员青年群众消灭刘湘工作决议》(1933年12月23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189页。。广泛深入的查田工作,对于切实保证川陕省委优待红属工作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除上述有效措施以外,川陕省委还积极提升红军家属在苏区的地位,鼓励红属参加苏维埃政权建设。陈昌浩提出,要“在工会、贫农团、红军家属基础上”来真正的改造苏维埃,使苏维埃真正为工农做事。*昌浩:《肃反的根本路线与政策》(1935年3月12日),《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第165页。在妇女工作中,省委也主张要“特别领导雇工、贫农与红军家属的妇女”参加查田队和反富农斗争工作。*《关于妇女工作》,《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217页。在实际工作中,红军的公田也是由红属和贫雇农组成的“公田委员会”来管理*《平分土地须知》(1934年12月30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中,第1171页。。在健全苏维埃领导机关上,党委很重视提高红属的政治地位,认为要“抓紧红属,以这为骨干来帮助改造苏维埃”*《红四方面军政治与党务工作决议》(1934年10月28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第323页。。
川陕省委这一系列维护红属权利的举措,为苏区优待红属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在江口县观音庵村,通过查田、查阶级和重新分配土地后,该村107户中就有33人参加了红军,44人参加地方武装。据当事人回忆,在1934年查田运动后,每乡成立了战斗连,全区成立赤卫队600人*唐敦教:《川陕革命根据地斗争史》,第195页。。在渠县五星村,参加查田的人数达70多人,通过查田运动,群众生产积极性提高,在秋耕秋种中,“换工互助,很快点完了冬粮”*范明朗:《土地革命》,中共渠县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川陕革命根据地渠县苏维埃资料选编》,1988年内部资料,第68页。。
四、结语
优待红属工作是川陕苏维埃政府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它对号召苏区群众参加红军保卫苏区起了巨大作用。在优待红属工作中,中共川陕省委虽有过失,但还是及时采取了应对策略,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优待红属工作,是中共执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表现。在土地革命时期,优待红属是中共赢得民心的重要保障。时至今日,革命老区的建设依旧离不开与群众保持鱼水的关系。那些活跃在革命战争年代的革命家属,为支援中国革命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无私奉献的革命主义精神,至今仍值得我们继续传承和大力弘扬。
责任编辑:魏烈刚
The Policies and Practice of the Red Army Families' Preferential Treatment in Sichuan-Shanxi Soviet Area
Zhu Hua Fan Pengpeng
The work of the Red Army families' preferential treatment has a close relationship to the consolid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ichuan-Shanxi Soviet Area.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armed forces, Soviet Government promulgated a series of preferential Red Army family policies, and got the masses extensive responses. Because of the battle environment, Sichuan-Shanxi Soviet Area was slightly backward compared with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in the Red Army families' preferential treatment. But during the course of practice, the Sichuan-Shanxi Soviet Government spared no effort to carry out the preferential treatment policy for the Red Army family and has achieved a very good effect. The Red Army families' preferential treatment wa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make close party-masses relationship. It still has a ver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until today.
the Sichuan-Shanxi Soviet Area; the preferential treatment policy for the Red Army family; practice
10.16623/j.cnki.36-1341/c.2017.02.006
朱华,男,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范鹏鹏,男,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四川南充 63700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SLQ2015C-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