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作为推动国际经贸合作频结硕果
2017-04-19
2016年,商务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主动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全力配合做好G20系列會议的主办工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开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新局面,全面深入参与全球、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取得系列丰硕成果。
抓住机遇,推动G20杭州峰会取得重要经贸成果。针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资本流动和贸易增长放缓的复杂局面,借助我国主办G20会议的契机,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开启G20贸易投资合作进程并创建常设机制,成功举办机制化后的首次G20贸易部长会议,推动峰会制订国际上首份投资政策多边纲领性文件《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通过《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批准《G20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行动计划》和《G20支持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工业化倡议》,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通过一系列经贸成果,向世界全面阐述了中国的全球经济治理观,有力推动G20从危机应对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变,为全球经济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积极开拓,构筑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加快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2016年,成功推进8个自贸区谈判或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新启动8个自贸区谈判或研究。一是积极推动周边自贸区建设。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进入关键阶段,通过2次部长级会议、5轮谈判,成功推动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准入和其他规则进一步缩小分歧,为尽早完成谈判奠定坚实基础;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就协定领域范围达成一致,货物、服务、投资等谈判均取得进展;中韩自贸协定加快实施、完成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二是“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形成良好势头。中国与海合会宣布重启中断7年之久的自贸区谈判并推动谈判进入快车道;正式启动与以色列的自贸区谈判,恢复与斯里兰卡的自贸区谈判,积极推进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等谈判;启动与尼泊尔、孟加拉、毛里求斯的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三是自贸区全球布局更趋优化。推进与加拿大的自贸区进程,启动自贸区“探索性研究”;启动与智利、新西兰双边自贸区升级谈判;启动与巴布亚新几内亚自贸区的联合可行性研究;启动与秘鲁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
主动作为,开创APEC区域经济一体化新局面。通过贸易部长会议、部长级会议的全面准备,推动领导人会议批准亚太自贸区集体战略研究报告,发表《亚太自贸区利马宣言》,把实现亚太自贸区作为下一阶段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目标,提出了系列举措,向实质性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成功迈出了第一步。同时,推进亚太贸易互联互通达到新高度,制订《亚太供应链互联互通第二期行动计划》,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绿色供应链等网络建设初具成效。加快贸易增加值统计数据库建设,促进发展中成员参与全球价值链,形成以全球价值链全面统领贸易投资合作的良好局面。
深度参与,着力打造新兴市场及周边国家命运共同体。推动金砖国家第六次贸易部长会议批准了《服务贸易合作框架》、《中小企业合作框架》、《“单一窗口”合作框架》、《标准化合作框架》等成果文件,全面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新领域合作。稳步推进大图们倡议合作,引领东北亚贸易投资合作方向,推动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投资促进、基础设施投资等领域务实合作。大力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跨境基础设施和合作,打造跨境产业链和边境经济带。在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框架下,推动《亚太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框架协定》完成谈判。
顺应形势,打造多双边发展合作新亮点。继续深入推进多双边发展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建设性参与重要国际会议,宣布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和联合国合作的务实新举措,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和热烈欢迎。利用世界人道主义峰会、联合国发展合作论坛、联合国贸发大会、世界出口发展论坛参会机会,阐述我国在国际发展合作、贸易与投资、人道主义等方面的立场主张,彰显了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二是探索新型合作模式,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签署《关于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尝试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开展三方合作。与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共同筹建中德可持续发展中心,整合发展合作资源,探索新型合作试点。三是落实精准扶贫,积极推动联合国驻华系统在部分省市深入调研,设计并执行综合扶贫和能力建设项目,为当地扶贫工作提供了支持。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商务部将继续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提高全球经济治理参与度,努力构筑周边经济发展圈,推进国际经贸合作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