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创新及其风险防控探析
2017-04-18李剑文
摘 要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金融体制改革,互联网金融顺应了金融改革创新的潮流需求。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稳妥有序的化解网络贷款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是其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 改革 风险 防控
作者简介:李剑文,云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334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得到了市场和民众的认可,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影响人们对发展和参与互联网金融的信心。因此,既要正确认识并坚持互联网金融改革创新的现实要求,又要建立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顺应了改革创新的历史潮流和现实需求
(一)互联网金融快捷方便的特性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有较高的契合度
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快捷方便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了可能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实践经验的累积,小微企业在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凸显。一定程度上,小微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是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晴雨表。尤其在当前世界经济总体长期下行的压力下,作为参与者的中国经济也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冲击和影响。搞好、搞活小微企业,无论是在提供就业岗位等微观方面,还是在助力整体经济复苏逆势回升的宏观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及现实的紧迫性。然而,对企业来讲,要发展就必须有资金,有方便快捷、安全可靠、成本适中的融资渠道。但长期以来,传统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缺乏为小微企业融资的热情,导致多年来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并且融资机构获取微小企业信息的高成本,与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笔数众多金额微小的现状形成一对矛盾,结果使得金融机构以及有效的金融服务与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发展空间渐行渐远,不少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本就不高的融资热情逐渐消解丧失。实际上,金融机构和微小企业作为市场的双方,都对对方应该产生足够的兴趣和热情才正常。尤其是那些发展有着广阔空间和较大潜力的微小企业,应该得到良好的金融服务和促进自身的快速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能有效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企业资金筹集创造有利融资环境
通过金融借助和依托互联网为中小企业搭建起直接融资平台,进而撬动巨大的民间资本,最终打破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在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下,以网络理财为主的金融模式给传统金融带来了较大的冲击。网络理财产品则不仅能够根据企业的生产需要为其量身定做融资产品,可通过客户资源以及网络平台等优势实现对成本的控制,同时还可经由网络来完成对理财产品的发行,通过人口聚集化和低成本的优势,使得中低收入人群的投资愿望得到实现。互联网金融通过对社会上各种小额资金进行聚集,将闲散资金转变成了生产资金,为企业资金筹集创造了更好的融资环境,为企业发展和产业培育提供了较为通畅的资金来源。
(三)互联网金融可以有效减少交易成本和加快货币资金的流动性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掌握微小企业信息,有效破解以往长期困扰金融机构的不对称性问题,实现项目与资金的高效率对接。互联网金融最直观的理解就是“互联网+金融”,是指金融在依托和借助新兴互联网技术、在线支付功能和通信技术的基础上的创新。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等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有效破解了市场信息不流通的问题。互联网技术使得金融产品的审阅、交易都可以运用在线支付的方式在网上进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因受到信息、技术以及安全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限制,传统金融模式在进行单笔资金交易的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阻碍了货币的流动性和经济活动的运行。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活动也更加的便捷,金融形式也更加多样化,加快了货币流通的速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四)互联网金融倒逼传统金融深化改革转型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大量民间资本可以以互联网为载体进入金融业,加快了银行存款的分流速度,使得传统金融业面临着客户流失和资金流出的风险,并且直接参与贷款业务的竞争,通过存贷两个方面的充分市场竞争,给传统银行垄断的资金体系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尽管互联网金融很难从根本上动摇传统银行的根基,甚至只能做一些银行不愿意做的业务,在短时期内还很难形成有效的竞争。但是也应该看到在种种压力之下,传统金融业为稳固客户和资金已经悄然进行变革,也开始探索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以此驱动金融产品创新,并重组金融要素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保持传统金融的主导地位。可以相信,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大的发展趋势,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银行和当前互联网金融下的新兴金融机构和平台,不是谁吃掉谁,谁取代谁的问题,而是如何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金融体制改革和模式创新的问题。
二、建立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有些平台出现了到期不能及时兑付的风险,甚至跑路逃避,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对违法违规的网贷操控行为缺乏有效的防范监管。因此,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办事,进行全方位的治理整顿,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走一条立法先行、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强化企业风控相结合的路子。
(一)健全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
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立法,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准入门槛、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信息维护、交易双方权利义务 、违约责任、担保公司、网络平台运营商等方面进行明确界定和詳细的规范引导,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框架体系,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程序、经营范围、行业自律等。此外,要落实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责任。政府部门应对其统一分类,并按照类别制定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行业标准 ,指导各企业进行相应的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针对已经发生的项目中抵押担保制度操作异化的问题,应该由有关互联网金融主管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梳理风险问题,及早进行司法裁判专题研究以备不时之需。关于抵押权登记问题,一方面引导、指导平台公司负责与各方完善手续,确认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客观联系以及交易意图表达,并以书面等方式固化;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该积极予以处理。另一方面,如果未及做前述工作就已经成立诉讼的,要重点审查各方参与互联网金融交易关系的原因、利益、客观联系,以确定真实意图表示,在此基础上裁判。对确实因为受骗,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意图表示不真实的抵押人不应该强加担保责任;但是对那些得到过利益,包括物质和非物质利益的抵押人,以及仅仅提出抵押登记形式抗辩的抵押人,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严格责任。但是,如果平台方或者其他方有过错的,除法定的担保追偿权外,可以视情况赋予抵押人的追偿权。这种适时的变通是在特定情况下的无奈之举,但法律规定不完善不应该成为常态,应该早日立法。法律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按法律原则办,法律原则不明确的按法律精神办。
(二)构建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和诚信机制
首先是接连爆发的问题网贷平台跑路事件说明,必须完善征信体系增强互联网金融信息透明度。增强互联网金融的透明度,是有效降低风险和提高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在工作部署安排上,应建立征信管理规划,构建以人民银行为监管主体,征信中心和征信机构为信息收集加工主体,金融机构为信息提供者的征信管理组织体系;在运作机制上,以央行征信系统的基础数据为依据,以互联网企业的业务数据为补充,利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在技术应用上,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风险防控,保障软硬件信息技术设备投入,完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其次是建设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安全是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任务,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提高信息利用的效率,督促会员机构在现有法律和规则框架下使用数据,保护客户隐私信息,提高信用信息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自律体系持续完善,与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行业信用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形成互补,进而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提升行业整体风险的治理水平。
(三)规范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与完善退出机制
一方面,把好入口关,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明确准入要求,规范准入程序,完善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企业进入该领域,不给违法投机者有可乘之机,让那些真正有实力,善经营,讲诚信的企业能够进入金融行业谋发展;另一方面,坚决清理取缔那些虚假宣传、非法集资、隐瞒欺骗、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具备合法存续资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对违法者依法予以坚决有力的打击,对守法经营者给予最大的保护,从而净化互联网金融生存發展环境。
(四)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的监控
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将风险控制工作放在首位。但是在投机心理的驱动下,加上监管不到位,再加上市场竞争的压力。不仅是已经建立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还有下一步要求加强的适合互联网金融要求的内控机制,比如客户实名注册、身份识别、信息披露、资金存管、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等机制。在实际运行时,都有违法违规操作异化变形的危险。一定意义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不是不会,而是不愿。为此,一定要对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穿透式的监管,而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停留在形式审查上,一定要对运行过程实行动态的监管。
(五)营造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良好风尚
互联网金融机构要诚信经营,严格产品信息披露,充分揭示风险。要督促互联网金融协会充分发挥自律引导、行业规范、违规惩戒职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要调动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发挥第三方评级等专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网贷行业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整改期,以及依法、有序、稳妥化解风险,防范风险化解的风险,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目标。这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经过一年的过渡期、洗牌期,同时也是政府监管落地期,以及投资理性转化期后,昭示着金融牌照价值的回归,即将开始进入一个逐步规范运行的时期。那些不守规矩的参与者,以及在前几年野蛮生长期未能快速壮大缺乏实力的公司,将会被时代所抛弃,接受优胜劣汰的市场生存法则的公正评判。
注释:
应君毓.浅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挑战.经营者.2015(3).197.
赵立志、朱建明.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问题与对策.电子商务.2014(12).36-37.
白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演进及问题研究.河北:河北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