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
2017-04-15
(沈阳理工大学 辽宁 沈阳 110159)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
袁乐
(沈阳理工大学辽宁沈阳110159)
在当今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信用证的发展体现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信用证业务是当今国际贸易领域比较成熟的商业做法,是举足轻重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但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信用也并非万无一失,对结算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风险若不加以防范,可能给进出口商造成经济损失。
信用证;国际贸易;风险
一、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含义。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卖双方在整个金融市场条件下可能互相不信任对方,卖方担心在货物发出后或者提交单据后买方不付款,买方也担心在预付款后,卖方并不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向买方发送货物。所以进行交易的两方的担保人,通常以银行的信用代替自己商业的信用进行业务上的往来。信用证就是在这种交易过程时所用到的一种工具。
(二)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风险的来源
1.由于信用证的抽象性。在国际贸易的业务中,采取这种形式可以把买方的付款责任义务转移到开证行方面来,可以使买卖双方的利益有所提高,同时也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买方无法及时收到货物和卖方无法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发生。
2.由于信用证的独立性。信用证只是一种纯粹的单据性质的业务,它主要指的并不是货品而是单据。以我国现在的市场情形看,出口商提单行骗是比较常见的形式,就是表明货物已经在运输途中,而银行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审核单据,如果单据表面和条款内容相符合,银行便会支付货款,对受益人所提供单据实际的真实性毫无核对义务,这对银行和进口商来说都存在一定危机性。
二、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
(一)进口商所存在的风险
1.出口商通过伪造单据进行财务欺诈。如果出口商的货物有问题或相关手续不齐全时,便不会得到合格的单据,银行方面也不会支付货款。可是在此程序中出口商为了尽快获得货款有可能蓄意制造假的单据,而由因为信用证与签署合同上的内容并没有什么联系,所以一旦出口商出示的单据符合条款,在银行方面,无论单据是真实的还是伪造的,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内一致,银行就会付款,进口商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一般情况下就会造成很大的金融风险。
2.出口商方串通物流公司签署虚假提货清单。在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过程中,开证行会要求企业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且要求将单据成功发送,但由于卖家的货品或相关手续有问题或卖家无法完成货品完好性和及时送出的要求,某些信誉不良的出口商就会和物流公司同流合污出具内容不符的提单或单据,以便得到所规定的相关单据和款项。进口商很可能就此肩负着无法再好的销售时机将货物出售的危急情况。
(二)出口商所存在的风险
1.开证行倒闭失去支付能力的风险。信用证在国际贸易这种支付方式下,开证行具备不可推卸的支付货款的责任,但开证行的信誉在一般意义上要高于商业的信誉,虽然提高了彼此交易的可靠性,使出口商能够得到货款保障,但银行也会有垮台的危险出现,特别是在今天的这种相互竞争的大环境的背景下,银行也可能因管理不当或其它原因而破产关门。
2.信用证软条款风险。一部分进口商在信用证合同中,会故意把部分条款设定成不容易被人发觉的,这种类型的条款是非常不利于出口商的,但出于这类条款存在隐藏性,出口商可能不易于发现因此进入钱财两空地圈套。
(三)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开证银行负有首要支付货款的责任,因此开证行所承受的风险是不允许忽略的一方面。信用证上的不同流程可能会带给开证行很多未知的风险。
信用证由于是纯单据性质的业务,一旦他们相互一致,银行就应该进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受益人有可能会与开证申请人相互勾结,利用没有贸易基础的信用证或者伪造贸易关系,通过更改过期信用证、变造单据等各种手段,向开证行议付融资,当出口商收到款项时,进口商就可能不会到银行支付货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开证行可能会收到很大的经济财产上的损失。
三、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进口商风险的防范措施
1.对开具的各种单据进行严格的审查。信用证的这种支付货款的形式对进口商来说比较大的风险就是单据诈骗,换言之就是款项已经支付但是并没有收到任何货品;而对于出口商来说付款风险极为最大,也就是货物发送了但是并没有收到钱。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最明显的特点就是银行关心的是单证和信用证是否相一致。
2.在进行贸易合作时,对交易方进行调查,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在国际贸易中,卖家的名誉到底值不值得信赖,是直接关系到买家需要储存的货物到底安全与否。所以合同签订之前,买家应该保证十分清楚卖家的信誉度及生产经营情况及运营情,就需要对合作双方进行充分沟通,以保证其具有优势和资格。所以买家就需要对卖家的信用问题进行再三确认提防卖家在货物问题上动手脚。
(二)出口商风险的防范措施。出口商在采集或制单时要非常小心,对合同以及信用证进行严谨核对,并且依照信用证上规定条令制作发票才能从得到保险单据、运输单据、海关发票、检验证书、产地证明书以及领事发票等,一定要保证标准、正确、整洁和及时。
1.正确选择开证银行。在信用证证业务中,买卖双方能否正确完成交易,与第一付款责任的开证银行的信誉很大关系。所以,对于买家来说,如何选择好的开证行是十分要紧的事情。通常状态下具有国际性质的银行经济是十分富裕的,而且由于自己国家政府的目的是吸引外资,对外汇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即便有其他的原因,但因为它的分支机构在全世界各个地方,它的付汇也就不会有障碍。所以外汇管制问题、因资金问题等问题是不太可能出现的。
2.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该认真审核信用证的相关内容并严格审证防止“软条款”的出现。要是卖家没有达到信用证规定的要求,卖家应该赶快和买家联系并督促银行改正有关条款上的内容。约束合同双方贸易行为的契约性文件是谨慎的订立相关信用证条款,如果有进口商或出口商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那么另一方都有权力要求赔偿。卖家以确保买家不会通过“软条款”这种方式对自己采取诈骗,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小心谨慎,尽可能的不接纳“软条款”。
(三)银行风险的防范措施。银行作为通知行或开证行,首先必须知道自己有何义务和责任,必须提供全面、立竿见影的服务。特别是开证行有第一性的支付货款的责任意识。
开证行在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时,需要加强审核开证环节、严格保证执行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提升对资信情况的研究调查。在银行方面也设立企业或个人的开证档案,对企业和个人以前开立信用证的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和审查,了解影响企业资信变化的各种原因和资信的最新形式。
四、结束语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信用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能不能顺利进行,不仅和买卖双方的利益密切是相关联的,更与银行的利益紧密联系。对于银行,要想自身的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收入不断增加,就必须向客户提供可靠的信用保障、风险防范以及国际结算等方面的金融服务。
[1]黎孝先.王健.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45
[2]吴国新.李元旭.国际贸易单证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23
袁乐(1992.11-),女,硕士研究生,沈阳理工大学,研究方向审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