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双主体”视角下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2017-04-15李建国
李建国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江苏 盐城 224005)
校企“双主体”视角下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李建国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江苏 盐城 224005)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保证和特征。校企“双主体”培养高职学生职业能力有助于实现高职院校、企业和学生三方面的目标,可以从人才培养规格制定、校企合作要素构建、教学运行环节把握、多元评价等方面协作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校企合作;双主体;高职学生;职业能力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社会契合性和个体生存发展能力是息息相关的,这种契合性与生存发展能力体现在学生个体身上即表现为职业能力。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其职业能力有着复杂的构成要素,这对高职教育提出了挑战,单一的高职院校教育条件不能满足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因此,高职院校应走校企“双主体”育人的路径,将校企双元主体纳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体系之中。
一、 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必要性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特征,也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我国高职教育实践中,校企合作已有多年发展历史,探索了多种合作形式,如“订单培养”“教学工厂”“职教集团”“阶梯分段”等形式及其衍生形式[1]。不管何种形式,协同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都是校企合作的主要目的和归属。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速度加快,高职院校和企业都承受着一定的生存压力和发展挑战。一方面,瞬息万变的市场和产业升级对企业的影响越发明显,这就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在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等活动中投入更多;另一方面,产业升级导致职业岗位快速变更,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与社会脱节的问题越发严重。面对上述情形,校企双方应该携手合作,整合区域内的培训与技术资源,促进企业技术转化率的提升;同时开辟高职院校办学经费筹措以及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能力培养的新路径。
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与行业企业的参与、合作密不可分。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的发展很快,但还未能很好地适应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校企“双主体”的提出正是契合社会的期盼,为企业参与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创造了条件。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高职院校只有充分面向市场、契合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才能培养出适应人力资本市场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进而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扩大优质办学资源,取得教育市场的广阔发展空间[2]。
二、 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功能目标
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需要系统性地构建学生的知识、技能与素质的能力体系,这是职业能力培养的总体目标设定。这需要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进行理实一体化教学,在真实的工作情境中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职业能力,实现高职教育、企业和学生三方面的目标。
1. 有助于实现高职教育的功能目标
(1) 促进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对于经济转型发展的适应性和跟进性。适应性是指高职教育的育人理念需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调整并优化办学思想和育人模式;跟进性是指高职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能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产业转型,有效跟进行业和企业对人才需求的丰富化和外延的扩大化。适应性和跟进性是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体现,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3]。
(2) 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关键在于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其中专业建设是推动高职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载体。高职院校的专业与企业岗位密不可分,要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就需要充分了解对应企业的岗位需求与关键能力。以校企“双主体”为基础构建双向互通机制,培育专业品牌与特色,有助于实现学校专业建设和企业岗位群的协同发展。
(3) 构建课程体系。课程是高职教育的核心。校企“双主体”协作构建富有高职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丰富与更新课程内容,拉近课程与岗位的距离,培育学生的职业能力,提升高职院校的吸引力。
(4) 提升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校企“双主体”协作旨在破除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固有界限。一方面,教师深入企业,能够了解岗位的最新动态,明晰行业的规范化要求与发展趋势,推动教学改革;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与研发,进而改进自身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水平。此外,合作企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可作为学校师资的有力补充,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同时,高职院校通过校企“双主体”协作,将企业生产设备纳入教学资源,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高职教育实践性资源的短缺。一些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校企“双主体”协作,在学生实习实训期间进行一些生产作业,承接企业的实际生产任务,提高设备利用率。
2. 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功能目标
(1) 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企业之所以能参与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能肯定学生的人力资本价值,认同学生的准员工身份。同时高职教育具备的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作用也能成为合作企业的发展资本,促使企业降低人力资本和技术研发的投资风险,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2) 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可以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方式之一。由于接收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用工成本较低,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和实际生产效益都具有正面效应。此外,与正式员工相比,学生在可塑性方面存在优势,而且实习学生对公司较为熟悉,正式入职的概率较大,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缩短企业的招聘周期,降低招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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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升企业形象。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有利于企业形象和知名度的提升,这也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之一。
3. 有助于实现学生的功能目标
(1) 强化学生专业学习,激发学习创造力。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需重视其职业潜能的开发,校企“双主体”协作为学生创造岗位实践和锻炼的机会,使得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技能能够直接运用于企业实际岗位,激发学生的创造力,端正其学习态度。
(2) 增加职业试探机会,提高职业岗位技能。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旨在以实际职业岗位为平台强化学生的实践技能训练。此外,企业顶岗实习让学生有机会获得适当报酬,使其对职业岗位的技能回报与责任形成正面认识,激发其职业试探和职业实践的动力。
(3) 促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求纳入培养目标,使学生近距离感知职业生涯的规划与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职业品质、岗位责任感、团队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等,有利于学生的后致型社会资本积累[4]。
三、 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路径选择
高职院校和企业分属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其利益诉求不同,但双方存在结合点——人才的供与求。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在基础层面涉及诸多要素和环节,概括起来主要包含人才培养规格的制定、校企协作要素的建构、实践教学的运行与管控、多元评价等内容。
1. 制定基于职业能力的人才培养规格
明确的人才培养规格是校企“双主体”协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前提。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规格受到基于企业需求的职业能力的约束,即按照企业的岗位需求和发展目标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高职教育应重点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技术技能人才。基于职业能力的人才培养规格的制定,依附于职业能力的形成过程。首先要开展感性认知学习,通过见习、模拟实践等活动,使学生形成对实践岗位的初步认识,并通过案例分析、知识图解与归纳演绎等方式,初步掌握职业基本知识。其次是在认知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观摩教师或师傅的示范操作,在真实的职场环境和行为规范模式下进行“模仿性”实践操作,初步掌握相关职业技能。进而通过多次重复训练,逐步固化职业技能,内化为职业规范,并在多种情景中反复应用,逐步内化为职业能力。
我国职业教育界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十分关注,已成为校企合作的重要指向。从专业对应企业岗位的需求与发展视角出发,高职院校应厘清职业能力的形成路径,实施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改革。所以,校企双方应成立理事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系统制定契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规格,共同制定相关能力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并付诸于学校层面的实施运作。
2. 建构校企“双主体”协作要素
校企“双主体”协作要素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架构、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
(1) 专业建设、课程架构以及教学内容应由校企双方协同设计。高职院校要契合行业与企业需求,并联合企业专家做好专业设置论证、课程体系开发和教学内容更新等工作。
(2) 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应体现校企协同性。高职院校校内外实训基地是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硬件保证,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要加强“校中厂”和“厂中校”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的功能载体建设。
(3) “双师型”师资队伍应由校企协同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可通过“内培”“外引”等方式进行。“内培”是指在职教师通过深入行业企业进行产教结合的培养和进修,提升其实践能力;“外引”是指通过引进或柔性化引进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进校园并对其进行教育教学规范培训,使之具备教师的能力素养,充实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来自企业的专业实践指导教师将企业的最新技术成果引入课堂,促进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使得学校专业教师与企业兼职教师的优势得以结合。
(4) 社会服务应做到校企协同。高职教育社会服务的功能是应产业发展和企业改革之需,要充分挖掘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契合点,为相关合作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成果转让和技术攻关等服务,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实现校企的互利双赢。
3. 把握好实践教学的运行环节
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关键,校企“双主体”要将教学活动与生产研发活动进行有机融合。学生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关键在于理顺相关机制,将“产”和“学”进行理性结合并在教学实践中适时创新。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基本技能实训、综合技能实习和企业顶岗实习三个部分。基本技能实训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基本操作技能训练,是专业实践教学的初始阶段,主要安排在一、二年级进行。综合技能实习是指在“校中厂”或“厂中校”内开展基于企业产品研发的生产性实习教学,一般安排在二、三年级进行。顶岗实习是在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后,进入企业的真实职业岗位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在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过程中进行的,有助于增强学生对企业的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4.重视校企“双主体”的多元评价
对学生进行校企“双主体”多元评价是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保障。首先,需要借鉴企业对职业岗位的评价指标,校企共同制定“双主体”评价的标准。其次,要构建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特点的评价方法,建立评价—反馈—调整—评价的闭环系统,建立多元多层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再次,重视企业评价与社会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职业胜任情况开展跟踪调查,综合评价人才培养的社会认可度[5]。
[1] 余祖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4):6-7.
[2] 黄尧.21世纪初中国职业教育宏观政策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42-243.
[3] ABRAMO Giovanni,D’ANGELO Ciriaco Andrea,COSTA Flavia Di.University-industry research collaboration:A model to assess university capability[J].Higher Education,2011,62 (2):163-181.
[4] 康小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职业发展成就[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171.
[5] 陈锁庆.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问题[J].江苏社会科学,2009(S1):114-117.
(责任编辑:姚时斌)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D/2015/03/023)
李建国(1967—),男,江苏阜宁人,研究员,处长,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E-mail:jshszh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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