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研究
——以贵州师范学院为例

2017-04-15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24期
关键词:权益商家约束

(贵州师范学院经济与政治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00)

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研究
——以贵州师范学院为例

何玥玥陈少锴李妮

(贵州师范学院经济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00)

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购物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但是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所以,对于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成为近几年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大学生这个群体为研究对象,首先进行了基本理论综述,然后对当代大学生的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如何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保护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开始风靡全球。而当代大学生,他们作为新科技的载体,积极吸收一切新鲜事物,网购几乎代替了他们的所有消费。但是,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消费问题,比如不良商家的欺骗,虚假信息发布等,使得大学生的网络消费权益得到了很大的侵害。所以,对于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的保护迫在眉睫。

一、基本理论综述

目前我国对于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的保护主要从道德规范约束和法律制度管束两方面进行保护。

(一)道德约束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一定社会或集团所提倡或认可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制约。是道德的本质属性之一,是道德调节功能的重要体现。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看来,道德约束问题主要是在于怎样看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一般说来,道德约束的本质就在于维护集体利益,约束或限制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侵害。而在当前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下,我国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在面对消费者时,道德规范对其经营主体的约束,主要是将道德规范当成一种批评的武器,以评价经营主体的善恶为道德的职能,使得市场经营主体在进行交易时能够有所规避,有所为有所不为。但是道德约束在经营主体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并不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正是由于他的不具有强制性,所以导致有一些人乘虚而入,打乱我们的市场,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所以,光靠道德约束是完全无法让我们的消费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的。

(二)法律管制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相对于道德约束来说,法律管束的力度要强很多,我国目前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主要参照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广告法》、《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

二、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的现状分析

由于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无地域性和开放性、技术性等区别于传统商品交易的特点,使得消费愈发复杂,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权益更容易遭受侵害,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大学生作为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更好的保护。当前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的保护主要面临着三大问题。

(一)自身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薄弱

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在网络交易中往往不验证交易方身份,不保留交易记录,或者轻易相信对方,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等,防范风险的意识较差;另外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消费者对“找谁维权、怎么维权”更无头绪,即使是投诉举报,也得不到相应的回应,经常是损失金额不多,自认倒霉的方式放弃维权。 这样的方式也助长了一些商家的气焰,使得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屡见不鲜。

(二)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

我国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没有一部真正属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律的缺失,使得许多商家有机可乘,也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巨大的威胁。列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义务、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也进行了特别规定,但是这种针对性的规定很少,例如对网络消费者救济权如何实现、举证责任分配等都没有提及;还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纠纷,对于网络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对待等等。

(三)道德规范未被重视

在当前网络消费市场中,消费行为的要素构成主要分为了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第三方交易平台、网购消费者。在调查中可以发现此三方中,道德规范在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当利益与道义相互冲突的时候,市场交易的参与者的立场便飘忽不定。在对于此三方的调查中发现道德规范未被重视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当前的市场中人员的道德意识的扭曲与淡化。在市场之中,人人遵守市场规则,信守承诺,保持良好信用是维系一个消费市场正常运转的最起码条件,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在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发育不够充分,市场信用经济体系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在利益的驱使下,使得人们逐渐失去底线,道德意识扭曲与淡化。因而,在交易中的三方,尚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观念的培养。在当前市场中还未形成一种讲道德为荣,不讲道德为耻的道德评价与约束机制。让商业道德建设成为一个十分现实且迫切的社会问题。

三、如何更好的保护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

(一)提高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如何提高大学生的防范意识,首先要从我们的学校做起,学校应该加强这一方面的宣传,让学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维权意识则需要我们熟悉消费权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在正规的网店购物,要记得索要消费凭证,比如发票、正规收据等等。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胆怯,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提出要求,不要因为畏惧某种势力或者因素,忍气吞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二)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

现在我们国家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虽然在进一步完善,但是依然是在参照的基础上进行缓慢的改革,而且这些法律中也只是某一条或者某一点涉及到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点,所以,使得网络消费的缺口无处不在,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隐私泄露、被商家欺骗等等。而大学生作为消费群体的弱势群体,更应该有一步完善的法律保障他们的网络消费权益。

(三)增强对网络市场人员的道德修养

加强道德修养建设。在第三方平台中建立定期的针对网络经营主体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同时加强在第三方平台中的思想道德宣传,从而提高网络市场参与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

建立第三方平台中的消费者对商家的评价系统。消费者对商家的评价是对于后来的消费者评价这家商铺的重要标准之一,故而要建立完善的评价系统。建立评价即不可修改的评价系统,同时增加对于商家的商品、服务态度、物价等方面的评价,同时增加网购评价的鼓励机制,使商家能够注重口碑问题。从而让网络市场人员能够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

[1]杨岚.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J].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3):36-38.

[2]颜笑. 我国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广西大学,2012.

[3]罗素. 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17.

何玥玥(1995-),女,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学生,经济学学士,贵州师范学院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大学生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研究。

猜你喜欢

权益商家约束
意外伤害与权益保护
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碳中和”约束下的路径选择
漫话权益
商家出售假冒商品,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约束离散KP方程族的完全Virasoro对称
No.4 快手电商:已帮助至少50万线下商家恢复生意
广场舞“健身权益”与“休息权益”保障研究
你的权益被什么保证?
春节黄金周陕西省商家揽金二百一十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