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性
2017-04-15郭香廷
郭香廷
公共政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性
郭香廷
(沈阳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党在新形势下统一社会各方力量、凝聚社会各阶层的重要思想武器与本质上具有公共性的公共政策具有某种天然的联系,在深入探讨二者契合性的基础上可以使二者相辅相成,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动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公共政策;核心价值观;契合性
一、公共政策与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联
公共政策是政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和实施的公共行为规范、行动准则和活动策略。从公共政策的制定到执行,无不以人民的利益、以公众利益作为出发点,这也体现出公共政策公共性的本质。公共政策所追求的目标是善政、善治,民主、公正、公平、平等是公共政策内涵的核心价值。党的十八大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分别在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价值观方面的基本要求,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公共政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核在诸多方面存在天然的内在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定着公共政策制定的性质和方向,而公共政策可以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与顺利执行。
(一)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与价值取向
1.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1]就其自身的特征而言,公共政策具有社会性、权威性,公共性等多种特征,这是由政府职能所赋予的。政府职能与国家权力直接相连,依靠国家权力及其强制力,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体现出不可忽视的权威性,确保公共政策的顺利执行。就其执行的方向而言,公共政策主要面向公共事务,指向社会大众,作为社会利益的权威分配方式,集中反映了社会利益,因此其具有社会性。但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还是执行,最终都会以公共利益和公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它所解决的是公共的问题,达成的是公共的目标,实现的是公共的利益,因此说公共性是其最重要也是其最根本的特征。
公共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的显著区别在于其“公共”二字,公共政策通常由公共权力或公共权力委托授权,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特征,以提供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社会存在多方利益,不同利益集团和社会组织所追求的利益有时并不完全一致,甚至会存在诸多矛盾与分歧。公共政策对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要求进行筛选与综合,着眼于公众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加以整合,在优先满足主导人群利益的同时又要兼顾其他人的利益诉求。我国制定任何公共政策时都充分地尊重人民的意愿,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与权利作为出发点,将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为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公共政策的出现是使利益均衡化的一种手段,通过公共政策,社会各方利益矛盾与分歧得以协调。其实,各项公共政策制定的初衷都是为了服务社会公共利益,解决经济社会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凸显了其“公共性”的本质特征。
2.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
在“公共性”本质特征的指引下,公共政策呈现多维度的价值追求。通常情况下,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政府以政府价值作为导向来制定的。在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的各个环节中,公共政策价值观贯穿始终。公共政策价值观是指公共政策主体对公共政策价值物、公共政策价值关系、公共政策价值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的反映,以及由此形成的较为稳定的心理取向、评判标准和行为定势。[2]政府通过公共政策完成社会治理,目标多样化和复杂性决定了公共政策承载着多元价值, 其价值目标具有多元并列性,如以追求公平、正义、效率、安全、秩序、民主、法治等为主。
公共政策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调控手段,应将以公众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制定和执行。受企业和市场的影响,公共政策如果仅以效率作为最终导向,将严重损害与削弱作为公共利益部门的政府的终极价值追求。公共政策追求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同时也追求文化和社会效益,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与追求思想文化效益的公共政策形成了相呼应、相一致的内在契合。[3]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设计内涵及培育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我国改革和建设的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形成。二十一世纪以来,人类进入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国际、国内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外来文化渗透不断加强,面对意识形态多元化、价值观念多变化的情况,我们必须着眼于风云变幻的国际大环境、立足于本国国情,在符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进行思想文化导向,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下应运而生的,它指明了社会主义中国前进的方向,它武装了社会公众的头脑。作为一种科学的理念和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加了社会认同感和人民凝聚力。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设计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七大从理论、理想、精神、道德四个方面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从理论层面提升到价值层面的高度,党的十八大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在国家、社会、公民等多层面承担着宣传、教育、引导职能,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进一步促成国家主流价值观的形成、凝聚全国人民的思想共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建设、宣传教育和学习践行,是指导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思想理论基础。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将国家政治理想、社会价值导向、公民行为准则三者在价值目标上寻求统一,凝练于24字表述中,对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个倡导”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目标,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首要目标。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核心要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指引,同时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形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建设为总布局,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追求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符合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中国人寻求民族复兴的共同愿景,这个价值指南也必将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加快中国梦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价值层面的核心要求,它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价值追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自己的旗帜,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强大的精神动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经济文明建设中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保障了人民发展的权利。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属于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价值追求和道德要求,是公民应该遵守的根本道德准则。它体现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公民的道德与职业操守,是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和道德理念的重要一环,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是人们在尊重理解他人基础上的自我利益认同,不仅是公民个人道德的彰显,同时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延续,是中华文明的彰显。弘扬了爱国精神与时代精神,极大的丰富了人民的精神世界。
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到十八大提出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的新的认识,有利于加强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有利于使各民族人民形成共同的思想和行为基础。“三个倡导”不仅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的最新表达,也是为未来社会主义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前进的道路,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特的魅力。
(三)公共政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性
公共政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多个层面具备契合性。公共政策无论以何种形式和内容表现,都必然包含和隐藏着某种文化基因,这种文化基因不仅使其自身更加稳定,同时也是其在内在属性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生内在契合。公共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都具有政治、思想以及文化属性,涉及人们对认知、情感的判断和选择,都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公共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在本质特征、参与主体、对象和价值目标上都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包容性、民族性、引领性、崇高性及时代性,其中民族性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和共同信仰,既涵盖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又包含了中国共产党在精神和价值方面的探索。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是立足于中华民族的改革和建设的实践,立足于各民族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两者具有相似性。不论是公共政策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对人民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规范和引领的,因此,二者在指导和引领作用上具有重合性。同时,由于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时代对我们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公共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顺应时代、顺应我国实际国情变化而提出的,因此在这一点上二者又具有耦合性。
公共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参与主体和对象上存在契合。公共政策的参与主体涵盖国家、社会、公民三元主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引导主体契合。国家制定的公共政策适用于全社会,涵盖所有社会成员,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适用社会方方面面,面向对象为社会公众全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公共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来进行引导,可以做到由小到大,由点及面,辐射全局的作用,使政策的执行乃至价值观的引领全面、严密,并且形成联动效应。
公共政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以思想观念有意识的指导人们的实践,为人们指出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使人们的行为从自发、被动变为自觉、主动。同时二者都包含着对公平、法治有序的美好生活的期望和追求。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建设中国社会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坚持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和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公共政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与服务,协调公共利益以增强人民福祉,因此,二者在价值目标的内在要求上具有契合性。
二、公共政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思想意识载体,在全社会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以科学的价值观指引行动,意义重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应立足国情,贴近民生,使核心价值观的诸多重要论述深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当中,逐步内化。公共政策不只是描绘国家的未来,而是让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政策中看到属于自己的未来,享有自己所该享有的利益。公共政策作为联结政府与民众的桥梁,肩负着促进社会公益、改善民生的重任,是宣传、践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公共政策具有利益调节、规范、强制和直接价值导向等功能。
(一)公共政策的利益调节功能引导核心价值观培育
公共政策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社会收入进行二次分配的直接手段,具备利益调节功能。从“效率优先”到“公平优先”,在公共政策价值观的引导下,我国已取得巨大进步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利益结构发生了变化,国家制定社会经济政策作为社会利益的调节器,尤其是作为调节物质利益的利器,作用于市场经济中各参与主体,将国家、社会和公民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多元主体中寻求动态平衡。通过利益表达、利益回应、利益调节及利益均衡,维护公共利益。资源的有限性和人需求的无限性始终存在着矛盾运动,公共政策要做的就是尽量用公平去平衡这对矛盾,使社会良性运转,保证社会和谐稳定。优质的公共政策能够化解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打破利益关系旧格局,建立利益关系新导向,形成新的利益格局,协调社会各方的利益冲突,推动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在某种程度上说,公共政策对各方利益的调节本身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与提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思想引领维度将价值观概括为12个词汇,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行为加以有效引导,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共政策作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将社会公共资源合理有效地在公众中加以分配,协调社会中各种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平与效率的价值目标,对利益驱动下无序的市场行为加以积极干预,改变人们对利益原有的追求思想与价值取向,对培育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效用显著。
(二)公共政策的行为规范功能促进核心价值观培育
公共政策从提出议案、政策制定、反复论证到政策施行,有严格的程序依循,各级各类党政职能部门出台的公共政策相互补充,构建起上下级政策间的纵向指导模式和平级政策间的合作模式,一同规范社会秩序,以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纾解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的良性、有序发展。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环境,面对着诸多问题和矛盾,只有运用公共政策,对社会方方面面的行为做出规范,才能获得社会整体效益,才能形成良好有秩序的社会环境,使人类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公共政策具备较清晰的规范功能,通过监督与惩治,规范约束各参与主体的言行、道德和价值观念,规范人们日常生活。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成员进行教育,让社会成员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进行自我约束,保证社会生活正常进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关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与效果,规范有序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秩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先决条件。给人们制定了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鼓励人们朝着某个方向活动,同时又限制人们朝着某些方面活动。公共政策的规范功能理顺了社会资源供给与需求各方的秩序,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创造了合格的客体条件。
(三)公共政策的强制性特征增强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力度
公共政策由政府部门制定,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具备强制性。公共政策以强制手段对社会公众的行为方式、思想方式、价值追求和道德规范施加直接的干预,极大提升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力度,合理有效的公共政策作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实践,会产生极强的外部正效应。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GDP的逐年增长并未使社会的各方面都协调有序发展,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危机,受到公共精神严重缺失,对于公共精神的培育迫在眉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或间接的引导人们思想,使人们形成共同的思想意识,形成公共精神,而社会大众的公共精神的形成和巩固很大一部分程度上要依赖于公共政策来加以引导、规范,要依靠公共政策的强制力来加以保障。公共政策的强制性是政策执行的保证,是社会秩序的保证,使社会生活秩序免遭破坏和干扰。同时也是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质量依赖多元主体的自觉参与,在多项度利益驱使下,公民参与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自发性较为有限。依托公共强制力的公共政策能够有效纾解此类困境,通过对有利行为的政策鼓励和不利行为的令行禁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四)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功能直接参与核心价值观构建
公共政策通常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发挥导向作用,公共政策的导向既是行为上又是观念上的导向。作为行为导向,公共部门通过出台多维度的价值引导政策,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供社会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直接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在公共政策进行文化建设和引导的同时,也间接地使人们提升了文化观念,丰富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加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惩恶扬善,发挥公共政策价值导向中的奖励与惩罚机制,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宣传表彰,引领全社会争相效仿;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摒弃惩治,杜绝恶劣影响蔓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氛围,对人们的行为和思想做出了正确积极的引导。
公共政策制定道德伦理以规范人们行为,影响个人或集体的价值观,有些公共政策直接改变了人们思想、态度和价值观,如各种精神文明建设政策、公民社会道德建设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社会政治活动与社会道德风气存在内在联系,社会公共政策对社会道德风气产生的重要影响,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政治思想文化属性,社会公共政策以其道德导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道德风气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公共政策的道德性导向对于推进整个社会道德体系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公共政策具有时代性,不同时期的公共政策适用于不同时期的发展,是根据我国不同阶段国情所提出的最佳政治、经济、社会或文化指导方针。公共政策为我们制订了一个比现存制度更加合理的理想、方向与目标,使政策的执行更加容易得到人民的拥护,提高了其执行的可行性和执行效度。
在行政管理实务中,政府通过各类公共政策以实现治理目标,政策设定的初衷在于协调社会关系,促进公共利益。各类公共政策在规范社会公共事务、理顺多元主体复杂关系的同时,其自身也在时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要求;公共政策对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引导;公共政策在公民生活中的倡导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层面的本质属性。
以“公共性”为本质特征的公共政策,其追求的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多层次的天然契合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不论是公共政策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通过二者相互配合、互相依托,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85.
[2] 梁丽芝.公共政策价值观的构成、功能及整合[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2(2).
[3] 周庆国.公平: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向度[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4] 吴桂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6).
责任编辑:倪 芬
2016-12-20
该论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常生活化机制研究》(批准号:11BKS0063)的阶段性成果。
郭香廷(1990-),女,辽宁沈阳人,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公共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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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072(2017)01-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