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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象《庄子注》中“自然观”的三个维度

2017-04-14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8期
关键词:郭象造物者名教

廉 天 娇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河南 郑州450001)

郭象《庄子注》中“自然观”的三个维度

廉 天 娇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河南 郑州450001)

郭象的《庄子注》中对于“自然”的论述独辟蹊径。他的“自然”观,不仅吸收借鉴了先秦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并且糅合儒家的“天命心性”思想。“自然观”的三个维度,从宏观宇宙层面,揭示不为而自然的万物生成状态,继而追溯个体事物在宇宙苍穹之下的自生,最后再到具体事物自性的不同造成了千差万别。他的“自然观”是实现“名教”与“自然”结合的基础。

郭象;《庄子注》;自然;自生

魏晋“元康玄学”的玄学家郭象,在《庄子序》中阐述了他的主要观点,“通天地之统,序万物之性,达生死之变,而明内圣外王之道,上知造物无物,下知有物之自造也”[1]1。郭象认为,庄子的哲学主要讲四方面内容:“通天地之统”即“造物无物”;“序万物之性”即顺自然;“达死生之变”即齐生死;前三个层面,都归结于第四方面,即“明内圣外王之道”。汤用彤在《魏晋玄学论稿》中解释道:“内圣”就是要顺乎“自然”,“外王”则主张不废“名教”,主张“名教”合乎“自然”,“自然”为本为体,“名教”为末为用[2]106。郭象认为的自然,并非如同先秦道家“道法自然”那样,是纯粹的自然之天的意义,也并非汉代王充在著作《论衡》里谈到的“天道自然”。他的“自然”并不仅仅将其视作“道”的另一个名称,还包含以下几个独创性内涵:第一,相对于宇宙本体来说,万事万物作为一个整体是自然而然,没有造物者,即“上知造物无物”,不为而自然形成。第二,相对于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来说,个体事物也是自然而然,自生自化而来的,即“下知有物之自造也”。第三,相对于个体事物之间的差异性,是由其“自性”“本性”决定的,率性直往者,亦是自然。

一、造物无主:不为而自然

魏晋玄学一直注重用思辨的方法来讨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由人事纲常转向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思考。郭象的自然观,也对天地万物的生成以及存在状态作了说明。他在解释《齐物论》中的罔两与景的对话时,注曰:

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耶无耶?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故彼我相因,形景俱生,虽复玄合,而非待也。[1]60

郭象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是自然生成的,天地间没有造物主。如果向前追溯宇宙万物的生成,中国的远古神话传说中,似乎存在有“造物者”的痕迹,譬如盘古开天辟地,女娲抟土造人。但是盘古、女娲毕竟不同于西方的上帝,他们不是不朽无死的神。张永超博士认为,盘古开天辟地的方式不具备造物主的特质。他在《天人之际——儒道天人观新论》一书中写道:“盘古有生有死,而且死后化为万物,这意味着盘古不具备‘神’的特征,似乎只是一种自然现象……关于开天辟地的说法,主要是一种阴阳变易的结果,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演化生成论,这里没有造物主的问题。”[3]17这一观点可以佐证郭象的“造物无主”的思想。

既然根本没有造物主,万物的产生就不可能依赖某个“推动者”,进而也不会有“造物者”进行有目的的活动,那么这一切都是无为的、自然而然的。万物的生成就是不为而自然的。郭象在《庄子注》里多处提到自然与无为、不为、自为的关系:

自然者, 不为而自然者也。(《逍遥游注》)

言物皆自然,无为之者也。(《大宗师注》)

天下莫不相与为彼我,而彼我皆欲自为。(《秋水注》)

天者,自然之谓也。夫为为者不能为,而为自为耳……自为耳,不为也,不为也则为出于不为矣。为出于不为,故以不为为主。(《大宗师注》)

天地间的一切事物,均是自然产生的,大鹏能飞得很高,斥晏鸟只能飞得低,以及桩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这些都是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不为”就是“非有为”,可以视作“无为”,既然外物对其“无为”,那么必是自身的“自为”。因为“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作,“自为耳,不为也”,“自为”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无为无造”,没有外力的推动,不为而自能,因而“自为”是“自然”的表现。此外,汤一介先生还认为,“自然”有“无为”的意思,他在《郭象与魏晋玄学》一书中说:“郭象把这种‘自为’称为‘自然’,即是说自己为自己,不是为别的东西……‘自为’是‘无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和‘有为’不同的。”[4]142

综合以上论述,郭象的“自然”,在宇宙生成论层面包含的主要意思就是不为、无为、自为。宇宙万事万物作为一个整体,自然是其存在的状态,万物自己存在变化,没有一个东西使它如此。那么作为每一个具体的存在物的个体,存在的形式是否也是自然而然呢?需要进一步论证万物的自生。

二、万物自生:我之自然

前面提到,郭象注《庄子》的基本思想是“上知造物无物,下知有物之自造”。物之自造,说的就是个体事物的“自生”。郭象对此的详尽论述在《齐物论注》里:

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之。[1]26

彼,自然也。自然生我,我自然生。故自然者,即我之自然,岂远之哉!凡物云云,皆自尔耳,非相为使也,故任之而理自至矣。[1]29

在郭象看来,“无”就是“无”,它不能生“有”,此外不仅“无”不能生“有”,而且“有”也不能生“有”,如果此“有”能生彼“有”,此“有”就是彼“有”的因,彼“有”是此“有”的果,因果循环往复,向上追溯,必定有一个“有”占据造物主的位置了。这与郭象所言“上知造物无主”就是相悖的。因此,任何事物都只能是“块然而自生耳”,自生就是“非我生”,并且也是“非他生”的。汤一介准确地把握了“自生”这一概念,他认为,在郭象的《庄子注》中,“自生”大体有三个相互联系的含义:“自生”意谓“非他生”,“自生”意谓“非有故”,“自生”意谓“非有因”[4]139。杨立华进一步补充了一个重要的意涵——“自生”意谓“非我生”[5]110。事物的“自生”是“非有故”“非有因”,即“无故”“无因”的。其实两者都是一个意思,“故”意味“缘故”,和“原因”意思是一样的。事物的变化是自身如此,不需要原因,自然而然,不借助外界条件。事物不仅是没有其自身以外的目的,而且也没有其自身内在的目的。

“自生”既不是靠着“无”而存在的,也不是根据“有”生成的,而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地自然如此生的,如此存在了。所以郭象说“彼,自然也。自然生我,我自然生。故自然者,即我之自然”,万物的自生都是自然而然的。但是,这种“自然而然”的存在,又是没有任何原因、任何条件的。个体事物存在的形式就已经如此了,事物的存在是没有目的的,根本不可能去知晓它如此存在的原因。事物的生生化化,其终极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是事物自身运动变化的结果。“物各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则形虽弥异,其然弥同也。”事物的存在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尽管外在形式表现差异很大,但是存在的这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却是相同的。郭象在《齐物论注》中说:“皆不知其所以然而然,故曰芒也。今夫知者皆不知所以知而自知矣。生者皆不知所以生而自生矣。万物虽异,至于生不由知,则未有不同者也,故天下莫不曰芒也。”[1]32这是对“不知所以然而然”的进一步解释,纵然事物表现出得自然而然,但也会陷入不可知当中。这是因为郭象在《齐物论注》中说“凡物云云,皆自尔耳,非相为使也”,提到“自尔”一概念,实质上与“自生”的含义是相同的,如他说“万物皆造于自尔”,也是“有物之自造”的意思。郭象在《天运注》里说,“自尔,故不可知也”。“自尔”“自生”都属于不可知的,表面上某些事物的运动变化,似乎可以找到一些原因,可如果对这事物生化的原因不断地追问下去,就会发现它的存在和变化是根本没有什么原因的。没有原因,却要穷究事物的原因,只能陷入不可知的困惑之中。总之,万物的自生是自然而然没有原因的。但是进一步思考,每个个体事物的千差万别是怎么造成的?这就需要探究事物的“自性”。

三、性各有分:率性自然

对于“性”这一概念,早在先秦儒家那里就提到,如“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尽心知性知天”等。郭象的思想,本身就综合了儒道两家的思想,援儒入道,以儒解庄,对于“性”的论述,结合两家特色,提出“自性”“性分”的概念。汤一介对此解释说:“所谓某一事物的性、本性、性分等,都是某一事物之所以为某一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素质,天然如此的。”[4]227

至于郭象为什么要提出“性分”“自性”,原因大致可归为两个:一是承接上述论点中的“万物自生”,虽然万物的自生没有外在原因,是自然而然的,但是自生总有内在的根据。自性就是其根据,它是事物固有的属性和本质。二是区别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就像大鹏为何拥有垂天之翼,能在高空翱翔,而蜩鸠这样的小鸟只能决起而飞,这就是它们本性不同造成的,先天就存在着这样自然的区别,并且这些差别是不可更改的,均由“天性”所致,所以郭象在《养生主注》中说“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1]69。这样看来,他的“性分”思想,似乎包含了命定论的成分。蔡元培对于“性分”的解读比较中肯,他说:“分,指的是定分,人与万物的不齐,是自然而然被决定了的,生到这个世界自然如此的,地位也是被限定的了。”[6]462蔡元培进一步阐述,这种限定性,一方面是“自性”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环境”影响的。这样再来看郭象提出的人有智与愚的差别,无非也是受到自性的限定:

言性各有分,故知者守知以待终,而愚者抱愚以至死,岂有能中易其性者也!群品云云,逆顺相交,各信其偏见而恣其所行,莫能自反。此众人之所悲者,亦可悲矣。而众人未尝以此为悲者,性然故也。物各性然,又何物足悲哉![1]31

这种说法在儒家孔子那里也提到过,譬如“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以及“生而知之,学而知之”等说法,无论是愚者还是智者,都是不可更改的,一直到终老,因为他们都已经被先天规定,“性”使它如此的,所以不必觉得悲伤。

总的来说,“性各有分”是郭象对万物存在方式的一个论断,即万物都在一个有限之性规定的界限内生存,而这种界限在现象上,主要表现为个体事物的差异,并且郭象强调这种界限是绝对的,因此,个体事物所表现出的彼此间的差异也就是绝对的、不可克服的,不必强求改变。

既然对先天的条件改变不了,如何才能在现世中活得逍遥自在一些呢?只需率性即可,率性也是按照自然的原则。郭象在《大宗师注》中说:“夫率性直往者,自然也;往而伤性,性伤而能改者,亦自然也。庸讵知我之自然当不息黥补劓,而乘可成之道以随夫子耶?而欲弃而勿告,恐非造物之至也。”[1]154“自然”就是“自然”,没有什么使事物这样或那样。任何事物都只能“率性”,如同郭象所言,“苟各足于其性,则秋毫不独小其小而大山不独大其大矣”,即使蟪蛄也不必羡慕大椿,而能欣然自得,斥晏鸟不用向往天池而能荣愿以足。“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则天地之生又何不并,万物之得又何不一哉!”[1]44个体事物只要安于自己的本性,安其性命,一样可以得到“适性”的逍遥。

总之,郭象的自然观,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理论,从宏观宇宙层面,揭示了不为自然的万物生成状态;继而追溯个体事物在宇宙苍穹之下的自生;再到具体事物自性的不同,造成千差万别,似乎世间的一切发生和变化都是自然而然的。因此,用“自然”一以贯之。

四、结语

郭象《庄子注》中关于“自然观”的三个维度的论述,阐明了“自然”蕴含在一切事物之中。他既继承了儒家礼教和道德规范,又将道家“无为”“自然”等思想巧妙地融入其中,所以在郭象的玄学体系中,名教即是自然,自然亦是名教。此外,郭象的“名教与自然”观涉及的一些命题,如“天理”“性”“命”为宋代理学家所继承,并成为理学体系中的重要范畴,对宋明理学的发展,也起了重要的作用。总之,郭象的“自然观”在魏晋时期,代表了玄学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而且在中国哲学思想史上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1](晋)郭象,注.(唐)成玄英,疏.庄子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15.

[2]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增订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3]张永超,刘君莉.天人之际——儒道天人观新论[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5.

[4]汤一介.郭象与魏晋玄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杨立华.郭象庄子注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6]汤一介,胡仲平.魏晋玄学研究[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高建立】

2017-05-0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儒释道三教关系视域下理学发生问题研究”(编号:15BZX048)。

廉天娇(1992— ),女,河南沁阳人,硕士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哲学研究。

B223.5

:A

:1672-3600(2017)08-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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