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加强城市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村改居”试点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策建议
2017-04-14曹云珍
□曹云珍
(临汾市古县农委经管站 山西 临汾 042400)
古县加强城市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村改居”试点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策建议
□曹云珍
(临汾市古县农委经管站 山西 临汾 042400)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村改居”的基础和前提,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债权债务;对有争议的产权进行界定,处理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
村改居;清产核资;集体资产
“村改居”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是农村到城镇社区的政治、经济体制变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澄清村集体家底,村集体“三资”做到账实相符,权属清晰,是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的重中之重。
1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
核实集体资产占有量,对符合条件的集体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建立集体资产登记簿,对集体所有的资产产权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2 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
2.1 资产清查的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或使用的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性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投资兴办企业的货币资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林木资产、牲畜(禽)资产、无形资产、各种债权和投资;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在农村形成的尚未移交给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对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调查、确权、颁证成果,重点要做好查遗补漏、全面登记工作;对集体非资源性资产的清查,重点是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证、账、表、实相符。县财政局要加强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在农村形成的资产以及政府配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物资产的监管;政府拨款、减免税费形成工程项目资产的,要以审计后的竣工决算为依据,由县财政局负责监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政府配发的实物资产,要确保实物资产按规定品种数量发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在农村形成的资产以及政府配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物资产,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资产清查结果要按照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
2.2 清查问题处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资产,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账有实无资产,要分别不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核销、核减、处理;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账面价值与现值差异较大、群众要求重新估价的,要采取群众满意的方式方法对集体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对债权债务要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妥善处理。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等情形,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群众意见大、矛盾突出的集体经济组织,县、乡两级应当成立专门的审计组开展审计,确保问题清查到位、处理到位。
2.3 明确资产所有权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要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属于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或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或村民小组),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村、组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严禁变更村、组集体产权关系,严禁挪用、平调集体资产,严禁损害集体及其成员利益。
3 工作要求
3.1 健全机构
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领导组。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以村委主任任组长,监督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会计、村理财小组为成员的5~7人工作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分别由全体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至少一名理财组成员必须是工作组成员。将领导组和工作组名单向村民公布。
3.2 明确职责
农林委负责对农村资金、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指导、监督。国土、住建部门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土地收储、资源性资产的指导、监督。林业部门负责对集体林地、水利部门负责小流域等资源性资产的指导、监督。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由本部门承担、财政投资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的界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并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和指导。
乡镇领导组负责对本乡镇所属“村改居”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
村集体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
3.3 严格程序
清产核资前,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应对债权债务中同一单位或个人在内部往来、应收款、应付款、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科目中有两个以上记载的,应通过记账程序进行账务处理,在债权或债务中体现。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依据有关明细账目,对所有涉及的清产核资范围逐一核实,做到账实、账表、帐帐相符,债权或债务一定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对固定资产残值进行价值评估,在清产核资过程中由人为因素造成的集体资产的流失、损毁要查明原因,该赔偿的应予以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触犯纪律、法律的要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实有账务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债权债务应通过函询当面签字确认,资源性资产结合集体林权证、土地台账、农户经营权证进行核实并造册登记,做到面积、四至清楚,位置明确,参照市场价格作价入账。
将以上核实的资产、债权债务由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组所有成员签字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设立意见箱,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派专人值班、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组要继续进行清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向群众公布。
所公布的清产核资内容,公示无异议后,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组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清产核资情况,经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向村民公布,整理清产核资的有关资料归档。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4 主要成效
4.1 加快城镇化建设
通过“村改居”工作,农民变市民,旧村变社区,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极大的推动我县城镇化建设。
4.2 提高了“村改居”居民的生活质量
“村改居”后,农民变居民,村民的生活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条件较大改善,村民的意识逐步增强,村改居居民的生活水平的质量进一步提升。
1004-7026(2017)23-0057-02
F321.32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2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