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绿色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内在关联
2017-04-13舒远招范辉通PhamHuyThong
舒远招,[越]范辉通(Pham Huy Thong)
(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略论绿色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内在关联
舒远招,[越]范辉通(Pham Huy Thong)
(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绿色发展是以现实的人为主体的绿色发展,是人的一种超越黑色发展的新型发展方式,也是人的一种指向长远未来的发展方式,符合人的自由、协调、发展的理想。因此,绿色发展与人的发展具有内在的关联和一致性。
绿色发展;人的发展;内在关联
所谓“绿色发展”,“是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的制约下,通过保护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科学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和生态发展理念”[1]。在阐明绿色发展理念的过程中,人们很容易遇到这样一个问题:绿色发展与人的发展究竟具有怎样的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需要回答的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提出,只要我们不再把绿色发展理解为一种无主体、无人身的抽象的发展,而是理解为现实的、具体的人的绿色发展,就很容易看到绿色发展与人的发展具有内在关联和一致性。
一、绿色发展是以现实的人为主体的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是人的绿色发展,这一命题充分表明,人是绿色发展的主体。我们谈论绿色发展,正如谈论创新、开放、协调、共享发展一样,一刻也不能撇开人这一发展主体。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人是现实的、具体的人,也就是说,是从事实践活动首先是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人,受制于各种客观的物质条件,包括自然环境。同时,人在展开自己的实践活动过程中还结成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并反过来受这些社会关系的制约。这就决定了人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人,其意识也是具有社会性的意识。当然,这个社会的人还始终处于历史的发展过程之中,在时间中展开自己的生存,实现代际之间的更替。基于这些观点,可以确认作为绿色发展之主体的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具有社会历史性的人,是处于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众多的个人。这些“个人”在展开自己的活动时不仅涉及到与外部自然界的关系,也涉及到彼此之间的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同时代的横向的关系和代际之间的纵向的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社会的人”这一表述,常常是与“人的社会”交替使用的。例如,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八条中,马克思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2]502在这里,“人类社会”也可以叫做“社会的人类”。据此,我们可以断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其实也就是社会的人类的发展。换言之,社会的人的发展也就是人的社会的发展。而社会的人的发展,或人的社会的发展,总是同时包含了经济、政治和文化(其核心是价值观念)的发展等多个层面,其中经济的发展占据基础性的地位。
我们认为,人的绿色发展并不是完全游离于人的经济、政治和观念意义上的文化发展之外的一种独立的发展形式,而是渗透于上述人的各种发展形式之中,首先是渗透于人的经济发展之中。人的各种实践活动首先是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和消费活动,都始终会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会影响和作用于自然界。绿色发展就是要求人们在展开自己的各种实践活动首先是经济活动时,要尊重自然规律,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界生物的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传统的经济发展总是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战略,这样一来,势必把环境污染的治理当作一种与经济发展相脱离的单独的活动过程。现在,人们已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要从源头上做起,通过清洁生产、低碳生产等新的生产工艺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于是,保护自然环境就与人类生产的过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了。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提出,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同时开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这个“五位一体”中,生态文明建设不可能游离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之外,而是要融合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之中。此外,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相并列的“社会”,也是狭义的社会,因为经济、政治和文化都属于广义的社会范畴。
二、绿色发展是人的一种超越黑色发展的发展方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工业文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绿色发展的理念早就不断被人提及。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意识到了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他们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支撑这种生产方式的价值观念的批判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其思想的绿色维度。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不仅肯定了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而且揭示了“异化劳动”势必造成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对象——自然界相分离,即丧失自己的“无机的身体”。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生产造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裂缝”,并设想通过建设新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来修复这个“裂缝”。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等论著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价值观念对于自然环境的消极影响也受到了深刻批判,他一再强调人类不要像征服异族人那样去征服大自然,而是要认识到自己与大自然是一体的。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中出现了生态马克思主义流派,思想家们进一步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至整个发展方式的批判。
不仅如此,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许多自由主义思想家也同样在思想上自觉批判和抵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工业文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基本信念是:每个人生来就具有与他人平等的天赋人权,因此,要想他人尊重自己的权利,就有义务尊重他人同样合法的权利。最初,他们借助于这种天赋平等权利的思想,来批判少数人对自然资源的占有和掠夺侵犯了其他人享有自然资源的权利,或者当代人对自然资源的疯狂开采侵害了后代人的权利。随着环境保护运动的不断展开,生态伦理学家和生态法学家们进一步拓展了权利概念,他们借助于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这一观念,提出除人之外的其他生物也享有与人平等的权利,自然万物都具有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尊严,人类对之负有保护和尊重的义务。他们认为,人类要想真正解决生态问题,就必须把自己当作包括所有生物在内的宏大共同体中的平等成1,将伦理和法权关系不再仅仅局限于人际关系,而是拓展至整个自然界。在他们的思考中,包含着这样一种思想:人与自然之间关系问题的解决,需要建立一种有机的、整体的自然观,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变革人类的道德法权观念和制度规范。当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的上述思考,始终是在肯定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的框架中展开的,这是他们与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个根本区别。
所有这些思想家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批判以及对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方式的追寻,都立足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以及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一种黑色发展方式这一现实的基础。这表明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支撑的人的发展,确实陷入黑色发展的陷阱之中,造成了严峻的生态危机。
当然,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和流行,推动了世界范围的环境保护主义运动。这些运动的开展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由黑色发展方式向绿色发展方式的转变。国内一些学者曾客观地肯定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纠正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方面的成就:生态运动卓有成效;绿党的政治实践取得较大成功;西方国家不断调整国家的对内环境政策;从客观效果上看,西方国家的对外发展战略对全球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3]从西方发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和效果来看,20世纪60年代开始被生态危机困扰的西方国家,经过20多年的努力,到80年代已基本上控制了污染,较好地解决了国内的环境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开始追求一种更为合理、更为环保的绿色发展方式。
肯定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上的成就,并不能由此就忽视其严重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表现在: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上,尽管环境伦理学家、深层生态学家一再试图打破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反对人类将其他自然物当作单纯的工具来使用的工具主义观念,而肯定自然的权利、价值和尊严,但是,征服自然作为工业文明的一种占主导地位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不仅如此,征服自然这种观念还与资本追求无限增殖的方式和现代人的无度的消费主义观念相结合,深深地影响着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从制度上看,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严重受制于资本主义基本制度,因此,它们难以从根本上克服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内在冲突。同时,西方国家内部环境政治的现状也不容乐观,这主要表现在各种反环境保护的势力依然强大,它们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和抵制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此外,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西方发达国家生态环境的改善是建立在环境问题的国际转移的基础上的,是以牺牲其他国家的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侵略”“环境殖民主义”作为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重要根源,大大延缓了整个人类迈向生态文明的步伐。
与西方发达国家一样,中国也提出了建立生态文明和推行绿色发展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也同样具有客观的现实背景。中国正面临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历史转型,但由于中国是一个后发国家,工业化的历史进程本身还没有完成,因此,就势必遭遇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挑战。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确实也出现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灾害、土地荒漠化和沙灾、水土流失、旱灾和水患、生物多样性受损、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等。这些环境问题的出现,意味着我们的经济发展很可能遇到无法逾越的生态红线,换言之,环境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
上述环境问题的出现,说到底与经济建设中所奉行的发展方式密切相关。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我们奉行一种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方式。这种发展方式过于偏重物质财富的增长,忽视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把社会的人或人类社会的发展,仅仅理解为GDP指标的增长,把经济增长作为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唯一尺度,由此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单纯地把自然当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工具,不断地向自然索取,忽视了自然界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本身也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
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意味着一种生态化的思维方式的出现。但是,要真正实现由黑色发展向绿色发展方式的历史转变,还需要从根本上转变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我们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整个生活方式。人的发展的绿色特征,必须体现在人的生活的所有方面。
三、绿色发展是人的一种指向长远未来的发展方式
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不仅利在当代,而且功在千秋。所谓利在当代,是指绿色发展能够体现当代人追求幸福生活的理想,使人们能够生活在蓝天碧水的良好生态环境中。所谓功在千秋,是指绿色发展能够为人类后代永续不断的发展提供自然条件,即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在阐释绿色发展理念时明确指出:“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4]这就明确地把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联系了起来,即只有绿色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
在绿色发展理念中,人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得到关照的,未来的后代或人类存在的未来被置于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绿色发展理念不仅要求当代人能够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中获得良好的发展,获得优美自然的幸福生活,而且要求为后代人的永续发展留下可能性空间,留下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和依旧美丽的自然环境。由此可见,绿色发展理念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深刻的一致性。人类在追求发展的可持续性时,总是在追求发展的绿色;而在追求发展的绿色时,又总是在同时追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般认为,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在1972年于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上最先得到正式讨论的。此次会议云集了全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共同协商人类在一个健康和富有生机的环境中所享有的权利。此后,各国都试图对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进行界定。现在被广泛采纳的定义,来自世界环境及发展委1会于1987年发布的布伦特兰报告书,即可持续发展是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既要达到经济发展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内涵上的这种一致性,使我们确信绿色发展是人的一种指向长远未来的发展方式。绿色发展理念作为一种有关人的发展的价值理念,体现了当代人对后代人生存价值的关怀和责任担当。一些有识之士早就发出警告:当代人的发展决不允许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例如,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在其名作《责任原理:现代技术文明伦理学的尝试》中明确指出,人类不仅肩负着同时代的相互之间的责任,而且肩负着不对称的对于子孙后代的责任。“因此,我们今天作为未来条件的肇事者,就从未来主体预期的存在权利那里产生了一种相应的责任,也就是我们以及我们那些影响如此广泛永久的行为,要向他们负责。”[5]55由于生存责任具有优先性,因此,约纳斯还把“人类必须存在”当作首要律令。“因此首要准则是,未来后代的任何状况都不得与人类必须绝对存在的原因相冲突。仅就人而言,人类必须存在是首要律令。”[5]57显然,约纳斯提出的有关当代人必须保护后代人生存的责任原理,与绿色发展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一致的。谋求发展的绿色或可持续性,理所当然地包含了当代人对于子孙后代的永续存在和发展的责任。
四、绿色发展符合人的自由、协调、全面发展的理想
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框架中,自由、协调、全面发展一直被视为人的发展的理想状态,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在包含的一个最高的价值理想。绿色发展作为一种超越黑色发展、指向人类长远未来的发展方式,又完全符合人的自由、协调、全面发展这一理想。
首先,绿色发展符合人的自由发展的理想。人类面对黑色发展的现状而自觉提出绿色发展的理念,并在实践中谋求发展的绿色,这本身就体现了人类发展的自由自觉性。当然,绿色发展的自由性并不意味着人类可以摆脱自然规律的束缚,恰恰相反,这种自由性是建立在对自然规律的充分尊重和自觉服从的基础之上的。绿色发展何以是一种自由发展?说到底,是因为绿色发展是一种充分尊重和自觉服从自然规律的发展,是一种注重生态平衡的发展。绿色发展要求人类克服那种任意征服和控制自然的狂妄的观念,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类与大自然的统一性。
其次,绿色发展符合人的协调发展的理想。众所周知,我国党和政府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中包含了协调发展。“十三五”规划在阐释协调发展时曾明确指出:“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4]这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对协调发展的具体界定。而从哲学上看,人的协调发展内在地包含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自身肉体与灵魂即身心之间的协调发展。显然,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是人的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而绿色发展恰好就是一种在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关系中的发展。黑色发展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同时也纠缠着人与人、人的灵与肉的关系的不和谐。
再次,绿色发展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在摆脱了固定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多方面才能的充分展现。但深入思考即可发现:人的才能的全面发挥始终离不开大自然,离不开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丰富的资源,于是,绿色发展便很自然地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条件。不仅如此,绿色发展对自然规律的尊重,对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追寻,本身就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构成了人的全面发展中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方面。
总之,绿色发展是以现实的人为主体的发展,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超越黑色发展的新型发展方式,也是当代人的一种指向长远未来的发展方式,符合人的自由、协调、全面发展的理想。因此,绿色发展与人的发展具有内在的关联和一致性,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王玲玲,张艳国.“绿色发展”内涵探微[J].社会主义研究,2012,(5):143-146.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王宏斌.西方发达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成就及其困难[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3):71-7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6-03-18(01).
[5][德]汉斯·约纳斯.责任原理:现代技术文明伦理学的尝试[M].方秋明,译.北京:世纪出版有限公司,2013.
(责任编辑 张 转)
On Inter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Green Development and Human Development
SHU Yuan-zhao,FAN Hui-tong(Pham Huy Thong)
(School of Marxism,Hunan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82,China)
Green development is realistically a people-oriented development.It is a new way of exceeding the black development,fitting to the dream of freedom,harmonization and development.Therefore,green development has internal relevance and consiste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people.
green development;human development;internal relationship
B038
A
1673-1972(2017)02-0024-04
2016-12-2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性视域下马克思唯物史观本体化的路径依赖及其创新途径研究”(16BKS030)
舒远招(1964-),男,湖南辰溪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德国古典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