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民主价值观内涵及发展趋势解析
2017-04-13李敏伦朱桂莲
李敏伦,朱桂莲
(中国地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两种民主价值观内涵及发展趋势解析
李敏伦,朱桂莲
(中国地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在我国当下,同时存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民主价值观。前者生长于欧美资本主义文化,其内涵实质是以“私”为核心的个人主义民主价值观。后者直接承接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由于其成长于我国的文化土壤中,其内涵也深受我国古代民主价值观的影响,实质是以“公”为核心的集体主义民主价值观。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正在将个人引向精致的利己主义和理直气壮的个人主义,将国家引向碎片化、极端化、民粹化,将人类引向战争;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则在努力从各层面将人类社会引向和谐共存。然而,由于欧美资本主义文化在当今世界的强势地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的践行正经受着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语境之困和“人民”被泛化之困。
社会主义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核心价值观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中央办公厅又于2013年12月正式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并要求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近4年来的宣传和推广,24字已广为人知,但从当下的社会风气依然差强人意和人们的价值取向依然以名利为主要导向的现状看,从词义演化上理清这些价值观与欧美同名称的资本主义价值观的区别十分必要。本文只对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两种价值观在词义演化、本质、发展趋势的差别进行分析。
一、两种民主价值观的词源内涵
无论是资本主义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我国的现实运用中,都被简单用“民主”一词替代。正是由于这种简单替代,随着近年来“普世价值”的渗透,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正悄无声息地侵蚀和替换着国人内心所坚守的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因此,理清中西文化中“民主”一词的词源内涵,对理解两种民主价值观内涵的异同具有重要意义。
在汉语中,“民”与“主”都是实义词。“民”是指统治者之外的“臣民”,即只顾眼前利益,不能自我做主的普通百姓。《说文解字》解释说:“民,众萌也。”段玉裁注:“萌,犹懵懵无知貌也。”[1]628《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说:“民之号,取之‘瞑’也。”[2]卷十“主”是指臣民之主宰者,帝王、天子、国君等。如《尚书·周书·多方》说:“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3]341《左传》说:“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4]1070-1071两词结合,取偏正结构,“民”修饰“主”,即“民之主人”,代为臣民做主之意。然而,以古希腊语来解释,“民”(demos)指全体无差别国民、公民等,“主”(kratos)是指统治、管理。两词结合,取主谓结构,“人民统治”或“人民管理”之意。[5]29后经千年演化,今日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之“民主”,意指“人民的权利”。
在我国古代思想家和政治家看来,全体国民实际存在政治能力差异。除少数圣人先知外,众民都是短视、自私和有待教化、帮助、管理的人。如《尚书》反复强调老百姓“惟惠是怀”[3]334,“无主乃乱”[3]110。《孟子》指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6]17因此,众民需要英明的圣贤教化和治理他们,做他们的君主。“民之主人”之君主,首先应为政以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以垂范子民,教导民众。其次,应体恤民众,爱惜民力,养民和富民。再次,应能选良吏,使之恪尽职守,清正廉明,为民请命,忠言直谏,真正实现民众的现实利益。[7]由此可见,在我国古代政治思想和实践中,“主”并不能随心所欲对“民”作威作福,而是承担着为“民”作出有利于其长远利益和发展的决策的责任。以此为本意的“民主”,是一种暗含在政治制度中的价值追求,尤其是“主”的价值追求。其价值判断主体是“天”和“民心”;价值实践主体是“主”,客体是“民”;价值实践关系是“主”对“民”的责任和有效管理。公权表象立意为君主,实践结果为“民”与“主”。
在欧美思想家和政治家看来,全体国民无政治差别,都能理性决策,虽然同身存善和恶,但绝大多数时候都能运用自己的善“像尊重自己的权利一样尊重他人的权利”[8]373,自觉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当出现多数人暴政时,都能凭借制度,用自己的善制止暴政。基于此,全体国民直接参政,共主共治合情合理且可行。这一民主思想率先在古希腊雅典城邦得以实践,虽为其带来了短暂的繁盛和至今为人称道的政治经典,但终因执政效率低,实行“排斥自由公民劳动的奴隶制”[9]136,而被亚历山大大帝抛弃。随后,又经千年君主制的沉淀和涤荡,至近代欧美工商业资本崛起时,其再被工商业资本家借用,演化形成近现代欧美资本主义民主理论、制度和价值观。与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民主相比,近现代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一是为提高国家运转效率,创设了代议制;二是为淡化少数人统治的实质,按照全民共存的最低要求,创设了相互制衡的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三是为避免多数人暴政,将政治个体的权利扩大演化成自然人的自由和权利,即天赋人权。经此发展,欧美资本主义民主,由主谓结构之“人民统治”演化成偏正结构之“人民的权利”,核心是自然人的一切权利,包括与集体利益和个人长远利益相悖的权利。其对“民”及“民”的代议人都没有直接的道德品质要求和行为价值评判,仅仅是一套基于保护人的动物本能的政治制度代称。从政治价值角度看,判断这套政治制度好坏的主体,在理念层面上是全“民”,在制度和实践层面上是参与选举“民”的代议者的部分公民;判断的标准即是对自然人的天赋人权的保护,保护得好就是好制度,否则就是坏制度。
马克思主义的民主价值观虽来源于欧美民主价值观,但对其进行了扬弃,虽取“人民统治”之本意,但一是将“民”具体化为依靠自身劳动获取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广大劳动者——无产阶级;二是对“民”的代议者提出了道德品质及信仰要求,即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10]44,站在“民”之立场,为其谋解放而忘我工作;三是对国家的本质①“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见列宁《国家与革命》,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8页。进行了阶级界定,即代表无产阶级,实现其利益,对资产阶级进行专政;四是为提高民主执行效率,创设了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经此扬弃,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价值判断主体和实践主体都是“民”。“民”既是“民主”理念的出发点,也是“民主”制度的价值起点;价值实践客体是“主”,是对无产阶级的社会人权,即符合全体无产阶级长期共存共生的人权的保护;价值实践关系则是“民”对共产党领导“民”实现“民”之社会人权的制度设计和实践优劣的判断。由此看来,马克思主义的民主价值观既涵盖了我国古代民主价值观的价值追求,又包含了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的制度要求,是均衡考虑了全体公民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价值观。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直接承接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但也深受我国古代民主观影响,意指主谓结构的“人民当家作主”。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对此意进行了说明:“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11]147 5周恩来进一步解释:“‘人民’与‘国民’是有分别的。‘人民’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从反动阶级觉悟过来的某些爱国民主分子。而对官僚资产阶级在其财产被没收和地主阶级在其土地被分配以后,消极的是要严厉镇压他们中间的反动活动,积极的是更多地要强迫他们劳动,使他们改造成为新人。在改变以前,他们不属人民范围,但仍然是中国的一个国民,暂时不给他们享受人民的权利,却需要使他们遵守国民的义务。”[12]17由此看,“人民当家作主”之“民”,是指具备以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和爱国两个特征的中国公民;“主”则是将对大部分人民主和对少部分人专政结合起来,即保护和实现广大劳动人民的社会人权,剥夺和镇压少数敌对分子的自然人权。其价值判断主体是“民”——广大劳动人民;价值实践主体是“民”及“民”的代议者——中国共产党,价值实践客体是“主”——广大劳动人民的当家作主,价值实践关系是“民”对中国共产党保护和实现“主”的内容好坏的判断。这种民主观在价值追求上与我国古代民主观相近,即要求执掌公权者如宋代大学者张载所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13]376。在制度设计上则吸取了欧美资本主义民主观的选举和监督优点,创设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并直接沿用民主集中制之马克思主义民主决策机制。基于此,无论是从价值追求来看,还是从制度设计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都较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更真实、更具体、更广泛。
二、两种民主价值观的本质区别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由特指的“民之主人”和“民之当家作主”界定,因其“民”被具体化和群体化,并以保护“公”为价值追求,所以是集体本位主义的价值观。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由泛指的“人民统治”和“人民的权利”界定,因其“民”被泛化和个体化,并以保护“私”为价值追求,所以是个人本位主义的价值观。
从特指的“民之主人”来看,一方面,“民”是具体的,是“民之主人”不可忽略的存在和责任。“民”之生存和发展是“民之主人”决策和行为的根本依据。“民之主人”在享受“民”的忠诚和供奉时,也必须兼顾“民”的生存和发展,而不能仅仅只满足于自身的私利和欲求,其决策和行为的中心是如何才能使国家持续存在和发展,否则就会遭到“民”之唾弃和叛离;另一方面,特指的“民”以群体而存在。群体中个人的存在和欲求如果背离了群体的存在和欲求,那么个人就会被牺牲和放弃。这一政治逻辑,在我国古代被看作是人间的“天道”,普遍适用于臣民和统治集团,并成为约束个人言行的价值自觉和行为自觉。从特指的“民之当家作主”来看,每一个“民”也是具体的客观存在。其在实践“当家作主”权利的同时,必须兼顾其他“民”的权利。为了彼此长期共生共存,具体的“民”之“作主”除实现自我管理外,还需要协调配合及监督他人。这种具体的“民”与“民”之间的关系模式向外延伸,构成公权决策和运行的模式,即公权执行者在决策和行为时,也是将具体的“民”以集体为单位,以集体中具体“民”的生存和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为出发点和最终诉求。每一个具体的“民”只有自觉融入群体中,其生存和欲求才会被公权照顾。由此看来,特指的“民之主人”之“民主”和“民之当家作主”之“民主”,都是以集体为出发点和归宿,都体现了集体本位主义价值取向,是集体主义价值观。
从泛指的“人民统治”来看,由于“民”的不确定性,每一个具体的个人既是“主”这个动作的发出者,又是承接者,只要实现自己的生存和欲求,也就意味着泛“民”得到了照顾,因而,实际掌握“人民统治”权的具体个人的决策和行为只需按照自我的诉求进行即可。这种“己”“民”合一的思维模式被社会化后,就形成了全社会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受其影响,公权力被强势个体占据并为自己服务既“公平”又“合法”。个人的“私”也因之被提升到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而被供奉起来,受每一个个体憧憬和膜拜。公权力执掌者的首要职责实际是不断增长自己的收益,并保障其不受侵犯,一旦其利益受损或受到威胁,就会借泛“民”之名义想尽办法进行保护,包括动用武力,其次才是协调众“民”之间的关系,目的也在于保障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从泛指的“人民的权利”来看,由于“民”也不确定,每一个具体的“民”的权利实际被虚化,不同的客观“民”对“人民的权利”有不同的理解。每一个客观“民”都希望自己理解的“人民的权利”应该或必须得到保护,最后只能是多数人共同主张的“人民的权利”才会得到保护,而不考虑是否有利于社会长期共生共存,是否对个人真正有益。每一个客观“民”的视野中只有自我的生存和发展管理,都只对自己负责,且他人无权干涉。客观“民”与“民”之间彼此孤立,当发生权利冲突时,彼此自然竞争,其结果即是强者申索的权利更具正当性,欧美社会要求均衡分配财富的呼声远比我国小就是这一逻辑的实践结果。运用这一思维逻辑构建的公权力的主要职责就是保护表面具体但实际被泛化的“民”之权利。然而,公权力执掌者由具体的“民”组成,当其找不到具体的被代表者时,自身的权利就上升为泛民的权利而被保护。客观“民”的权利只有与公权力执掌者的权利一致时才会被保护,“人民的权利”的潜台词“人民作主”才得以体现。在这种直线单向式民主价值观影响下,欧美发达国家近年来各类暴力频发、吸食毒品合法化、政治民粹化、社会碎片化等倾向日益明显并呈加速之势。由此看来,泛指的“人民统治”民主观和“人民的权利”民主观,“民”的视野都始终停留在“己”,“主”的内容也始终围绕“己”展开,充分展现出个人本位主义价值取向,因而是一种个人主义价值观。
受集体主义价值观支配的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服务于集体发展需求,引导个人服务于集体,在个人短期利益与集体长期利益不一致时,作出有利于集体的行为选择。它是集体中精英根据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规律,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进行凝练提升,基于集体的长期发展而总结形成的,已超越了人的动物本能,是社会化后的产物。它强调集体的主体性,即个人以集体长期利益收益为现实决策的基础;集体对集体事务具有支配权和主导权;个人利益①这里的个人不是特指的某个人,而是构成集体的群体性个人。是集体决策考虑的内容,也是集体决策的最终服务对象。与之相反,受个人主义价值观支配的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服务于个人自身需求,指导个人行为选择。它基本是人之动物本能的反映,强调个人存身于群体中的主体性,即对自我事务的绝对主导权、支配权以及对集体事务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被服务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中,二者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上和文化环境下都已存在百年以上,其实践效用和发展趋势都已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
三、两种民主价值观的实践效用和发展趋势
就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的实践效用而言,可以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来看。在国际层面,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一直是欧美国家与其他国家产生各类国际纠纷、冲突、战争的主因。一方面欧美大国、强国以自我为中心,认为由天赋的权利来支配世界;另一方面他们也引导小国、弱国学习他们的价值观和社会制度,进而致使小国、弱国由于原生价值观和社会制度被破坏而走向社会动荡,人民流离失所。欧美大国、强国区分敌友的标准是他国是否服从自己的支配,给自己带来实际好处。对于接受臣服地位的小国、弱国,就给予其盟友地位,予以保护;反之,则对其恐吓、扰乱、骚扰乃至战争。他们从来无暇顾虑自身行为对他国、对人类乃至对地球宇宙的危害,却给自己的行为冠以“上帝的使者”“解放他国人民于专制暴政”“保护他国人民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等美名。在国内层面,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引导国民形成彼此独立的原子意识和价值判断,即:一是使全民认为法律是公正的,无阶级差别的,因而可以保护其自身利益;二是使全民相信财富都是由能力换来的,因而存在财富差距是合理的;三是使全民笃信政府只能服务于自己,不能管理自己;四是生命的意义在于在维护一定社会秩序下的感受自我、张扬个性及生理需求体验;五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具有法律意义和经济意义;六是作为独立自私的经济人具有天赋合理性;七是及时享乐的消费主义是个人成就的体现。受这些意识和价值判断支配的个人,一切从自我利益出发,以自我为中心。他们执掌公权力时,就会以“公”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私”,利用公权力为己谋利。他们在民间时,则会以“天赋人权”和宪法的名义要求公权力服务于己。当其自身权利没有得到尊重和保护时,就会以聚会、游行示威甚至要求独立等极端形式逼迫公权力满足自己的要求。他们判断公权力好坏的标准,是能否给自己带来短期物质利益和周到服务;判断自我价值的标准,是获得的物质财富的数量和达到的社会层级的高度;判断他人价值的标准,则是他人是否尊重自我。欧美这种个人主义民主价值观经历近400年的发展,至今已导致个人层面的利己主义精致化和个人主义理直气壮化,国家层面的碎片化、极端化、民粹化,国际层面再次无序化。
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的实践效用也可以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来看。在国际层面,其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家的事情,大家协商处理;各国自身的事情,各国自行处理。无论是国家间的事务,还是一国之内的事务,处理的原则是不倚强凌弱,和平至上,不以武力相威胁,不以增加和激化矛盾为前提,以实现共生共存为目的。受此民主价值观支配的国家是国际和平的维护者,也是国际摩擦的灭火器,国际纠纷的调节者。这类国家不追求零和游戏,而是追求合作共赢;不追求结盟,而是追求公平公正;对大国、强国,小国、弱国的关系处理并不厚此薄彼,而是以国际共生共存为判断标准。在国内层面,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引导国民形成相互依赖的分子意识和价值判断,即:一是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则是以广大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二是财富是由劳动人民创造的;三是政府是最广大劳动群众的代表,其主要职能是服务于劳动大众;五是生命的意义在于劳动和奉献;六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除法律和经济关系外,更主要体现为社会关系,因而维持一个良好的社会关系是人之为人的自然要求;七是有节制的理性消费是一个社会人该做的正确的事情。受这种意识和价值判断支配的个人,自身利益界定并不以获得尽量多的物质财富为根本依归,而是以自我为集体和他人作贡献为努力方向。他们执掌公权力时,就会以为大众谋福利为己任,为此,甚至不惜牺牲生命,如革命时期的绝大多数中国共产党人;他们在民间时,则会以尽量不给他人找麻烦的心态管理自我,以发挥“微光”的心态服务于社会。他们判断社会制度好坏的标准是是否能使绝大多数民众安居乐业,富足安康;判断自我和他人价值的标准是对社会的贡献度。个人之间不仅受法律和经济的约束,更受道德的约束。受这种民主价值观支配的前苏联大部分时期和1949年后的中国都创造了人人为公、国强民奋的辉煌成绩。
就发展趋势而言,人类社会正处在从追求物质财富向追求精神财富过渡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类社会未来发展存在两个方向:一个是因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增长速度远低于个人对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欲望膨胀的速度,而引发个体之间为尽量占有更多的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而相互斗争,进而引发新的战争,甚至人类毁灭;另一个是人类社会根据自然条件的限制,调整自身对物质和精神财富的需求,在社会引导下,个体进行自我世界的升华,从追求自我享受的动物本能境界,向追求服务社会、自我控制以及与其他个体和谐共存的人类境界进发。显然,第一个方向是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的必然结果,第二个方向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的必然结果。在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的主导下,个人自我意识和利益必然因过度保护而膨胀。膨胀的结果必然是对其他个体和社会利益的侵占和争夺。个人自我意识和利益上升到国家层面,膨胀的结果则必然是人类混战。20世纪上半叶的两次世界大战正是资本家个体自我意识和利益膨胀而引起的国家自我意识和利益膨胀的结果。相反,在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主导下,集体利益至上,个体的视野中始终存在其他个体的身影,其他个体是个体决策和行为选择的关键考虑因素。个体在决策和行为选择时会以其他个体的存在作为先决条件,合理设定自身的利益边界;国家在决策和行为时,也会运用个人的集体思维模式,兼顾其他国家的利益,考虑他国的“舒适度”。
然而,人类社会面对这两个发展方向,并不必然会作出正确选择。事实上,当今世界,受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支配的社会发展方向明显处于主导地位,受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支配的社会发展方向则在前者不断地侵蚀下,正呈现被动和被放弃的趋势。人类社会正处在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是否能够走向和谐共存,正考验着人类的智慧。
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实践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在践行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过程中正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欧美资本主义民主语境造成的环境挑战,二是改革开放实践带来的“人民”的泛民化困扰。
从欧美资本主义民主语境造成的环境挑战来看,一方面,我国近代以来的民主价值观曾经以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为学习对象。鸦片战争后,伴随欧洲列强对我国的侵略,欧美资本主义之“人民的权利”的民主价值观传入我国,并被我国的先进知识分子认同。在民族存亡命悬一线时,他们力图用这种民主价值观唤醒国民。五四运动后,我国先进知识分子的民主价值观发生了分化。他们一部分将欧美资本主义之“民主”演化为“三民主义”,并实践之;另一部分则接受马克思主义“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之“民主”,践行于“三民主义”实践的缝隙中。“三民主义”最终因国民党败逃我国台湾岛而继续演化;“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则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于大陆新中国开花结果。发展至今,台湾的民主价值观在内涵、形式、发展方向上都与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趋于一致;大陆的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则一直受到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的侵蚀和挑战。另一方面,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是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和文化渗透的主要工具,一直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的构建。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眼中,社会主义中国是洪水猛兽,必除之而后快。在与新中国进行了20多年的斗争后,20世纪70年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正式将“和平演变”战略列为对我国的外交战略之一,向我国国民灌输他们的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推销其生产和生活方式。经此两方面的影响,我国民众产生了两个错觉:一是误以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百年殖民他国而获得的巨量物质财富,是由其个人主义民主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的;二是误以为仅仅反映了尚处于物质追求阶段的人类内心需求和价值取向的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就是人类生存和生活的最高追求。这两个错觉导致我国曾一度刻意淡化意识形态,部分民众因而主动放弃了社会主义的民主价值追求,致使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和民众对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日渐认同,对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的认识却日渐模糊。
从“人民”的泛化来看,一方面表现为政治层面的“人民”日益被法律层面的“公民”取代,另一方面表现为经济层面的自然人日益替换着政治层面的“人民”。依据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在政治层面上,“人民”有阶级区别,不同阶级的“人民”在公权力中的权重不同。广大劳动人民处于主导地位,是国家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发展成果的主要获得者。然而,在欧美政治理论中,“人民”被“公民”取代。“公民”无差别,都是法律面前的平等自然人,按照自然法则享有无差别权利,承担无差别义务。当政治层面有阶级区别的“人民”被法律层面无差别的“公民”取代时,国家政权的政治属性就被模糊了,变成不能区分“姓资”“姓社”的“普世性”政权。全体国民都凭借自身的自然禀赋竞争于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承接与自身自然禀赋相应的国家发展成果。这个方面的泛化伴随于我国改革开放整个进程,承载于我国的法制化过程中,近年来呈现加速之势。同理,经济层面的“人民”也只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没有政治属性。每一个“人民”都依据自身能力获取相应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有能力者多得,无能力者不获。政府对无能力者的微薄救助只关乎人道,无关乎天赋人权。当经济层面的“人民”适用于政治层面时,经济层面的自然竞争法则就被引入政治层面。政治就变成了强者之间的竞争游戏,各种金钱政治竞选也就花样百出,丑态自现。这种泛化伴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进程,承载于非公有制经济体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地位的上升过程中,近年来也呈加速之势。两方面的泛化给我国带来了两个结果:一是导致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正在被悄然稀释和弱化,非公有制经济所有者群体对公权力的控制力日益增强;二是除部分知识分子外,越来越多的劳动人民成为欧美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的信奉者,不但将自身的价值取向由为集体奉献转向追求个人利益,而且开始质疑公有制经济的全民性质。由此看来,“人民”的泛化倾向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的践行。
基于此,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急需重新澄清以下问题:在社会主义经济层面,如何理解公有制经济与全民的关系,如何平衡不同阶层的“民”的利益竞争;在社会主义政治层面,如何定位不同阶层的“民”在公权力中的位置,如何保障公权力不侵害不同阶层的“民”,尤其是普通劳动大众的利益,如何使不同阶层的“民”依据自身在公权力中的位置行使对公权力的监督;在社会主义法制层面,如何保障不同阶层的“民”的权利的真实平等;在社会主义实践层面,如何使公权力将为人民服务尤其是为广大劳动群众服务内化为一种价值自觉和行为自觉,如何引导不同阶层的“民”平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物质利益与长期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矛盾,如何让不同阶层的“民”感知到自身从公有制经济中获得了收益等。只有对这些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予以澄清,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才可能被全民认同并付诸实践。
[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钟肇鹏.春秋繁露校释[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
[3]李民,王健.尚书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
[5]刘洪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民主篇[M].苏州: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
[6]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8.
[7]张丽霞.民本思想与封建君主专制政治契合关系探析[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9):52-54.
[8][英]约翰·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侯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1]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2]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13]张载.张载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8.
(责任编辑 张 转)
An Analysis of the Connot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Capitalist and Socialist Democracy Values
LI Min-lun,ZHU Gui-lian
(School of Marxism,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Wuhan,Hubei 430074,China)
In present China,there are two kinds of democracy core values of capitalism and socialism. The former grows in European and American capitalist culture.And its essence is the core values of individualism,which presents the core of privacy.The latter directly undertakes on the view of Marxist democracy.Because of its growth in the Chinese culture soil,its connotation is the influenced by Chinese ancient democratic values.Its essence is the core of collectivism,which presents the core of public. Capitalist democracy core values are leading individual to delicate and righteous individualism,leading country to fragmentation,radicalization and populist,and even leading human beings to war.On the contrary,socialist democracy core values are strenuously leading human society to harmonious coexistence. However,due to the strong position of Europe and America's capitalist culture today,the practice of socialist democracy core values is trapped by capitalist democracy core values.
socialist democracy;capitalist democracy;core value
D082
A
1673-1972(2017)02-0005-06
2017-01-11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2014232020);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新中国和平发展的外交价值追求演进研究”(2014235036)
李敏伦(1974-),女,湖北襄阳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外交与生态文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