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递铺的类别和管理
2017-04-13李梦雪侯聪玲
李梦雪,侯聪玲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38; 2.嘉应学院 政法学院, 广东 梅州 514015)
宋代递铺的类别和管理
李梦雪1,侯聪玲2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38; 2.嘉应学院 政法学院, 广东 梅州 514015)
宋代递铺从驿传体系中分离出来,实现了物资运输和公文运输的分工,成为相对独立的通信机构。北宋设置省铺,南宋增设斥堠铺、摆铺,并采取行政和监督并用的管理办法。宋代以后,我国传统驿传系统逐渐成熟和定型。
宋代;驿传系统;递铺;类别;管理
宋代时,递铺从驿传体系中分离出来,以传递公文为主要职能,兼负物资运输。这种性质的改变,使递铺很快适应官府各种公文的传递需求,递铺的类型和功能也应时局需要逐渐完善,管理方法也有实质性的突破。这体现在各类递铺业务明确、递铺官员依法而行等诸多方面。
一、递铺的类别
北宋时,递铺称省铺。一铺中按传递等级划分,从高到低大致有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种传递方式。个别地区因地理条件限制有马递和步递两种或者仅有步递一种,其中速度最快的急脚递直接为后世承袭。南宋时,因受战争影响已经破败,于是增设斥堠铺与摆铺,专门传递军情机要文件。斥堠铺与摆铺代替省铺发挥着传递军事公文的重要职能。
(一)省铺
北宋的递铺称省铺。元丰改制(1078)后,递铺由尚书省兵部掌管,故称省铺。“(北宋)递铺旧法有三等,曰急脚曰马递曰步递……今总谓之省铺。”[1]7515递铺有三种传递类型,据曹家齐考证,“此三等并非三种递铺,而是按照公文性质、紧要程度、传递速度不同划分的三个等级,而且宋代递铺多是两种或三种功能兼具者。”[2]即一个递铺中,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种传递方式可以同时存在,只是由于个别地区位置偏远、道路崎岖或者传输任务闲慢只设步递和马递,没有急脚递。
在三种传递等级中,步递传递方式为步行,主要传送官府间一般性文书,传递速度为日行二百里,和马递、急脚递相比,速度最慢。马递主要依靠马进行公文传递,传递速度为日行三百里,多传递有关官员升降、边防、军机、漕运、刑狱等紧切文书,因此传递速度有时可达四百里或五百里,在没有急脚递的地方则以马递代之。
急脚递传递速度最快,日行四百里。急脚递是一种以骑马疾驰为主的传递方式,有时也以步行传递,《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及非常盗贼文书入急脚递,日行四百里。”[3]4292急脚递主要负责中央和地方紧急公文情报的上传下达、军机文件的传送,由于性质特殊,北宋政府对急脚递严格管理。急脚递文书须以紧切为原则,非紧切文书一般不发急递,但是到了宋后期,由于政府疏于管理,不少官员私夹文书入递,以缓充急,“近来官司申请,许发急迎司甚多, 其间有将私家书简, 并不依条入步递遣发……致往来转送急脚递角繁多,铺兵疲乏,不得休息。”[1]7484递角激增,超越铺兵传递能力,致使公文大量积滞,严重影响公文传递效率。据焦杰考证:“徽宗大观三年(1109)二月七日, 荆湖北路计度转运副使李偃上言道:‘今日近朝省发来急递,动经三四十日,马步递经及五七十日,至三两月以上,方始递到’。”[4]宋代递铺制度规定只有步递才允许传送私家信件,急脚递只能传递官府紧急公文,此时却出现了私人信件入急脚递的状况,可见急脚递已经不能满足官方文书及时传递的需要,这也是金字牌急脚递出现的重要原因。
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设置了金字牌急脚递。金字牌急脚递传递速度为五百里。金字牌“牌长尺余,朱漆刻以金书:‘御前文字,不得入铺。’”[5]6437各急递铺须用少壮铺兵专一承传,“不以昼夜,鸣铃走遍,前铺闻铃,预备人出铺就道交收,不得时刻住滞。”[5]6437金字牌急脚递以朱漆金字牌作为传符凭证,专司传递御前文字,由皇帝直接下达,挑选少壮铺兵昼夜传递,不经递铺交接,铺兵闻铃,提前出铺接收。和传递等级较低的马递、步递相比,金字牌急脚递,简化了交接手续,减少了传递时间,传递效率大为提高。同时因为直接传递御前文字,服务于皇室,因此在传递过程中享有极高的特权。
(二)斥堠铺与摆铺
斥堠铺与摆铺是南宋时设置的专门服务于军事的临时递铺,是宋代递铺中两种特殊的类型,它们的特殊性和设立背景密切相关。北宋末年,特别是徽宗和钦宗时,由于长期战争的破坏,省铺已经破败不堪,弊端丛生,特别是递角稽留严重。据郭磊考证:“距朝廷较近的地方递角要四五十日才到,偏远地区甚至有积压在邮舍‘数日无人传者’。”[6]递角大量稽迟,政府忙于战争,疏于管理,直至南宋建炎二年(1128)二月,宋高宗在扬州,因战况不明,在金军兵临城下之际,仓皇出城渡江南逃,南宋政府这才意识到重建递铺系统的重要性,于建炎三年(1129)设立斥堠铺,绍兴末年又设置了摆铺。
建炎三年(1129)二月十八日,杭州知府康允之“措置本路冲要,控扼去处,摆铺斥堠,每十里置一铺,专一传递,日逐探报斥堠文字,每铺五人,新旧弓手内选有心力、无疾病、能行步、少壮人充”[5]6438。斥堠铺设置在各路交通要道。特别是宋金交界区,战事紧张,斥堠铺分布密集,大概十里设一铺,每铺五人,干线则每铺十人,其职责是“专一承传御前金字牌,以至尚书省、枢密院行下,及在外奏报并申发尚书省、枢密院紧急文字”[5]6438。专门承传御前金字牌,负责战况急切文书的上传下达,也是一种战况情报铺。由于斥堠铺所传文书关乎军国大计,因此所选铺兵必须身强体壮。斥堠铺在南宋与金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炎四年(1130)十一月,金朝大将完颜昌向泰州(今江苏泰州)大举进攻,迫使南宋政府于是年十一月七日复置斥堠铺,“诏诸路可依旧,每五里置一铺,每铺轮差保甲五人,贴司一名,传送抄转。”[1]又,绍兴二年(1132)九月八日,“措置防秋,淮西州军与伪境相接,务在明建斥堠。”[5]6443斥堠铺多设于战事频繁的宋金交界区,能及时传递军情文件。
摆铺设于绍兴末年,“绍兴(熙)末,丘宗卿为蜀帅, 始创摆铺。”[7]摆铺以“每十里置一铺”[1]7486。摆铺的设置主要是为解决斥堠铺递角稽迟的弊端。由于斥堠铺官员违反递铺法规,苛责铺兵,玩忽职守,不负监督职责,斥堠铺逐渐不能满足边地军情文书的及时传递,御史中丞罗汝楫曾言:“近岁修立斥堠法,尤为严密。州县官吏诚能遵法而行,存恤铺兵,徐加督责。岂有传送稽留之患?昨缘多故。乃更置摆铺。”[5]6446《宋会要》中也有相关记载:“昨缘军兴,斥堠铺承传递角违滞,诸军置立摆铺专一传送军期。”[1]7509摆铺主要承传军期机要文字,是由军队设置的军队递铺,实行比斥堠铺更为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在管理机构上,摆铺的设置和管理机构由中央的枢密院改为三衙诸军。“绍兴三十二年(1162),诸军自兴州之(至)行在,沿路接连,每十里置摆铺。”[1]7508在监察机构上,巡辖使臣也由驻军统帅派专人监督,“每十铺差巡捕‘使臣’(指正八品至从九品武官)一员,往来机察,季一承代。”[8]可见宋政府对摆铺管理的重视以及军事文件传输在国家事务中的重要性。
北宋政府设置的省铺在传递公文方面发挥了长期的作用,中央可时刻关注各地动态,掌握各地信息,及时做出决策。斥堠铺与摆铺是独立于省铺的军事文件传递机构,专一负责传递军事紧切文书。它们在扭转南宋在战争中的被动局面,保持中央和战区的联系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成为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机构。
二、递铺的管理
由于递铺在国家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宋代政府对递铺的管理十分重视。在行政管理方面,中央有枢密院和尚书省兵部总管全国的驿传系统。地方按照路州(府军监)县三级行政机构分别设置诸路提举马递铺官、通判、知县管理,另设巡辖使臣专职监察递角与官物的传递。在组织安排方面,各递铺设置有铺兵、曹司和节级。铺兵是负责文书传递的兵卒,曹司、节级是递铺的基层管理人员。至南宋时,进一步地加强了对递铺的管理,斥堠铺与摆铺的邮务由三衙诸军直接负责,不通过地方路州县官员。
(一)递铺的行政管理
在中央管理层面,主要是尚书省和枢密院。但以元丰改制(1068)为界,前后两个时期有不同的规定。改制前,递铺的管理主要由枢密院下设的教阅房负责,“专掌‘催督驿递’”[9]3798。主要负责发放驿马、颁发驿递符牌、制定乘驿条例、委派巡辖使臣等,总理递铺的规划设置,枢密院掌有实权。改制后,递铺的管理权转移到尚书省兵部,具体负责管理事宜的是兵部下设的驾部:“驾部郎中、员外郎‘掌舆擎、车马、驿置、厩牧之事……官文书则量其迟速,以附步、马、急递。’”[9]3856兵部除继承枢密院的职责外,还兼管铺兵的补给、铺马的增添、文书入递等级的归置,可见宋代对递铺的管理逐渐细化。
在地方管理层面,宋代递铺分布于各路,因此政府对递铺的地方管理十分重视。具体而言,在路一级设置诸路提举马递铺官作为递铺的最高行政官员,“多差本城指挥使或员僚提举”[1]7484。按照宋朝地方建制,由掌地方财政的转运司长官转运使(又称“漕臣”)兼任。其职责是管理该路驿传事务、巡查所辖州的递角传递情况、监督巡辖使臣的工作,并于每月将监察结果如实向枢密院申报。州于知州外另设通判对递铺进行点检,点检结果需逐月向路一级的长官申报。此外,在州一级特设巡辖使臣,形成巡辖使臣和州行政长官共同监管递铺的制度,这是宋朝在递铺管理制度上的一项创举。巡辖使臣主要不定期巡查该州递铺的运行情况,巡辖使臣专授专对,不得兼任他职。郭磊考证:“为了不影响巡查工作,其本职多被免废。”[6]专一巡察递铺,保障了监察职能的高效行使。县由县尉、县令协同巡辖使臣共同负责点检递铺,“欲马递铺并令知县县丞主簿同共管辖检察。”[5]6441
从递铺的管理,可看出宋代递铺在行政管理方面的特点:从中央兵部、诸路提举马递铺官到各州巡辖使臣、知县,对递铺逐级管理,体现管理的科学性;采取行政和监督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以实现对递铺的高效管制。
(二)递铺的组织安排
1.铺兵
北宋递铺系统的一项重要变革就是兵卒代百姓为递夫。“先是(五代时)天下邮传,率役平民,太祖建隆三年正月二十三日,诏郡县起,令不得差道路居人,充递军脚力。”[5]6437五代时,由乡户担任递夫,北宋改由军卒担任,并对铺兵按军队编制,实行军事化管理。这一变革,一方面减轻了百姓的服役负担,保证百姓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从而为驿站提供充足的物资。另一方面,士兵较乡夫,体力较好,训练有素,能适应战争环境下繁重的运输任务,提高运输效率。
在铺兵的配置上。宋代递铺大概每二十五里设一铺,铺兵十人到十二人不等。“宋代的递铺分布比馆驿广密……其设置以县为中心, 向四面八方辐射。”[10]“据汪圣铎先生的推算,北宋时递铺总数可能达5 000多所,南宋时也有3 000多所,由此亦可推算,两宋时期,全国的铺兵人数皆多达几万人以上。”[11]可见,宋代递铺已经普遍设置,成为社会不可或缺的运输机构。
在铺兵的添置上,有两种情况。一是例行添补。《永乐大典》有相关记载:“(铺兵招填)先本处人,无,即招邻村人,又无,本县、镇若邻县人年十六以上无疾病人充。”[5]6441铺兵的补添一般按本地人优先,且必须满足年龄在十六岁以上且身体健壮无疾病的条件。铺兵优先挑选本地人,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控制铺兵,防止铺兵逃亡。二是因铺兵逃亡、疾病或死亡等突发情况而产生的缺额。为递补此项缺额,“限一日内由本铺曹司向州申报缺额,若缺额不足二十,限三日内申报,否则限五日,五十人以上限十日,缺额人数从厢军中递补。”[5]6441铺兵缺额的申报时间有严格规定,可以有效完成铺兵的补充。
2.曹司与节级
“一般递铺的曹司即是该铺铺长,负责对递铺驿务的管理。如誊写铺历,查验递角的封口处、裹角、外引是否有破损。”[11]在曹司的选择上,“每铺各差小分一人充曹司,无即招填,其大分愿减充者听(小分是从禁军中淘汰下来的老弱兵士,大分是年龄小于四十五岁的军士)。”[5]6452节级的职责和曹司相同,和曹司同为一铺的铺长。在节级的编制上,“每递铺以二十人为单位设节级一名,十人以上二十人以下仍按照二十人的规模设置,不足十人,则以临近两铺为单位共设一名节级。若相邻两铺相距二十里以上的分别设节级一名。”[5]6452曹司、节级对入递递角亲自检查,是递角的直接负责人,因而若出现递角破损、丢失等情况,二者会受到杖责或徒刑的处罚。
宋代规定,文书入递等级由中央尚书省兵部决定,但是曹司节级有监督文书依法入递的职责,若“失觉察”则会受到相应的惩处。如针对递角应入急脚递铺而入它铺,曹司节级有“失觉察”的情形,《永乐大典》中有相关记载:“(曹司节级)以擅发急脚递罪减三等科罚。”[5]6455对文书稽迟的惩罚更为严格,“失觉察急脚马铺承传文书稽遣及五次,各罪至徒;或递铺五次,各罪止杖八十。”[5]6455对于急脚递铺、马递铺文书稽迟有“失觉察”,曹司节级处以徒刑,而步递铺文书杖打八十。文书传递等级和紧要程度的不同,对曹司节级的处罚程度也不同。可见,宋代的邮驿律已经十分规范。若出现递角稽迟而又没有及时补发的,根据递角稽迟数量和违限程度量罪定刑,“诸急脚马递铺曹司承受递角,辄积留而不即遣发者杖一百,二十角以上加一等,违时重者论,节级知而不举与同罪,失觉察减三等,罪止杖一百。”[5]6452可见,在相同情形下,曹司比节级的处罚要严重;盗毁、私拆递角在性质上属于知法犯法,惩罚最为严苛。主犯从犯都要接受严重的徒刑;“曹司节级盗拆递角,徒二年,重害文书配五百里。从者配邻州。”[5]6452
三、递铺的历史影响及意义
我国古代的交通运输系统称为“邮驿”。“邮”和“驿”都是交通通信一体化的机构。唐代时,“‘驿’代替了以往的‘邮’、‘传’、‘亭’遍布全国。”[6]“驿”取“邮”而代之,名称虽有变化,但其职能仍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传递文书和运送物资,“驿”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宋朝时,递铺从驿传系统中分离出来,开始成为以公文运输为主要目的,兼营物资运输的机构。这是我国古代驿传制度史上一次重大的变革。由于宋代特殊社会环境的需要,递铺在两宋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其中传递速度最快的急脚递则直接为后世所承袭,至元代发展成为独立的专门传递军情机要文件的机构——急递铺,进而对明清的运输系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宋代递铺和前朝的驿传相比,分工细化,运输效率明显提高。首先,“驿”不仅运送物资,还要负责接待往来驿使、政府官员,并提供食宿。“驿”的运输任务十分繁重,公文传输效率势必大打折扣。北宋咸平二年(999), 京西转运副使朱台符上疏曰:“官吏森罗于郡邑,差命之烦也;使者旁午于道路,廪禄之费,耗驿之供给,何可胜数!”[3]4292宋代递铺实现了物资运输和公文运输的分离,递铺职责更为专一。其次,在递铺服役人员选择上,“太祖建隆二年 (961)五月十七日,诏诸道州府以军卒代百姓为递夫……令不得差道路居人,充递军脚力。”[5]6437递铺服役人员由兵卒充当,较之前的乡民百姓,铺兵的整体素质较好,便于管理。递铺在性质和管理上的变革,有助于宋代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
第一,递铺对国家政治发展的作用。递铺中的各类公文,以行政公文数量最多。有关官吏调度任免、升降罢黜的政令;官员之间、政府机构之间的常呈文书;各类奏章、告示、檄文等,都依靠递铺传递。“官文书则量其迟速以附步、马、急递。”[9]3856此类官文书应为进奏院下达的政令。又如,“徽宗大观三年(1109)二月七日, 荆湖北路计度转运副使李偃上言道:‘今日近朝省发来急递,动经三四十日,马步递经及五七十日,至三两月以上,方始递到。’”[4]此类文书当属地方官上报中央的奏章。递铺的设置使政令畅通,上情下达,中央得以密切关注并掌控各地方的情况,从而加强中央集权,巩固政权。
第二,递铺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北宋省铺并不是单独传递文书的机构。从运输业务来看,递铺既传递公文,也传递各种物资。依宋制,步递是允许传送私家书简的递铺,实际上,除了主要传递文书外,步递还递送小件物品,有些步递还承担“纲运”、粮食的递送。马递有时也会运送官物,如元丰二年(1079)三月,太原府路走马承受(官名)全惟几言:“马递铺兵转送朝廷边机递角,担擎使命行李并诸般纲运军器材料、衣赐、绢布之类,略无休息。”[3]7132马步递运送部分物资,减轻了驿馆的运输负担,加快了物资的流通,有助于商品交易活动的进行,促进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的是,递铺还传递各类经济信息,包括各地上报的有关灾情、水利、税款、租役等内容的奏折,中央下达的经济政策等。
第三,递铺对国家安全的作用。宋王朝的周边环境并不稳定,北宋时,有辽、西夏、交趾的袭扰。南宋时,有金、蒙古的侵扰。宋王朝和周边少数民族的摩擦不断,战争时有爆发。北宋急脚递最初就是为了解军情,掌握战况而设。如宋政府规定,和敌军作战期间,无论有事无事,主将每天都要发文书上报军情,并入急脚递传递。宋神宗用兵交趾,曾下诏要求:安南行营军前动静,朝廷欲日知之,可令权发遣邕州事周沃日具以闻。”[12]军情安全性和保密性关乎战争的胜负,因此,宋政府要求每天发急脚递文书汇报军情,可见递铺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决定国家兴衰成败的命运。南宋斥堠铺的职能是“专一传递,日逐探报斥堠文字”[5]6438。由此可见,斥堠铺还具有刺探军情的功能。递铺不仅用于刺探、侦查敌方军情,还用于对国内反叛势力的招降。宜州抚水蛮蒙氏,雍熙年间,屡次袭扰边境,北宋朝廷“诏书招安”[9]14205;庆历五年(1045)宜州白崖山蛮反叛,广南西路转运按察安抚使杜杞在赴任途中,“遣急递以书谕蛮,听其自新。”[9]9962
递铺作为国家交通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连接中央与地方、传达国家各种信息的关键作用。政府公文的有效传递使中央的决策及时下达,地方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减少政治腐败,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递铺承担部分物资运输职能,有利于加快物资流通,带动经济发展。经济信息畅达更有利于各地之间的商品交换,资源整合。递铺实行军事化管理,及时传递军情机要文书,保障了国家安全。
四、结语
宋代递铺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文书机构,与宋之前的王朝相比,宋代递铺的通信功能更明显,带来的社会效益更大。步递、马递、急脚递能满足不同性质文件的传输需求,斥堠铺、摆铺能有效传递军事文件。递铺的完善满足了宋代社会的需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宋代政府也十分注重对递铺的管理。宋代递铺的管理方式不同于前代王朝单纯依靠政治手段,而是通过法律规范和监督的方法。法律相比强权更具有说服力,依靠邮驿律规范公文传递,约束官员行为,这在文化信息传递落后的古代可以产生更久远的影响。邮驿律的制定实行也为此后实现依法治邮减轻阻碍,在民众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公信力的树立,乃至法治社会的形成上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宋代递铺的建制、管理及驿传系统的不断完备,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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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ategory and Management of the Dipu in the Song Dynasty
LI Meng-xue1,HOU Cong-ling2
(1.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Nanchang 330038, Jiangxi; 2.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Jiaying University,Meizhou 514015,Guangdong, China)
The delivery shop is separated from the post system,realizing the material transport and transport document division,and becomes a relatively independent organizations.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set up the Chihoustations.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adding Bai stations,and take administrative and supervisionmanagement measures, realize the post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for the first time.
Song Dynasty; post system; Dipu; gategory; management
K244
A
1007-5348(2016)11-0066-05
(责任编辑:廖铭德)
2016-09-20
李梦雪(1994-),女,河南辉县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