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与启示
2017-04-13李斌苏州科技大学江苏苏州215009
李斌(苏州科技大学 江苏 苏州 215009)
★文化产业★
澳大利亚政府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与启示
李斌(苏州科技大学 江苏 苏州 215009)
文化产业离不开政府的引导、支持与激励。自从政策转向以来,澳大利亚政府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挥了引导资金有序注入、协调民间机构参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文创教育研究、扩大本土声音传播的作用。澳大利亚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对我国也有借鉴意义。
澳大利亚 政府 文化产业
澳大利亚文化部委员会颁布的报告《打造创意、创新的经济》认为,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简称)主要包括音乐和表演艺术;电影、电视和广播;广告和市场营销;软件发展与互动内容;写作、印刷和印刷媒介及建筑、设计和视觉艺术。受到数字革命及整个经济运行对数字与设计服务的不断增长的依赖性的影响,文化产业成为目前澳大利亚增长速度最快的产业。从2006-2011年每年保持2.8%的增长,比同期其他产业增长高出近40%。澳大利亚文化产业离不开政府的引导、支持与激励。探讨澳大利亚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对我国也有借鉴意义。
一、文化产业的政策转向
英国学者提出“文化模式”和“创意模式”的说法,其中创意模式包括广播、时尚、多媒体、新闻、印刷、流行音乐产业和商业、非商业的活动,更强调产品的智力属性或服务属性,与艺术关系更紧密。1990年代前,澳大利亚政府并未对文化产业表现出过多兴趣,对于文化产业中占据主流地位的通俗艺术的商业化现象亦未显示出积极态度,而把主要精力投于支持经典、高雅艺术。当时政府的观点是,只有和流行、通俗艺术不同的如歌剧、交响乐、戏院、视觉艺术、舞蹈和文学等优秀的生产艺术,才最能表现国家特质,满足世人的文化期待,有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1990年代,这一局面有所改变。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已摆上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的会议桌。大部分澳大利亚人参加的艺术活动如读书、看电影、听音乐会等明显增加。艺术活动正在成为澳大利亚向世界展示经济实力、确立国家身份和传播国家形象的重要渠道,它们不仅包括已经构建成熟的传统高雅文化活动,而且包括正处于摸索创新阶段的数字创意活动,后者产生出了一批正在引起世界关注的跨界性文化艺术产品,构成了当代文化产业的基石。[1]澳大利亚政府开始重新思考艺术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关注点也逐渐从对精英文化、土著文化的保护转向对新兴创意文化的刺激,并决心寻求通过推广文化产业的增长来推动国家的艺术和文化传播和发展的道路。
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了专门推动创意类艺术发展的政府机构——“澳大利亚委员会”,初始,该委员会由艺术专业人士负责,现在结构发生改变,改组为艺术投资、观众发展、战略与政策制定与公司服务四大分支,主要负责推广创意扶持政策和开展学术研究。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政策上总体而言是支持具有商业回报价值的艺术的,如2013年对流行音乐的支持。但也引来不少非议,有人认为在过去的日子里,大部分被委派来的管理人员要么是纯粹的行政官员,或没有什么艺术背景的所谓专家,颁布的政策也主要为政客、文化企业的“技工”而非为真正的艺术实践者服务,有人甚至认为支持商业艺术会让公众产生“高雅艺术不能创造价值”的误解,如果政府只投资那些能产生利润的艺术(如职业制造、文化旅游、文化出口及商业文化活动等),艺术的真正价值就会被忽视。另一部分人却建议政府颁布支持商业艺术发展的条款,如高弗·威特曼(Gough Whitlam)支持立法建立“银幕投资组织”,资助《蓝洞》这样的优秀电影,以打造澳大利亚最好的视觉艺术。鲍·肯汀(Paul Keating)则重申澳大利亚艺术的社会价值,认为艺术应成为创意澳大利亚的一部分,而不仅是艺术家自娱自乐的工具。[2]这些声音鼓励艺术家走出狭小的圈子,接触广阔的经济领域与文化产业。
在应对群众争论的过程中,澳大利亚政府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主张:将艺术和经济分开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它们的共同点就是都需要创意,只有在创意基础上加以统一,才能打造出充满想象力的澳大利亚。1994年,以推动澳文化产业为旨归的政府机构“创意澳大利亚”成立,它扶持的主要艺术形式已从具有“审美性的杰出作品”转向“为日常生活服务的产品”,如行为艺术、交响乐、当代音乐、文学、舞蹈、视觉艺术、雕刻、电影、电视、广播、多媒体、建筑遗产、土生文化遗产、开放式学习、图书馆、流行音乐、多媒体等。[3]此外,澳大利亚政府还专门建立了“信息科技产业革新委员会”以促进IT业发展,为文化部委员会自身开展创新工作与科学研究提供智力支持。
对国家而言,文化产业不应仅仅产生经济价值,而应允许它产生更为多元的价值。澳大利亚的文化产业政策转向,一方面帮助艺术家放弃了成见,学会如何与政策“握手”,另一方面也尽力为艺术家和艺术工作者们的语言、想象、创作营造足够的空间,避免了一味控制、管理和按经济理性辖制、伤害优秀的艺术。
二、引导资金有序注入
根据澳大利亚文化部委员会章程,各级政府部门、机构皆负有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的义务,引导资金注入是重要的义务之一。
新世纪以来,澳大利亚政府更是加强了对文化产业的投资。2007-2008年,政府实施了“出口市场发展资助”计划,拨款2700万澳元对有发展潜力的出口商进行财政补助,令许多文化创意企业从中获益。政府的出口信用机构“出口金融和保险集团”通过金融导航和生产补偿贷款机制支持文化产业,为持有“国际订单”的影片公司、纪录片公司或电视制造商提供贷款支持。
为了更好地提供资金支持,澳大利亚政府确立了几个主要的投资计划,其一,十年创新计划“金点子的力量:为21世纪设置创新议程”,预计在四年内投资31亿澳元用于改善澳大利亚的创新活动、刺激生产力发展、提高竞争力和培养以新科技为基础的工业。其二,“澳大利亚商业化”创新计划。它资助来自各部门、领域(包括电子内容和更广义的文化产业)的研究者、企业和创新性商家的“金点子”,预计四年内投资1961亿澳元,然后根据申请人的需求,每年投资8200万澳元。其三,“税收减让研究与发展”计划,为企业开展各级商业研究与发展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4]除了直接投资外,项目也是资金支持的一种载体。澳大利亚政府依托“国家创新议题”项目为文化产业部门提供资助。如设立“企业关联创意产业创新中心”,投资1700万澳元用于提高文化产业中的小微企业的生产能力,改善它们的市场拓展能力,扩大澳大利亚创意内容和服务的市场,以便更好地吸引全球商业投资。政府还通过“沙漠知识:澳大利亚边远地区商业网络项目”支持位于澳内地的文化产业和商业,该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和一些私人组织,总额1000万澳元。政府还提供了相关的项目支持,如“南澳大利亚政府数字明天计划”为位于“数字创意区”的创意企业提供高速宽带支持。“澳大利亚国际合作生产项目”则通过减免电影税收,弥补生产和存储费用和获取相关市场信息,促进了澳大利亚和跨国电影公司开展生产合作。
一些准政府机构也承担了投资的职能,1975年澳大利亚电影委员会就向电影产业提供贷款和投资外,还资助编剧创作及那些低成本预算的实验性记录短片。2009-2010年,澳大利亚电影委员会投入超过1.64亿澳元,实施了大约1800个项目,资助了752名个体艺术家和1121个艺术和文化组织。政府建立的支持电影业发展的机构“银幕澳大利亚”的旗下基金组织——“全媒体基金”(All Media Fund)投资300-500万澳元用于数字内容的发展,2011-2012年,它还投资支持互动载体的多平台创新及冒险类的故事片,以加强澳大利亚全国第三大文化产业——电影产业的竞争性。
三、协调民间机构参与
澳大利亚文化产业是政府和民间组织“合力”作用的产物。很多民间组织实实在在地投入了资金、人力与智慧资源推动着澳文化产业发展。政府在其中扮演了组织、协调者的角色,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创意商家的合作,如设立“文化产业创新中心”(Creative Industries Innovation Centre),在全国范围内寻求建立创意企业,并与那些致力于打造“创意创新澳大利亚”的公共或私人的组织建立合作的关系。
澳大利亚政府为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提供政策支持。1970年代私人资本投资电影还不普遍。1981年,政府通过10BA法案施,鼓励私人投资影视文化产业,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实行大力度的免税支持。在接下来的八年时间里,这个法案使得影视文化产业增长了近乎两倍,平均每年影视项目创造的总产值达到1.2亿。
新世纪以来,政府引导的脚步不曾停歇,催热了民间组织参与文化产业的热情。“创新投资基金”注资2000万澳元,通过与其他私人基金组织匹配成立新的基金组织,以帮助澳大利亚公司开展商业研究。私人基金“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就注资4600万澳元,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新南威尔士的“创新纽卡斯尔”和维多利亚的“创意空间”为创意人员和组织提供住宿,“商务时尚孵化器”则为位于黄金海岸的时尚社区提供多样的产业发展研讨会、竞赛和聚会,它们都得到了政府的承诺,依据投资额的多少获得利润的回报。政府则为民间组织做好保驾护航的工作,“澳大利亚设计单元”是一个为创意企业合作和进入新市场提供所需的商业资源与机遇的在线设计社区,它的创意企业指导项目“跳板”也得到了政府“打造小微企业”项目和澳大利亚委员会的支持。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澳大利亚的数字盗印与违法分享文创产品的行为十分猖獗,以电影为例,据2014年的一项调查,全澳有29%的人承认他们参与过盗版或观看过盗版。政府为解决这一困境,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制度涉及广泛,司法部和IP澳大利亚专利系统主要负责商标管理和开展了版权立法,其中司法部主要对版权问题处理和在线内容生产、分配提供指导性意见。IP 澳大利亚负责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加强大众对于知识产权的认同和理解。
为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政府还组织了很多民间组织参与宣传,这些组织主要有:“延伸管理者”组织,旨在与政府合作提高知识产权认知度;“流行规则”组织,接受澳大利亚时尚委员会管理,主要为时尚设计家提供如何保护创作权和避免侵犯其他设计权的相关信息;“创意保护”组织,接受澳大利亚平面设计组织管理,主要为平面设计家提供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个性标注”组织,接受澳大利亚设计协会管理,主要帮助产业设计家们熟悉一套进入市场开始就应具备的知识产权战略。
五、推进文创教育研究
澳大利亚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增长70000人,文化产业平均就业率增长2.8%,高出澳大利亚全国就业率(2%)近40%。;到2011年总数达531000人,占全国劳动力的5.3%。2011年直接从事文化产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有370000人,而在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部门如银行、制造业和政府工作的人有161000人。这些人有三分之二效力于创意服务业,余下的35%左右在传统的文化产业工作。劳动力的大量涌入也促使创意服务业以每年4.5%的速度增长,凸显出文化创意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澳大利亚政府注重创意教育,投资了很多中小学校,并启动了“数字教育革命”的项目,以满足数字内容发展的需要,保证未来数字人才的供应。该项目在全国各中小学校开展试点教育工作,以帮助学生适应数字化世界里的教育、培训、生存和工作。它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中学电脑资助”,按1:1的比例为每位中学生配备电脑,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设施和数字技术工具。除了中小学校,政府还对大学给予支持,如提供发展文化产业相关学科、课程的场地支持外,支持建立文化产业创新中心和文化产业卓越人才中心,帮助大学和产业部门间建立密切联系。让学生从跨学科的学习中受益,大学的研究成果也能直接为文创企业所用而产生效益。澳大利亚政府也着手筹划面向澳大利亚全体学生的国家艺术学教育体系,如支持成立了澳大利亚芭蕾舞学校、澳大利亚电影电视和广播学校、澳大利亚国家音乐学院、澳大利亚青年交响乐团、果蝇飞翔马戏团、国家原住民和岛民技术发展协会舞蹈学院、国家马戏艺术院、国家戏剧艺术协会八个国家级艺术培训组织,旨在为澳大利亚文化产业打造出优秀人才。
澳大利亚政府实施了很多提高人才创新素养的公益项目,“劳动力创新项目”主要对创新人才的培养给予资金支持。“移动娱乐增长联盟”项目利用快速移动的科技开展移动和相关内容产业的技术培训和教育创新。“总理文学奖”每年提供奖金40万澳元奖励旨在颂扬文学对国家文化和智力生活的贡献的写作和出版的杰出人才。“澳大利亚出口奖金”作为40年来最富盛名的杰出奖项,用于奖励在创意商务领域表现杰出的人。为帮助从事艺术的人的创业,澳大利亚政府还通过澳大利亚委员会开展“艺术启动”项目,为初出茅庐的毕业生们提供10000 美元的资助助力他们成长为职业艺术家。
澳大利亚政府还建立了相关研究中心开展研究项目,“创意产业与创新卓越人才中心”成立于2005年,是享有国际声誉的世界第一批同类型的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向该中心提供一直延续到2013年600万澳元投资,以持续支持包括创新、创意劳动力和创意数字内容等文化产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澳大利亚国家ICT”主要投资于信息与通信技术研究领域,为创新性的信息与通信技术平台和服务提供基础;“文化和休闲统计国家中心”由统计局管辖,受文化部委员会资助,支持相关文化统计的数据搜集等。随着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的影响的增大,创意企业需要得到的信息和建议帮助的需求也更大,政府近来还在筹建一个荟萃各种教育资源的综合性数字平台,以帮助文化产业的艺术家们在在线环境下开展商业开发活动。这些对文化产业教育研究的巨大投入,无疑为文化产业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六、扩大本土声音传播
澳大利亚政府历来重视本土声音的保护与传播。1960年,澳大利亚广播控制局就实施了电视内容配额制,规定电视节目40%(这个数字到1962年提高到45%,1965年提高到50%)的内容必须出自澳大利亚制作公司,每周19:30-21:30的黄金时间必须放映澳大利亚本土节目。澳大利亚以外地区拍摄的电视广告总量不能超过20%。1966年,澳大利亚广播控制局实施了戏剧配额制,规定每月在黄金时段必须放映至少两个小时的本土戏剧。这些规定为影视产业发展扫清了障碍,推动了国内市场日益壮大。
电子时代的媒体科技为知识和文化遗产的传播提供了良好的硬件,不断创造出大量的社会需求,但也存在本土艺术的声音表达受到压抑的问题。2013年,澳大利亚政府就警告说,如不对数字平台的内容加以制约,澳大利亚人将再也看不到、听不到澳大利亚的故事。[5]澳大利亚政府更倚重的是传播国家形象、本土文化的艺术,力图通过报纸、音乐、纪录片到国家图书馆、国家档案馆、国家电影和声音档案储存和纪录片、戏剧里的澳大利亚故事等渠道,在全球化语境下,这种注重传达本土声音的做法是符合国家利益的。2008年的“电影和电视论坛”上,霍华德政府就提出重大改革决策,包括加强对电影的投资(“银幕澳大利亚”项目),为本土电影减免税收,同时也为澳大利亚广播电台的电视剧提供投资,投资的前提就是这些“银幕艺术”的内容要本土化。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也开展了一系列得到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致力于让公众利用新媒体和其他创新方式阅知澳大利亚本土内容。这些项目包括:“开放”项目,接受政府1530万澳元支持,用于生产、促发、印刷来自澳大利亚本土的节目;“蓄水池”项目,在政府投资下搭建在线合作空间,让使用者可随意上传或下载包括文本、音频、图片和视频的内容,从而成为内容的“协同创造者”;“艺术门廊”项目,政府投资建立网络平台,提供实时更新的国家的、国际的艺术报道、新闻和信息,以沟通艺术家社区和受众的联系。政府还拟投资2000万澳元实施“建设品牌澳大利亚”工程,旨在促进当代澳大利亚形象传播,用于支持澳大利亚在海外传播澳大利亚的文化、创新和创意。
原住民在澳大利亚人生活中具有独特的创意价值,土著视觉艺术和舞蹈全球知名。澳大利亚政府在原住民文化保护方面做得十分出色,如国家级项目“国家艺术和工艺产业支持”、“澳大利亚原住民商业”资助有创意的原住民小微文创企业的成长。政府还制定优惠政策吸纳原住民创意从业人员进入更多元的产业领域(如原住民设计和建筑),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其中有些项目是很有特色的,如“原住民当代音乐行动计划”提供25000澳元资助,资助艺术家们将原住民当代音乐带给更多的听众;“坚固艺术项目”推动艺术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原住民社区、消费者和商业经营者中的认同,这些措施在发掘利用原住民独特的文化艺术资源、支持原住民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影响与启示
在澳大利亚政府的支持下,文化产业取得了很大发展。在欧美文化产品大举进入澳大利亚之际,澳大利亚本土的文化产品反而成为观众的宠儿,市场空间迅速扩大,如本土制作的迷你系列剧《杰西卡》(Jessica)是某电视网播放的史上收视率第三的节目。《狼河》 ( Wolf Creek)2005年的票房为600万,为上映首周票房最高电影。《金德拜恩》(Jindabyne)已在其放映前四周就斩获300万美元。2005年的总票房收入中,本土出产的影片占据2.9%左右。《鳄鱼邓迪》(Crocodile Dundee)、《普里西拉》(Priscilla)、《沙漠皇后》(Queen of the Desert)、《闪光》(Shine)、《芭比》( Babe )、《十只独木舟》( Ten Canoes)等电影和《邻居们》(Neighbours)、《远离家园》 (Home & Away)、《麦克利奥的女儿》(McLeod’s Daughters)等电视剧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国家形象的代表和本土文化传播的使者,对旅游和贸易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些成果的获得与政府的支持密不可分。澳大利亚政府注重保护措施的整体性,力图从整体、全程而非局部、短途上对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便利与支持。来自政府的全程保护通过监管有效地保证了投资回报,提高了投资效率。
当前,西方国家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正在呈现频繁、多样与深入的“世界性趋势”。西方经济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凯恩斯自由主义,即在政策方面,竭力反对国家干预经济,主张社会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调节,政府应力求节约,税收数额应尽量减少,每年的财政收支都应保持平衡;税收应尽量避免干扰社会经济活动。伴随着世界经济从“市场经济”向“新市场经济”的转型,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也到了需重新反思的阶段。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整体严峻,发展文化产业是经济突围的一条重要途径,哪个政府也不敢轻视文化产业,都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战略的重中之重。文化产业和第一、第二产业相比,仍然是发展形态不成熟、市场边界不明显、结构模式不清晰的新兴产业,起步初期难以与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完全市场化的竞争对文化产业发展是不利的。信息全球化、和平与发展成为主题、硬实力竞争向软实力竞争转型的全球化语境下,文化产业比的是创新和创意,而不是资源和硬件,各国文化产业起步的差距没有传统产业那么大,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也不敢说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有完全垄断的优势,自然也需要政府更多的支持与保护。文化产业不仅有商业影响,而且有文化影响,是国家发展文化软实力,提升国家形象,树立世界影响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与国家战略、国家形象紧密关联,如果放任文化产业市场自由竞争,失守的不仅是利润,更有传统、文化与精神,可能损害文化传播和传统继承的国家使命。这种文化产业领域的“文化防守”并不仅出现在东方和西方国家之间,而且出现西方国家之间,都需要政府统一行使协调、分配和计划之功,这已经形成了理论界、实务界的共识。
目前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相较澳大利亚,还存在不少缺憾。首先,政策内容比较空洞,宏观的政策指导较多,针对具体企业、具体行业的微观的政策指导较少。发布指令的政策较多,切实服务的政策较少。要发挥政策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性,还要做好政策的落地、实施的服务工作。其次,资助标准比较混乱。政府投入了很多的资金,但投资标准不统一,有些标准过宽,有些标准过严。投资力度、深度上存在区域差异、城市差异,相对而言,发达城市投资力度大,中西部城市投资力度小,使得中西部城市优势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受阻。投资对象多集中于一些已成规模的强势项目上,缺少对一些眼前难以有经济效益但长远有着重大影响的项目的大力支持。政府要在分配资本注入比例、选择资本流通渠道、协调资本服务对象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第三,资助来源比较单一。文化产业发展单靠政府供血是不够的,吸纳民间资本有助于扩增文化产业的资本来源,有助加强文化产业的生命力。目前民间资本多集中投资一些具有显性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较少关注公益性投资。政府要积极引导民间公益性组织、基金会投资产生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提升社会的文化素养,保留国家的文化传统。第四,考核体制比较僵化。政府扶持不是投钱了事,而应该有所规划,转变扶持观念,改革扶持制度,从“严进宽出”改为“宽进严出”,扩大投资的受惠面;建立扶持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将评估动态化、常态化,化一次性投钱为阶段性扶持,化高高在上的指导为深入内部的深度辅助。
从澳大利亚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来看,全世界文化产业的竞争背后也就是政府的竞争,让文化产业放任自流地发展,政府不作为,或作为不足,无疑会大大削弱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应重新认识和发挥政府资金扶持手段的多样化,发挥政府协调不同机构主体时的放权机制与指导机制的融合,加强民间组织培育机制的建立,重视知识产权的政策制定、培育传播中国声音的机制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和扶持路径。
【责任编辑:闫现磊】
[1]Cohen,C. &Pate, M.Making a meal of arts evaluation: can social audit offer a more balanced approach[EB/OL]. Managing Leisure,2000(5):103-120.
[2]Flew,T.&Cunningham,S.Creative industries after the first decade of debate[J].The information society, 2010 (2):113-123
[3]Conomos, John..At the End of the Century: Creative Nation and New Media Arts[J].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Media and Culture,1996(1):118-129.
[4]Australian Government.Creative Australia: national cultural policy [EB/OL].http://creativeau stralia.arts.gov.au/assets/Creative-Australia-PDF-20130417.pdf, 2013-03-04/2016-04-09.
[5]Seares, M.Cultural policies in Australia [EB/OL].http://www.australiacouncil.gov.au/ resources/reports_and_publications /subjects/policy/cultural_policies_in_Australia,2013-03-09/2016-05
G13/17
A
1008-8784(2017)01-01-4
2016-9-8
本文系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江苏艺术家与早期中国电影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4FYS003)和江苏省“青蓝工程”项目研究成果。
李斌(1977—),男,江西兴国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传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