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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治理视域中新乡贤的角色与功能探讨

2017-04-13陈锦文

关键词:乡贤基层

陈锦文

(绍兴文理学院 法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乡村治理专题·

公共治理视域中新乡贤的角色与功能探讨

陈锦文

(绍兴文理学院 法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空心化使得乡村公共治理面临的挑战与问题不断增加。基层政府与社会公众对传统乡贤的角色认知和功能定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异化。通过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主要实践的调查研究,重新梳理与界定新乡贤的内涵与特点,从治理依据、治理主体、治理方式等层面提出新乡贤应具有乡村公共精神的引领者、基层政府与社会伙伴关系的协调者、基层文化智库建设的服务者等角色及其相应功能,以期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公共治理;新乡贤;角色认知;功能定位;乡村文明

当前,阻碍中国乡村公共治理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危机、信任危机和环境危机等不断凸显。中共中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应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1]。这是中国社会转型期乡村公共治理模式的转换,是推进以多元、民主、协商、合作为特征的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趋势。

一、新乡贤:乡村公共治理的重要主体

(一)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的现实需求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土地、血缘、宗族为基础的村落正在慢慢瓦解。伴随乡村贤达和精英的离开,农村社会空心化现象日益加剧,使得乡村发展与建设中的公共问题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乡村人力资源配置未优化,大量现实与潜在人力资源流失,影响农村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乡村留守群体的社会支持系统不完善,影响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与救助,例如留守老人养老和医疗问题、儿童情感和教育问题、妇女职业与文化问题等;三是乡村基层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自治组织相互关系不和谐,影响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绩效,例如村民民主选举参与度低,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缓慢等。四是空心的乡村使得优秀的乡土文化和草根精神传承断裂,很多传统习俗与礼节、公益活动不受重视。

基于传统乡贤文化的乡村治理是充满智慧与经验的,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自古以来,传统乡贤以自身的德行垂范乡邻,以累积的学识教化乡民,以成熟的心智投身乡村建设,成为乡村崇德向善的典范。但是,当前乡村精英人群的净流失,乡村公共治理人才短缺、治理方式单一等问题不断涌现。公共治理的立足点与归宿点是构建包容性的公共管理与协同性的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治理共同体,通过多类型的治理依据、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和多样化的治理方式达到“善治”模式。因此,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掘更多的新乡贤,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未来的乡村社会治理中,对于‘多元’治理主体的构建以及实现乡村‘善治’意义重大”[2]。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的迅速推进,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基层政府与社会公众对传统乡贤的角色认知和功能定位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异化:一是乡贤的社会融入氛围缺失与价值取向模糊,使乡贤很难在农村产生社会影响力。二是公众的理性“经济人”思维和社会知觉偏差,使乡贤在乡村的评价标准单一化:即能够争取资源,做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带领村民致富才是乡贤。三是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关系未理顺,使乡贤在中间的协调功能受限,协调者角色不仅不被接受,反而会被视为多管闲事。因此,在当今乡村社会,新乡贤这一角色如何延续传统,又赋予时代新内涵是一个重要课题。这使新乡贤真正可以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填补乡村公共治理的空间,承担治理乡村、教化乡民、传承文明的责任与使命。

(二)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主要实践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纵深发展,乡村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传统社会的基本架构和乡村治理的基本结构仍然影响着乡村社会中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家族和邻里关系。离开乡村的精英人群虽然身在城市,但是和这个结构、这里的乡民还有很密切的经济关系或情感关系。他们不仅能为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聚集资源、亲身实践,而且还能以自身的德行垂范乡邻、传播文明、引领乡村新风尚。新时期,新乡贤逐渐成为乡村公共治理的重要力量与主体之一,是基层治理空间的重要补充。

从乡村公共治理视角看,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的实践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中,鼓励新乡贤承担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与管理职责。例如,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祝温村支部书记杭兰英在一个缺乏基层凝聚力的落后村建构了新农村典型示范的村治模式;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创新参与式乡村社会治理机制,通过基层民主选举由新乡贤担任村委干部。第二,在乡村治理资源整合过程中,积极发挥新乡贤人力资本集聚效应。例如,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村退休校长原培印不断开发家乡的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业;寺头乡58岁老中医董显辉退休后回到卫生院免费为当地群众看病,热心帮助群众调节邻里纠纷。第三,在基层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关系协调过程中,注重新乡贤的绩效监管与评估作用。例如,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运用“村支两委+乡贤会”新模式提高治理绩效,探索模式转型后的社会适应性;甘肃省永登县柳树乡教场村乡贤李发勇被村民邀请担任“五星级”文明户评委,引领新农村文明村治风尚。第四,在乡村公共精神重塑过程中,关注传统文化传承与公益教育的推广。例如,湖南省慈利县象鼻嘴村退休工程师向亮华创办了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幼儿园与文化养老院,开设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乡贤筹措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公益基金,传播乡贤文化与公益文化。第五,在乡村公共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重视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例如,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军祥在上虞章镇花坎村开发了生态度假酒店,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上虞乡贤任世瑶向有关企业及时传递了冷却塔和风机行业发展的新标准和技术,有效避免了因信息滞后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基于乡村公共治理的新乡贤内涵

人们所理解的新乡贤,广义上是指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有德行与才华,自愿为故乡和社会贡献力量,勇于担当和创新的社会群体。学者许顺富(2016)提出“传统乡贤多为封建体制下的官僚,而新乡贤不问家世出身、籍贯居所,只要在人文、社会、科技等领域有所成就,愿意为家乡、为农村、为社区建设尽力的人,都是新乡贤”[3]。而人们狭义理解中的新乡贤,学者赵德明(2016)提出“当前农村优秀基层干部、身边好人、致富带头人、不忘乡愁的外出创业者等先进群体,在群众中威望高、口碑好,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4]。据调研,当前参与乡村公共治理的新乡贤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在外奋斗多年愿意为家乡建设做出贡献的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有资产的经商人士、有素质的公职人员等;二是工作或生活于当前农村有能力的基层干部、有口碑的医生教师、有威望的贤德人士等。因此,基于乡村公共治理实践,新乡贤是应具有乡土价值意识和自信情感的公共精神引领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际等领域为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之一。其秉承了传统乡贤的家国情怀与担当精神,践行了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良品质引领农村社会新风尚,以聪明才智兴办公益教育事业,积极发挥协调基层社会矛盾、关爱乡村弱势群体,促进基层政府公信力,增强公众组织承诺等功能。与传统乡贤相比,新乡贤在乡村公共治理中将发挥积极作用,并具有自身特点。研究员于建嵘认为“提倡新乡贤要有一定的标准。他们是在农村社会有公信力的人,很公道,有知识,懂法律,也有协调能力,能把事情办成,在村民中有威信,村民愿意听他们的意见。在农村社会有影响力,有一种精神力量,有一定示范性”[2]。因此,新乡贤在乡村公共治理中应具备高度的公众认同、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忠诚的组织承诺等特点。

(一)新乡贤具有高度的公众认同

所谓认同是指“个人与他人、群体或模仿人物在感情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5]67-68。实践中,生于其乡,而众人共称其贤者,是为乡贤。新乡贤在社会公众中也是自然形成并得到高度认可。其德行、才能、人格等方面是基于社会公众心理认同的。法国社会学大师涂尔干提出“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6]。因此,新乡贤的公众认同反映的是公众对其在乡村公共治理过程中所处社会地位和角色的接受程度、与他人关系的情感态度以及个人或群体对公共利益的需求与满足程度。因此,一定程度上,培育新乡贤体系首先应确立新乡贤的自身认同感与公众认同感,积极发挥其优秀品质与治理能力的合力效应。

(二)新乡贤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扎根乡土的新乡贤作为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的乡村社会精英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根据“现代管理理论之父”马克斯·韦伯对合法权力的主要来源分类,这种影响力并不基于传统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因为这种影响力不是来自行政权力,是基于自身的名望和权威,并赢得乡民的信任与拥护。所以,新乡贤的权力来源主要是魅力型权威,即由新乡贤所具有的与其追随者建立特殊关系的能力而产生的权力,一定程度上来自于新乡贤之精英人士的个人魅力。根据约翰·佛伦奇和柏崔姆·瑞文对组织权力基础的研究,新乡贤的权力基础主要是组织成员的专家权与典范权,而不是组织赋予的法定权、强制权和奖赏权。新乡贤的专家权来源于其专门知识、专业技术和特殊技能的影响力。在技术导向的乡村公共治理中,为使他人信服与认同,技术取向越强的工作就越需要具有专家权的成员。新乡贤典范权的基础是对拥有理想素质和人格、特殊背景和阅历、良好感情关系人的认同:包括个人魅力权,即建立在对新乡贤个人素质的认同及其人格赞赏基础之上;背景权,即新乡贤曾经的辉煌经历或特殊的人际关系背景、血缘关系而获得的权力;感情权,即新乡贤由于和被影响者感情融洽而获得的一种影响力。

(三)新乡贤具有忠诚的组织承诺

组织承诺通常是指成员对组织及其目标的认同感,以及对组织的归属感,代表了成员对组织的忠诚度。阿伦和梅耶(1991)提出,组织承诺是个体体现对组织的感情倾向和对组织应负的道德责任,包括感情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三个维度。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他所著的《乡土中国》中谈到,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即年老必还乡。因此,从感情承诺维度,新乡贤对其所在乡村的感情依恋、认同和投入度较高,具体表现在积极情感的融入,组织价值与目标的认同,成为组织成员的骄傲以及愿意为组织利益奉献自己等。从规范承诺维度,新乡贤具有法治思维,并能基于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继续为社会承担建设与管理职能的认知。在社会化过程中,这种忠诚于组织的观念与规范不断被赞赏与鼓励,使得社会群体内心产生顺从这种规范的倾向。从继续承诺维度,新乡贤具有对离开组织所导致损失的认知,并体现愿意继续留在组织努力服务、提升自我、获取成就等方面的期望与需求。

三、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的角色与功能

当前,基层政府与社会公众对新乡贤的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认识不足导致乡村公共治理绩效低下。一方面,新乡贤的角色模糊,因为一些基层村级组织及村委干部担心新乡贤获取实践成功与公众认同后,会导致自身的话语权与号召力被削弱。另一方面,新乡贤的功能缺失,因为基层政府不愿意权力下放或社会协同能力较弱,导致新乡贤缺乏共同参与治理的实践平台。因此,在社会转型期与经济新常态下,重新定位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的角色和发挥其应有的治理功能,理顺基层政府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已成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提高乡村治理绩效的前提与基础。

(一)乡村公共治理中新乡贤的角色定位

1.乡村公共精神的引领者

从公共治理依据层面看,新乡贤是乡村公共精神的引领者。回顾中国历史,乡贤历来是乡村伦理生活中受社会公众推崇和尊重的文化群体与灵魂人物。其社会影响力是基于民族文化传承、自身道德垂范、地域精神文化和乡村建设实践。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随着乡村生活的行为准则和生存价值的弱化,乡贤群体也会自然消失,进而使乡村失去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与精神领袖。中宣部部长刘奇葆提出要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地的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乡村。新公共行政认为,“公共行政的精神是建立在对所有公民的乐善好施的道德基础之上的。因为,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是建立在满足受益者需求和利益之上的,不仅要关注公共利益的实现,更要关注少数族群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关注与致力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7]2-3因此,从现代乡村公共治理的视角,新乡贤所引领的公共精神应具有文化传承与时代精神相融合、彰显家国情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乐善好施的乡村公益精神相结合的丰富内涵。新乡贤本身所具有的崇德向善的人格魅力是连接故土、维系乡情、唤醒民众、集聚资源的精神纽带。

2.基层政府与社会伙伴关系的协调者

从公共治理的治理主体层面看,新乡贤是基层政府与社会伙伴关系的协调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事务的动态性、复杂性和未知性增加促使全球一体化进程加速。世界银行报告(1989)提倡新的治理机制是从重视“政府以及它的行为”向重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伙伴关系”转变,即在公域之治中各种治理主体包括行业协会、自治团体等各尽其能,在不同主体之间形成有效的合作协议和社会共同体的规则。在推进乡村依法治理过程中,新乡贤基于其本身具有的法治思维与理念,积极协调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与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等。这既可以助推基层政府提高管理绩效,又可以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成为乡村治理共同体中基层政府与社会伙伴关系的“协调中介”。上虞乡贤研究会陈秋强会长认为“乡贤具有极大的凝聚力与号召力,他们是介于官民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可以及时化解民间的很多矛盾”[3]。浙江上虞新乡贤群体通过5个专业民间调解机构、203个老娘舅工作室建立了新的协调互动机制。新乡贤在乡村治理共同体中积极转变角色,主动参与治理决策、政策制定与执行等过程。其组织协调、信息咨询、矛盾调和功能的不断显现,将有力促进基层管理与乡村自治之间的和谐,推动新乡贤成为这种关系的重要协调者。

3.基层文化智库建设的服务者

从公共治理的治理方式上看,新乡贤是基层文化智库建设的服务者。在西方,人们所理解的智库是进行研究、评估和分析,以影响公共政策为明确目标的独立、私人、非营利的组织[8]9。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行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认为智库成员不仅视自己为政府顾问,而且是公众舆论的塑造者,思想的宣传者,也致力于将思想转变为调节冲突、化解危机的行动。在全面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新乡贤可以成为基层文化智库建设的服务者:推行新教育、传播新文化、提供智囊服务。浙江上虞民间文化智囊团队打破地域局限,整合新乡贤力量积极参与当地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为地方政府能及时提供满足乡民需求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相关的决策咨询与政策建议。例如,“祝府兴建”重点工程的文化策划;“舜耕大米”农业企业的文化品牌建设;“乡贤主题”基础设施的人文景观设计;“文化礼堂”乡镇建设的咨询服务与传播教育等。这事实上是通过基层文化智库就乡村公共治理中某些重要双边和多边问题进行沟通、研讨,达成增强沟通、消除误解或为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自治组织之间的互动提前预先研议,预做准备的对话机制——“第二轨道”机制的实现[8]293。

(二)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的功能发挥

1.实现基层治理价值共创

基于乡村公共精神的重塑,新乡贤将积极发挥乡村公共治理价值共创功能。新乡贤所引领的公共精神是两方面内容的结合:一方面是传统乡贤文化的传承,比如崇德向善、诚信友爱、务实创新等文化道德力量的延续等;另一方面是现代乡村文明的塑造,将现代文明的规制意识、契约意识和法治意识融入乡村治理中。因此,推进乡村治理可持续发展不仅要传承传统乡贤文化,更应培养民主法治理念、开放竞争意识、包容创新氛围、自由平等精神,以期实现公共精神荒芜的革除、新农村道德风尚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望。在这过程中,新乡贤成为激活乡村基层善念,引起社会公众共鸣,成为乡村公共精神的引领者,并发挥弘扬传统文化与乡村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公益精神的治理功能。新乡贤所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认同与民间推崇的结合,是服务、教育群众与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素质的结合。乡贤理事会、乡贤研究会、乡贤参事会等组织的发展,更是弘扬新乡贤精神,促进乡村文化、教育和道德建设,根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与价值共创平台。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是传统乡贤文化依赖士绅个人威望、维护乡村秩序稳定与公正的价值与现代社会以法律和契约作为秩序基础观念的结合,是惠民生的文化传承与时代精神导向功能的发挥。因此,基层政府应基于乡村治理的“公共性价值”,与新乡贤群体共创基层治理的政治价值、秩序价值与责任价值,并努力实现“以民为本、社会效益、公平正义”等价值内涵。

2.重构乡村社会网络秩序

基于基层政府与社会伙伴关系的建立,新乡贤将发挥推动乡村社会网络秩序重构功能。当代公共行政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管理多样化、公共组织与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等。斯蒂尔曼(1991)提出以更开放的治理方式去寻求提供公共服务的方法,这些方法不能损害员工或顾客(西方将公共组织的服务对象比喻成顾客)的人性价值[9]。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当前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制定完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和有效发挥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因此,基于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任务,参与式民主或者协同式民主要求公众作为整体参与公共治理,以及要求那些特定的公共组织有决定性影响的人士参与。乡贤参事会和乡贤顾问团等民间组织引导正能量参与乡村公共治理,协调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之间的伙伴关系,有助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浙江上虞乡贤研究会选择丰惠镇、盖北镇为试点,创新“网格管理、组团服务”的治理新机制,即基于新乡贤的地缘、人缘和亲缘优势,在镇村两级重构由镇村乡贤参事会、村级分会、乡贤顾问等三者结合的基层治理网络秩序。当地政府还组建了乡贤顾问团帮助政府决策与制定政策,推动社会公众参与乡村公共治理。这是乡村社会变迁过程中,利益主体多元、价值观念多样冲击下,乡村公共治理的新型利益表达机制的彰显,是新乡贤缓解社会分歧、平衡利益博弈功能的发挥。基层政府应基于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创造优良政策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保障新乡贤重构乡村社会网络秩序的制度设计、流程重组、信息共享、关系协调等功能的有效发挥。

3.提升社会资本合力效应

基于乡村基层文化智库的建设,新乡贤将积极发挥集聚社会资本的功能。普特南(1993)认为人们因共同的历史渊源和独特的文化环境而相互熟知,并组成关系密切的社区和有序公民参与网络。其蕴含的公民精神和体现的信任、规范和网络等公民参与内容和特征,可以促进合作行动而提高社会效率,就是社会资本。学者周红云(2007)提出“在我国乡村社会结构下,理想的社会资本表现形式有因家族宗族网络形成的社会资本、因功能性网络形成的社会资本、因象征性符号网络形成的社会资本和因一般人际关系网络形成的社会资本”[10]。因此,基于以上四种理想类型,新乡贤集聚乡村公共治理的社会资本是其在各自社会网络秩序内,运用网络成员的信任、互惠和合作,为共同解决该网络范围内的公共问题提供的可以利用的资源总和。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新乡贤凭借自身的德行、学识、技能、经验等累积的管理资源;二是新乡贤熟悉村情、了解社会、拓展市场过程中累积的人脉、名望、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三是长期从事社会实践与创业过程中累积的组织、沟通、协商、合作等能力资源。由于当前新乡贤培育的社会组织与自治组织基础还较为薄弱,基层政府需通过文化智库建设规范公共权力行使,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治理的监管与评估体系,创新基层“对话式民主”与“参与式民主”的社会资本管理机制,并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运用多元化和市场化的治理方式提升乡村公共治理中社会资本的合力效应。

作为乡村公共治理最宝贵的人力资源之一——新乡贤,在新时代被赋予新的内涵与使命,重新定位其角色与发挥其功能是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治理绩效的前提与基础。当前,乡村公共治理以乡规民约为基础,以法律制度为框架,以现代治理结构为重心,从价值共创、秩序重构、智库建设等方面培育新乡贤体系,着重从公共精神塑造、治理伙伴关系协调、社会资本集聚等方面重点突破。其中,乡镇及村级组织重塑乡村公共治理理念,创新依法治理思维,理顺自身职能关系,明晰新乡贤权责边界,加强制度设计,规范治理行为。而新乡贤确立乡村公共治理主体角色,发挥治理共同体成员关系协调功能,推动乡村法治、德治和自治三者并举,以期进一步助推基层政府治理水平与绩效的提升,推动乡村公共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EB/OL].[2015-02-01].http://www.gov.cn/zhengce/2015-02/01/content_2813034.htm.

[2]罗燕.乡村建设呼唤新乡贤[J].民生周刊,2016(11):27.

[3]半月谈调研小分队.乡土文明失落呼唤“新乡贤”:之一[J].半月谈内部版,2016(2):9.

[4]赵德明.培育新乡贤文化应处理好“四大关系”[J].公共论坛,2016(3).

[5]车文博.弗洛伊德主义原理选辑[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67-68.

[6]薛澜,陈玲.中国公共政策过程的研究:西方学者的视角及其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2005(7):100.

[7]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3.

[8]任晓.第五种权力:论智库[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9]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63.

[10]周红云.社会资本与中国农村治理改革[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61.

Abstract:At present, the rural hollowing in China increasingly leads to the challenges and problems in public governance. It follows that there has appeared a certain degree of alienation in the role cognition and function orientation of traditional rural sages in both the public and the grassroots governments. Through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main practice of rural sages’ participation in the village’s public governance, the new rural sages’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have been combed and then defined. Form the perspectives of governance basis, governance subject and governance method, the present paper interprets the role and function of the new rural sages as the guide of the rural public spirit, the coordinator of relations between the grassroots governments and social partnership, and the service provider for grassroots cultural think tanks with a view to realiz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system and ability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Keywords:public governance; new rural sage; role cognition; function orientation;Country civilization

(责任编辑林东明)

RoleandFunctionofNewRuralSagesintheViewofPublicGovernance

Chen Jinwen

(Law School, Shaoxing University, Shaoxing, Zhejiang 312000)

D422.6

A

1008-293X(2017)04-0008-07

10.16169/j.issn.1008-293x.s.2017.04.002

2017-07-02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治理中乡贤的定位、作用与规范机制研究”(16BZZ062)阶段性成果。

陈锦文(1979- ),女,浙江绍兴人,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讲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公共治理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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