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经济理论研究的新建树
——评《政府管制产权制度与中国盐业管制改革》
2017-04-13张衔
张 衔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43000)
管制经济理论研究的新建树
——评《政府管制产权制度与中国盐业管制改革》
张 衔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43000)
《政府管制产权制度与中国盐业管制改革》一书,在管制经济理论研究领域获得了新的建树。首先,以独到的产权交易理论视角,洞察内部性产权交易与外部性产权交易不仅广泛存在于买卖、雇佣等经济市场,还普遍隐存于委托代理的政治市场,并且表现出不同的利益博弈和契约合作.其次,首开先河地将内部性产权理论与外部性产权理论,引入传统的政府管制理论研究领域.在较大程度上丰富了管制经济学的学术思想。第三,该专著所构建的CGIP管制产权结构模型,将较为分散的管制经济理论纳入一个较为均衡的产权制度理论框架中,这不仅为政府管制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分析范式,还弥补了“重管制、轻绩效”的学术研究不足,更弥补了“重规制、轻契约”和“重激励、轻治理”的管制实践缺陷.可以说,CGIP管制产权制度理论实属管制经济理论的又一次学术创新.
管制经济;政府管制产权;中国盐业管制改革
纵观人类历史长河,古今中外,或出于增加国家财税收入的需要,或鉴于提升自然垄断行业经济效率的考虑,或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甚至国家战略安全的考量,政府管制广泛而普遍地存在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虽然政府管制的初衷和绩效是值得肯定的,但长期的管制实践愈来愈凸显和暴露诸多缺陷及弊病,因而以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等行业为代表的管制改革,在西方国家经历了一百多年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安排,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
在政府管制历史绵长悠久的中国,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政府直接管理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逐渐转变为间接干预微观经济的规制.可是,人们越来越发现众多政府规制的范围太广、程度过深,“寻租”腐败和经济效率低下等百弊丛生,呼吁改革的声音此起彼伏.我国历届政府也高度重视管制改革,逐步对电信、电力和铁路等自然垄断行业和盐业等行政垄断行业的经济性管制,以及对食品、医药、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信息不对称领域的社会性管制,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良和改革.但是,缘于经济日益市场化与全球化、社会快速发展进步、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等因素,我国政府的经济性管制与社会性管制皆需进一步深化与完善.
近百年来,因应管制实践需求的政府管制改革从未走出学界的关注视野,国内外专家学者以不同的学科视域创建了颇为丰硕而深厚的学术成果,尤其是管制经济理论和管制经济实证研究成果.但是,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政府管制研究成果并不多见.由四川理工学院吕福玉教授、曾凡英教授和樊玉然副教授三位专家合著的《政府管制产权制度与中国盐业管制改革》①一书,为政府规制经济研究领域增添了一道亮丽风景线.
第一,以探究产权内涵与产权交易本质为切入点,运用交易费用等理论,通过分析内部性与外部性的概念、致因和实质等,探讨了内部性产权理论与外部性产权理论.不难发现,三位专家以独到的产权交易理论视角,洞察内部性产权交易与外部性产权交易不仅广泛存在于买卖、雇佣等经济市场,还普遍隐存于委托代理的政治市场,并且表现出不同的利益博弈和契约合作.这些学术观点无疑给内部性理论与外部性理论的研究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为学界同仁的进深研究起到了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第二,在梳理政府管制的内涵与外延等理论的基础上,运用以上的内部性产权理论、外部性产权理论及公共治理理论等,深入剖析政府管制的理论依据、产权边界和动因目的,进而透析政府管制的内部性失灵与外部性失灵及其根源.在这里,三位专家首开先河地将内部性产权理论与外部性产权理论,引入传统的政府管制理论研究领域,不但为学界进一步研究规制经济理论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产权理论视野,还给传统管制经济理论植入了新的学术洞见和研究特色,在较大程度上丰富了管制经济学的学术思想.
第三,通过探讨制度的均衡与非均衡、效率与公平等传统理论,把契约制度理论植入政府管制范畴,并且针对政府管制负内部性问题与负外部性问题,运用管制经济、产权经济、契约经济、信息经济、公共选择经济和委托代理等新制度经济理论,从规制经济与制度契约兼容的维度,创建“管制契约(Contract regulatory)——管制治理(Governance regulatory)——管制激励(Incentive regulatory)——管制绩效(Performance regulatory)”的CGIP管制产权结构理论模型.三位专家认为,管制制度是一个由管制契约、管制治理、管制激励、管制绩效,共同构成的复杂产权结构体系.管制激励政策可以直接产生管制绩效,而管制治理体制只能通过管制激励政策来间接影响管制绩效;同时,管制绩效又反过来影响着管制立法契约、管制激励政策和管制治理体制的产权结构变革,较高的管制绩效会使管制立法契约和管制激励政策相对稳定以及管制治理体制结构相对稳定均衡,较低的管制绩效往往导致管制立法契约、管制激励政策和管制治理体制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安排面临压力,以至于发生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此,管制契约、管制治理、管制激励、管制绩效四个结构单元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互动传递产权关系.三位专家所构建的CGIP管制产权结构模型,将较为分散的管制经济理论纳入一个较为均衡的产权制度理论框架中,这不仅为政府管制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分析范式,还弥补了“重管制、轻绩效”的学术研究不足,更弥补了“重规制、轻契约”和“重激励、轻治理”的管制实践缺陷.因此,CGIP管制产权制度理论,不但较为系统地丰富和拓展了规制经济理论,有力地促进了管制经济学科建设,而且也为政府的经济性管制改革和社会性管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学理支撑.可以说,CGIP管制产权制度理论实属管制经济理论的又一次学术创新.
三位专家按照CGIP政府管制产权制度理论框架,深入分析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缺陷及其致因,并借鉴日本食盐专卖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合理的盐业产业组织结构、到位的食品市场监管和成熟的消费者三个食盐经营完全市场化的前提条件,提出盐业管制制度改革应该以消除碘缺乏病与提高盐业经济效率为目标导向,主张选择稳健型渐进化“两步走”改革路径.第一步,在5年过渡期内,取消食盐专营制度,实施经济性管制制度,健全食盐管制法律体系,重建食盐管制治理体制,实行隐性普遍服务基金的特许竞标政策,并推出与之相配套的产业组织优化措施;第二步,5年过渡期后,彻底放开食盐经营市场,将食盐规制融入食品药品管制中,实行社会性管制制度,施行显性普遍服务基金的特许竞标政策,并出台促进盐业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措施.这些关于食盐专营制度的稳健性和系统性改革建议,与国家2016年4月出台的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相比较,在改革目标和方向上是一致的,但在改革的路径选择与对策措施上存在较大的不同.国家的该套改革方案是在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制盐企业和省级盐业公司跨越省级行政区域批发食盐,虽然取消了食盐价格管制,却依然维持着生产市场进入管制和经营市场进入管制,且仍然保留着备受诟病的“政企合一”食盐监管体制机制,自2017年1月1日执行以来,不少政策内盐业企业的合格食盐在多地被“政企合一”的盐业公司或盐务局以种种理由扣押,其根源就在于旧的管制治理体制机制与新的管制激励政策措施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和冲突.而三位专家以上的管制改革路径与对策主张,运用内生良性互动关系的CGIP政府管制产权制度理论模型,设计了一套包括管制法律法规体系、管制治理体制机制、管制激励政策措施、管制绩效评价指标方法的较为健全的食盐规制改革方案,恰恰在在较大程度上弥补甚至根治现行改革方案所存在的管制法律法规制度缺失、管制治理体制机制畸形扭曲、管制激励政策缺陷短板、管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短缺等制度性缺陷和痹症.故此,这三位专家关于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不失为一种较为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盐业垄断体制改革的现实路径选择和次优制度安排,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食盐专营制度具有决策参考价值.
总之,《政府管制产权制度与中国盐业管制改革》,是一部颇有学理洞见和理论创新的学术专著,也是一部富有研究特色和学科建树的管制经济理论著作,无论是对于政府的经济性监管改革,还是社会性监管改革,都具有较为充分的理论支撑和较为积极的指导意义.
注释:
①该书是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BJY069)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研究的成果,由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年10月出版.
[责任编辑 范 藻]
New Achievement of Governed Economy in Theory
ZHANG Xian
(Economics School of 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 Sichuan 643000,China)
The monograph System of Governed Property Rights and Reform of China Governed Salt is a new theoretical achievement in the field of governed economy.First,from the special perspective of the property right exchange,the book finds that the exchange of the inner and outer proper rights not only has been obviously done in such markets as trade and em ployment but also unobviously in the entrusted politic market,both of which show a different interest competition and contract cooperation. Second,the theory of the inner property rights and outer property rights is firstly introduced into the study of traditional governed theory,which enrich the governed econom ics.Third,the CGIP constructed in the book put the dispersive governed economy theory into the frame of the balanced property right theory,which not only provides a new paradigm for the government to study,but also changes the formermode of“stressing governing,ignoring performance”,“stressing regulations,ignoring contract”and“stressing encouraging,ignoring ruling”.Absolutely,CGIP is a new scholarly achievement.
governed economy;governed property right by government;reform of China governed salt
F203.9
A
1674-5248(2017)05-0151-03
2017-04-20
张 衔(1955—),男,天津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