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捆绑销售的原因及对策
2017-04-12樊莉莉
樊 莉 莉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系,河北 石家庄 050081)
旅游市场捆绑销售的原因及对策
樊 莉 莉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系,河北 石家庄 050081)
旅游捆绑销售限制竞争,属于行政垄断范畴,引起的不当竞争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其原因在于旅游市场竞争无序、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旅游立法亟待加强,建议规范旅游市场运营主体,对旅游市场进行适当干预,建立健全旅游法律法规,以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捆绑销售;旅游市场;原因;对策
旅游捆绑销售表面看似优惠,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管理漏洞和市场危机。云南某旅游集团公司曾经推出精品旅游线路计划,把洱海游船、大理古城、蝴蝶泉和崇圣三塔四个景区捆绑销售,游客必须游览四个景区,不能单独游览其中一个景区,否则不会派旅游车和导游。这种旅游捆绑销售行为产生了不良影响[1]。本文分析旅游捆绑销售的垄断性质和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通过此现象透视我国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对策。
一、旅游捆绑销售的性质——垄断
(一) 垄断的概念及判断
1.垄断的概念
垄断是指少数企业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对生产和市场进行控制,并在一定的市场领域内从实质上限制竞争的一种市场状态[2]。也有学者称垄断为“大企业或若干大企业联合起来,控制和操纵市场的行为”[3]。法律上的垄断概念是伴随着反垄断法的出台而出现的。按照美国《布莱克法律大辞典》的解释,垄断是指“一个或几个私人或公司享有特权或市场优势,对某一特定的市场贸易实施的排他性控制,或对某一特定产品的生产、销售、供应的全部控制”,“垄断还表现为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支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的市场结构状态”[4]。可见,法律上的垄断是垄断主体对市场的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5]。
2.垄断的判断
(1)违法性
市场上的反竞争行为无论是否产生实际影响,均被视为非法。从性质上判断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而不必关注其对竞争产生的实际结果。违法性原则的打击面较大,严格来说,任何买卖活动都会减少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因而会对竞争产生限制,如果一律禁止,则经济活动就无法进行[6]。因此,违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并逐渐固定下来。违法性原则只适用于以下四种特殊情况:价格固定协议、联合抵制协议、搭售协议、划分市场协议。
(2)合理性
如果商业行为虽然存在限制竞争的目的或后果,但同时具备推动竞争的作用,或者显著改善企业的经济效益,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即可视为合理,反之就是垄断。合理性原则要求限制竞争的行为不损害市场的有效竞争。关于有效竞争,就市场结构而言具备以下特征:(1)存在一定规模的买主或卖主;(2)买主、卖主均不占有大部分市场;(3)任何企业或企业集团之间无共谋;(4)有新设企业进入市场的可能性[7]。
(二)旅游捆绑销售属于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是指地方政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是具有某些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性公司,凭借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8]。
我国部分地区和行业行政垄断根深蒂固,危害严重[9]。目前的垄断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产生的,具有明显体制特征,是计划经济时代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生活方式的延续[10]。我国的行政垄断主要表现为地区间、行业间、行政性公司及行政性强制经营行为四种形式。
行政性公司是指虽然采用公司形式,但其仍具有执法监督、监管等行政管理权以及市场经营权。这种形式是传统体制下政企不分的产物,其具有的行政管理职能,令其享有诸多特权,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一定的优势地位,比如可以利用其市场地位,控制其他企业(特别是其所属企业)的市场活动。云南某旅游景区的捆绑销售属于行政垄断中的行政性公司垄断形式。
云南某旅游集团公司属国有企业,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建,由省级度假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共同出资,被称为国有“旅游航母”。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享有多项独享权利,如制定苍洱旅游线路、价格和推介权,洱海大型旅游船的独家经营权,苍洱之间旅游消费统一结算权等[11]。可见,该公司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
云南某旅游集团公司的旅游捆绑销售行为利用行政权力实质性地限制了竞争,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统一制定价格,违背了市场规律,其行为应当定性为价格固定,因此其本身即具有垄断的违法性。通过对旅游资源的整合,这一地区的旅游景点的吃、住、行等方面都被纳入统一管理中,原来各个地接社之间的竞争被集体主义大锅饭所替代。其浓厚的行政色彩,在制定保护价、成立结算中心、出台先款后游等政策上对市场干预过多,市场竞争机制不灵活,一些旅游产品价格的制定并没有遵循市场规律,而是行政定价,导致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被阻遏。
二、旅游捆绑销售的原因
(一) 旅游市场竞争无序
2.4 两组患儿复发情况对比 治疗4周后,所有患儿均痊愈,随访1年后,观察组患儿复发1例(2.50%),观察组患儿6例(15.00%)。两组患儿复发情况之间的差异存在统计学差异(χ2=3.911,P=0.048)。
旅游市场竞争无序是引起旅游捆绑销售的重要原因。旅游市场竞争无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低价竞争导致恶性循环。在一些旅游景区,旅游没有门槛设置,部分旅行社把营业部承包给个人,办公设备简单、一两个人就可以接团。这种现象的结果是低价竞争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削价竞争导致恶性循环。地接社的利润降到很低,甚至亏本,出现零团费、负团费,只能靠带团走购物线路、劣质线路来赢利。这既有损于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城市形象,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诚信危机。旅游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诚信危机。诚信危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组团社、上游社及地接社之间,二是组团社与消费者之间。
旅游者从客源地到景点,一般由组团社、上游社(中转社)和地接社合作组织。普遍由组团社收取游客的费用,在发往上游社(中转社)时,往往不付款或者只付部分款项;上游社(中转社)在发往地接社时,往往又不付款或者只付部分款项,当游客在景点旅游时,费用一般由地接社全额垫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手段,使得部分景点、酒店、旅行社之间相互拖欠旅游款项,形成“三角债”,导致旅游质量受到影响,各旅游企业亏损严重,这也是部分地区旅游业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低价竞争和诚信危机造成了旅游市场的不规范经营,廉价旅游背后衍生出恶劣的服务,导致部分地区旅游市场混乱。一方面,消费者不能够真正感受到景区的旅游价值;另一方面,景区的旅游价值在低价竞争之下没有转变为预期利润,旅游业所带来的商业利益也不能达到最优。
(二)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政府管理的力度不够,旅游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偏低,导致旅行社泛滥。这不仅使旅游质量下降,而且会导致整个旅游市场诚信建设不足。特别是一些以旅游为主要产业的城市,打造良好的旅游形象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三)旅游立法亟待加强
三、解决旅游市场困境的对策
云南的旅游捆绑销售事件只是我国旅游市场的一个案例,秦皇岛的祖山原始森林峡谷、碧螺湾、葡萄沟、翡翠岛四家景区也捆绑销售门票,承德也试图通过整合旅游资源,旅游捆绑销售扭转旅游市场发展困境。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目前旅游市场还存在问题,缺乏自由、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机制。建议采取措施,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
(一)规范旅游市场运营主体
从组团到旅游,旅行社在这一过程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要规范旅游市场主体首先要规范旅行社。要提高旅行社的市场准入标准,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提升旅行社的服务理念,增强旅行社的信息透明度。
(二)政府适当干预旅游市场
旅游市场自身存在缺陷,如外部性、盲目性等,因此需要政府的干预。政府干预并不等于行政垄断,而是要为旅游市场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政府的干预力度必须保障旅游市场的自由竞争,可以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旅游法律法规
我国当前的旅游管理法律法规还不甚完善,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并使之成体系,以解决旅游业的基本法律问题,如旅游市场主体、旅游管理、营业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等,让旅游业有法可依。
目前我国旅游市场确实存在竞争无序和不规范现象,但是,无序竞争并不代表行政垄断的合理性,从自由竞争中生长起来的垄断并不消除竞争,而且凌驾于竞争之上,与之并存,这种竞争对经济的破坏作用更大。要建立自由、有序、公平的旅游市场,要在完善的旅游法律法规框架下,坚持市场配置资源为主导,政府宏观调控为辅的原则。
[1] 刘栗.大理旅游“捆绑销售”引发争议[N].中国旅游报,2006-06-26(1).
[2] 刘瑞复.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K].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764.
[3] 李棕.世界经济百科辞典[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11.
[4] GARNER B.Black’s Law Dictionary(Six Edition)[Z].Berkeley:West Publishing Co.1990:1006.
[5] 李昌麒.经济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90.
[6] 许光耀,赵斌.限制竞争协议的违法性标准[C].漆多俊,经济法论丛(第十卷),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110.
[7] 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M].满达人,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206.
[8] 钟明钊.竞争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314.
[9] 李晓蓉.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竞争特征与反托拉斯政策研究[J].经济问题,2007 (1):19-21.
[10] 秦兴俊.垄断的形态与反垄断的必要性[J].理论探索,2002(1):45-46.
[11] 万国商业网.大理旅游集团有限公司[EB/OL].[ 2017-04-27].http://dllljqwwgc.cn.busytrade.com/.
责任编辑:张文革
A strategic study of bundling sales in the tourism market
FAN Li-li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of Applied Technology, Shijiazhuang, Hebei 050081, China)
Bundling sales that restrict fair competition in the tourism industry may be considered as monopoly, that infringes on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Therefore, the writer suggests that efforts be made in legislature, regulation of tourism markets, proper interference to ensure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ravel bundling sales; tourist market; reason; countermeasure
2016-03-09
樊莉莉(1979-),女,河北南宫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旅游管理.
1009-4873(2017)03-0025-03
F5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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