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中国新闻发言人之殇
2017-04-12谢鹏鹏
摘要:2016年5月,江苏“高考减招”群体事件引发社会广泛讨论。在各自媒体平台,除“高考”和“教育公平”等基本议题外,江苏教育厅新闻发言人薄某某也成为了热点,民众通过自媒体群体泄愤的过程中,偏离议事重点和理性诉求,对薄某某本人进行了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产生了诸多失范现象。其背后折射出的,却是自媒体时代,群体性事件中广大民众和新闻发言人的“群体之痛”,最终伤及的,是民众对公权部门信息披露的渴求,是群体合法化权益的理性诉求,也影响到自媒体群体“议事共同体”共识的形成。自媒体时代,如何借助自媒体、公众和新闻发言人的合力,构建和谐有序的“议事共同体”,值得深思。
关键词:自媒体;群体泄愤;新闻发言人;高考;“减招”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12-0016-03
2016年5月,江苏、湖北两地“高考减招”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由于对2016年高考招生江苏将向中西部省份“输出”3.8万招生名额存有异议,5月14日,近千名江苏考生家长自发聚集在江苏省教育厅门前,喊出“反对减招,教育公平”等口号,与此同时,江苏苏州、盐城、无锡、连云港等多地考生家长也分别向当地教育部门表达诉求,进行了群体性集结抗议。根据中国教育舆情监测系统显示,5月10日-5月15日这一周,关于“高考减招”的话题不断发酵,网上网下舆情汹涌,成为全国性的舆情热点,此事也引发了整个社会对于“教育公平”“教育资源分配”“教育区域发展差异”等诸多问题的大讨论。在众多的讨论声中,江苏省教育厅“薄某某”的名字也跟着“火”了。5月11日,这位在江苏高考“减招”事件中以临时新闻发言人身份发声的江苏省新闻办副主任,因其“江苏省教育厅作为东部的发达省份,也该为全国做贡献的时候了,不能江苏省教育具备了这样的能力,国家要求你做贡献,你不去做,这肯定是不行的”[1]的言论,迅速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受到了民众的诸多指责、质疑、辱骂甚至人身攻击。
面对江苏高考“减招”这一群体性事件,民众在群体泄愤过程中暴露出的诸多群体性失范行为和由此给新闻发言人带来的创伤,是非常值得审视和深思的。
一、群体失范:中国新闻发言人之伤
(一)人肉搜索与网络谩骂中的群体泄愤
5月11日,薄某某的言论经澎湃新闻发出后,迅速引发网民尤其是江苏籍网民的热议,很多考生家长被薄某某的话激怒了,大家迅即以人肉搜索的方式“扒”出了薄本人的个人信息,其个人履历、家庭生活、住址、电话甚至是工资条等私人信息,迅速从各个渠道传播到各大网站、论坛和微信、微博平台上,与此同时,5月14日,新浪微博创建#薄某某#话题,截至5月20日,該话题阅读量为672.6万,讨论量达7594次;百度贴吧创建“薄某某吧”,微信公众号以“薄某某”为搜索词,相关文章达到334篇。
在高考“减招”的群情激愤中,最早代表省教育厅发言的薄某某无疑成了众矢之的,与其相关的各种信息在自媒体平台上铺天盖地地传播开来,而各种偏激的、咒骂的甚至是完全侮辱人格的言论成为主流性的传播内容。“薄某某,你欠数十位江苏考生一个道歉”、“三问江苏省教育厅官员薄某某,江苏人民请你出来走两步”“江苏教育厅薄某某,你好有能量好有钱”等文章在自媒体平台广为传播,而文章后面的跟帖、评论信息中,对薄某某本人的各种辱骂性言论更是层出不穷,不胜枚举,就连薄某某出版的书籍《今我来思》也未能“幸免于难”,遭受了众多网友的非议和质疑。
(二)谣言四起与制假贩假中的传媒乱象
除了用人肉搜索与网络谩骂等方式来宣泄心中的愤恨和不满外,各自媒体平台上,与薄某某本人相关的诸多八卦谣言也传播迅猛。有曝其坐拥上海上亿豪宅的,有曝其一件风衣2.8万的,也有曝其月工资12万元的,所有曝光的内容看起来似乎都“有图有真相”,而这些曝光的内容还得到了一些知名学者、律师的转发和二次评论。如粉丝数高达3252万的法律学者、律师徐某,在转发薄某某本人房产信息后,还发表了关于“是妖孽总会露出原形”“薄某某是个好同志,从电视台到正科到事业单位副处职再到省机关副处职,从一个非在编人员升到省机关处级,仅仅用一年半完成了,中间抽空还生个孩子”①等言论,这些言论共计得到四千余人次转发,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此外,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某某、媒体人老毕等诸多网络知名人物也对相关图片进行了转发,获得了较多的关注量。而在网上网下谣言四起之时,5月14日,微博名为@薄某某-的一条“走在党政的道路上,服从才是我们公民的基本素质”的微博却在风口浪尖中发声,不少网民指其为薄某某本人所写,对其热炒转评,该条微博也毫无意外地收获了“骂声一片”。
然而,在事实面前,再众口一词的谣言也会不攻自破。5月15日,《国际观察报》官方微博发声,为薄某某辟谣,发现经查,被众多网民群情激愤指责的薄某某“豪宅”——上海市浦东新区汤臣一品”,原发微博配图中的房产证为使用“房产生成器”软件制作而成的,是彻头彻尾被炮制出的假新闻;也有媒体关注到,微博名为@薄某某-的博主并非实名,其以前的微博名是@小蘑菇啊,2014年注册,2015年发了条广告链接后就未发过声,而且其名字后除了“薄某某”的人名外,还有个“-”的符号,该微博博主因未经过实名认证,无法证明是薄某某本人,极有可能是有心之人借机炒作。
二、群体之痛:诉求偏离与发言人的“尴尬境地”
江苏高考“减招”事件中,对新闻发言人薄某某本人的人肉搜索、网络谩骂,与薄某某相关信息传播中的谣言弥漫,假消息泛滥,都只是我国当前诸多群体性事件中群体失范的缩影。而这些失范行为的背后,折射出的,却是在自媒体时代,群体性事件中广大民众和新闻发言人的“群体之痛”。
一方面对于参与高考“减招”议事的自媒体群体成员而言,当他们将焦点由高考“减招”转为薄某某时,他们的理性诉求已经开始偏离。其一,对薄本人的任何指责或者辱骂,改变不了3.8万个招生名额“输入”中西部地区的事实,对薄某某诸多八卦信息的传播,也丝毫无益于“教育公平”这一重要议题的深入讨论,把泄愤的矛头对准薄某某,除了宣泄一些民众对公权的情绪外,对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太多推动作用,反而会把整个舆论走向带偏,让整个事件“失焦”。
其二,在整个事件的传播过程中,人肉搜索、网络谩骂等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结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高考减招事件中,民众以人肉搜索的方式泄露了薄某某诸多隐私性个人信息,以添加侮辱和诽谤性信息的方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本身就触犯了法律底线,让整个事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为了所谓的正义和公平,而用非正义非公平甚至是极端的方式来解决,将理性诉求偏离出正常的轨道,这不能不说是广大民众和新闻发言人的“群体之痛”。
另一方面,该事件也折射出自媒体时代中国当下新闻发言人所处于的“尴尬境地”。其一,在我国当下的众多群体性事件中,舆论习惯性地喜欢把矛盾指向政府新闻发言人。民怨滔天之际,作为政府和民众沟通桥梁的政府发言人,往往“你的任何一句话都会被人拿出来做文章”,[3]只要说话就是错的,无论说什么都可能是错的,成为民怨宣泄的“活靶子”。这方面,无论是因在7·23动车事故中的不当发言让网友愤怒的前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某某,还是因“名校生养猪”话题被网友群起而攻之的前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某某,都是很好的例证。而让新闻发言人成为“众矢之的”的深层原因,不仅仅是源于“解释无力”或“言语不当”,更多的可能还是民众的某些“社会积怨”。就如江苏高考“减招”事件中的薄某某,尽管其个人言论确实有失谨的地方,但公众对其的诸多质疑和攻击,更多的是源于几十年高考积怨带来的某种程度的群体怨恨,它一旦在偶发条件下爆发,又岂是某个新闻发言人所能阻挡的?
其二,当前,政府和民众对新闻发言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要求新闻发言人“不知道的不说,不清楚的慎说,没有把握的不乱说,必须说的好好说”;公众要求新闻发言人“忠实说,迅速说,首先说”。如何寻求部门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点,制造社会共识呢?真的很难。作为政府官员,代表政府发言,必须维护政府权益;作为新闻发言人,又必须真诚面对公众,让公众接受,稍有不妥,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因此,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处于某种“尴尬境地”。
三、呼唤理性:构建群体“议事共同体”
其实,政府发言人的发言是职务行为,不一定是其个人意见,发言人的立场往往是其所属行政部门的立场,其本人在主要立场上并无多大回旋余地。群体性事件中,转移事件焦点,对新闻发言人进行谩骂或者攻击是不公平的,也是有伤媒介伦理的,更会对新闻发言人造成不必要的压力,从此不敢说,也不想说,这是与我们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期待背道而驰的,最终伤及的,是民众对公权部门信息披露的渴求,是群体合法化权益的理性诉求,也有碍于自媒体群体“议事共同体”共识的形成。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H·布鲁默在对比现实群体和网络群体时指出,现实群体是行动群体,主要以行动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而网络媒体类似于表意群体,以话语或意见建构集体认同感,重在利益的诉求与情感的表达。[4]江苏高考“减招”事件中自媒体平台的舆情汹涌,真切地反映出,一方面,自媒体时代言论表达的便捷性和自由性大大激发了民众参与议事的热情,涉及到某个群体利益时,舆论会充盈群体性色彩,民众通过自媒体构建集体认同感,来表达自己的合法化利益诉求和情感,在公共空间进行群体议事,这是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在传统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人们仍然无法形成真正的“议事共同体”,因为非理性的成分往往干扰了议事的进程,以宣泄情绪为主要目的,以批判、审判为主要内容,具有民粹化霸权性质的非理性“广场议事”普遍存在。[5]众声喧哗中的“广场议事”,常常导致重要的社会议题往往是以人肉搜索、群体谩骂等“网络暴力”方式表达,一不小心就会发生“焦点转移”,其后果难以控制,往往以非理性的狂欢为症候,以对法律的践踏为代价。此外,虚拟状态下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依然具有“乌合之众”的性质,因共同的利益瞬间建构,随着事件的平息或议题消退,迅速瓦解消退,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因稳定”的利益而形成,以克制、包容理性的讨论为载体,以沟通和解决问题为宗旨的“议事共同体”。
透过江苏高考“减招”事件群体性泄愤中,对新闻发言人的诸多偏激非理性的表达,我们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媒体时代,群体性事件中,无论是对民众、媒体还是新闻发言人来说,理性的回归都刻不容缓。作为普通民众,如何合理化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如何合情合理地参与公共议事,如何坚守互联网议事的道德和伦理底线,值得探讨;作为专业信息传播者的媒体,在群体性事件中,如何保持理性和清醒,如何自觉剔除有可能让社会舆论走向盲动的部分而持中守正,如何做好社会舆情的“守望者”很值得深思;作为政府新闻发言人,在群体性事件中,如何满足民众对公权部门信息披露的渴求,如何说出人人都能听得懂的话,如何说出对政府和民众共同议事有帮助的话,如何做好政府和民众的桥梁沟通,通过意见的传达和情绪的感染,达到彼此理解,彼此促进,構建理性的群体“议事共同体”?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决,仍然任重而道远。
注 释:
① 徐昕.新浪微博,http://m.weibo.cn/1701401324/DvCfkyxXa,2016年5月14日。
参考文献:
[1]龚菲.江苏高考将向中西部招生近4万引疑虑[EB/OL].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68023.
[2]最高法通报审理网络民事侵权纠纷司法解释全文[N].法制日报,2014-10-09.
[3]多位个性新闻发言人去职 公众忧该群体更趋谨慎[N].济南日报,2011-08-19.
[4] Blumer,H:Collective behavior.In A.M.Lee,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M]. New York:Bames and Noble.1951.
[5]陈龙.转帖、书写活动与社交媒体的“议事共同体”重构[J].新闻与传播,2016(3).
作者简介:谢鹏鹏,硕士,讲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人文传媒学院院长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媒体、媒介伦理、媒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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