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税信息化制度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2017-04-11◇陈佳罗欣
◇陈 佳 罗 欣
美国个税信息化制度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陈 佳 罗 欣
本文着重分析了信息不对称与税收信息化的关系,阐述了美国个税信息化制度,认为其有效地降低了个人偷逃税行为的发生可能性和政府的征税成本,讨论了美国个税信息化制度对于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信息不对称;税收信息化;个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占财政收入的很大比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随着经济发展,分类个人所得税出现明显弊端,无法从整体上统计纳税人的总体收入和税负能力,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对于隐形税源难以控制,很容易产生收入隐性化和避税逃税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始计划采用综合或分类综合相结合的税收征收模式。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系数不断增加。税收信息化是实现个人所得税现代化征管的重要手段,信息管税可以有效地对个人的收入信息和纳税信息进行监管和控制。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纳税人基本信息标准不统一;信息联网与共享不充分;纳税信息化应用不足等。我们应借鉴美国个税信息化制度,研究美国信息管税对于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一、信息化不对称与税收信息化的关系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理论之一。美国经济学教授乔治·阿克尔洛夫最早对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系统研究,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詹姆斯·莫里斯在税收研究中第一次引入信息不对称理论。他认为,税务机关能否有能力充分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是最优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呈现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也就说,有些人对于某些事情的信息比另外一些人掌握得更多一些。不同的经济个体获取信息能力的不同是产生信息不对称的主观原因。多样化的社会因素导致每个经济主体获取信息量不同是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原因。信息不对称根据发生时间的不同分为事前信息不对称和事后信息不对称。事前信息不对称是占据信息优势的一方隐藏信息,事后信息不对称是占据信息优势的一方隐藏行动,都不利于另一方。
税收征管中存在多种信息不对称现象。首先,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纳税人知道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成本信息,而税务机关不能了解真实情况。其次,税务机关与税务人员的信息不对称。税务人员了解每一项自己经手的税收业务,税务机关无法完全掌握每个税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质量。最后,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我国实行分税制,国税与地税、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
税收信息化可以有效解决税收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税收信息化作为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指在税收领域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和通信技术,收集、整理、分类、存储、检索、输出、统计分析税收信息。税收信息化的实际运用,以税务信息专门技术研发和专门人才培养为支持,在税务活动中普及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科学管理等现代信息技术,将税务活动由传统纸质、手工方式转变为现代电子、网络方式,实现税务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的过程。税收信息化可以激励纳税人如实提供信息,可以让信息变得更加透明,有效预防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美国个税信息化制度
美国个人所得税一直采用综合税制。美国税务局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化制度监控纳税人的收入信息,及时获取纳税人个人所得账户的收入信息和纳税人银行端的收入和消费信息,最终作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依据。此外,建立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养成美国人民非现金结算的生活习惯。美国采用社会安全号(Social Security Number,SSN)与纳税人识别号合二为一的统一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即美国税务局IRS配发给每个公民社会安全号当作纳税人识别号使用。也就是说,社会安全号可以同时查询纳税人个人全部信用记录和纳税记录。美国税务局IRS将社会安全号SSN作为纳税识别号,有效地降低了个人偷逃税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和政府的征税成本,也推动了社会诚信建设。
经过15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美国成为世界上个人所得税信息制度最先进的国家之一。美国已经建立一套相对成熟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制度,并且拥有高速的运行效率和严谨的监督体制。1960年开始,美国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计算机征管税收网络,最终设立了10个税收数据处理中心和1个总部税务信息处理中心。美国税务局普遍运用计算机进行税收预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纳税资料收集、存储、检索和税源控制等工作。此外,美国税务局IRS建立以纳税服务对象为主的现代化信息管理体系。1997年美国联邦政府用于税务局技术更新的费用高达3.36亿美元,其中2.06亿美元用于改造计算机信息系统。联邦政府用互联网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其他个人和机构之间建造一条快速的税收信息通道。税务局建立了3个国家级的数据计算处理中心,它们分别位于西弗吉尼亚州马丁堡、密歇根州底特律和田纳西州孟菲斯。此外,美国建立了以纳税服务为重点的现代化服务网站,主要提供分类信息、纳税人经常性的问题和回答以及纳税人权利的相关信息。同时,美国还建立了功能全面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税务局开发了百套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的税收信息系统。比如,美国联邦税务局和银行、信用卡中心等机构合作开发的电子缴税平台,实现了税务信息交互与共享。
三、美国个税信息化制度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我国应该通过纳税人代码制度加强纳税人管理。美国联邦税务局将纳税人的社会安全号SSN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社会安全号SSN是美国个人信用信息交互网络的核心。只要将纳税人社会安全号输入全国联网的电脑系统,就可以查询到纳税人的所有背景资料和信用记录,包括年龄、家庭地址、工作经历、水电费缴纳、房贷还款记录、信用卡还款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一旦发现有不良纳税记录,这个污点将会终身伴随,无论找工作、办信用卡还是申请房贷都会四处碰壁。美国联邦将社会安全号与税号合二为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大大降低了个人偷税漏税的可能性,也降低了政府的税收征管成本,推动建立个人诚信体系。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经验,建立统一的纳税人代码制度,即税务局分配给每个公民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数字代码标识作为纳税人识别号,这个识别号是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然后运用发达的银行结算体系,把纳税人纳税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社会保险号等基本认证号码与税务机关、企业、个人之间建立统一的支付与结算体系。
我国税务局应该建立四通八达的税收管理网络。全美范围内设立了10个税收数据处理中心和1个总部税务信息处理中心。我国应该在每个省份都设立一个高效的税务数据处理中心,这些中心与我国中央总局数据中心互联,还必须实现与其他部分如涉及纳税人收入信息的工商、银行、海关、国土、外汇、管理、社保和房地产等部门的信息联网与共享,建立一张全面庞大的税务管理网络。税务信息化制度的建设实现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与信息共享,提高涉税信息的共享程度,全面及时有效地监控税源信息。同时,从法制层面上,税务局出台相关法律来保障税务部门可以获取其他部门的相关涉税信息。比如,相关法律规定银行、金融机构等必须把个人银行账户的利息收入信息提供给税务部门。否则,为了自身利益银行可能不愿意及时全面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不是孤立的,必须与其他制度相互配合和支持。我国个税信息化制度的建立同样需要其他相关制度的安排来实现。首先,我国建立强有力的现金管理制度。对现金交易做出明确的规定,比如规定全国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津贴等不得采用现金,要求不符合规定范围或超出额度的现金交易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等。大力培养纳税人非现金交易的习惯,推广应用新的支付结算工具,比如目前盛行的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网银支付。其次,建立健全统一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根据纳税申报、税款入库、逾期缴纳、稽查管理等建立相应的信用评价指标,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信用评估的时候把这些指标纳入考虑。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全面公开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个人所得税信用等级评价较高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相反,个人所得税信用等级评价较低的纳税人列入风险管理系统加强管理。再次,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定期发送给银行,把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必备指标。比如,纳税人没有按期纳税申报、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或者没有如实申报税款,除了受到税务机关的惩罚,以后申请房贷、信用卡和找工作的时候都会四处碰壁。最后,税务局应该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和信息安全法机制,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本文系“上饶师范学院校级自选课题(201718)”阶段性研究成果
[1]魏冬玲.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下税收信息化建设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5.
[2]高攀.一号多能,美国个人“税号”关联社保与信用[N].新华每日电讯,2015(02).
[3]辛琳.信息不对称理论研究[J].嘉兴学院学报,2001(03).
(作者单位: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0.13999/j.cnki.scyj.2017.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