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探析
2017-04-11李明阳
□李明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警察行政管理】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探析
□李明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是将教育内容寓于其他载体,使公安民警在无意识中受到影响的教育方式,是公安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新探索,其特点包括潜隐性、渗透性、开放性、自主性等。当前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着理论研究薄弱,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上存在误区等问题。改进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要明确其重要地位,完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还要提高公安思政工作者的素质。
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显性思想政治教育;公安思政工作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安思政工作主要以报告演讲、开会讨论、谈心谈话等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进行,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对于公安机关在不同时期始终保持忠诚本色,顺利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多元化的社会意识和价值观念的涌入使公安思政工作环境日趋复杂,公安民警的自主意识增强,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趋势,目的性明确、灌输性较强的显性思想政治教育已显不足,公安思政工作的实效性受到较大影响。
对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就是在这种现实需求下开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是与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相对的一种教育方式,其教育目的和内容具有隐蔽性,教育方式具有开放性,教育对象具有自主性,这些特点正是显性思想政治教育所不具备而又适应当前时代变化所需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公安思政工作的实践存在早已有之,人们对此并不陌生,然而将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理论命题和学术课题来研究,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却为时不长,整体基础比较薄弱,所形成的成果也十分有限。因此,探析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对增强公安思政工作的实效性,改变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和公安显性思想政治教育是两种相对的公安思政工作的教育方式,准确把握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公安显性思想政治教育。所谓公安显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为了特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而开展的特定的公安教育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本身就是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专门活动,除实现特定的教育目的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而存在,随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结束而结束。[1]主要形式有上思想政治理论课、过党团组织生活等。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指寓于公安显性思想政治教育之外的,将教育内容隐含于一定的物质、制度、精神及实践活动中,使公安民警在无意识中受到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与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灌输性教育不同,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是凭借公安民警对周围人、事、物、景的体验感知,进而产生欣赏、认同、崇敬、激励等情感,自愿自发地接受其中蕴含的教育信息。具体形式如领导干部的典型示范、公安文化的熏陶感染等。
二、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
在公安思政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中,准确把握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至关重要。与公安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相比,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潜隐性、渗透性、开放性、自主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也是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在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安人才”这一根本目标前提下的独特优势。
(一)潜隐性
与公安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直接表露教育目的不同,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是将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等带有目的性、强制性的要求隐藏在公安民警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含而不露”的形式,引导公安民警自然融入到预设的教育情境之中,使公安民警在对教育目的的存在无意识中自然而然地受到熏陶和影响。同时,这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也不会直接表现出来,而是有一个“内化再外化”的过程。这就是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潜隐性。
(二)渗透性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过程,是将教育内容寓于公安民警的各种社会和生命活动之中,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教育内容与公安民警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生命活动的有机融合,从而使公安思政教育全面渗透在民警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这就是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性。[2]与潜隐性强调的教育目的和内容以及教育效果的“隐”不同,渗透性强调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与其所寓于载体的有机结合,即两者在形式和内容上达到高度统一,而不是简单地将教育内容生硬地负载于各种载体上。也就是说,在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不能破坏原有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并要避免将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泛化。
(三)开放性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开放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育实践在时间、空间上的开放性;二是教育实践形式的开放性。与以严肃的、面对面的、自上而下的灌输说教为主要教育方式的显性思想政治教育不同,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进行封闭式的集中教育的限制并不适用于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利用家庭、警营和社会的各种资源,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政教育融入社会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公安干警可以时时处处接受教育,所以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是跨时空性的。又因为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是将教育寓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这些社会实践活动是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故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也没有固定形式,是开放性的。
(四)自主性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自主性是指作为受教育者的公安民警接受教育的自主性,即教育对象对教育内容所作出的自主反映、自主择取、自主整合以及自主内化和外化,这种主动而不是被动地对教育内容进行吸收学习的行为集中体现了教育对象的主体性。[3]在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中,公安思政工作者的教育主体地位被减弱,更多以活动的组织者身份出现;公安民警作为受教育者的被动地位减弱,活动参与者的身份得到加强,这种教育角色意识的淡化,使公安民警的主体性感受得以加强,从而自愿、自主、自发地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自身的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研究薄弱
古今中外的历史发展中,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政教育的一种实践方式一直是客观存在的,在此过程中也形成了很多与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相联系的智慧结晶,如我国古代所提出的“以身示教”、“以乐化民”以及近现代所提出的“以情化德”、“美育育德”、“生活育德”等理论主张。但将“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单独范畴进行理论研究是上世纪70年代才开始的,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有了相关的探讨研究。具体到公安领域,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一直服务于公安思政工作的实践,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上强调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对民警的教育作用,在教育的方法上注重情感陶冶和社会心理方法的运用,提出过如“文化育警、文化强警、文化兴警”等与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战略,但由于相关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当前对于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系统的理论研究作为支撑,就无法指导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践,理论和实践不能形成良性的互动,教育效果势必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思想重视不够
虽然对于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刚刚起步,但作为思政教育的具体实践,尤其是在当前日益复杂的教育环境下,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在高校、军队等领域取得的良好教育效果更是引人瞩目。近年来在公安领域也出台了一些与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政策,之所以说思想观念上不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格局,出台的政策呈现出碎片化的态势,而且主要集中于“文化”这一单一的隐性思政教育渠道,偏向性较重,对于制度、环境等教育资源的运用不够重视,教育的覆盖范围有限,无法形成教育的合力;二是在政策的具体实施上“打折扣”,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是思政工作为业务工作让路,而在思政工作中,又以传统的显性思政教育工作为主,这就导致这些政策往往无法真正得以实施,变成“面子工程”,有时候甚至沦为一句“空口号”。
(三)认识上存在误区
之所以将“文化育警”等一批已经出台的政策称之为与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政策,而不是直接称之为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是因为在这些政策的落实过程中,是以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处理隐性教育资源从而开展教育,这实际上已经偏离了“隐性”的要求。以“文化育警”为例,这一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公安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公安文学影视艺术作品,但其中很大一部分的作品存在着“唱高调”、“喊口号”的现象,大篇幅地、一味地进行灌输说教,刻意拔高人物形象,进行“高大全”的人物形象塑造,教育宣传成为了主体,故事和人物本身成了配角,使得这些作品在广大公安民警眼中成为了“换了马甲”的思想政治教育课,这与“文化育警”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与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所强调的“化教育于无形中”,使公安民警在潜移默化中进行自我教育的要求相去甚远。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部分政工干部思想观念落后,对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解不够充分;二是部分政工干部将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政绩工程,而不是服务于公安事业和公安队伍的重要工作。
四、 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改进
(一)明确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地位
明确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地位,首先要加强理论研究。虽然将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单独范畴进行理论研究的时间并不长,但因其满足时代发展变化对思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具有时代性、进步性的特点,因而吸引了一大批优秀学者的关注,近年来在隐性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形成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在高校和军队领域,具备了较为完备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从基础理论到具体实践,从现状问题到改进发展,这些优秀的研究成果为几乎是一片空白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研究思路,在进行探索过程中值得参考与借鉴。
明确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地位,还要在公安系统内确立起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将“隐”和“显”两种思政教育模式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把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单独的、系统化的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广,只有明确其重要地位,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在公安思政工作中得以落实,实现教育目的。
明确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地位,不是说要将显性思想政治教育放到次要位置。公安思政工作的两种教育方式,应该有重点,但不能有偏颇。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毫无疑问应该占主导地位,这是因为公安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都必须通过系统的教学灌输来进行,因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思想观念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体系,而系统的、理论化的思想管理体系是不能通过其他任何‘依附’的方式来实现”。[4]同时,公安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提升公安思政工作的实效性,也要克服显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足,这就有赖于两种教育方式的有机结合,只有将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地位明确,双管齐下才能突破两种教育方式自身的局限。
(二)完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1.物质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用环境进行教育是教育过程最微妙的领域之一。[5]物质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指将物质环境作为载体,将教育内容转换为一种信息储存于这些载体之中,使公安民警在载体所呈现出来的美感之中受到陶冶和熏陶,从而自然而然地接受到这些信息,并对民警的精神世界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具体而言,公安领域内这些物质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包括警营的规划布局、警营环境的美化与绿化等;人文环境则包括警营内的建筑设计、办公室和寝室的装饰布置以及警服、警车等警用品的设计等。“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些物质环境体现着公安的职业精神和独特魅力,公安思政工作者应对其重视起来,积极参与到物质环境的构建过程中,尽可能让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能“说话”,使其能体现出新时代人民公安的精神风貌。同时,现代信息科技技术的发展拓宽了物质环境的空间,网络的出现将物质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带入了一个新的维度,公安思政工作者要牢牢把握住这一发展契机,优化公安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构建一个“环境优美”的网络警营。
2.制度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因此,公安机关内部有严格的组织管理条例、纪律作风条令等管理制度,这些成文或不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投射出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手段等,就是制度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载体,它们无不体现着公安行业的教育理念和价值取向。公安民警一方面处于管理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另一方面又在自觉或不自觉的状态下从中获取思想政治认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思政工作者“将思想道德原则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加强制度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构建,首先要健全公安管理制度,并将思政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具体的规章制度之中;其次,在管理制度的制定中要贯彻“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使管理更加民主化、人性化;最后,要以科学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使公安民警在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相互协调中塑造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
3.精神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精神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是“公安精神文化”,它是在公安事业漫长的发展和进步过程中形成并逐渐丰富的,被全体公安民警所普遍认同、遵循并带有公安特色的思维方式、价值体系、道德规范等内在的精神因素的总和。公安精神文化渗透进了公安领域的方方面面,代表了公安行业的价值取向、文化追求以及精神境界,是全体公安民警共有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的体现。公安民警从一进入警队就开始无形地受到这种精神文化的熏陶,对公安民警精神生活的整体构建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影响。加强精神形态的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构建,首先要维护业已形成的公安精神文化,对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文化进行提炼总结,构建突出公安特色的警风局风,增强公安民警对公安事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就是很好的先例;其次,还要加强公安文学及影视艺术作品的创作,因为公安文学及影视艺术作品是公安精神文化最直观的体现,也是最具有感染力,最能被公安民警所接受的隐性教育资源,这些作品不仅对公安民警具有教育意义,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社会形象的塑造也具有积极影响;最后,还要善于发现在公安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新时期公安精神文化,不断发展和丰富公安精神文化的内容。
(三)提高公安思政工作者的素质
1.公安思政工作者自身的政治品德修养要加强
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公安思政工作者的言行举止和价值观念,对公安民警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的塑造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中国传统的德育思想就强调“言传身教”,主张教育者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论语有云: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公安思政工作者的政治品德修养无时无刻不在感染、影响着公安民警,只有不断提高思政工作者自身的政治品德修养,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用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公安民警,既做教育者,也做行动者,才能自然而然地对民警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2.公安思政工作者自身的学识修养要加强
这里的学识修养既包括一般的知识素养,也包括专业的业务素养。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环节是将教育内容寓于物质、制度、精神和活动等载体之中,使两者在形式和内容上达到高度统一,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要具有渊博的学识,否则无法实现教育内容和各种载体的有机融合,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就会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公安思政工作者渊博的学识修养也会使民警产生敬重感与佩服感,从而更愿意配合和接受思政教育工作。而专业的业务素养则是公安思政工作者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只有掌握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才能真正把握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精髓,将教育落到实处。提高自身的学识修养,要求公安思政工作者要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习惯,时刻关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新动态、新趋势,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中不断丰富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3.公安思政工作者自身的职业修养要加强
公安思政工作是一切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具有教育、调节、激励、凝聚和引导五大功能,思政工作者作为公安思政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清醒地认识到公安思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爱岗敬业是对公安思政工作者最基本的要求,公安思政工作者不能将思政工作仅仅当作谋生的饭碗,更不能将思政工作当成自己仕途上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而应本着对党负责,对公安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强化自身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崇高的公安思政教育事业,不断改进和发展思政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努力增强公安思政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只有具有崇高的职业信念、高尚的职业品德,公安思政工作者才能真正肩负起“传道、授业、解惑”等公安思政工作所赋予的重大使命和职责,使公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真正达到推进公安工作、凝聚公安队伍、服务公安民警的目标。
[1]白显良.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6.
[2]向敏青.探微思想政治教育之隐性教育法确立的客观依据[J].理论探讨,20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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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霍姆林斯基.教育的艺术[M].肖勇,译.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3:100.
(责任编辑:黄美珍)
Analysis of the Implici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Public Security
LI Ming-yang
(People’sPublicSecurityUniversityofChina,Beijing100038,China)
The implici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public security is the education way that takes education contents in other carrier and educates policemen unconsciously and a new exploration of education way 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public security, which is characterized with implicitness, permeability, openness, autonomy and so on. At present, the implici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s poor in weak theoretical research, insufficient emphasis inwardly and misunderstanding in recognition. The implici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public security could be improved through clearing its important position, bettering education system on the implici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public security and promoting the quality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ers of public security.
implici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dominan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public security
2016-09-03
李明阳(1991-),男,湖北襄阳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级公安思政与文化研究专业研究生。
D631.19
A
1671-685X(2017)01-00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