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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宗教工作回顾

2017-04-11王静石薇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教职人员活动场所全省

王静 石薇

(山西省宗教事务局,山西太原030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宗教工作回顾

王静 石薇

(山西省宗教事务局,山西太原030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创了山西省宗教工作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宗教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宗教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创了宗教工作新局面。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我国宗教问题的理论方针政策,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工作理论的系统总结和重大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宗教篇”。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的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明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五年来,山西省宗教事务局以认真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为主线,以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己任,以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为时代改革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力维护了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成效显著,硕果累累。

一、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合理规划和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各地恢复或新建了一大批宗教活动场所,目前全省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有2800余处,满足了广大信教群众的需要。合理规划宗教活动场所,将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对一些文物价值高、自养能力差的重点场所进行了修缮维护,依法推动宗教房产政策落实,受到信教群众赞誉。

积极推动基础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加强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覆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认真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用电、用气、用水、用暖等优惠政策,仅用电一项,全省宗教场所每年减少支出近千万元。统筹规划全省寺观教堂维修费,向经济条件差的偏远基层场所倾斜。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省帮助宗教团体改善工作生活环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改造等,共投入近亿元。

重视宗教教职人员保障工作。将全省4440名教职人员纳入社保体系。向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放生活补助费,在保障和改善宗教界人士生活的同时,政策向工作实绩突出和政治表现优秀的人士倾斜。重视城市流动人口中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探索五台山常住僧人户籍管理试点工作、长治市“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阳泉市开通联系交流微信群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协调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中出现的矛盾,帮助宗教界人士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了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七五”普法为契机,将宗教政策法规作为培训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重要内容,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月”宣传活动,举办“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会。以省宗教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有关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贯彻两个《条例》。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做好山西省地方《条例》与新修订《条例》的衔接修改工作,将《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2017年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五年来,印发《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等宣传资料约13万份,切实增强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制意识。

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的管理。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梳理完善“两清单”、“两张图”,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团体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工作。目前,经省政府审定保留的宗教方面行政审批事项7项,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全省各级政府依法加大对宗教场所管理力度,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制度,完成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和宗教场所登记换证工作。依法对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帮助指导主办方制订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开展民族宗教知识系列讲座,积极组织基层干部参加有关培训。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省委党校等地举办全省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重点对各市分管领导和基层宗教工作重点县的宗教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实施《全省宗教教职人员3年培训规划》,每年举办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教职人员爱国爱教和独立自主自办的自觉。创新形式连续举办全省基督教和天主教聚居村“两委”干部培训班、清真寺民主管理培训班等,受到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肯定。五年来共举办各类专题培训200余期,培训近20万人次,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和教职人员“三支队伍”建设,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

加强安全督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制定《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政府监管、宗教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坚持每年开展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指导整改,确保敏感节点、重大节日宗教活动安全有序。五年来,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保障维护了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问题,在处置涉及公共管理利益纠纷中,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

佛道教方面。加强佛道教教风建设,依法治理一些地方出现的乱建寺庙、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的现象,商业化倾向得到遏制,积极参与五台山景区整治整改,建立五台山朝山僧人服务管理中心,加强散居僧人和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推进五台山佛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开展恒山景区宗教环境综合整治,开放恒山岳门湾庙宇群为道教活动场所,举办“恒山重光、五岳同辉、天下大同”法会,满足信教群众需求,让道教名山实至名归。

伊斯兰教方面。遏制宗教极端主义,严密防范“达洼”宣教在山西的传播蔓延,出台禁止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工作意见,做好流动穆斯林的宗教服务管理工作。坚决制止零散朝觐活动,切实加强有组织、有计划朝觐活动,促进朝觐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机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天主教方面。培养壮大天主教爱国力量,完成了天主教太原、运城、长治教区主教和助理主教自选自圣。其他教区也召开代表会议,建立了爱国会和管理委员会,明确教区领导班子,推进民主办教。解决房产遗留问题,开展宗教慈善活动。全省天主教界创办的医院、诊所8个,养老院10处。

基督教方面。坚持不懈依法治理一些地方基督教活动存在的混乱现象,引导信教群众到依法登记的教堂和聚会点参加正常的宗教活动。联合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开展了农村和高校基督教情况调研,加大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力度,重视对临汾“杨王”非法势力的教育转化,探索大学生团契的治理工作。

四、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促进各宗教健康发展

思想建设持续深入。重视思想政治引领,支持宗教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举办“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座谈会”和“双学一跟”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政治方向、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连续五年举办全省佛教讲经交流活动、道教玄门讲经活动、伊斯兰教“卧尔滋”解经巡回演讲和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参与活动选手1000余人,参加听讲的教职人员和信教人数近10万人次。

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支持各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推动各宗教团体加强自我管理、民主管理。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加强对教务活动的指导,增强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发挥桥梁纽带和自律协同作用。按照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新思路。大力培养宗教界爱国人士,建立完善省、市、县宗教团体领导班子述职考评制度,支持帮助宗教团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吸纳年轻教职人员,一批中青年宗教人士走上宗教组织负责岗位,实现了新老交替。

宗教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深入挖掘山西深厚的佛教文化资源,成立五台山佛教国际研究院,举办以“弘扬优秀宗教文化、服务文化强省建设”为主题的宗教文化建设座谈会、海峡两岸“中国文化与宗教大同暨五台山佛教文化”研讨会、五台山信仰国际学术研讨会等。成立山西省法显文化研究会,举办“法显——‘一带一路’先行者研讨会”,推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台山佛教音乐的挖掘、整理和传承,引导佛教走好中国化的道路。

宗教正能量不断凝聚。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宗教慈善周”活动,重视教风建设,开展扶贫济困,取得良好社会效应。近年来,全省宗教界捐款捐物价值超亿元。五台山僧众多年来坚持植树造林。太原龙泉寺住持20多年参与治理太原西山万亩生态绿化区建设。临汾尧都区基督教界连续6年爱心捐助“红丝带”学子。在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山西省五台山黛螺顶等7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五、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宗教工作思想理论、体制机制和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加强

不断巩固政治思想理论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思考和处理宗教问题。将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理论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培训中心开展党政领导和宗教工作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16年9月30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深入分析山西省宗教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宗教工作。骆惠宁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楼阳生省长主持会议。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全省11个市党委、政府也召开了宗教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切实履行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履行主体责任,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宗教工作汇报,关注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研究过问宗教工作。

持续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省委重新调整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市县两级也全部建立了宗教工作领导组,定期进行工作会商,统一协调宗教工作。此外,还建立了宗教工作区域协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情报信息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实现工作联动。同时,各地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使宗教领域重大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不断加大宗教工作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加大对宗教工作投入,将宗教事务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拨付省宗教局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拨付“三支队伍”培训专项经费,将省级宗教团体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重点在县、落实到村、规范到点、责任到人”的要求,明确40个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编制,推进县级工作部门合署办公。不断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职人员负责。

五年来,全省宗教工作系统抓住机遇、积极有为、稳中有进,有成绩、有亮点、有收获,令人欣喜。全省各宗教之间、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睦相处,宗教关系更加和谐,宗教领域更加稳定。

未来的宗教工作形势还很严峻,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精神上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以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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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9012(2017)03-0054-04

2017-08-23

王静(1973-),山西汾阳人,山西省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调研员(主持工作);石薇(1970-),江苏泰州人,山西省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责任编辑 王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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