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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探索和实践

2017-04-11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课题组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上海200137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共安全警务公安机关

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课题组(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上海 200137)

自贸试验区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探索和实践

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课题组(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上海 200137)

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创新和探索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维护辖区公共安全的能力与水平,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监管体系,主动为自贸试验区经济发展服务。

自贸试验区;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挂牌成立已满3年,属地公安管理工作被推向了新的时代背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自贸试验区肩负的重要使命,也是区域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在积极创新和探索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为地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同时,如何主动服务于自贸区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维护辖区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监管体系,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着力破题。

一、自贸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一)健全风险共担的公共安全责任体系

1.推动落实公共安全管理责任

由自贸区管委会牵头,以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和各级安监机构为主要组成部分,同时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建立自贸区公共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和隐患常态整治制度,借鉴城市长效管理模式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推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明确公安机关公共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分别制定刑侦、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警种公共安全管理的职责清单,严格履行道路交通、消防、大型活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公安机关内部依法履职的长效机制,每两个月组织联合检查督导。

3.完善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履职负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公共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理尺度,依法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从源头上推动交通、消防安全治理。

(二)筑牢关口前移的源头安全监管屏障

1.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精细管理

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这三类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监管,定期梳理逾期未检、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清单,落实“户籍化”管理;对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的大中型客货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专门研判和路面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密防控

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组织贯彻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通用标准,逐步推进火灾高危单位、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率和普通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三个100%。

3.推行危化物品全流程动态监管

运用大数据资源、信息化平台实现危险物品的全过程动态化监管,建设完善治安要素管控平台,开展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工作。按照上海市关于危化品、爆炸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自贸区内相关企业的定期检查、监督监管工作。

(三)构建融合共享的社会联动管理机制

1.创新交通安全联动管理

依托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平台及企业自身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记录的车辆违法信息,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会同海关、交通运输管理、安监等部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运输企业日常巡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

2.强化大型活动联动监管

加强大型活动审批等源头管理,将具体安保工作交由活动承办方和专业保安公司负责,并建立大型活动安保标准规范,对相关人员加强专业培训。探索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质量考评体系,对不合格参与方取消主办活动、提供服务的资格,切实提高安保水平。

3.开展公共安全社会动员

加强与安监、环保、城管、工商管理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与各行业协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及时通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信息,查找短板不足,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整治、联合打击力度,有效提升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提升行业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公共安全源头管理措施。

(四)完善协作联动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

1. 完善应急联动指挥机制

整合安监、环保、公安、卫生、宣传等部门力量,实现资源互补共享,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现场指挥、医疗救援、交通管制、现场疏导、信息发布等工作,将社会影响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 建立实战演练巡逻机制

开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火灾扑救,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事故处置等课题式实战训练。全面推动路面勤务模式改革,根据自贸区治安特点,建立白天以路面巡查、动态管控为主,夜间以网上巡查、定点值守为主的勤务模式。

3. 形成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制定大型活动安保防暴恐、防拥挤踩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分类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工作措施。建立自贸区公安分局反恐防暴处突小分队,组织日常训练和应急拉练,强化各环节磨合、各警种协同,切实提升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瓶颈因素

(一)各类公共安全隐患随改革化进程不断增加,增量巨大、存量未减

中共中央曾明确提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随着自贸区改革创新的不断推进,招商引资使得园区各类工程项目普遍处于超常规的发展状态,各种类型的工业园区在自贸区内随处可见,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化工等产业有较大比例,由于历史原因,在开发初期,自贸区内不少“先上车、后买票”的企业存在安防手续不全、防护硬件设施落后、安全设施不达标的“非法建筑”,隐患增量巨大。同时,园区内配套的商业、娱乐、餐饮等服务行业迅猛发展,人才公寓、集体宿舍等普遍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火灾隐患存量始终未减,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二)安全基础设施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旧账未还、又欠新账

据调研,自贸区内消火栓配建存在数量较少、消防水压不足等问题,无法满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特别是一些建成时间早、几经改造的综合性园区,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基础比较薄弱。在消防站规划选址时,没能充分考虑消防站责任区保护的基本原则以及周围单位、道路等情况,导致自贸区扩区后消防站布局极不合理,存在“空心化”现象。如承担危化品存储、运输的重点区域外高桥保税区物流园区周边无消防站,自贸区各区域较为分散,隶属不同的消防大队管辖,洋山保税区则由浙江消防部门派驻管辖,由于各区域管理重心和操作要求有所不同,导致各类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无法统一标准。

(三)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进程滞后,能力不强、意识较弱

自贸区内每天流动人员近20万,其中有约65%为外来务工人员。由于此类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信息交流较为闭塞,获取安全知识的途径不多、渠道不畅,缺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基本的疏散逃生、灭火等技能不强。加之乡镇、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深度、广度不够,外来务工人员在就业打工的过程中,其原有生活方式、安全观念等难以在短期内完全转变,公共安全意识较弱。如“城中村”居住人群、“多合一”建筑居住人群等弱势群体,容易因个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火灾等事故,他们是“肇事者”,又是“受害者”,是公共安全的“高危人群”。

(四)公共安全服务难以充分延伸到最末端,投入不多、力量较少

自贸区由于是经济园区,缺少面上统一的综合治理部门,各类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职能均由不同的部门分别承担,导致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制无法落实到位,而由管委会牵头建立的由驻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委员会因不是常设机构,往往无法将安全管理工作“一抓到底、落到实处”,各类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盲区大量存在,距离公共安全管理“六有”目标(即“有组织、有制度、有设施、有队伍、有检查、有宣传”)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国外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管理理念的启示

(一)市场化运作保安业安全服务

在西方发达国家,保安业安全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英国保安业在上世纪后半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各种大型活动中,保安公司承担着重要安保任务,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承办方利益共享、责任同担。近年来,美国保安业蓬勃发展,从安全警卫到网络欺诈调查,从反窃听到反恐怖,几乎无所不在。目前,美国保安业已发展成为拥有从业人员210万人、4万多家保安公司、年营业收入1000亿美元的庞大产业,其从业人员是全美警察人数的3. 5倍 。此外,美国还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立了数千家保安公司。警察机关将许多“附带职能”交由保安公司承担,保安公司提供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公共安全服务,是西方发达国家实现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管理社会化的重要保障。

(二)合作式开展犯罪控制和预防工作

20世纪以来,各国在政治和公共治理中,更多把“善治”(GOOD GOVERNANCE)这一公共治理模式作为治理国家、推动社会发展的新方向和新目标。从行政学角度看,在于强调一种多元、合作、非意识形态化的公共管理,即政府与公民的合作、警察与公众的合作、公权与私权的合作,从而形成新型关系,促进警力、精力有限的警务工作更加高效运转。以新加坡为例,其不仅是全球自由贸易发展的样板,也是全球犯罪率较低的国家之一,其邻里警岗、邻里警局的警务运作模式,不仅为社会提供“全天候”的一流服务,更是把工作重心放在社会治安的防范与管理上,即突出“预防为主”的警务理念,触角深入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推动警社互动、警企互联,努力从源头控制和预防犯罪。因此,要适应自贸区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条件,警务管理工作应当积极突破依靠强制手段来支配、调控社会公共安全事务的治理模式,一方面通过确立伙伴关系等手段,以更民主、多元的方式,快速促成与公众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也要把政府部门对警务工作的信心指数、经济发展安全运行的评估指数以及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关联指数等作为警务效能评价体系的核心要素,以期达到良好治理的目标。

(三)专业化投入警务机制改革创新

要借鉴“新专业化”警务运作经验,提升自贸区警务改革创新水平。近年来,美国警界出现以“提高警务效率、提高警察服务水平”为根本的“新专业化”改革趋势,强调责任制、合法性、持续创新以及区域联合在警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制方面,强调面对社会日益复杂的状况和层出不穷的问题和挑战,警察队伍要勇于承担责任,即以问题管理为导向;合法性方面,重视公众成员的认可,即民众满意决定警务方向;改革创新方面,注重于警务战略战术和技术方面的创新,强调警务学习和警察素质提升的重要性;区域联合方面,认为警务工作的价值理念是专业化而不是地方化。而从自贸区警务管理工作的现实需求看,上述理念对于进一步明确警务责任、提高警务效率、改善警察形象等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四、自贸区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向

(一)着眼发展,服务保障转型升级

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公共安全事故数一般在人均GDP为5000美元左右时达到峰值,并随人均GDP的增长而逐步降低。从我国的情况看,随着综合实力增长,2008年后全国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逐年递减。当前,增速下行是“新常态”的核心特征,提升单位GDP“含金量”是“新常态”的主要任务,为政府推动经济转型实现“二次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既是推动公共安全隐患数量减少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安机关做强公共安全监管的必然选择。

1. 把准“二次发展”规律

在北上广等发达地区,当前经济总量不断增加但质量效益提高不快的问题较为普遍,土地等资源瓶颈决定了高投入拉增长的方式难以为继,迫切需要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升实有人口市民化水平等举措来“再驱动”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变化使得区域内公共安全监管形势日新月异,把准产业调整中的公共安全监管规律变化显得更为重要,这就要求公安机关结合版块发展实际开展常态调研,并跟进有针对性的举措。比如自贸区建设,当地公安机关就要将着眼点放在金融改革开放、服务业转型升级、高端装备制造、科技领域创新等产业中可能存在的公共安全隐患,在分析其他区域发展相关产业过程中积累的公共安全数据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预判分析和前期投入,以更好地服务自贸区经济发展。

2. 找准“参谋身份”定位

在完成法定监管职责的同时,依据公共安全隐患的发生规律,向党委政府提出转型发展的相关建议是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这就要求公安机关要加速从侦查破案、维稳等事后控制为重,向事前控制与事后控制并重的方向转型,加速“专家型”公安智库建设,通过建立数学分析模型、建立专家咨询库等方式,对产业发展所导致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科学预判,并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和有效支撑。比如针对新建建筑的消防隐患,自贸区相关公安机关已经在建筑规划阶段开展消防性能评估,将着力点放在建筑体功能平面布局、人员分布、结构特点、可燃物的燃烧特性与分布等方面,通过火灾场景模拟,设计评估方案,并得出评估结论。以此指导建筑的规划建设和消防布局调整,从而促进消防安全监管,减少人身安全隐患以及社会资源损失,在总体投入不增加的前提下,大幅提升消防效能。

3. 完善“区域维稳”机制

盘活土地资源已经成为政府推动快增快转的有力抓手,而推进企业“退劣进优”“减低增高”,淘汰清理劣势企业,引导低级工业逐步向高级工业区集中是重要手段。在调整中,必然牵扯企业员工、上下游产业等诸多群体的利益,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事例并不鲜见,可见公安机关完善相应的区域维稳机制,配合党委政府高效处置转型过程中的苗头隐患,也是公安机关实现高效公共安全监管的必要条件。当前,自贸区已经形成了劳动人事、工会、公安等部门联合维稳力量架构,配套了信息预警、区域协配、联勤联动等系列辅助机制,对涉稳苗头的预警率常年保持100%,99%以上的群体性事件都能在区级以下层面得到化解,有力策应了政府推进结构转型的目标实现,也从源头减少了“低质态”企业的公共安全隐患数量。

(二)多方联动,铺就高效综治路径

现阶段,在警务任务繁重、警力瓶颈凸显的背景下,整合社会监管资源,升级管理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多元监管格局是公安机关推进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1. 汇集综合治理力量

公安机关“单打一”既不符合客观形势需要,也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安机关要依靠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借助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力量,在公共安全监管中主动寻找“依法”与“善治”之间的结合点,以平安联创、信息联网、应急联动、执法联席等平台为载体,按法律规定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调整警务管理运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汇集综合监管力量的同时,也要注重已有监管资源的整合,特别是要在推动交警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探寻效能提升的深化路径,同时科学规划消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内部警种合作机制和区域警务公共安全监管协作机制,消除部门、警种间的“蜂窝”壁垒,发挥公安机关整体战力。

2. 动员社会组织力量

在我国,依法登记并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43万个,从业人员超过550万人,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已经成为政府在社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帮手。公安机关要着力在法律规定的主管行业中加速发展和培育行业协会等非营利性组织,将公安机关对相关行业公共安全监管要求转化为行业制度、行业规范,形成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双管齐下”,推动行业规范化管理。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职责主动与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建立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引导其形成良性、健康的运行机制,保证其健康发展并有序参与公共安全监管工作。

3. 购买公共安全服务

从中介机构购买公共服务是推动公安机关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公共安全监管效能的有力抓手,从当前的实践和发展方向看,公安机关依托市场机制,可购买的公共安全服务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实体服务购买,在法律和制度框架下,把适于中介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监管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这类职能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社会人员公共安全能力培训、商业活动公共安全保卫等;二是智力创新购买,可以借鉴在商业运作中已经比较成熟的“创客”做法,由公安机关依照公共安全监管中遇到的技术难点提出需求,由社会“创意团体”根据需求作出技术创新方案,并由公安机关择优购买。相关“购买流程”需要有合法、成熟的机制支撑,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不断地探究路径,从而提升效能。

4. 引入第三方监督考评

第三方考评的目的是避免公安机关在公共安全监管工作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从而更好地发现薄弱环节,提升监管质态。当前,自贸区公安机关在包括公共安全监管的警务监督考评中,引入了群众满意度、企业认可度等第三方指标,并对指标质量开展常态监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公共安全监管除具备公安工作一般共性外,还具备专业特性,比如对消防安全监管进行考核,承担考核的机构人员必须具备消防专业知识。因此,在公共安全监管考核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入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是必要之举,这样做可以通过专业视角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更加注重评价指标的系统性、约束性和指导性,改变仅凭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数等评价的状况,使工作开展更为科学和精准。

(三)重心向下,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从近年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看,公安机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重心和难点在基层一线,大部分实有单位的公共安全监管责任都落实在派出所。面对瞬息万变的公共安全形势,派出所层面在智力资源储备、技术资源推广、人力资源增值等方面都存在滞后性。针对这些问题,公安机关构建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必须从一开始就立足全局,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推进,其网络必须做到重心向下,全面覆盖。

1. 落实一体化网格管理

网格化管理是实现精细化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当前,各地对于网格功能的设计逐步向各部门“一体规划、一体运行”转变,使得单个网格兼具了公共安全监管、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矫正帮扶、治安管控等综合功能,各职能部门力量被充分整合,有限资源被最大化利用。公安机关应该依托这一有利契机,推动派出所功能向“基础管理、基础防范、基础监管”方面倾斜,切实将主要力量放在公共安全监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基础工作上,并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对网格的动态化管理。

2. 形成个性化推进方案

不同区域版块的个性特色必然对公共安全监管有着个性化需求,而近年来群众对公共安全监管的品质需求也不断提升,公共安全的含义已经不仅仅等同于“不出事故”,更包括了“环保、和谐、可持续”等品质内涵。随着公共安全监管法治化、精细化要求不断提升,满足个性化、品质化需求将成为公安机关公共安全监管体系是否运行有效的重要标准。这就要求,公安机关要在满足共性需求的基础上,紧盯个性需求提升能力,使得基层基础工作与群众需求之间结合得更加紧密,从而增加公共安全监管的群众认可度。比如说在产业集聚地,要根据不同企业生产规模、企业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差异,落实“一厂一策”,差别化制定公共安全监管计划,可以让监管更加得力、顺畅。

3. 建设专业化监管队伍

公安机关落实公共安全监管责任的主体是民警队伍。由于公共安全监管涉及范围广、涉及内容细,企业的生产、经营、存储以及群众的吃、穿、住、行等各环节都可能存在公共安全隐患,面对巨大的工作量,基层派出所只有从辖区实际出发,以民警素质提升为抓手,提高工作效率,才能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重视队伍成才环境的营造,按照“缺什么就练什么”的原则,立足实战岗位培养民警监管能力,努力架构一支“专家型”基层监管队伍;要重视队伍规范管理,依托警务流程再造工程,将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所有流程和所有环节都纳入监管,通过“各司其事、透明高效”运转模式,确保队伍执法守法;要量化安全监管绩效,注重民警个人考核方案设计,形成更为科学的工作导向,倒逼民警自我提升、自我完善。

(四)拾遗补缺,形成无缝机制链条

当前,以“行政手段为主导、法律手段为辅助”的方式已经越发不适应公共安全监管形势需要,要依托警务流程再造工程,依照法定职责,对公安机关公共安全监管链条进行再梳理,重点在缺漏环节和短板环节跟进配套机制。

1. 做强风险预判支撑

风险研判是推荐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有效的风险研判可以大大降低公共安全风险,也可以最大程度节约警力成本。当前,公安机关的风险研判机制还不够健全,且集中于维稳领域,对公共安全监管未形成有力的结构支撑。这就要求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职责规定,按警务流程要求,对公共安全监管环节进行再梳理,并明确风险预判应用的领域、项目和环节,同时,根据项目化推进的要求,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有步骤地推动各项研判落地,其中,要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在专业方面的优势,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入第三方预判,以提高预判的准确性,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公安机关监管力量部署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 完善处置预案

针对不同的公共安全突发事件配套完备的处置预案是公共安全监管体系运转是否顺畅的重要标志,在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制度环境下,科学严谨的处置预案应该同时兼有能力评估机制、区域联动机制、联勤保障机制和群众动员机制的支撑。应当看到,当前公安机关处置预案的着眼点还仅仅局限于“抢险救灾”,条块之间的分割比较明显,与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也没有达到“无缝高效”的理想状态,且存在一定“盲区”,比如还未制订“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引入心理干预”的预案等,公安机关要发挥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建立预案评估体系,并通过常态演练,形成最佳的预案效益。

3. 发展社会责任保险事业

在不同的公共安全领域,发展以被保险人在其生产、经营、生活的场所内因公共安全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引入市场化的风险控制机制来提高群众抵御公共安全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当前,在公共安全领域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市场机制,主要原因是在政策层面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强制推广也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社会面宣传工作也未到位。而目前要发展社会责任保险,首要的是根据现有法律尽快制定相应规定,比如《消防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这里还需要明确“鼓励”和“引导”的路径,这需要大量的基础调研和论证支撑,但从机动车保险推广的成功经验看,社会责任保险一旦推开对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巨大的助力作用。

(五)科技支撑,打造智慧监管平台

当前,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管理和生产领域,推动经济转型、社会治理和居民生活等领域发生革命性变化。公安机关要抢抓这一机遇,依托自贸区良好的外部条件,坚持“科技是第一监管力”的理念,全力推动科技在公共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1. 加快数据共享步伐

数据共享是凝聚公共安全监管合力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大数据理论,数据规模越大,处理的难度也越大,但是对其进行挖掘可能得到的价值也更大,这就是大数据背景下公共安全监管领域高度关注部门间数据共享的主要原因。当前数据共享工作的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前期各部门由于信息化管理手段“自发展”而形成的数据标准差异给数据共享带来不小难度,由此新形成的数据壁垒增加了数据采集的成本,降低了部门落实监管的效能。因此,以党委政府为主体,统一数据标准的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就公安机关本身而言,应该根据大数据发展规律,基于统一标准推进公共安全数据池建设,依据智慧城市发展规划,逐步加快其与政府各级公共安全监管体系数据的接入与共享,并在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机制的基础上,确保数据流转顺畅并发挥最大管理效能。

2. 形成大数据研判机制

随着警务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形成大数据背景下科学的公共安全监管研判机制的条件已经成熟,除了云计算等数据处理技术在商业领域迅速发展运用,并形成丰富运用经验的外部条件外,近年来,自贸区公安机关探索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警务机制,“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持续推进形成足以推动公共安全大数据监管的数据储备,为架构公共安全监管大数据研判机制提供了支撑。当前,公安机关首要的是规划好“技术储备”和“数据源头采集”两项工作,特别是在互联网条件下,提升对隐藏在微信、微博、BBS论坛等平台的公共安全数据进行“自分析”和“自提取”能力,以尽快建立起公共安全监管数据分析研判长效机制。

3. 推进综合平台建设

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可以深化公共安全监管的大数据运用,但是存在建设费用和后期维护、升级费用较高的瓶颈制约,主要依靠党委、政府投入的资金支持方式仍会存在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资金缺口,也会加重党委、政府的财政负担。因此,公安机关在综合平台建设中要引入权威机构牵头,落实合理规划,特别是要紧盯最佳“效费比”,积极整合现有信息平台,节约开发费用,发挥最大效能,同时,要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在法律框架下,探寻市场化建设路径。总之,要确保使综合平台建设始终能够跟上安全监管形势变化,确保监管质态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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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in Free Trade PilotZone

Research Group of Free Trade Zone Branch of Shanghai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Free Trade Zone Branch of Shanghai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Shanghai 200137, China)

Since the formal establishment of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the speed of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has been accelerated and meanwhile, new phenomena and problems keep emerging. Police agencies as important?government?functional departments should actively innovate and explore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increasingly improve their abilities to?maintain public security, learn successful experience from developed countries to establish or perfect effective safety-monitoring systems and provide positive services?to contribute?to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Free Trade Zone.

Free Trade Pilot Zone;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D631

A

1008-5750(2017)04-0013-(09)

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7.04.002

2017-02-26责任编辑:何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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