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文明特质的判定与宗教中国化
2017-04-11刘晓玉
刘晓玉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郑州450000)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文明特质的判定与宗教中国化
刘晓玉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郑州4500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这一论述深化和提升了无产阶级政党关于 “宗教是什么”这一核心命题的认识和理解,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是在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理论继承、发展的基础之上,立足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植根于当前中国的社会发展状况所做的一个科学的总判定,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精髓最具时代特质的体现。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引导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主张,这一主张是一贯以来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最新表述、最新提炼、最新指引,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未来实践方向,一言以蔽之,就是坚持宗教中国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文明特质;中国化
一、宗教文明特质的判定
对 “宗教是什么”的科学判定,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石和实践依据。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的演讲中,指出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不断地与中国本土的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交流融合,形成了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佛教文化,中国化的佛教文化又深深影响了中国的伦理思想、礼仪制度、风俗习惯,“而且使佛教从中国传播到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2000多年来,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先后传入中国,中国音乐、绘画、文学等也不断吸纳外来文明的优长”,“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和多种宗教。如果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只有一种语言,只有一种音乐,只有一种服饰,那是不可想象的”。[1]可以说人类文明的丰富与多样就包含着宗教文化,不同文明体系、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民族的交流融合必然包含着宗教间的交流与融合。作为外域宗教的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都无一例外与中国本土文化交互融合,彼此影响。这种交融不仅影响和演变了宗教自身的发展形态,也影响和培育了其他精神文化形态,从而形成和塑造了独特而又璀璨的中华文明。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文明特质的判定是符合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一种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新的科学论断。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上层建筑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社会意识、上层建筑对社会存在、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哲学基本原理观察和分析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基础。纵观中国共产党95年的发展历史,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并以此来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历史证明,遵循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中国共产党对宗教本质属性的认识同样也经历了从模糊到逐渐清晰,从单一到不断丰富深入的曲折发展过程。概括来讲,对宗教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党经历了从否定到批判扬弃,从对立到辩证统一,从判定宗教是一种反动的社会意识形态到认为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直至肯定宗教是人类文明组成部分这样一个不断深化、发展、完善的历史过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理论内核
中国共产党对 “宗教是什么”的认识的第一个阶段集中在革命时期以及建国初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宗教的认识主要基于马克思在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关于宗教的论断,认为 “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2]1。 “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2]2从马克思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再到列宁在 《社会主义和宗教》一文中所述 “宗教是一种精神上的劣质酒”[3],早期的无产阶级政党主要是从否定的、批判的、革命的角度去认识和对待宗教,认为随着革命政权的建立,消灭了剥削阶级,也就消灭了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宗教会随之消亡。事实上马克思关于 “宗教是颠倒的世界意识”的论断,主要是针对19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宗教现象所作的批判。无产阶级的政党要动员被压迫的劳动人民起来反抗剥削阶级的统治,当然要揭露和批判统治阶级用来安抚、麻醉人民的工具——宗教,所以在革命时期,无产阶级的政党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必然会与推翻剥削阶级统治的斗争联系在一起。但是宗教作为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其产生、存在、消亡除了在阶级社会存在的阶级根源外,还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以及人类思维局限性造成的认识根源,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与宗教界建立和发展了爱国统一战线后,宗教并没有走向消亡。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共产党在遵循马克思主义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不能仅从宗教本身出发,不能单纯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要到宗教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中去寻找宗教的根源和本质,要从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出发来认识和说明宗教”[4]的基本原理要求下,对 “宗教是什么”的认识与理解有了进一步的深化,从而进入了第二个认识时期。这一时期以1982年党中央出台的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央19号文件)为历史起点,文件开篇就指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5]这也就表明宗教不仅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观念,同时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具有外化的实体性形态和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现实社会力量。对此江泽民同志在 《论宗教问题》一文中也有针对性的论述,他指出 “我国宗教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与我国文化的发展相互交融,吸取了我国建筑、绘画、雕塑、音乐、文学、哲学、医学当中的不少优秀成分”。[6]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种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看待宗教的观点已经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重要视域。近三十年来,自上而下的,从政治层面到社会层面,从理论研究到实践层面的引导与推动,发挥宗教作为社会文化体系中的积极因素,避免消极不利因素,成为这一历史时期党认识和处理中国宗教工作的显著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针对当前变化了的国际国内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的这一论述开辟了宗教认识及研究的一个全新视域,不仅深化了党关于 “宗教是什么”的理论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理论内核,更为下一步开展宗教工作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和政治基调。当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引领下,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不会因为宗教信仰不同而产生根本利益上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再一次强化与肯定宗教丰富内涵中的积极因素,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团结更广泛的社会力量,有助于推动宗教界在新的历史时期找准定位、明确责任,发挥宗教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中国在世界范围交流融合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实施的 “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中,鉴于陆上丝绸之路以及海上丝绸之路诸国,从历史源流到现实处境中所具有的宗教文化基因,“一带一路”不只是国家政治经济战略,同时也是文化强国战略。宗教在具有 “文明特质”的新的历史定位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必然会有所作为。总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文明特质的判定,深化和丰富了无产阶级政党关于 “宗教是什么”这一核心命题的认识和理解,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是在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理论继承、发展的基础之上,立足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植根于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状况所作的一个科学总判定,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精髓最具有时代特质的体现。
三、坚持宗教中国化的着力点
通过对宗教本质、根源、演变规律、社会作用等宗教属性的认识,对我国宗教群众性、长期性、复杂性特征的把握,结合历史上处理宗教问题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中,前三句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是根本方向和目的。”[7]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的现实国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这一宗教工作基本方针。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主张,在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进一步阐述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观念,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标志。根据历史的演进逻辑,早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与宗教之间关系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列宁在苏联进行了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初步探索与实践,中国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历任领导核心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上,始终结合着变化的国情、世情进行现实实践与理论探索,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的具体实践都是围绕着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关系怎么处理这一核心命题展开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精辟而深刻地提出了引导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主张,这一主张是一贯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最新表述、最新提炼、最新指引,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未来实践方向,一言以蔽之,就是坚持宗教中国化。
坚持宗教中国化,首先要在 “导”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 ‘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 ‘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8]。这一思想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关系的认识,已经从能够 “相适应”的认识阶段、论证阶段,到了注重 “引导”的实践阶段、引领阶段,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 “适应观”。在这里分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导”的思想,可以总结出三层内涵:其一,要在认识上科学地理解与把握 “引导”的精神实质,不能片面地、主观地、想当然地去理解引导的内容、引导的方向,只有方向明晰了,行动才有力,这是引导的前提;其二要在方法上做文章,必须措施得当、保障有力、效果显著地加以引导,而不是轻视随意、不计后果地盲目引导,因为国内外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不恰当的宗教问题处理方式会产生极端的、影响全局的破坏力;其三是要明确引导的关键、引导的保障、引导的核心是党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因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引导、带领、指引下的一项长期、复杂、不断变化的系统工程,只有党牢牢掌握引导的主动权,才能保障相适应方向的政治正确、相适应内容的思想正确、相适应实践的行动正确。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与宗教信仰者在共同政治信仰基础上达成的最大公约数上的共识。因为 “不管是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不管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大家一样地都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9]。对于宗教界人士和宗教信仰者来说,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8],其核心要义是要明确 “爱国与爱教”并行不悖,两者具有内在一致性;要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其核心是要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宗教中国化方向,在政治上的具体贯彻就要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巩固和发扬同宗教界人士的统一战线。建立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制胜法宝。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感召下,巩固和扩大与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也是时代提出的具体任务。所以中国共产党要与宗教信仰人士 “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就要 “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8],联结和调动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在政治上,坚持与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还有一个重要的工作方向就是要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要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8]的高素质宗教领导人才。历史证明,这是维系宗教界始终与党同心同德的关键点,也是实现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智力保障。坚持中国化方向,不仅要调动宗教界人士的力量,更要集合与发动全党的力量。一直以来,宗教问题、宗教工作都被视为是统战部门、宗教职能部门的具体事务,其他领域的党员干部知之不多,在新的历史时期,宗教问题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领域的密切关涉,使得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宗教相关知识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应对这种变化,就有了在新修改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加入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新要求。还有在干部教育培训中,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教育培训计划的新发展。这些新的举措、新的要求也是促进宗教中国化在政治上的具体表现。
纵观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不论哪一种宗教,不论在哪一个国家,宗教只有与其所处的时代、所在的社会相适应才能存续和发展。在历史上与中国本土文化相适应、融合最好、中国化最彻底的佛教,从传入到发展也经历了 “三武一宗”灭佛这样的曲折过程,更不用说清朝初年天主教因为“礼仪之争”而经历百年禁教。所以当前我国的五大宗教,不论是历史上外来的,还是中国本土产生的,都要明晰自己身处的 “中国宗教”语境,都必须要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具有正负两方面的社会功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积极有效地发挥正功能、正能量,避免和遏制负功能、负能量。在社会建设方面,宗教可以通过对信仰者生产与消费观念的引导,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所以中国宗教可以引导信仰者树立诚实劳动、勤劳致富的观念,通过积极的入世行动来践行信仰。宗教组织作为社会特殊的实体组织,同样具有社会组织的影响与功用,所以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还要引导宗教组织发挥慈悲济世、扶弱济困的社会慈善功能,鼓励我国各种宗教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从事救灾、扶贫、帮困、助残、养老、托幼、支教、义诊、环保等活动。各种宗教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所以在当前 “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可以引导和发挥宗教在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设美丽中国、共筑绿色文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还必须树立起法治思维、法治观念,这就要求党首先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运用法律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用法律制度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宗教信仰者也要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明晰宪法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教、法外之人。
在思想文化上坚持中国化的方向,就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相融合。这就要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群众,引导宗教界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因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凝结着社会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10]。所以当前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思想文化上的具体表现就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契相融。事实上,世界任何一种正信的宗教,其宗教观念、宗教思想、宗教文化、宗教教义的精神内核都是围绕着 “良善”“慈爱”“美德”这些道德观念展开,进而引导与规束信仰者的言语行为,所以宗教教义本身就具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内在属性,当然 “这种适应除了客观、被动、必须、外在等形式,也应该有主观、主动、自觉、内在之努力”[11]。我国五大宗教从教义教规中挖掘和弘扬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稳定、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弘扬、有利于时代发展进步的思想内涵,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是一种更加主动的、自觉的适应与融合,同时也是程度更高的、更根本、更顺畅的适应与融合。
[1]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4-03-28(01).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列宁全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62.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4:2.
[5]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54.
[6]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88-389.
[7]叶小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J].求是,2016(17):17-19.
[8]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N].人民日报,2016-04-24(01).
[9]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383-384.
[10]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93.
[11]卓新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探究[M].北京:中华书局,2013:286.
(责任编辑:周 凤)
统战宣传报道中涉及民族方面应注意把握的有关问题 宣传中华文明史要多提 “中华民族”“中华儿女”的概念,慎用 “炎黄子孙”的概念,注意表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文明。
——摘自 《统一战线知识手册》
10.3969/J.ISSN.1672-0911.2017.02.018
D635
A
1672-0911(2017)02-0018-05
2016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代引领性特征研究》(项目编号:SKL-2016-30)的阶段性成果。
2016-12-03
刘晓玉 (1983-),女,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