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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商品和服务流动趋势及中国文化贸易崛起
——解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贸易的全球化:消费的转变》

2017-04-11

思想战线 2017年4期
关键词:份额进口贸易

王 玲

国际文化商品和服务流动趋势及中国文化贸易崛起
——解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贸易的全球化:消费的转变》

王 玲

文化商品和服务是有文化或艺术价值的特殊商品,新划分为6个文化领域。视觉艺术和工艺品领域主导全球文化商品进出口。文化商品出口中发展中国家崛起,但国家集中度高;进口呈国家多元化,但仍由高收入经济体主导。国际文化商品贸易多样化,但有不平等流动。视听和互动媒体领域提供主要文化服务。文化服务贸易由高收入经济体主导。全球化和数字化引发文化流动巨变和由电子方式获取文化商品的非物质化,反映文化消费习惯转变。中国崛起成为在各领域增长的文化商品首要出口国和重要进口国,反映生产价值链和内需增长;但出口结构失衡会使文化商品贸易可持续发展受限于文化服务贸易发展不足。应优化对外文化贸易结构,实施既有理论创新又有前瞻意义的国际化文化供给和传播战略,输出更多已提升文化内涵、艺术魅力、创新活力、思想境界的文化商品和服务。

文化商品和服务;文化领域;文化流动;全球化;非物质化

一、文化商品和服务新界定及文化领域新分类

2016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发布含192页、121个图表的英文报告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 International Flows of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2004~2013(《文化贸易的全球化:消费的转变——2004~2013年国际文化商品和服务流动》),*本文中的有关英文名称和引文由笔者翻译为中文,下同。提供161个国家的统计数据。同年5月11日,《人民日报》发文《我们的文化产品,比想象中走得远》指出,“该报告打破了许多人的固有认知:早在2010年,中国就已是世界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惊喜过后,循着数据,我国文化产品出口的强项与短板一览无余。”笔者将解读报告要点,分析全球文化流动趋势,并提取纵向、横向多维比较视角,认识中国文化贸易国际地位,提供反思和前瞻空间。

针对文化商品和服务贸易如何受文化因素影响,虽有迪斯迪耶等的论著认为,邻近度或共同语言影响双边贸易,*Anne-Célia Disdier, et al,“Bilateral Trade of Cultural Goods”,Review of World Economics,2009,p.DOI 10.1007/s10290-009-0030-5.但仍需探究真正因果关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教科文组织开发的研究模式有许多共同点,但仍存差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采用基于版权概念的纯经济的文化定义,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和教科文组织的界定共有更多文化项目,教科文组织将自然遗产纳入《1972年关于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的文化界定。2005年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重申文化商品的特殊性,呼吁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开放文化产品市场。2010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决议强调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United Nations,Culture and Development, Resolution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on 20 December 2010, p. A/RES/65/166.除增加就业机会和产值外,文化商品出口还助推地方经济活力。2015年教科文组织《2005年公约全球执行情况报告》分析该公约对文化商品贸易和政策措施的影响。2016年的报告属30年前该组织启动的国际文化流动研究系列,呈现近10年不同地区、收入群体的文化商品和服务交易数据。

《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是国际上通行的文化贸易统计标准,2009年之前的统计框架把国际流通中的文化商品和服务划分为10大类:文化遗产、印刷品及文学作品、音乐、表演艺术、视觉艺术、电影和摄影、广播电视、社会文化活动、体育及游戏、环境和自然。另可参看陈晓清等《国际文化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南京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指出,文化遗产包括“具有象征、历史、艺术、审美、人类学、科学和社会意义等多样化价值的人工制品、遗迹、建筑群和遗址”。它把文化商品定义为“传递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其中有些可能受版权保护的商品”。*UNESCO Institute for Statistics, 2009 UNESCO 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 Montreal: UIS, 2009, p.13.最新报告同样把它们定义为“传递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商品,即图书、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录音、电影、视频、视听节目、工艺品和时尚”。*UNESCO Institute for Statistics, 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 International Flows of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2004~2013, Montreal: UIS, 2016, p.95.它们是“体验商品,意即消费者只有在消费它们之后才能确定其价值”。*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Remaking the Movies: Digital Content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 Film and Video Industries, Paris: OECD, 2008, p.26.文化商品凭其价值稳定体系而有别于其他商品,该体系中固有一种与消费者对其欣赏本质相关的不可复制性。文化商品有形,可依其可视物理特性分类,而文化服务无形,或免费或基于商业基础提供,旨在满足文化兴趣或需要,包括“政府、私人和半公共机构或公司为了文化习惯而提供给社区的全套活动和配套设施”,*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p.95.如表演和文化事件推广,视听分发活动,文化信息服务及图书、录音、人工制品在图书馆、博物馆、文献中心的保存。印刷图书、光盘是商品,而网络下载的电子书和流媒体音乐、影视属服务。文化商品和服务是有象征、美学、文化或艺术价值的特殊商品。

文化领域与艺术和传统文化的商品和服务有关,广义的文化包括具有部分文化性、主要与休闲和娱乐相关的领域。文化统计框架应纳入相关的体育和旅游及横向的文化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调和近年关于文化和创意产业测量模式的分歧,2016年的报告采用2009年统计框架定义区分文化领域与相关领域的文化部门,聚焦艺术活动和创造性,把建筑、设计和广告服务等整合为设计和创意服务类,新划分为6个核心文化领域:“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节庆、视觉艺术和工艺品、图书和出版物、视听和互动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它们代表“文化性生产产业、活动和习惯的一个共同集合”。*2009 UNESCO 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 p.95.

文化和自然遗产领域涵盖海关统计的两项:“收藏品和收藏者的具有动物学、植物学、矿物学、解剖学、历史学、考古学、古生物学、人种学或古钱币趣味的器物”及“超过一百年的古董”。*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36.表演和节庆领域包括乐器和记录媒体,如光盘等。视觉艺术和工艺品领域品种多样,涉及绘画、雕塑及雕像,金银珠宝首饰及纺织品、刺绣品、针织品等。图书和出版物领域包括印刷书籍、报刊。视听和互动媒体领域涵盖电影胶片、电子游戏。设计和创意服务领域鲜为商品形式。据新分类法,超出人们先前惯常认知的许多商品也属文化商品。

二、国际文化商品流动结构和趋势及中国文化商品贸易崛起

据以美元现值计2004~2013年全球各文化领域商品贸易年增长率表,视觉艺术和工艺品出口增186%,进口增101%;视听和互动媒体出口、进口均稳增112%;文化和自然遗产出口增45%,进口增57%;图书和出版物出口增16%,进口增12%;表演和节庆出口和进口均减18%;设计和创意服务出口减28%,进口减11%。视觉艺术和工艺品2004年占文化商品出口的一半(513亿美元),2013年增占71%(1 518亿*2016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发布的英文报告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 International Flows of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2004-2013中的有关统计数据均以美元现值计,在此及下文引用有关数据时省略货币单位“美元”。特此说明。),其中贵金属首饰出口份额从22%增至42%,该领域的持续增长是以表演和节庆、图书和出版物两个领域的减少为代价。表演和节庆出口值从2004年的264亿(24%)减至2013年的217亿(10%),排名从第二降至第三。图书和出版物出口值从2004年的207亿增至2013年的241亿,接任第二名,但份额从19%减至11%。201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设计和创意服务分占较小出口份额:1.75%(37亿)、0.09%(1.935亿)。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2009年视觉艺术和工艺品进口份额减至42%,但2010年开始复苏,2013年占进口总额的59%,值达991亿,主导文化商品进口。图书和出版物进口2004年占20%(223亿),不断减至2013年的15%,但因商品非物质化而创更高值251亿。视听和互动媒体进口2004年占6.6%,2008年增占18%,成为第三大进口领域并保持至2009年,但2010年其进口份额开始减少,2013年减至9.3%,总值156亿。*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p.36~38,p.52.

10大出口文化商品包括黄金首饰、手工绘画和蜡笔画、电子游戏、银制首饰、报刊、录音媒体、印刷书籍、小雕像及其他塑料装饰品,以及针织品、原创雕刻品和塑像。2004年它们共占出口文化商品的77%,2013年增占82%,其中6种属视觉艺术和工艺品,体现该领域的主导性。相比之下,其他领域出口下降。表演和节庆领域的录音媒体2004年值达230亿,份额21.2%,可与黄金首饰的22%匹敌,但2013年出口值降至166亿,份额降至7.8%。CD等购买量的减少影响录制音频等物质媒体贸易,可见文化习惯变迁影响文化商品贸易。图书和出版物领域的印刷书籍2004年名列第三,占10%(108亿),2013年出口值增13%,但份额降至6.2%;报刊是2004年第五大出口商品,但2013年降至第九,值从54亿减至49亿,份额从5%减至2.3%。视听和互动媒体领域的电子游戏10年间排名稳定,份额增1个百分点。*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p.51~52,p.54.文化和自然遗产、设计和创意服务领域因其特殊性而构成文化贸易的边缘部分。

占文化商品贸易多数的视觉艺术和工艺品是中国、印度、泰国和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名列出口大国的唯一领域。2013年它们共占45%。中国出口值增735%,凭33%份额、494亿值成为最大出口国,接替仅占12%的美国原先的首位,表现惊人。印度名列出口第三。出口前5强的份额从2004年的54%增至2013年的66%,集中度更高。尽管美国的进口值从147亿增至190亿,份额却从30%减至19%,但同2004年,2013年它仍是最大进口国。5大进口国的份额从2004年的61%略减至2013年的59%。*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45.除中国外,无其他发展中国家列入2013年10大进口国,但土耳其、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列入进口前20强。

表演和节庆商品出口份额从2004年的54%略增至2013年的55%。2013年德国凭总值39亿仍列第一大出口国,美国仍列第二。2013年中国的出口增114%,名列第三。除中国外,新加坡和日本也是出口前10强中的亚洲国家,其组合份额从2004年的14%增至2013年的21%。10大出口国中除中国外的其他9国都是高收入经济体,但其出口减少。这是出口水平下降的两个领域之一,也是10大出口国集中度提高的少数领域之一。10年间该领域的进口值从284亿减至234亿。2013年德国占11%,超过美国成为首要进口国。美国的进口从2004年的30亿减至2013年的19亿,下降37%,名列德国、中国之后,而德、中各增81%和12%,*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44.是5大进口国中仅有的两个进口值增长国。

2004与2013年图书和出版物领域5大进口国排名相同: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和德国,但份额从2004年的46%减至2013年的40%。英国的出口减9%,达34亿,出口增11%的美国取代它成为首要出口国。中国的出口份额从2004年的4%增至2013年的11%。2013年无发展中国家名列10大出口国,无国家占超20%的出口份额,*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p.47.该领域未现国家高集中度,进出口增长适中。

视听和互动媒体商品出口国家集中度高,2004年以来,中国以占全球一半而领先,主要因电子游戏出口占大份额。凭2004年的26亿(35%)、2013年的50亿(32%),美国一直是最大进口国。10年间香港的进口值减12%,使中国的进口排名从第二降为第六。*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48.

文化和自然遗产领域5大进口国2013年占总额的84%,虽比2004年的87%略降,但国家集中度仍高。美国一直是首要进口国,随后是英国。中国跃升第七大进口国,占1.4%(7 110万),增值为2004年的100倍;中国是第十大出口国,但仅占0.7%(2 570万)。*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42.

设计和创意服务是文化服务出口下降的两个领域之一。2004年占39%、计1.057亿的德国领先出口。2013年新加坡超过它,占15%,计2 800万,成为最大出口国;韩国占10%,名列出口第三。这是发展中国家在10大进口国中突显的唯一领域,2013年4个发展中国家共占37%。印度2004年是最大进口国,占17%;2013年增占26%,总值增50%。法国以9.8%份额成为第二大进口国。尽管2013年中国的进口份额5.7%少于2004年的16%,总值减64%,但名列第三。*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A Shift in Consumption,p.50.这是不由德、英、美3个文化商品大国主导的唯一领域,新兴经济体展现活力。该领域主要为服务,因此占文化贸易的小份额,有待服务数据以准确评估其价值。

基于5大出口国——中国、印度、土耳其、英国和美国的出口目的地和进口来源地,可认识到不同地区、收入群体在文化商品贸易中的作用及驱动主体。2004年欧美主导世界文化商品出口的69%,2013年份额减至49%(1044亿),经济衰退仍影响其文化商品需求和出口。东亚和南亚的出口份额从2004年的26%(281亿)增至2013年的46%(968亿)。除墨西哥外,文化商品出口水平高的其他国家都在亚洲,由净出口国中国领先,高达1 029的贸易覆盖率表明出口水平高于进口水平10倍,之后是印度、马来西亚和泰国。前10强的出口值从2004年的743亿增126%达2013年的1 682亿,份额从69%增至79%。2013年10大文化商品出口国包括7个高收入经济体、2个中上收入经济体(中国和土耳其)和1个中低收入经济体(印度),其中高收入国家的出口份额从2004年的77%减至2013年的55%,而中上收入经济体的份额从2004年的14%增至2013年的38%。2004年东亚和南亚国家(中国、印度和新加坡)仅占出口前10强的23%,居主导地位的欧美占77%。2013年10大出口国中亚洲与欧美各占49%和51%,分布更均衡。10大目的国接收超60%的出口文化商品,*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p.17,p.27,p.30,p.32,p.64.国家集中度凸显。

全球文化商品出口持续增长,但10大进口国的份额在2008年略减至历史最低的62%,因其多是受经济危机打击严重的发达国家,对文化商品的需求减少。其进口增长比出口增长速率慢,进口值从2004年的739亿增至2013年的1 162亿,份额从67%略增至69%。2004年文化商品进口前10强均为高收入经济体,其中8强位于欧美,占60%;*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p.31.2013年除中国外的其他9强仍为高收入经济体。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的文化商品进口水平最低;在中上收入经济体中,文化商品进口范围变化大,这与收入有关,但中国是例外,进口水平最高。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成为世界贸易主要出口国,文化商品出口指数式增长始于2009年,1年后即2010年便超越美国成为最大出口国,并不断增强领先地位,10年间对10大伙伴国的出口份额稳定。2013年,中国文化商品出口总值601.11亿是美国278.68亿的两倍多,*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2014, Geneva:WTO,2014,p.33.商品的52%出口香港,金银珠宝首饰占对港出口的81%,这或因再出口被计入,即有时记录的是商品的过境地而非目的地,反映海关统计的局限。中国出口文化商品的28%为手工艺品,24%为刺绣品,大部分出口亚洲(63%),*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p.57~61.除香港外,10大目的地含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阿联酋等。

中国一直是进入美国文化商品最大出口国,10年间对美出口值增200%,而份额却从2004年的32%减至2013年的18%,中国出口美国文化商品占出口商品份额从2004年的26%增至2013年的37%。2013年电子游戏是首要出口商品,占中美文化贸易的29%,占美从中进口商品的43%;珠宝首饰居第二,占中美文化贸易的24%,占美从中进口商品的7.4%;其后塑料小雕像和其他装饰品占中美文化贸易的13%;印刷书籍占美从中进口商品的7.3%。*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60.

2004年中国进口文化商品的89%来自10大出口国,50%来自亚洲,2013年占比各降为68%、41%,表明中国开始从更多国家进口。美国一直是进入中国文化商品最大出口国,2004年、2013年美国出口中国商品分占中国进口商品的14%、15%,其中最多的记录媒体占59%,报刊占14%。中国从泰国进口的几乎全是原创雕刻品和塑像,占中泰文化商品交易的94%。*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57.印度2004年列入美国文化商品出口10大目的国,但2013年被2004年未列入的中国和新加坡取代。

2013年英国从中国主要进口电子游戏,占其从中国进口文化商品的45%,其次是图书等印刷品。印度从中国主要进口塑料小雕像和其他装饰品、电子游戏、针织品。中国是对土耳其出口文化商品第三大国,它从中国主要进口塑料小雕像和其他装饰品、刺绣品、针织品,*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p.61~63.虽品种增多,但均属视觉艺术和工艺品。

总之,虽然10年间法、德、英、美等高收入国家仍是文化商品主要进出口国,但中国崛起成为在各文化领域持续增长的进出口国。以中国、印度和土耳其为首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成为强势出口国,尤其在视觉艺术和工艺品领域,国际文化贸易增长主要由其高效能驱动。发展中国家增长的文化商品出口,显示其生产活力和对其商品的增长需求,但文化商品进口强国中尚无此变化,对文化商品的需求仍集中于高收入经济体。在文化商品贸易中,中国、印度和土耳其3个发展中国家有顺差,但仅中国亦是进口大国;前10强中其他国家的贸易差额或接近均衡或是逆差,不论收入水平如何,它们均从中国进口文化商品。2013年高收入经济体仍主导文化商品进口,主要贸易伙伴除中国外,均为其他高收入经济体。近20年中国已有两位数经济增长,处于文化商品出口优势地位,可见对国际贸易开放经济是国家经济增长因素。不同国家的文化商品供需表明,文化商品贸易反映文化商品利益和文化产业活力。

三、国际文化服务流动结构和趋势

服务在创造经济财富方面作用日益增大,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以上。*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Measuring Trade in Services, Geneva: WTO, 2010, p.66.为获得精确的文化流动图,还需分析文化服务数据。2016年的报告提供2003~2012年报道过至少一项文化服务的95国的数据和约70国的总体估计。文化遗产领域的低数据覆盖阻碍对其准确分析。设计和创意服务的价值基于系数估计,也难详细分析。视听和互动媒体、表演和节庆、视觉艺术和工艺品领域服务交易最多,其次是图书和出版物领域。比较10年间77%可获数据国家中前3大服务出口领域,视听和互动媒体占年均至少25%,12国的份额超50%;对于仅22%的国家,其中无低收入经济体,表演和节庆、视觉艺术和工艺品平均占25%以上。*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73.

相比受经济危机影响更大的商品贸易,国际商业服务贸易增长更多,从2003年的2万亿增1倍多至2013年的4.7万亿,占国际贸易约20%。10年间全球文化服务出口年均增长10%,估计2013年达1500亿。尽管文化服务出口受经济危机影响不大,但明显减速。高收入经济体稳占文化服务出口90%以上,中上收入经济体占5%以下,而其他收入群体在文化服务贸易中几乎不见。发达国家占世界服务贸易的三分之二。*Key Statistics and Trend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2014,p.69.在全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文化服务出口强国中,高收入经济体对服务贸易的主导更多,或因“服务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往往随国家收入水平明显上升”。*Measuring Trade in Services,p.69.

2012年美国是文化服务出口第一大国,值达686亿,比第二名英国的138亿高近5倍。据67国文化服务贸易差额统计,仅21国有贸易顺差,美国凭450亿顺差居最大净出口国。在另一端,爱尔兰有最大逆差负226亿,其次日本负52亿。相比2007年,2012年美国的贸易覆盖率下降,但服务出口水平仍高于进口水平3倍;*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p.71.英国覆盖率不变,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覆盖率下降。

全球文化服务进口增长类似出口,进口值增11%(1 331亿),高收入经济体的份额从2003年的90%增至2012年的93%,而中上收入经济体的份额减少。但文化服务进口受经济动荡的影响比出口更大,2009年无增长,2011年中等收入经济体的进口减少。高收入经济体进口的几乎全是视听和互动媒体、表演和节庆、视觉艺术和工艺品领域的服务。视听和互动媒体文化服务进口最突出,对于近一半高收入国家,它占年均超45%;对于30%可获数据国家,它占年均超50%。占多数的视听和互动媒体成为主要文化服务领域。无国家的表演和节庆、视觉艺术和工艺品服务进口超50%。*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p.71~74.文化服务进口国比出口国多元化。

与文化商品流动不同,文化服务贸易由高收入经济体主导。缺乏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文化服务数据,这或因其统计能力较弱,还因其不像发达国家那样多地参与文化服务。尽管现有数据使文化服务贸易分析成为可能,但由于缺乏充分分解的数据,难以按供需方式分析单个服务部门的双向流动。有待补充如横跨不同国家展演的数据、旅游业数据以显示相关部门的全球化,识别哪些跨国服务属文化服务,最终完善全球文化服务流动图。

四、文化流动的全球化和数字化特点及影响

同一文化商品或服务的几个部分会在一国生产但在另一国合成,有时如珠宝首饰等在国家之间是既进口又出口。2013年美国与跨国企业子公司的贸易占其服务出口的27%和进口的28%,*Alexis N Grimm and US 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 “Trade in Services in 2013 and Services Supplied through Affiliates in 2012”,U.S.International Services,http://www.bea.gov/scb/pdf/2014/.文化部门中常见公司内贸易,即同一跨国公司的总部与其外国子公司或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贸易。常与单一国家关联的传统贸易统计法,已不足以准确测量全球化背景下的贸易,因此2016年的报告引进外国子公司贸易统计法和外国直接投资统计法,以测量日益增多的公司内贸易和外国子公司服务供给,全面认识驱动文化贸易全球化的动力。

2012~2013年排名前10的影片中至少一半在71%被调查国家相同,2013年华纳兄弟影业公司票房的62%来自国际市场,*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p.77.表明全世界在观看相同影片。全球化致使电影产业从创造到消费整个价值链的国际化,大片的全球流行证明消费的全球化。美国、中国、印度、日本、韩国等电影生产大国实施上映国产片定额,因此在当地最受欢迎的影片中国产片至少占一半。出于文化安全考虑,国家开放国内市场时也有必要采取文化保护主义政策,*阮婷婷等:《文化贸易壁垒的效应分析》,《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确保本土生产不被外国生产取代,因此许多贸易壁垒会阻碍文化商品进入受国际或国家政策措施调控的国外市场。价值链的全球化,意味着特定产品未必全在同一国制造,而且在数字时代,产品能既以实体也通过互联网无形游动。

过去听音乐需购买物质媒体,而现可拥有虚拟音乐库并收听流媒体音乐。数字时代以电子商务的发展为特征,文化部门也现身其中,带来音乐和影视流动的新形式,可通过流媒体和网络影视光盘租赁公司等新设备、平台获取。2014年CD销量比2013年减8.1%,*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 “Charting the Path to Sustainable Growth”, IFPI Digital Music Report 2015,http://www.ifpi.org/downloads/Digital-Music-Report-2015.pdf.数字产品消费量增加导致有形产品销量减少,音乐流媒体等收入已取代DVD等物质媒体收入。数字音乐环境产生不同类型的收入,但物质媒体销售额的减少尚未获数字媒体收入的完全补偿。2014年全球音乐产业销售略减0.4%,销售额为149.7亿,而数字音乐收入从2008年的40亿增至69亿,占音乐总收入的46%,*“Charting the Path to Sustainable Growth”, http://www.ifpi.org/downloads/Digital-Music-Report-2015.pdf.近等同物质媒体收入。文化商品大多受版权保护,但服务数据还不够详细到可测量致力于文化的国际版税流动。虽然现有数据足以按文化类别来测量知识产权流动,但尚无其跨境流动信息。音乐收入的87%来自版权,而给艺术家的数字媒体收入仅占4%,*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 Activity Report 2014, Paris: CISAC, 2014,p.85.反映出“数字音乐中的价值差距”。*“Charting the Path to Sustainable Growth”,http://www.ifpi.org/downloads/Digital-Music-Report-2015.pdf.为确保艺术家获得收入份额,使来自版权的税收征收适应数字时代成为要务。

互联网等科技的发展,促成了生产和获取创意作品方式、创作者和基于版权的产业收入方式的变化。作曲家、创作者、表演者和他人在在线价值和分销链中的复杂联系及收入分割方式,使数字语境下的创意作品测量复杂化。新语境下的版权法评估仍有待研究。文化流动的全球化、数字化导致记录媒体流动、报纸生产和交易明显减少,一些地区的图书出口增长变慢。影视、音乐、出版物等可通过电子方式和数量倍增的平台获取,实物商品交易比以往少得多,便携式、数字化服务日渐繁盛。互联网和数字化促成一些文化商品生产和消费的非物质化,反映出文化产业的深刻变化和文化消费习惯的转变。

五、亮点和启示

联合国统计处、贸易与发展大会、教科文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贸组织等都增大了新型合作,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促进文化流动测量的改进和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经济因素和数字传输系统,也改变了文化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及消费方式。一些文化贸易未被官方统计,全球化现象的复杂性及影响,对文化流动测量提出挑战。遗产领域的数据有限,有待补充服务统计以跟踪其动态。随着新的分类和数据源、统计工具的引进,文化服务数据的可用性提高,但发展中国家的服务数据仍有限。全球化进程和生产系统的数字化会引发文化流动的巨变,文化消费习惯的转变也会影响从海关统计到服务统计的测量,导致当前文化统计的局限性。大数据上开展的工作或将提供有前途的方法,全球价值链数据开发有助于认识国家对文化商品价值的贡献。

2016年的报告提供近10年的国际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贸易数据,突显2005年发布《1994~2003年国际文化商品和服务流动》报告以来取得的文化贸易进展。文化商品贸易持续发展,由视觉艺术和工艺品领域驱动,这源于对构成出口大头的贵金属尤其黄金首饰的强大需求,高价的黄金被视为经济危机期间的安全投资对象。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专业化生产和出口贵金属首饰、小雕像及纺织品等,在手工文化商品贸易中起主要作用。此外,一些国家开发利基市场,使文化出口围绕某一商品专门化。发达国家主要交易珠宝、图书和美术品,虽然全球报纸贸易减少,但图书和美术品仍是它们之间文化商品进出口重要部分,图书和出版物出口仍由高收入经济体主导。

如同全球总体贸易,文化贸易也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在后危机时代,较之其他商品,文化商品的贸易复苏更具挑战性,尤其对受危机严重冲击的欧美高收入经济体而言。尽管中国仍保持比多数发达国家高的出口水平,但2012年经济增长放缓也影响文化商品流动。文化商品需求仍主要由欧美及东亚的发达国家驱动。尽管中国的重要性日益增长,但北—北国家文化贸易保持强劲,而整体南—南文化贸易仍疲软、有限,文化商品流动主要发生于南北国家之间,呈不平等流动和国家高集中度。美国虽已失去文化商品出口领先地位,但仍是最大进口国。高收入经济体虽在全球文化出口中的作用变小,但仍主导进口。新兴市场的文化商品贸易虽集中于有限国家,但在出口中的作用增大。作为文化商品生产大国的同时,中国也列入文化商品进口前20强,在与欧美国家竞争文化消费强国地位,这既是生产价值链,也是持续增长的文化商品内需的反映。文化商品类型和贸易伙伴多样化,使进口在不同国家呈现多元化。以中国为首的少数发展中国家在文化商品出口中作用日益增大,印度、土耳其和马来西亚等新兴出口国在视觉艺术和工艺品市场上起关键作用,印度和土耳其跃进10大文化商品出口国。但非洲南撒哈拉等地区的低收入经济体,则在国际文化贸易中仍扮演边缘角色。

美术属于视觉艺术,但多数价值高的美术品通过拍卖交易。2004年占拍卖销售额46%的美国引领艺术市场,而2014年占37%的中国超过其成为首要玩家。中国的视听和互动媒体、视觉艺术和工艺品出口量大幅增长,在世界文化贸易市场的份额大幅提高。2004~2013年,我国文化商品出口值从104.81亿增至601.11亿,进口值从21.34亿增至58.41亿。*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pp.36, 100~101, 110~111.2000年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国文化商品贸易硕果累累,地位显著提高。

2013年全球各文化领域商品出口份额为:文化和自然遗产占1.75%、表演和节庆占10.21%、视觉艺术和工艺品占71.32%、图书和出版物占11.31%、视听和互动媒体占5.32%、设计和创意服务占0.09%。我国商品出口所占全球份额中,视听和互动媒体约50%、视觉艺术和工艺品33%,占比很高。但图书和出版物11%、表演和节庆9%~10%、设计和创意服务7%~8%、文化和自然遗产0.7%,占比不高。此外,我国文化商品出口目的地分布不平衡,方向单一,对美国、欧洲和香港特区的出口占比较大,而对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份额处于劣势,势必造成贸易风险系数和对主要贸易伙伴国依赖程度较大。据2003~2012年文化服务进出口总值统计表,较之美国出口值从361.32亿增至686.28亿,进口值从116.86亿增至235.78亿, 中国出口值2003年为3.971亿,2012年为3.4018亿,未增却略减;进口值从6.12亿大幅减少为2.61亿。*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pp.42~50, 130~131, 172~175, 178~181.中国文化服务进出口总值均较低,与美国差距较大,*王 爽等:《中美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对外经贸》2016年第10期。文化服务贸易缺乏比较优势,国际竞争力较弱。

总之,我国文化商品出口优势明显,但结构不平衡。一些文化商品虽符号性较强,但内容浅显或单薄,即使曾大规模输出并取得经济效益,但呈现的形象或象征意象可能偏离中国文化本真。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水平差距较大。文化服务“本身并不代表文化物质商品,但却能促进它们的生产和分销”,*2009 UNESCO 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 p.13.我国文化商品贸易与文化服务贸易的失衡,会使前者可持续发展受到后者或支援业发展不足的制约。我们应积极探索改进策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路径,如增加高品质、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内涵充实的文化商品和服务,拓展思想类文化商品和服务出口的品种和数量,强化设计和创意服务、表演和节庆、图书和出版物领域文化贸易,补长短板,优化对外文化贸易结构。

全球化进程中,国际文化交流繁荣发展,会促进不同文化相互了解与接受能力增强,国际文化市场对具有传统文化意蕴、思想深度的文化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日趋强烈。我国对外文化传播旨在塑造中国形象,展示中国担当,让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精髓、民族精神、核心价值观全方位、多层次地深入国际社会人心,这取决于代表性文化内容精选、经典品牌打造、组织形式优化、国际受众扩大,以及国际传播平台、能力、人才队伍、联合机制建设和成效。文化商品和服务出口肩负传播中国精神的使命,要力求既能激发人类审美情感共鸣,展现艺术魅力,又能传播中国文化价值观、理性光辉和思想魅力。因此,各方应协作解决文化产业发展和创新、对外文化贸易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优化对外文化贸易、交流与宣传三方统筹系统,加快实现多元良性互动;在实际调研国际文化市场供需现状和理性分析预期需求的基础上,衔接国际惯例和现代科技,尊重国际受众对中国文化商品和服务的预期、需求和接受度,开发自身潜在优势,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杠杆,引导除欧美和东亚之外世界更多地区的潜在文化需求;设计和实施既有理论创新又有前瞻意义的国际化文化供给和传播战略,输出更多有较高文化内涵、艺术魅力、创新活力、思想境界的文化商品和服务,促进全球多元文化发展、艺术交融、科技共享、思想交流和学术争鸣。

(责任编辑 廖国强)

Trends in the International Flows of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and China’s Emergence in Cultural Trade——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A Shift in Consumption by UNESCO

WANG Ling

As special goods carrying cultural or artistic value,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have been newly classified into six cultural domains. The domain of visual arts and crafts has dominated global exports and imports of cultural goods. In the exports of cultural goods, developing countries have emerged while a high country concentration has appeared. The imports of cultural goods have been diversified among various countries, but they are still dominated by high-income economies. International trade in cultural goods has become diversified, but there have been unequal flows. The domain of audiovisual and interactive media provides major cultural services. International trade in cultural services has been dominated by high-income economies. Globalisation and digitalisation have initiated dramatic changes in cultural flows and dematerialisation of the electronically accessible cultural goods, reflecting the shift in cultural consumption practices. China has grown in all the domains and emerged as the leading exporter and an important importer of cultural goods, reflecting both the production value chain and the increasing internal demand. However, the unbalanced structure of China’s exports of cultural goods may mak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trade of cultural goods limited by the underdeveloped trade of cultural services, so the structure of foreign cultural trade should be optimized. We should implement theoretically innovative and prospectively significant strategies for internationalised cultural supply and communication, and export more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with upgraded cultural connotations, artistic charms, creative dynamics and ideological levels.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cultural domains, cultural flows, globalisation, dematerialisation

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云南大学首批“青年英才培育计划”;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科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云南民族音乐舞蹈图像文化艺术的资源保护、产业开发与国际交流研究”(A2015ZDZ001)、2013年度云南大学研究生教材《英语跨文化交际:理论与体验》建设项目、2016年度云南大学教改研究项目“国际化课程开发研究——以《跨文化交际》课程为先导”阶段性成果

王 玲,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美国圣路易斯大学跨文化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客座教授(云南 昆明,650091)。

G114

A

1001-778X(2017)04-0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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