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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严州府城内的“庄”

2017-04-11翀,

关键词:州府县志字号

钟 翀, 赵 界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 上海 200234)

清代严州府城内的“庄”

钟 翀, 赵 界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 上海 200234)

清代严州府城为严州府治所在,该城规模不大,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山区滨江小城。在复原清代城内“庄”的平面格局基础上,我们可以对严州府城中“庄”与明清之际“图”的关联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在严州府城之中,明代城内主要的基层管理组织是“图”,清雍正六年推行顺庄法之后,以图为基础划分确定了“庄”,以承担赋役征发等职能,“图”与“庄”在城市管理上有着较为明确的继承性。

清代;城市史;严州府城;庄;图;里甲制;城市平面格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迅速推进,我国城市史学界对古代城市基层组织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所谓城市基层组织是指执行城市之中管理事务的底层管理机构。里甲制是明清时期我国城乡最为基础的管理体系。《明史》载:“里设老人,选年高为众所服者,导民善,平乡里诉讼”。[1](卷77《食货志一》,P.1878)说明里甲制中的“里”不仅仅负责赋役征发,同时还行使着风俗教化、治安诉讼等职能。不过,对于里甲制在城市之中具体如何运行、地方都市之中的“里”实际面貌如何,目前尚缺乏深入细致的个案研究。

明清时期的严州府城为严州府治与附郭县建德县的县治所在,位于今建德市梅城镇,地处新安江和兰江的交汇处,三面环山。此地上通徽、婺、衢三府,下连杭、嘉、湖等府,是历史上沟通两浙东西的枢纽城市之一。该城作为县城的历史始于三国吴黄武四年(225),《宋书》提及“建德令,吴分富春立”[2](卷33《州郡志·扬州》,P.1032),另《太平寰宇记》载“吴黄武四年,分富春地,置建德县,属吴郡”[3](卷95《江南东道七·睦州》,P.1911)。唐时该县隶属睦州,至神功元年(697),迁睦州州治到建德县,此后建德作为州府级治所城市直至民国初年,历经12个世纪始终未曾改变。作为一座山间小城,其城市内部形态稳定,并且该地自南宋以来有多种方志传世*现存严州府及建德县方志计10种,其中宋代2种(包括现存最早带有城市地图的南宋《淳熙严州图经》)、明府志3种、清府县志4种、民国县志1种。其中现存最早的明代府志弘治《严州府志》,成书于明弘治六年(1493,后于嘉靖间增补),是反映明代早期严州府城情况的基础史料。清代方志中以康熙二十三年(1684)的《建德县志》和乾隆十九年(1754)的《建德县志》参考价值为最高。前者编纂于城内组织由明至清的过渡阶段;后者距雍正顺庄法推行最为接近,故可略窥本县顺庄法施行状况。本文主要以这3种方志为史料基础。以下提及明清方志均以《年号+(府)县志》简称。,因此颇具个案分析的价值。本文所讨论的严州府城之中清代的“庄”与明清的“图”,是与该地里甲制密切相关的城市基层组织,笔者拟运用实地调查与大比例尺图上复原,探究清代严州府城内基层组织的实态,并进而还原清雍正时期浙江全省推行顺庄法之后严州府城内“庄”以及在此之前“图”的变化情况,同时对严州府城内的基层管理组织变迁做一初步考察。

一、严州府城内“庄”的平面格局

清代前期在浙江省施行的“顺庄法”,是本省乡村基层组织的一次重大变革,对后世造成深远影响。按乾隆《建德县志》的记载,雍正六年(1728)在建德县推行“顺庄法”,严州府附郭建德县下编定为45庄,其中城外计33庄,城属12庄(初顺10庄,后改12庄):福善庄、辑睦庄、纯孝庄、字民庄、昼锦庄、宣化庄、富春庄、亲仁庄、里仁庄、仓前庄、富寿庄、黄浦庄(在府城南澄清门外大堤,被归入“城属庄”)。[4](卷4《经略》,P.248)但清以来诸方志并未见有关此类“庄”在城中具体分布状况的直接说明,因此尚需另寻城内12庄划分依据的线索。

为此,笔者首先对比清以来各种方志,发现城内12庄的名称未曾发生变化,故推定庄的建置在雍正设定之后至民国实施村里制期间一直较为稳定。所以,在清前期相关资料不足的情况下,可运用民国史料的上溯来开展清代“庄”的空间复原。循此思路,发现在《民国县志》卷四《疆域志》中以路线描述的形式明确记载了城属各庄的大体方位以及标志性地物:

按在城十二庄:由省至县进东门为富春庄,昔之选募营也,俗称小教场,旧严陵祠在焉。向南为小南门,新安会馆在焉,馆之隔街为富寿庄。径西至大南门,西为辑睦庄,古之邢衙党在焉。……又西为绍兴会馆。沿绍兴会馆北上,经后历桥为里仁庄,即宋江公望故里,所谓大西门也,隔街而北为县立高等小学。又北为纯孝庄,省立第九学校在焉,校后为节孝祠,出小西门必取道于此,由节孝祠而东为县公署。署东为仓前庄,县之小北门也,梁任昉祠在焉,旧杭严道在其偏东。极东为福善庄,古千峰榭在此,晋羊祜居之,向南偏北而下为落元里,明之公街后也,三元商辂诞于此。再下为字民庄,即富春旧治,省立甲种林校在焉,第九师校亦在此。庄右为昼锦庄,即古之将军署,三元坊在其西偏。又西为宣化庄,天上宫在焉。毗东为亲仁庄,警察所在焉。由所至磊石巷口,南弯,越太平桥而半道谼直出大南门为黄浦庄,黄浦庄或云即古黄婆厘,来往商船水道必出于此。[4](卷4《疆域·国保》,P.55)

这则材料顺着一条行走路线,详细记述沿途所经民国初年城属各庄的相对位置及标志性地物,由此进行上溯考证,是开展清代严州府城内“庄”复原工作的主要依据(下文简称此材料为“民国庄分布路线描述”)。笔者将此材料所出现的民国城内各庄相关位置关系整理成表1。

表1 根据“民国庄分布路线描述”推断的各庄相对位置

凭此记述尚不足以明确各庄具体边界,但至少可推断各庄的界线多为城墙、街巷或河道。比如,上文提及富春庄向南为小南门、至新安会馆隔街为富寿庄,由此可知富春、富寿两庄必以小南门街为界;又如,辑睦庄北上经后历桥为里仁庄,可知江家塘与蔡家塘连通河道为两庄之界;再如,宣化庄毗东为亲仁庄,太平桥所在府前街为两庄界线等等,均可印证这一推断。但需说明的是,仓前庄北界是跨越城墙的,《民国县志》载有“北门外”、“乌龙庙”、“张巧坞”等城外北郊地块属仓前庄。不过,其他城内庄均以城墙为界,如同书记载出南门为黄浦庄,出西门为西湖庄,出东门为东馆庄,故可知只有仓前庄是个例外。

根据以上资料大致推定城内多数庄的平面分布格局,不过这样的推定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笔者发现,当时县城辖属的这12个庄,每庄内田、地、山、塘、基税都编有一个标示地籍的“直脚细号”,在这个“直脚细号”之中,又有用以表现其所对应属庄关系的“庄保字号”,而关于雍正之后城内“庄”的“庄保字号”,在《道光县志》卷二《乡都》可找到明确的记载:

国朝康熙十年大造“直脚细号”。雍正七年复行顺庄,凡各庄之田地山塘基,俱以千字文字号挨次编订。详注鱼鳞户册,法至精也,旧志不载,今特查明注出,使后之阅志者知庄编保字,字列某庄可一目了然。纯孝庄 一保天字 富寿庄 二保地字 富春庄 二保地字 亲仁庄 二保地字 三保元字 福善庄 三保元字 四保黄字 字民庄 三保元字 二保地字 昼锦庄 四保黄字 宣化庄 五保宇字 一保天字 里仁庄 五保宇字 辑睦庄 六保宙字 仓前庄 四保黄字 右三保日字 黄浦庄 二保荒字。[5](卷2《疆域志》,P152-154)

由上文可知,康熙十年(1671)曾对本县所属田、地、山、塘、基进行编号,顺庄法推行之后,进

一步对各地块以千字文字号依次编定,这一“庄保字号+地块序号”的地籍编号形式在当地被称为“直脚细号”。现存方志保留了不少城内具体地块的直脚细号记录,如“江家桥,在太平桥西,坐落五保宇字八十七号,计税十一亩六分六厘,向系江家旧业”[7](卷2《疆域志》,P.202),“二保地字三百四十附号青云桥北口,大陆官地三分,不附号湖地约一亩五分,土名字民坊”[7](卷7《学校志·学地》,P.490)。虽然多数庄保字号不能与某庄做出唯一特定,但1个庄保字号一般对应1到3个庄是可以肯定的,并且此类记录之中的小地名也有助于具体位点的确定。例如,结合以上两方面的线索,就可以确定此处列举的“江家桥”与“青云桥北口”地块分别属于“里仁庄”和“字民庄”。大量搜集此类记录,明确其位点信息,将有助于获取较为确切的各庄界线所在与分布状况。循此思路汇集整理相关地块信息制成表2。

表2 《道光县志》所见地块直脚细号表

续表

此类地块之直脚细号记录较为丰富,在民国县志中亦有散见,由于地块的唯一性与高辨识度、加之直脚细号与庄保字号的确切对应关系,就可以进一步划出“庄”的具体界线。载于《民国县志》的《城池九十丈开方图》系笔者所见最早的严州府城大比例实测图,从图上可见当时城墙及城内河道均保存完整,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拆城之前的原貌,故以此图为底本,综合以上材料,配合方志中府城图或县城图进行对比分析,复原获取了清代严州府城内“庄”的分布图(图1)。*有关《民国县志》所载地块直脚细号的资料整理考证与地图化处理,可参见笔者所作《清代严州府城“庄”的平面格局初探》一文,载《江南社会历史评论》2016年刊。

图1 清严州府城内“庄”复原图

以上对“庄”的复原明确了各庄之界线多依城墙、街巷与河流这三个空间要素来作为分界的区隔。以街巷为界者,如宣化、亲仁、富寿、辑睦四庄显然以城内的主街作为分界——《民国县志》卷四“在城十二庄,惟街东之亲仁、富寿两庄,街西之宣化、辑睦两庄稍见繁富”。又如,富春庄与富寿庄以小南门街为界,纯孝庄与里仁庄以西门后街为界,仓前庄与字民庄以北门街为界等,可见街巷是最基本的划分界线之原则。而以河道为界者,如笔者曾考证富春庄与字民庄以东湖至东水门为界,该界线以河道与湖塘等水体作为界线,而仓前、字民两庄与福善庄之界也是由水斗门入东湖之河流作为分界线的;还有少数以桥梁为界者,如富春庄与字民庄以青云桥为界,里仁庄与辑睦庄之界为后历桥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河道为界的又一支持证据。*参见前揭《清代严州府城“庄”的平面格局初探》一文考证。

通过以上对清代“庄”平面格局的复原作业,以及图1中山、塘、田、基的分布情况,可以发现清代严州府城内各“庄”之间不仅界线明确,并且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城内东北隅以仓前庄、福善庄、字民庄为主,主要分布的是山地和田地,城内西南隅以里仁庄、宣化庄、亲仁庄、辑睦庄、富寿庄为主,主要分布的是“基”(主要包括民居以及店铺的地块)、“塘”类地物。出现此现象的主要原因当然有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城东北为山地,有建安山、秀山、东山,城西南隅包括蔡家塘、江家塘;但社会经济背景亦不可忽略,如以府前街为中心,街道两旁分布的主要是“基”类地物,特别是靠近澄清门所在主街两旁店铺鳞次栉比,如明德堂、汪顺隆、烟铺等,这与澄清门外为黄浦庄,临近新安江,水运交通发达不无关系;而城内除以上各庄外,纯孝庄、昼锦庄、富春庄三者区域表现为明显的空白,此非不存在具体地物,而是并未详细记载,推测应是这三庄内地块特殊性的原因,如富春庄为军队驻扎之地,纯孝庄、昼锦庄为行政衙署分布集中地,且前言“国朝康熙十年大造,立为直脚细号,按号查田,按田查主,逐一归户,漏税始清”,很明显这三个庄的主要地块应是官属之地,故未予以详细记载。由此,在对各庄地物粗略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试作一简单推断:清代严州府城内的“庄”存在明显的功能差别。

在把握城内“庄”的平面格局基础上,配合地方史志资料即可发现,居民身份和行政衙署的分布是划分“庄”的主要考虑因素,由此可知清代严州府城内的“庄”大体可分为五个功能区:

其一,以西门街、柳树巷、西门后街、总府后街、字民街、小南门街为线,此线以南、以西包括亲仁、宣化、里仁、辑睦、富寿五庄以及城外黄浦庄皆以居民区、商业区为主,如黄浦庄,面临新安江,从明代以来即是“徽人杂处,舟车往来,生意凑集,亦称闹市”,又如亲仁、富寿、宣化、辑睦四庄“稍见繁富”,由于临近大南门,此四庄贸易活动较为频繁,街道两侧多为店铺。

其二,纯孝、昼锦、字民三庄为衙署、学校聚集之区,如严州府治、严州府学、文渊书院等俱在纯孝庄,察院行台、将军署在昼锦庄,建德县治、校士馆、建德县学俱在字民庄,由此可见此三庄为官署与文教之域。

其三,仓前庄为建德县主要仓廒所在地,庄名抑或即由此而来,按《乾隆县志》载“国朝新制,建德县额贮积谷两万三千八百七十七石八斗零。每年出陈易新,开收不一。庆丰仓一座廒三间,永裕仓一座廒一十三间,裕阜仓一座廒五间,永宁仓一座廒六间,以上各庄俱在县后仓前庄”。[4](卷2《食货》,P.112)另有府和丰仓以原宋都仓旧址建,由此可以发现地块功能的稳固性,仓前庄地由宋以来即是仓储所在。

其四,福善庄位于府城东北角,建安山主体在其中,主要为山地,另兼有祭祀点的作用,府城隍庙、县城隍庙、三官庙、迁移后的严陵祠堂俱在其中。

最后,富春庄位于府城东南角,小教场在其中,是清代严州府军队驻扎及训练场所,按《乾隆县志》载:“严协署在磊石巷市民地建,今名总府前。营房在兴仁门内至塞北桥止,安插民房。康熙十八年知府梁浩然,知县项一经捐赀再建东门后营房三十间,又旧水利道基内营房一座,又旧千户基内营房一座”。[4](卷3《营建》,P.141)由此可见,富春庄的土地利用之中有相当部分是兵营。

二、严州府城内“庄”的功能与渊源

由上可知,清代严州府城内“庄”的区分与城市功能分区密切相关,那么,清代的“庄”究竟有何具体的社会职能,它是如何变化发展而来的呢?

清初的严州府附郭建德县,在承袭明制基础上,意图通过不定期的土地丈量将编户之“里”转变为编田之“图”来改变原有里甲编户体系对人户、田土控制日渐废弛的现状。不过从《乾隆县志》的如下记载来看,该项最初行之有效的政策在运行不久即已弊病丛生:

前朝查丈,一时虽若扰民,迨鱼鳞号册既定,遂为百年之利。惟是五年编审,十年大造,零星小户,田无归著,司事者因将余数分派各户,此有重税、漏税之所由来也,积久弊多。于是有昔富今贫之户田去粮存,莫可究诘。国朝康熙十年大造,立为直脚细号,按号查田,按田查主,逐一归户,漏税始清。久之,册籍复淆。[6](卷2《食货》,P.101)

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对人户记载的严重滞后失实,使赋税发生逋欠之时无法实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额定亩数的做法常将住居远隔、经济社会地位悬殊的人户强制组织在一甲之内,要让他们共同负起一图的征收之责,在现实中也是很难操作的。[7]因此到了雍正年间,以保甲人户的统计为手段、以人户住居村落为基本把握对象的顺庄法推行于浙江全省,各地多以原有“图”的地域为限,经过程度不一的调整,实现了对辖境村落的更为细化的控制,其目的在于使田就人户,而不使人户就田。建德县的情况也类似,《乾隆县志》中提及:

乡有里,都有图,别以土地定为成规,所以齐不齐也,志乡都。建德县旧分九乡四十里,原额田一十六万六千七百亩有奇。分二十一都,共五十三图,每图十甲,每甲十户,计田三百亩有奇。附入十户者为子户,户首为里长,余为甲首。不入十户者,为畸零户,则寺庙田也。每年轮一甲,催粮当差,其山地基塘不派差亦不限额。如图甲有绅士等户,则照例免差,余田则派差。后因富者上言,绅士渐多,贫者无力,苦乐不均。于十年大造之期,合县公议另分儒、宦专图以处绅士,照例免差。其在民图者,一体当差,而子户遂各立的,名为实户。又因禁革里长,通行滚单。于雍正六年,前督院李公卫,奏行顺庄法,民称便,于是通行顺庄。[4](卷4《经略》,PP.225-227)

该志卷4《经略》又载:“建德县自县治至一都为买犊乡,里三,卖剑里、息肩里、丰稔里,共十六图,坊八图、宦二图、儒六图,今顺十庄,儒、宦图产顺归各庄。”城内名为“坊”之“图”和其他宦、儒所居之“图”就被重新编排为“庄”,由此可见在严州府城内,庄是承袭图而来并有所变化的,其基本职能依然还是承担赋役的征派。那么,图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既往研究表明,图的起源或可追溯到南宋的鱼鳞图册,在元代已成为我国乡村基层一级行政组织的名称。[8](P.62)清代的“图”则可上溯明初的都图制。明洪武十四年(1381),太祖诏天下编赋役黄册,全国推行里甲制度,《明太祖实录》载:

其法以一百一十户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者十人为之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十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粮多寡为次,每里编为一册,册之首总为一图,其里中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百一十户之外,而列于图后,名曰畸零。册成为四本,一以进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留其一焉。[9](卷135,P.4)

由此观之,在洪武年间初定里甲制之际,图即是里。顾炎武《日知录》曾引《嘉定县志》云:“图,即里也,不曰里而曰图者,以每里州籍首例一图,故名曰图是矣。”[10](卷22《图》,P.1282)不过,由明初至清雍正顺庄的三百余年间,在江浙地区各县“图”的变化是相当显著的。

明初的图与里一一对应,往往可以互相指代。明初里甲以110户为标准,而图指的是每里110户所拥有的土地。但随着时间推移,各里的人口增减与流动,其所拥有的土地亦不断流转,要保持黄册制度下里甲区划的稳定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里甲与都图之间的对应关系逐渐遭到破坏。明永乐以后,里甲与都图即已开始疏离,里甲重在户口编审,都图重在画地分界。[11]明中后期的严州府方志,如《弘治府志》载“买犊乡在县附郭,旧辖里三,今辖在城并一都,图十有一,卖剑里、息奸里、丰稔里,在城辖图七,一都辖图四”。[12](卷5《乡里都图附》,P.362)《万历府志》亦载“建德县乡九,自城至一都为买犊乡,里三,买剑里、息奸里、丰稔里,共十一图”。[13](卷4《乡都》,P.92)*笔者案:原文如此,应为“卖剑里”。由此观之,至迟到明中期,严州府城内“图”与“里”已非一一对应关系了,如在城内的买犊乡,下辖3里却有7图之多。而以建德全县来说,《弘治府志》卷5《乡里都图附》载全县编户86里计118图,图的数量远多于里,此后的《万历府志》《万历续修府志》皆有同样里、图数量差异的记载。

清初,严州府城内的图又出现了新的变化。《康熙县志》载“自县治至一都为买犊乡,里三,卖剑里、息奸里、丰稔里,共十六图,坊八图、宦二图、儒六图”。[14](卷2《营建志·乡都》,P.1086)仅从买犊乡一乡来看,图的数量由明代11图增加到了16图,并且针对图本身的类型又进行了细化区分,买犊乡16图分成坊、宦、儒三类,究其原因,按《乾隆县志》所载“后因富者上言,绅士渐多,贫者无力,苦乐不均。于十年大造之期,合县公议另分儒、宦专图以处绅士,照例免差。其在民图者,一体当差,而子户遂各立的,名为实户”。[4](卷4《经略》,P.226)很明显,这一时期的“图”已经带有社会阶层的属性(当然这种阶层属性是由聚居民众的身份所赋予的),在一定程度上标志所居民众是否承担徭役。不过,与图相比较,里的数量却未发生变化,仍为3里;而从建德全县来看,《康熙县志》载“国朝顺治三年六月严州归附,建德仍首县,里如旧。康熙十年奉文均田,三千亩为一图,今归并编户五十三里”。[14](卷1《方舆志·沿革》,P.1067)文中所谓“康熙十年奉文均田”应是清初在江南地区施行的均田均役制,均田就是将一里一甲所属田亩数额大体均平,解决里甲大小差异悬殊的问题,均役即使里甲正役与杂役按里甲组织均摊。此法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赋役不均等问题,但并未解决里甲制度下赋役征收的弊端。[15]此后《康熙县志》所载康熙二十二年(1683)建德全县计40里、53图,仅12年间,里与图的数量又发生了不小的变动。

总而言之,明中叶至清初间,建德县的图、里联系不断弱化,尤其到了清代,图的地位更加重要,不再仅限于划区分界的作用,甚至还取代了里的赋役征派职能,成为赋役征派的主体。在府城中,雍正六年(1728)推行顺庄法之时按“坊八图、宦二图、儒六图,今顺十庄,儒、宦图产顺归各庄”的编排方式,即可知庄是由图演化而来的。那么庄与图的对应关系是怎样的?以下笔者试推论之。

根据前文《道光县志》所载,涉及城内的“庄保字号”共有7个,虽然这些“庄保字号”的直接来源系康熙十年(1671)统一编制的“直脚细号”,但考虑到上述《弘治府志》所云“在城辖图七”,其数量恰与“庄保字号”相同,这一现象应该不是出于偶然,因此推测这7个城内“庄保字号”的原型与渊源,至迟可以上溯明弘治以前“在城七图”的编制。既然“庄”出现之前“庄保字号”的地籍编排形式已然存在,进而推测雍正六年施行“庄保字号”之前,城内应该已有“图保字号”了。那么,这些继承了明代前期城内7个“图”格局的“图保字号”,与清雍正顺庄法之后形成的“庄”之间有何承袭关系呢?为此,利用《道光县志》所载“庄”与“庄保字号”的对应关系,在前文复原清代“庄”平面格局与采集“庄编保字”记录的基础上,复原获得“庄”与明至清初“图保字号”的对应图(图2,图中不同的阴影线纹理表示“图保字号”的大致范围)。

对比图1与图2,可知“庄”与“图保字号”并非单纯对应关系。既有像六保昼字与辑睦庄、一保天字与纯孝庄那样完全或大部对应的情况,也有如五保宇字与里仁、宣化两庄约略对应的情况,还有二保地字、三保元字、四保黄字那样地跨3庄的“图保字号”。此种“庄”与“图保字号”在空间分布上的关联,反映出上文提及的清代以来城内分裂增殖的“图”(见于《康熙县志》的记载)及其继承者——雍正顺庄法之后的“庄”,在具体的编排上,既有完全或近乎完全地承袭代表早期城内基层组织的“图保字号”、甚或明中叶之前“在城七图”的倾向(该种倾向也侧面佐证了“庄”是在早期设置的“图”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也有重新分割编排原先“图保字号”的情况,至于具体分割依据目前尚不明确,需进一步考察。

图2 清初严州府城内“图保字号”复原示意图

三、结论

通过本文考察,可以得出有关清代严州府城内“庄”的一些初步结论:其一,雍正六年,严州府推行顺庄法,乡改区,下辖庄,府城所属共12庄,其中在城内有11个庄,城郊还有1个“黄浦庄”,此后城内的基层管理组织以“庄”为主体,行赋役征派之职能,顺庄法在当地得以贯彻,直至民国初期,在此期间,各庄职能及居民构成具有明显的分化现象,其渊源应该与清初施行均田均役法重新编制赋役黄册有关;其二,明清之际严州府城内以“图”作为最基本的基层管理单位,主要负责赋税征收和徭役派发;其三,通过明中叶以前城内“图”的记载、明清之际“图保字号”与清代“庄”的对比,可以推测“庄”在划定时考虑到了“图”的区域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在继承既有的“图”基础上重新组合编排而成的,有关这一点以及严州府城基层管理组织的长期演变,是下一步需要详加研究的重点。

[1]张廷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2]沈约:《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3]乐史:《太平寰宇记》,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

[4]王韧:《(民国)建德县志》,中国方志丛书据民国八年铅印本影印华中地方:69,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

[5]严可均:《(道光)建德县志》,中国方志丛书据道光八年刊本影印华中地方:547,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

[6]应广德:《(乾隆)建德县志》,中国方志丛书据乾隆十九年刊本影印华中地方:546,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

[7]侯鹏:《明清浙江赋役里甲制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8]何朝晖:《明代县政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9]《明太祖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

[10]顾炎武:《日知录》,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

[11]徐茂明:《明清时期江南社会基层组织演变述论》,《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12]李德恢:《(弘治)严州府志》,上海图书馆藏稀见地方志丛刊据弘治六年修嘉靖间刻本影印:81,上海:上海图书馆,2011年。

[13]杨守仁:《(万历)严州府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据万历六年刊本影印,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

[14]马天选:《(康熙)建德县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据康熙二十二年刊本影印:14,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2年。

[15]刘彦波:《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变革与地方基层组织的变迁》,《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责任编辑:沈松华)

A Study on “Zhuang” in Yanzhou Prefecture City in the Qing Dynasty

ZHONG Chong, ZHAO Jie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Communications,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China)

Yanzhou Prefecture City, located in Zhejiang province, was a small city with long history in Southeastern China. In this paper, the plane layout of “Zhuang” in the Qing Dynasty and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Zhuang” and “Tu” are discussed. Based on the historical literature, some conclusions have been drawn as follows: the main basic management unit in Yanzhou Prefecture City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is “Tu”, and “Zhuang” replaced “Tu”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Shunzhuang Law in the 6th year of the reign of Yongzheng. “Tu” and “Zhuang” share significant inherit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ty management.

Qing Dynasty; Urban history; Yanzhou Prefecture City; Zhuang; Tu; Li-jia system; plane layout of the city

2016-09-30

国家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基于早期近代城市地图的我国城郭都市空间结构复原及比较形态学研究”(41271154)的研究成果。

钟翀,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历史地理学、聚落史地等领域的研究;赵界,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历史人文地理研究。

K928.6

A

1674-2338(2017)02-0119-09

10.3969/j.issn.1674-2338.201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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