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咥其笑矣”解说
2017-04-11李若楠
李若楠
【摘要】《诗经·卫风·氓》“咥其笑矣”的“咥其”为一种固定重言结构,读为“咥咥”或“咥然”,释为“笑的样子”,与“笑矣”构成偏正结构。“兄弟不知,咥其笑矣”是说诗中主人公与兄弟相遇之后,其兄弟不知道她的遭遇与内心的悲伤,从而只表现出见面时亲情间的欢愉。
【关键词】《氓》;咥其笑矣;重言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二册第二单元有《诗经·卫风·氓》,关于其中“兄弟不知,咥其笑矣”一句,课本上解释说:“我的兄弟不了解(我的处境),都讥笑我啊!咥,笑。”此处有两个问题指的思考,一是“咥”究竟如何解释?二是这句话应该如何理解?
關于“咥”的解释,课本只解释为“笑”,如此这句话就成了“笑其笑矣”,很难说的通。就我们目前所见的资料来看,大体有四种解释,其中三种与“笑”有关,第一种认为是笑的样子,《毛传》云:“咥咥然笑。”王力主编《古代汉语》:“咥,笑的样子。笑,讥笑。”“咥然”是修饰“笑”的。第二种认为是“大笑”,《说文》:“咥,大笑也。”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咥,哈哈大笑貌。”[1](程、蒋用《说文》训,而其下则引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兄弟今见我归,但一言之,皆咥然大笑,无相怜者”,是又包第一、第三种解释。)第三种认为应该训为“啁”或“嘲”,“古‘周声字与‘至声字常相通用。如《论语·尧曰》章:‘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孔安国注:‘周,至也。又如屈原《天问》:‘受履天下,又使至代之。至,假为‘周。《诗经》中之‘轩轾,他本或作‘轩輖。‘啁、‘嘲为嘲笑义。”[2]第四种认为通“窒”,有“止”意,把这句话解释为:兄弟们不了解(我的处境),当听到家里闹矛盾,争吵、殴打时,便到门口或屋角止步静听,进而取笑自己。[3]
就《诗经》的体例来说,《毛传》的解释是正确的。清王筠《毛诗重言》下篇说《诗经》中有“法当用重言而缩为一字”一类,其中有“本字之下加‘其字者”、“本字之上加‘其字者”、“本字之下加‘彼字者”、“本字之上加‘彼字者”、“本字之上加‘有字者”等十七类,此类即属于“本字之下加‘其字者”,这类字虽然只有一个字,但在读的时候应该视作重言,“咥其笑矣”应读作“咥咥笑矣”。近人郭晋稀也认为:“‘其常作副词语尾词,相当于‘然。如《召南·殷其雷》‘殷其雷,‘殷然雷也。《邶风·绿衣》‘凄其以风,‘凄然以风也。《卫风·氓》‘咥其笑矣,‘咥然笑矣也。《郑风·溱洧》‘浏其清矣、‘殷其盈矣,即‘浏然清矣、‘殷然盈矣也。”[4]无论释作“咥咥笑矣”还是“咥然笑矣”都是将“咥其笑矣”看作偏正结构,将“咥”看作形容词,是修饰“笑”。从《诗经》体例来说,这两种解释都是可通的,《毛传》亦随文而释,如《中谷有蓷》“嘅其叹矣”释作“嘅然叹矣”,《小戎》“温其如玉”《毛传》释作“温然如玉”;又如《宛丘》“坎其击鼓”《毛传》释作“坎坎,击鼓声”,此文的“咥咥然笑”,并其证。所以此处的“咥”就是形容“笑”的,既不包含“大笑”、“嘲笑”的感情色彩,更不能解释为静止。课本上只是将“咥”解释为“笑”并不准确,如果教师不能进一步阐释,很容易导致学生理解上的混乱。
关于这句话的解释,也是一直存在矛盾的。最早郑玄解释说:“兄弟在家,不知我之见酷暴;若其知之,则咥咥然笑我。”郑玄把这两句话分开阐释,认为首四字是实写:兄弟不知我的境况。次四字是虚写:假如兄弟知道我的境况,一定会嘲笑我。但这里还是明显存有问题,其中的“若其知之”属于郑玄的推测,按照郑玄的解释,诗的作者应该直接写成“兄弟若知,咥其笑矣”。朱熹《诗集传》释此段云:“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故其见弃而归,亦不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归咎哉,但自痛悼而已。”[5]首先,这首诗不应该视作“淫奔”之诗,相较于《卫风·溱洧》、《邶风·静女》,《氓》一诗仍是符合礼仪的。“抱布贸丝”者,纳征也;“秋以为期”者,请期也;“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者,亲迎也。之所以没有纳采、问名、纳吉,是因为就“送子涉淇”来看,这是发生在两人相识之前的事情,所以诗歌从纳征开始。朱熹说“淫奔从人”,当是从“送子涉淇”、“子无良媒”两句引申出,认为夫妇未合之前不得相见,如果媒人不好则不能答应婚姻。朱熹的错误在于以后世的礼法制度约束先秦的社会习俗。在先秦时期,礼法制度远没有后世严格,男女在结婚前往往就已经熟识,《礼记·月令》说“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即男女的提前交往在当时是允许的。而且从诗中“总角之宴,言笑晏晏”来看,女子和男子是一起长大的,也能证明很早就相识。至于“子无良媒”,这里属于女子向男子开的玩笑,所以在说出此话后马上改口说“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后边朱熹说女子“见弃而归”,但在通篇诗歌中,只有女子抱怨自己的辛劳、男子的负心和想离开男子的想法,并没有显示出女子被休回家的内容。我们猜测朱熹所以这样解释,是认为其兄弟所以能见到她,是因为此女子被休回家。
那么这句话究竟应该如何解释呢?王安石在《诗义钩沉》中说:“兄弟不知我之见暴,故笑;知,则伤悲矣。”[6]虽然此处“知,则伤悲矣”是阐释“静言思之,躬自悼矣”的,但我们由此受到启发,认为此处有一个前提,即当这个女子与兄弟会面的时候,并没有向兄弟们吐露自己的境况,所以兄弟们不知道她的遭遇,在和她说话的时候,仍旧沉浸在相见的欢愉之中。后面的“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则是当兄弟离开之后,她又沉浸在自我忧伤之中。一前一后的对比,更映衬出女子所处的境况,加重了女子的悲伤。
参考文献
[1]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176.
[2]罗培深.《古代汉语》文选训诂商兑——对《诗经》几条注释的考析[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3):33.
[3]张艳惠.经典训诂札记二条[J].语文学刊,2012(10):30.
[4]郭晋稀.陇上学人文存·郭晋稀卷[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2:39.
[5]朱熹.诗集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0:49—50.
[6]王安石.诗义钩沉[M].北京:中华书局,1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