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育“人”还是育“技”
2017-04-11丛智芳
丛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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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什么像校本课程一样,在学校呈现出如此丰富多彩的画面。
一个学校可以有十几个到四五十个校本课程。从最古老的,譬如种植养殖,到最现代的,譬如信息技术;从最生活的,譬如厨艺、编小辫,到最高雅的,比如国画、京剧;从最细腻的,比如刺绣、篆刻,到最宏阔的,比如戏剧、大合唱……无所不有,千姿百态。
一个年级可以统一实施几种课程,所有学生都需要必修这些课程,比如书法、比如合唱、比如演讲、比如乐器。
一个班也可以有自己的班本课程,所有学生都必修这些课程,比如十字绣、比如跳绳、比如绘本、比如诵读。
教授校本课程的老师,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多元,超出人们的想象:家长走进校园,根据自己的职业特长,做起了老师;京剧团的退休演员,走进学校,教起了京剧;会书法的老干部,走进学校,教起了书法;交警走进学校,教起了交通法;律师走进学校,教起了法律;数学老师,除了教数学,还教起了古筝;美术老师,除了教美术,还教起了养花;语文老师,除了教语文,还教起了编织;食堂师傅教太极拳;后勤人員教少林棍;高年级学生教低年级学生阅读……
有的学校说:我们连空气都是课程。这似乎一点不夸张。这真是校本课程盛开的花季,所有的资源都得到开发,所有的想象都落地生芽,蓬勃,富有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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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是“自家的课程”,没有统一的国家课程标准,因而学校有较为充分的自主权,这也正是校本课程百花齐放的主要原因。当“校本课程”扑面而来的时候,也是亟待我们去伪存真的时候。
校本课程的初心和终极目标是什么?校本课程是不是越多越好?是不是做了就比不做好?校本课程的根本属性是不是“自由”和“随意”?校本课程如何承担课程管理的责任?如何不加重已经过重的课业负担?如何保障学生学习课程权利?一个年级一种校本课程、一个班一种校本课程,符合校本课程的本来面目吗?
深入追问这些问题的时候,也是理性打量校本课程的时候。关于校本课程的论述是非常明确的:
校本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的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设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校本课程的目标定位应该是,满足个性发展的多样需求,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校本课程实施,应在充分研究学生兴趣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学校的传统、师资条件、课程资源等;校本课程的评价重点是:是否满足学生需求,是否体现学校特色。
当“供学生选择”“学生兴趣”“学生需求”等字眼映入眼帘的时候,校本课程以及所有课程终极目标中的“人”凸显了出来。好多学校的校本课程体现了“多样化”,考虑了“师资条件、课程资源”,突出了“学校特色”,唯独在“人”这个目标上,面目不清。学校的每一个教育细节都应是指向终极的教育价值的,校本课程更如是。校本课程的开设,起点和终点,都是育人。从育人目标出发,思考课程设置,实施课程,并最终走向育人目标。
对于校本课程的开设学校问题出在四个方面:一是课程目标设定在“技术”层面,学习内容等同于课程目标;二是课程开设着力点在丰富多彩上,忽略了学生的选择和兴趣,比如一个年级一种课程,一个班级一种课程;三是多数学校没有编制《校本课程规划》,没有编写《校本课程纲要》,没有建立校本课程审议制度,而这些是校本课程开设前必不可少的重要一步,它保证课程的规范和方向;四是校本课程应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紧密结合,好多学校校本课程是国家课程的补充,比如阅读课程,比如书法课程,再比如地方特色歌曲课程,是国家课程校本化、个性化的表现,却难以观照国家课程的目标,缺乏整合。
如果从这个理解出发,前面问题的答案就显而易见了。统而言之一句话:校本课程,是“育人”,不是“育技”。王阳明说:“时习”者“坐如尸”,非专习坐也,坐时习此心也;“立如斋”,非专习立也,立时习此心也。阳明之说,似对此症。心若不明,做甚习甚,北辙南辕,谬万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