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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招录改革研究

2017-04-07邢滔

人力资源管理 2017年2期
关键词:技术类笔试公务员

邢滔

摘要:本文从当前国家工作人员招录程序、岗位设置条件以及考试等方面进行了归纳并提出相关建议,针对岗位特点提出不同的招考流程及侧重点。文末从社会成本角度提出国家工作人员招考转变为资格考试。全文不同方面提出的改革建议均关注了国家工作人员招录中的社会导向性。

关键词:公务员招录 事业单位招录

本文将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录统称国家工作人员招录。

自1993年推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隨之公务员考试制度也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特别是2006年实行《公务员法》以来,行政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已经实现凡进必考。凡进必考设置的初衷是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招录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人才。经过近j-年的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招录考试选拔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目前也均已实行凡进必考的原则。如何在社会总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选拔合适的人才'同时发挥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的社会导向作用是我们当前需要关注的重点。

九十年代中期之前,国家统招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自毕业起即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国家对毕业生直接分配,不存在千军万马挤行政事业单位独木桥的现象。

由于九十年代末期大学扩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工作稳定性高、工资收入处于中等偏上,工作强度适中等因素使行政事业单位越来越受到适龄就业人口的青睐。但粥少僧多,对毕业生不再统分之后,行政事业单位以考试方式招录新人的制度确立并固化下来,且竞争日趋激烈。国家工作人员招考屡次创出新高,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虽略有降低,但仍达到199万人。

公务员招录考试逐步形成了按照岗位类型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类的分法。同时,形成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申论》两科为主、专业技术测试为辅的笔试,以及笔试后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的流程。

事业单位招考的岗位设置及流程与公务员招考极其相似。国有企业招聘以及社会各类用人单位的招聘都在考试科目、人员选拔标准、招录流程上借鉴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

一、招录程序

目前国家工作人员招录先由用人单位提报计划;人事部门批准招聘信息后发布,然后接受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后现场审核或在面试时一并审核考生资料;笔试前或拟录取时要求考生提供当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面试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经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正式录取。

招录程序在各地区、各部门目前仍存在较大差异,建议今后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精简流程。

1.信息发布

目前公务员招考在各地人事信息网统一发布,信息能被公众知悉,有意愿的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某些地方事业单位的招录信息发布不规范,有的提前10天,有的提前7天。信息发布仓促,难以被社会关注且难以保证有应聘意向的考生看到。今后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考试,建议统一在当地人事人才网提前15天发布。

2.现场确认

国家公务员招录目前在面试环节统一确认个^信息。但各地方国家工作人员招录的现场确认环节规定不一:有的在笔试前专门组织现场报名确认;有的在面试时进行。建议统一在面试环节进行现场确认。避免异地考生舟车劳顿,增加考生的便利,就自然增加了报名考试人数。

3.证件核查

目前关于证件的要求有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当前单位准予报考证明等材料。但也有单位要求提供与岗位相关度不高的证件,对于证件的要求应严格遵循“必要原则”,即要求的证件应与岗位职责紧密相关。对于相关证件的要求应与岗位相匹配,不宜拔高对相关证件的要求,比如招聘初级财务人员,就不宜要求应聘者具备会计师中级职称。

对于考生身份核实,如非在校全日制学生、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法律法规没有特殊的限制,则不宜设置过多限制,应保证更多的考生有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对于拟录取考生报到时能够提供当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证明》或签署《无工作承诺书》均可,保证拟录取考生到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机会即是保障公共利益。

二、岗位设置条件及考试

1.招录岗位设置条件

招录岗位条件设置除考虑用人单位要求,择优选拔匹配人才之外;与企业不同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考试由于强烈的社会导向性以及对公平就业的影响,岗位设置必须兼顾公众利益,留出适当岗位照顾特殊人群:对复员军人、支援西部建设的大学生、见义勇为者、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残疾人等进行适当倾斜照顾。

岗位要求应遵循“必要性”原则,目前有些岗位要求设置过细或者与岗位核心职责差异较大。如果岗位条件设置随意性太强、过多关注招录岗位非核心能力要求,如招聘税务人员要求篮球水平高、钢琴水平高,这种岗位设置要求必将对年轻人自身职业规划及社会用人导向产生不良影响,并导致国家工作人员招录公信力降低。杜绝出现“萝卜招聘”,即录取人员已经事先内定,后续的招录条件是为内定人员量身定制的,如典型的福建宁德屏南财政局招录案。

2.学历

学历要求逐年拔高,诚然国家工作人员队伍需要提高整体文化素质,但是基层服务部门专科毕业生能否做好工作?高中、中专毕业生能否做好窗口服务岗位工作?笔者相信是可以的。建议对某些岗位设置固定的学历要求,即低于或超出该学历都不可以报考。适当对高中生、中专生、专科生予以倾斜,该项政策可以定向面对前述需要照顾的人群。广东省近年招考就做出了表率,有些岗位只要求高中毕业。国家工作人员招录中对学历要求的理性回归能够带来社会单位相应的变化。

3.体检

体检的标准同样应尽遵循“必要原则”,对于不造成社会公共安全的疾病及不影响工作正常完成的生理缺陷尽可能不做特别限制。国家自2010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体检不再检查是否携带乙肝病毒的措施就为公平就业做出了良好的导向。同样对于某些岗位提出的身高、体重甚至女性乳房是否对称等限制是否与岗位职责必需?我们要重视公民就业公平权。体检的设置标准应是岗位核心职责必须的,同时体检过程应尊重应聘者的隐私。

4.年龄

年龄限制必须有,但同时尽可能不要将经验丰富的考生因为几岁之差挡在了外面。清代爱国重臣左宗棠就是40岁才人仕的。招录环节,年龄条件尽可能放宽、不做明确要求或仅仅将其作为择优的一个选项,面试后根据体检综合考察考生身体状况、精神状态、情绪等因素择优录取。建议当前可以将年龄限制由18-35岁进一步放宽到18-40岁。

5.笔试及面试

目前国家工作人员招录普遍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申论》两科方式考察,某些部门技术类岗位另行组织专业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察语言理解能力、逻辑能力、知识储备等;《申论》考试考察对当下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把握能力,以及归纳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的能力。

我国公务员考试报名要求条件较高,报考门槛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报名者普遍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在语言理解、算数能力、逻辑能力、知識储备等方面都有较好的积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考察方式能否对当前考生的能力进行有效的区分需要进一步研究。

《申论》考察的核心能力契合综合管理类岗位,但是对于行政执法类岗位及技术类岗位招录中相关能力的考察可以降低难度,如面试环节进行。

对于行政执法类人员招录需要重点考察其对相关岗位法律知识的掌握以及公众服务意识、个人综合素养。确保其在工作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过程合法、守法。对于专业技术类人员的招录,我们应主要关注专业知识及技术是否扎实过硬。

建议今后改革方向为综合管理类岗位招录继续沿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申论》两科考察为主;行政执法类岗位招录,考察与行业及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兼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再考《申论》;对于专业技术类人才招录将社会评价度较高的职称证书、职业准人证书纳入招录评价体系。如司法考试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行业认可度较高、公信力较高的准人类证书,招录中兼考察过往工作业绩,降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所占分值比重,不进行《申论》考试。

教师、医生、法官等专业技术类岗位招录的程序由于其岗位特点决定了其招录程序的特殊。教师招聘中出现过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第一,但是讲课能力很差的现象。教育界有识之士已提出教师招聘先试讲再笔试、面试,试讲占据较大比例的分值得建议。安徽省教师招聘采用先试讲、试讲合格后再笔试、面试的流程进行取得了较好的选拔效果。对于以上专业技术类岗位招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考试均应降低其所占分值。

三、转变为资格考试

国家工作人员招录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了大量储备人才,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巨大的成本。各级招录部门需要付出统筹、组织成本;报考考生需要付出金钱、时间、精力成本。北京以及浙江都推出了将考试由招录制转变为资格制的尝试,考生通过公务员考试,证书在一定时期内有效。考生取得国家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后,相关岗位招录可以直接应聘参与面试,而不需要再次参加笔试。国家工作人员转变为资格制,可以减少社会和个人的成本,同时引导个体将关注点放在扎实做好当前工作上,改变当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状态,引导个体在不同岗位上努力工作。此外,我们还需建立更全面、立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岗位分类设置,建立统一的招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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