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精准扶贫模式分析
2017-04-06刘兵滁州市委党校
文 / 刘兵,滁州市委党校
滁州市精准扶贫模式分析
文 / 刘兵,滁州市委党校
实施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各地在实施精准扶贫的进程中,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探索出了具有自身特点的扶贫模式。对这些模式的比较和分析,对于下一步精准扶贫的更有效实施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精准扶贫;模式;贫困户;合力
滁州市在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中,也探索出了若干种精准扶贫模式。这些模式有的相对成熟,有的尚在摸索之中。我们从中选取了几例比较有代表性的模式作为样本进行分析,以期对滁州市精准扶贫工作有所增益。
1 滁州市精准扶贫实践中形成的几例模式
1.1 明光市柴郢村的旅游扶贫模式
柴郢村位于八岭湖景区上游,百里河下游,依山傍水,具有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天然条件,共有贫困户34户、人口74人,占全村总户数的6.1%、总人数的3.6%。在明光市旅游局的牵头下,该村与八岭湖景区签署旅游扶贫合作协议,编制了《明光市柴郢村乡村旅游扶贫发展规划》,实施了激情漂流等10个旅游扶贫项目,采取“公司+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公司与40多户村民签订协议,发展设施农业、民宿设施和农家乐项目,带动该村直接就业50余人,其中贫困户5人,增收7万元。
1.2 来安县六郎村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六郎村采取量化村级资产股权的方式,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资金、其他社会资金等500多万元,投入到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六郎“一村一品”蔬菜基地,项目收益形成资产后由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以优先股的形式量化给村集体和贫困户,并为贫困户颁发“股权证”,让贫困户按股分红有保障、村集体按股分红有收益,确保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目前,已利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0万元建成蔬菜大棚41座,撬动社会资本110多万元建成蔬菜大棚91座,投资220万元配套兴建了一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预计年收益12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60多人。
1.3 全椒县玉屏村特色种养扶贫模式
玉屏村依托安徽康之源现代农业园发展现代农业助力贫困户脱贫。镇政府在康之源建立蔬菜大棚扶贫基地,首批投入3万元租赁16个大棚(每个大棚占地1.3亩)免费提供给16户贫困户种植蔬菜,采取“四发挥一增加”模式,助力贫困户脱贫,带动周边群众发展蔬菜产业。一是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由贫困户对蔬菜大棚的需求提出申请。二是发挥政府扶贫的主导作用,由政府出资租赁蔬菜大棚,并免费提供给贫困户。三是发挥帮扶责任人的能动作用,负责蔬菜种植中的用工、管理等全程的帮扶。四是发挥爱心企业--康之源的社会力量作用,康之源免费提供种苗,给予生产技术指导,按照市场价代销蔬菜成品,解决了贫困户生产、销售的后顾之忧。五是增加贫困户收入。按照一年生产两季蔬菜,每季蔬菜纯收入4000元计算,贫困户每年增加收入8000元。目前,16户贫困户已进驻生产,主要种植了豇豆、花菜等,同时康之源还从当地用工80人,带动群众致富。
1.4 凤阳县余湾村合作扶贫模式
考虑到贫困户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自己发展产业比较困难,余湾村采取抱团脱贫的方式,引导贫困户以“自愿”的形式共同组建余湾村果蔬种植合作社,把全村38个贫困户全部纳入合作社,利用扶贫专项资金先流转32亩土地发展大棚蔬菜,后续扶贫专项资金平均成38份作为每户的入股资金投入合作社,年底产生效益后按股分红。合作社选出理事会,由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统一技术,集中管理、销售,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把资源变成资产、扶贫资金变为股金,扶困户变为股东,让扶贫户享受利益分红。合作社优先吸纳扶贫户参加劳动生产,市场收益由扶贫户按比例分成,每年为扶贫户增收3000元左右。在合作社务工还有劳务收入。此外,村里还引进种植大户带着大家干,贫困户在打工的过程中可以学技术,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
1.5 定远县定西村产业扶贫模式
定西村以发展城郊型蔬菜和采摘性瓜果为主业,采用“村集体+企业+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实现企业、贫困户、村集体三方资源整合、共建共享,进而构建起一套“社会资本启动、财政资金撬动、资产收益滚动、进出机制联动”的产业扶贫模式,从而实现全村40户贫困人口产业扶贫全覆盖。建设由企业代建,农户认领,集体入股。分配实行代种分享,自种自得,集体分红。管理采取协商推进,阳光操作,动态调度。同时,对于基地内的贫困户,建立脱贫后的差异化管理机制。对于3年内实现脱贫的农户,包括自种户和代种户,可选择退出使用、原地继续使用和村集体回购三种方式。对于3年内未实现脱贫的农户,包括自种户和代种户,可沿用现有方式继续生产经营,待其脱贫后再选择大棚使用方式。
2 滁州市精准扶贫模式探索中遇到的困难
2.1 目前精准识别的贫困人口仍有部分有争议
当前精准识别主要根据收入水平制定贫困线识别贫困户。以收入水平刻画和识别贫困程度具有直观、可比等优势,但在具体操作中有一定局限性,存在一定的难选、漏选问题。原因在于,一是农村资产信息体系不完善、家庭微观统计体系不健全,难以及时、准确获得每家每户的真实收入情况。二是收入只能反映贫困的一个方面,但不能充分反映收入之外其他维度的贫困状况,如能力不足、因学、因病、因婚以及个性等方面。在实际识别过程中普遍采用群众投票评选、张榜公式的方式,具有一定公平性、可操作性,但不足之处受群众的参与度主观性较强,且在利益、权势趋势下容易受人操控。三是由于层层下达的贫困户指标分解是分配性质的,贫困面广、程度高的地方在评选时有一定难度,存在着区域不公平的问题。
2.2 精准扶贫的动态管理和考核机制是新事物,需要实践丰富和检验
目前贫困人口的退出与贫困人口的认定程序大致相似,主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指标分解方法。有些群众担心“被脱贫”,有些面临“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和承担风险能力并没有实质改变,因灾、因病返贫的几率还是较高。同时,贫困人口认定“只出不进”,没有返贫入口再入机制,对脱贫人员的动态跟踪、精准管理很困难。
2.3 精准扶贫时效性强,时间紧,任务重
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举措。实现精准扶贫的总目标和各项节点目标,既有路线图,也有时间表。既要求绵绵用力,更要求又快又准。这对基层干部是严峻的政治水平和发展能力的考试。
2.4 精准扶贫产业的选择没有可比性
检验一种扶贫模式是不是好模式,就看它能否真正医治贫困。根本之道在于促进收入增长,要实现收入增长,关键在于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禀赋,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这些禀赋包括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资源能源等。从上述五例模式看,都实现了对本地资源禀赋的有效利用,如柴郢村的旅游帮扶。但也有很多村,产业形成需要判断和培育,对帮扶者和贫困户都是难题,很多村只能依葫芦画瓢。
2.5 缺乏多元主体合力脱贫机制
激发全社会力量在扶贫领域内的活力才是突破发展瓶颈的关键所在。如全椒县玉屏村是借助于康之源公司的力量,凤阳县余湾村是依靠群众自己的力量。但目前大多数有扶贫任务的地方扶贫靠领导推动已成事实,从市到县到乡镇,每位领导都有联系点、帮扶户。“领导推动、全社会参与”是中国扶贫的特色。实践也证明,在农村开放式社会结构和农民分化日趋明显的背景下,期望完全不需要政府的任何介入来完成扶贫工作也是不现实的。但治贫是全社会的担当,脱贫更需要贫困户自己付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努力,否则脱贫快返贫可能更快。
2.6 扶贫政策不够灵活
扶贫干部普遍反映,扶持政策规定得太死,太教条。扶贫资金使用大多过于分散,撒了胡椒面,没有什么意义。贫困户或者是没有发展的能力,或者是有能力但比较懒散。贫困户干不了或不愿意干,不如支持村里那些有项目的大户从事产业化经营,让他们带动或帮助贫困户,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会更好。很多发展项目是有风险的,贫困户抗风险的能力都很弱。
3 完善滁州市精准扶贫模式的几点看法
3.1 不断强化思想教育,树立脱贫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先要扶志,要从思想上淡化贫困意识,不要言必称贫,处处说贫”。 “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但能否实现先飞、先富,首先要看我们头脑里有无这种意识。”不能因为有扶贫支持,看到有些好处就想点子当贫困户,贫困不可耻,贫困也不光荣。扶贫首先要帮助农民树立脱贫信心,走上致富之路,基层党校、宣传部门要加强对贫困农民思想上的培训和宣传,激发他们形成积极向上的意愿,培育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提高自觉践行能力,帮助他们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只有靠自身努力,才能真正脱贫致富。否则,仅仅依靠外部“输血”,自己不能“造血”,就算脱贫了也会重新返贫,脱贫快返贫也快。
3.2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这就要求我们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可以参照全椒县的做法,有针对性地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到贫困村任“扶贫第一书记”,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加强基层党员教育,把基层党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为精准扶贫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3 重视技能培训和教育,提高贫困户家庭发展能力
一方面要加强技能培训。有了劳动技能,可以自己从事种养业脱贫致富,也可以就业脱贫。应多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还可以介绍贫困户用传统的方法学手艺。一艺在手,发家致富。另一方面是重视贫困户子女的教育,治贫先治愚,就是要通过教育来提升劳动者的素质,最少要保证贫困户家庭的孩子接受全部义务教育,阻断贫困代际相传。
3.4 产业扶贫中要保证贫困户利益
扶贫首先是经济问题,要从经济上寻找出路,没有产业支撑的脱贫是比较脆弱的,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首选模式。在产业扶贫中,凡是扶贫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必须强调扶贫到户,确保其扶贫项目的属性,不能当成单一的产业发展项目来实施。而所有产业扶贫项目不能只要生产发展规划,必须强调市场营销方面的筹划设计,以实现增产增收,增值提效。在推行公司加农户、大户带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时,必须象定西村那样明确提出贫困户的盈利模式,不能把贫困户沦为简单的原材料提供者。
3.5 加大健康扶贫的力度
病残是我市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全市13.1万人贫困人口,因病因残致贫占 69.2%,现行农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少,贫困户脱贫难度大,需要政府加大救助力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刚刚通过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对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很符合我市的实际。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分类救治,对有一定能力或者有潜力的贫困户,在大病救助的同时帮扶发展生产脱贫。
3.6 拓宽社会扶贫的渠道
济危扶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滁州经济发展较快,贫困人口相对不多,推动社会扶贫的有利条件越来越好。一是构建扶贫信息服务网络,解决扶贫需求与社会扶贫资源供给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健全社会扶贫机制。要通过统一的机构来安排、调配和使用社会扶贫资源,科学管理,必须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扶贫格局,解决社会扶贫的“碎片化”问题。三是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扶贫事业。
3.7 严管扶贫资金,严惩害群之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非常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扶贫款项被截留和挪作他用,和救灾款被挪用一样,那是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坚决反对,坚决查处。”贪污腐败是阻碍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绊脚石。必须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将“两学一做”精神贯彻于扶贫工作中。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对于廉洁自律、工作优秀的基层干部给予褒奖,对于敢在扶贫工作中违法乱纪、贪污挪用、优亲厚友、不下真功、摆花架子的干部要依纪依法予以严惩。在扶贫攻坚战中,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扶得好”,更要“站得稳”。不能没把贫困群众扶起来,自己却先“倒”下了。
刘兵(1972-), 男,汉,安徽天长,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本文系安徽省委党校调研课题“江淮分水岭滁州市域实施精准扶贫的对策思考”的部分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