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疾病患者在不同养老模式下的成本—效用比较分析
——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
2017-04-06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4)
慢性疾病患者在不同养老模式下的成本—效用比较分析
——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
马阳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4)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国际上共同面临的问题。随着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年人的慢性疾病发病率也在不断提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深刻影响着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对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难题。了解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现状,合理处置老年人的养老状态迫在眉睫。本文对长沙市采取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慢性疾病患者进行调查,以SPSS软件为工具进行数据统计分析,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整理,详细描述了当前长沙市老年慢性疾病患者在不同养老模式下产生的问题,对养老成本—效用进行比较,对当前养老模式对慢性疾病患者提供的关怀提出建议。
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老年慢性疾病患者;成本效用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1]按照国际标准,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就进入了老年社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逐年攀增,老年慢性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绝对数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体现出数量多、增长快、高龄化、地区不平衡等诸多特点。随着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年人的慢性疾病发病率也在不断提高,这已经成为影响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同时也为我国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难题。
一、研究主题
本文以老龄化现状为背景,以慢性疾病患者为调查对象,从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成本与效用角度出发,讨论两种养老模式各自的利弊以及供需情况,为建设更加合理高效的养老体系提供指导。
从国内外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针对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的单项研究较多。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和人口流动的加快也对传统的家庭养老产生了挑战。[2]慢性疾病患者由于健康状况不佳而需要更加专业化的服务,选择良好的养老环境和同龄人集体生活是机构养老的优势所在。西方发达国家针对慢性疾病患者的居家治疗已经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Jaume Puig-Junoy 提出了“hospital in the home”的照顾模式,并将其定义为在病人家中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从传统的家庭养老延伸为在家中提供医疗技术服务。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的研究对象为实际年龄满60岁的老年慢性疾病患者。调查采取定额抽样的方法,在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区、开福区和望城区发放问卷。采用分层定额抽样方法,收集有效问卷共504份,其中包括社区老396人,养老机构老人108人。本文的研究数据均采用调查问卷来采集,保证数据真实有效。
(二)研究变量
本文反应老年慢性疾病患者基本状况的变量包括:性别、受教育程度、年龄、婚姻状况、户口性质,与家庭基本需要相比总收入的状况,生活是否能够自理等;对该群体养老成本及养老需求进行调查的变量包括生活服务、医疗康复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问卷第三部分对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的健身休闲活动进行调查,包括健身时间、参加健身活动的目的、参加健身项目和主要健身场地;第四部分对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对提供服务的主体满意度评价进行调查。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随着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过时,大多数小型家庭对承担双方老人的老年生活存在很大压力。与之相关的还有老人养老观念的变化,也催生了养老模式的多样发展。长沙目前已经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其中以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两种模式为主。根据长沙统计信息网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末,长沙已经有养老机构149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9家,民办养老机构31家,乡镇敬老院109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4500余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5300余张,乡镇敬老院12000余张,入住率约为72.26%。[3]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集中在城市,长沙于2010年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了较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格局,2014年末共有460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3家日间照料中心,主要分布在市区内。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正在进行试点,2014年在436家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基础上选择了100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落实农村幸福院的各项服务和活动。[4]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研究对象为实际年龄满60岁的老年慢性疾病患者,共回收问卷504份,其中选择机构养老的问卷有108份,选择居家养老的问卷有396份,其基本情况汇总如下:
从年龄项目来看,选择机构养老的人平均年龄要高于选择社区养老的人,机构中80岁以上的老人占到了48.9%,其中年龄最大是93岁;从受教育程度来看,社区中有48.0%的老年人选择小学及以下,而机构中只有25.9%,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老年人,社区中有9.1%而机构中高达30.2%,这说明老年人养老观念的改变,养老方式的选择与教育程度和生活经历有一定关系;从婚姻状况来看,目前处于单身状态的老年人有社区中有26.3%,而机构中高达54.6%,与上面年龄项目的频率分布结合来看,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单身的几率越高,越容易选择机构养老;在家庭收入方面,富裕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选择机构养老,比选择社区养老的高出12.7个百分点;在身体健康方面,身体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占到78.3%,不能自理的占0.8%,而机构中对应的老年人比例分别为64.8%和6.6%。
从以上分析中可得出:相对选择机构养老的慢性疾病患者而言,选择社区养老的慢性疾病患者年龄普遍较小,配偶大多在世,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较大,健康水平较高。
(二)养老成本分析
机构养老的平均成本为7338.40元/(人·月),其中向机构缴纳的平均费用为2204.51元/(人·月),占总体比例的30.04%;零花费用占总体的6.8%,剩余的是看病的费用,占总体的63.16%。社区养老模式的平均费用为4161.63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用位1751.32元/(人·月),占42.08%;看病产生的费用为687.67元/(人·月),占到16.52%;间接成本(根据2015年长沙市统计局的数据,长沙市2014年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044元,一年按250个工作日计算,月平均工作日约为21天,因此日平均工资为192.57元)为1723.71元/(人·月),占44.10%。
由此可知,老人的健康状况越差(包括健康水平、身体机能、自理程度),养老的成本越高;老年人年龄越大、生活偏向独居的(婚姻状况)情况越普遍,养老成本越高,这一点在社区养老中体现的更为明显。
(三)养老模式与效用
本研究中的各项测评计分标准如下:身体机能分为体力活动(如跑步等运动)、上楼梯、弯腰屈膝下蹲、步行路程以及洗澡穿衣等5个方面,根据限制程度的不同分为3个梯度,1份最低,3分最高,总分15分,分数越高身体机能越强;健康水平自测是指调查对象对自己身体健康的了解程度,包括目前的健康水平以及和一年来的水平变化,主要分为非常好、比较好、一般、比较差、非常差5个梯度,1分最低,5分最高,总分10分,分数越高健康水平越高;心理状况是指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心理积极和情绪高涨的程度,用来表示老年人主观效用的高低,分别从老年人生活是否充实、情绪是否紧张、精力是否充沛、情绪是否低落、社交活动是否丰富等5个方面进行计分,1分最低,5分最高,总分25分,分数越高心理情绪越积极。效用总分50分,结果如下:
机构养老:身体机能6.27,健康水平6.27,心理状况19.32,总分31.86
社区养老:身体机能10.95,健康水平5.62,心理状况19.24,总分35.81
上述可知,虽然机构中的老年人行动不便,但健康的平均得分却较高,这说明机构的专业医疗具有成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老年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的健康水平。选择社区的老年人效用值较高,生存质量更好。
(四)成本—效用比
成本效用比是用来说明如果想要取得同等的效用所付出的成本之比。由以上分析可知,养老机构是每230.33元获得一个效用,而社区养老是每116.21元获得一个效用,两者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0<0.005)若想取得同样的效用,选择机构养老的成本要高得多,是社区养老的1.98倍。
四、结论与建议
本次研究中客观的分析了我国目前两种主要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成本与效用,同时结合老年慢性疾病患者这一群体对服务机构和社区的需求,对当前养老服务体系进行了描述与反思。由上述统计与分析,社区居家养老的成本—效用是机构养老的1.98倍,即当养老成本相同时,选择社区养老的效用远远高于机构养老;若想要享有相同的效用时,机构养老要付出的成本是居家养老成本的近两倍。
参考上述现象的矛盾,笔者试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社区养老:建立云储存 追踪亚健康
随着人口老龄化与老年慢性疾病患者人群的不断增长,在社区中建立健康云储存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利民之事。建立中老年人个人的网络健康档案,对他们的身体状况进行有效规范的健康管理管理能够对居民基本身体状况进行观测与掌握,也可以使居民更加充沛地利用社区医护资源。[5]根据云储存反应的数据可以对慢性疾病患者、亚健康人群、健康人群的身体状况进行科学分析,给予老年慢性疾病患者以指导反思;对个人而言,社区是较为固定的生活场所,在社区建立云数据能够实现较为持久的记录与观察,可以对个人健康信息进行及时的反馈与评估,从而制定个人健康计划,并分组进行健康干预。健康管理是指对居民生活中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进行纠正,对影响健康的负向因素进行改造。从最低层次的生理需求着手,逐步提高老年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将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的养老服务与关怀落实在社区化服务之中,既符合我国基本的养老政策,又能够大范围地关照到老年慢性疾病患者所处的组织环境。
(二)机构养老:“增权”与“自我护理”相结合
老年慢性疾病患者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降低,他们愈发丧失自我认同。慢性疾病患者的病情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预后及疗效的不确定性。慢性疾病严重长久地影响着患者的日常生活,长久的护理服务也要消耗相当大的费用,不仅对患者本人造成了极大的负担,也给患者的家庭、亲友带来各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赋权给老年人,通过社会工作的方法——增权,使案主将自己看作解决问题的能动者,在相对无权的环境中探索如何有权,掌握主动性与积极性。“增权”可以使他们将自己重新看作解决问题的能动者,避免陷入无权的失落感,降低因长期处于病患状态的被剥夺感和无助感。获得集体归宿感和自我认同。
(三)三社联动:追求福利多元 多方协同发展
无论选择机构还是社区,养老都属于社会福利的一部分。随着人口结构的改变及老年慢性疾病患者的患病率增高,单纯由政府承担社会福利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在西方“福利多元理论”视角下,社会福利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逐渐从中央转到地方,从地方转到社区,从政府管理部门转到非营利性组织,从一元转到多元。“三社联动”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并实现“三社”相互支持、协调互动的过程和机制。[6]
五、结语
当前我国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焦点问题,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养老方式的选择取决于目标群体的行为心理取向和经济实力。本文关注慢性疾病患者的生存现状与养老服务,通过分析长沙市的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现状,对不同模式下养老成本、效用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站在受养者的角度帮助其选择更为合适的养老方式,同时从客观的价值方面对两种养老方式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全方位、专业化、人性化、低成本、高效用的养老服务体系,使所有老年慢性疾病患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美好愿景。解决我国老龄化过程中的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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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阳(1993.05-),女,汉族,河南省林州市,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毕业,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学系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