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背景下大学生普法宣传方式的创新性研究
2017-04-06李丽娟罗利远
李丽娟 罗利远
摘要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民办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参加者,是深入开展高校法治教育的主体,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调查,作者发现现在的大学生虽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对常用的法律知识关注的比较少,尤其是现在高校的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普遍存在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的问题。因此,本文针对高职院校应该拓宽针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普法宣传途径,使高校的普法宣传方法和大学生的个性特点相适应,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充分利用高校的法律基础课程宣传常用的法律知识,从而提出创新性的大学生普法宣传方式。
关键词 依法治校 普法宣传 大学生
中圖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392
对非法律专业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是高校法治教育的必然要求,以此可以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制思维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并且有助于全面推动高职院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近年来,我国各高校的法治教育虽然从总体上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普法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途径方面存在理念落后、内容单一和抽象、方式缺乏新意、校园法治文化不够浓烈等问题。
一、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把思想政治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普法宣传的唯一途径,因此就导致很多高校的师生甚至领导干部都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混为一谈,认为法治教育只是德育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次要部分,在认识上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也是高校普法宣传出现各种问题的思想根源。
(一)大学生普法工作教育理念落后
大学生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长效机制,需要有先进的法治教育理念才能引领高校的普法教育工作取得长足的进展。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高校的法治教育知识停留在法律知识的碎片式宣传上,这种教育方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这种落后的教育理念致使目前的大学生普法工作没有特点和亮点,整个教育工作都处于低层次的发展。此外,很多高校没有专门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不能统一协调各个部门的法治宣传工作,同时也导致很多工作到达具体落实部门时走过场,敷衍了事,从而使大学生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效果大打折扣。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模糊
虽然高校每年也会例行公事做一些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但是这些活动的成效却是不敢恭维,据调查,当代大学生在面对与自己生活相关的问题时,处理的方式存在违法的倾向,但是他们往往身处其中而不自知,例如,部分学生在使用别人的论文或者其他智力成果时并不注明出处,完全不知道有可能因此而侵权,还有很多学生把赌博行为简单地归结为娱乐,总是认为参与也没有关系啊,根本不清楚赌博和娱乐的界限,另外,当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尤其是激烈的纠纷时有部分学生也倾向于通过打架解决问题,当然还有有的同学发现别人遗留在教室或者其他公共场合的物品顺手牵羊,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凡此种种,都说明当前很多大学生根本没有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还都只是停留在知识表面,听过就算了,不去认真思考如何将其融入自己的行为中。
(三)大学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接受的法治教育内容相对抽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各高校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然而这门课程是将修养、道德和法治教育融合为一体来安排授课,导致法治教育模块的时间严重缩水,以至于在有限的课时内向学生灌输大量的法治信息,学生没有消化吸收的时间,使得很多知识的传播永远在路上,年年讲却年年忘,总是不能真正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使得法治教育的脚步一直停滞不前。另外,就目前的思修教材来看,里面的法律知识针对性不强,过于抽象,原则性太强并且不实用,这样一来,给教师开展普法教育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非常不利于普法宣传和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四)高校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普法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培养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但是法律素养与道德素质相比,通常的观念总是认为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更重要,因此,法律素质的培养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排挤,实践当中往往被弱化为一般的法律知识的讲解和罗列。很少有高职院校愿意投放大量的教育资源在法治的宣传和教育上,因此这也是造成普法教育不能系统进行的一大原因。
(五)高职院校法律公共课的教师专业性不强
担任法律基础公共课的教师大部分都是思政方面的,而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很少,这就导致很多教师本身的法律涵养都有待提高,更无法对学生进行言传身教,很多法律专业知识教师本身都不是很理解,所以更无法准确无误地传播给学生,更有甚者,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所谓法律知识只是他个人的理解,根本没有相应的法条支持,容易导致学生对我国的法律制度造成误解。所以,很多老师更愿意多讲思想和道德方面的知识,自动压缩法治教育板块的内容,久而久之,法律知识的宣传更加不到位。
(六)高校对大学生普法宣传教育的时间安排不合理
目前各个高校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宣传都集中安排在大一阶段,刚入学时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之后就不再进行系统的、有规律的法治宣传。这就导致大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中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烦恼时无法及时有效地获得法律方面的救助。
(七)社会各种不良思潮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现代社会转型期,社会上的“人大于法”、“拜金风潮”、“金钱利益至上”等等思潮不断侵蚀大学生的思想,导致大学生犯罪率不断攀升,近年来,大学生因为虚荣攀比诈骗亲友的案例比比皆是,更有甚者,为了获得物质上的满足,不惜杀人绑架。这些都源于社会上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所以使得高校的普法宣传教育举步维艰。
(八)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
现代是互联网的时代,大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丰富多样,但是对于普法宣传,高校的做法往往流于公式化,做的比较好的院校也只是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宣传栏等校内资源惊醒一些法律知识的宣传,然而方法基本上都是简单地张贴条文,罗列法条,缺乏生动地解读,所以使得这些材料都成了摆设。对于学生来讲很实用的法律往往宣传不到位,据调查,高达一半以上的学生都没有听说过有《就业促进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这一切说明我们的普法宣传途径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二、大学生普法宣传方式的创新策略
在高校开展依法治校的新形势下,我们的普法教育内容和方式也不能再因循守旧,必须探索新的教育形式,创新宣传策略和途径,丰富教育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培养他们的法律素养,弘扬法治精神,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接班人。
(一)高校设立专门的部门安排大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
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依赖于高校建立完善长效的教育机制,以机制创新推动高校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要完善高校法治工作体系,必须建立专门的法治宣传部门负责安排大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如此以来,才能使高校的普法教育有计划地、系统地、长效地进行下去。
(二)高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必须符合大学生的个性特点
当代大学生具有思想活跃、幽默开朗、张扬个性和易于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特点,因此,高校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必须充分考虑大学生的个性特点。
(三)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有机结合
网络时代,仅仅利用学校线下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已经不能满足大学生的需求,一方面,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学生会等组织进行普法宣传,让学生主动走出去开展社会调查,主动发现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将其编成校園法治情景剧,在全校范围内巡回演出,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另一方面,在学院主页上开辟法律课堂栏目,给学生及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知识,并且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料,配套设立交流信箱,学生可以通过这个网络平台互相交流学习的心得体会,也可以作为和老师沟通的一个渠道。如此以来,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同时发力,极大地丰富了普法宣传的内容,也增强了普法的时效性。
(四)充分利用新媒体,搭建法治教育平台
随着新媒体广泛应用于高校教育教学过程中,慕课、微课同样可以引用到大学法治宣传教育中,高校可以选出一部分优秀的法律理论教育的老师,制作法律精品在线课程,制作慕课和微课,发布在网络平台上,形成网络互动、资源共享和师生共同参与的教学形式。
(五)改革大学生行为考评方式,将参加普法宣传量化为分数参与考评
由学校的法制宣传部门统筹学生日常的法治教育考评,学院辅导员和相关教师配合专门部门,把法治教育考评和学生的日常管理相结合,增强学生参加法治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当然,相应地,有奖就有罚,对于那些不积极参与法治教育,甚至是不过法律的要求铤而走险做出违法行为的学生要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六)健全大学生普法宣传教育的保降体系
大学生普法宣传教育不应该仅仅局限于高校校内的管理,这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首先需要大量经费的投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经济保障。其次,还要组建一支训练有素的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对全校的教师以及辅导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师资保障。再次,鼓励教师进行法律相关课题的研究,增加科研方面的投入,以便于为高校普法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指引。
综上所述,大学生普法宣传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高校要将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与本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宣传力度,拓宽普法教育的宣传途径,使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对大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从而促进高校的依法治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