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食鱼刺致食管主动脉瘘医疗损害2例
2017-04-05魏华蔡伟耀周晓蓉朱广友
魏华,蔡伟耀,周晓蓉,朱广友
(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上海 200050)
·医疗损害·
误食鱼刺致食管主动脉瘘医疗损害2例
魏华,蔡伟耀,周晓蓉,朱广友
(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上海 200050)
法医学;误食;食管主动脉瘘;医疗损害
1 案例
1.1 案例1
1.1.1 简要案情
李某,男,45岁,2005年3月10日误食鱼刺后感喉中有异物,2d后因“发热伴胸背部疼痛”就诊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抗感染治疗后体温恢复正常。同年3月26日再次发热,经抗感染治疗无效,于3月31日16:54转当地市立医院就诊,入院后出现呕血、血压下降等表现,于4月2日5:33因食管主动脉瘘导致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现李某家属认为,当地市立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1.1.2 病史摘要
2005年3月10日,李某因误食鱼刺后感喉中有异物,2 d后开始发热,最高体温达39℃,伴右侧胸痛,就诊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服抗生素2d后,体温恢复至正常范围,但仍有右侧胸痛及吞咽梗阻感,只能进食稀饭,遂到当地市立医院进行纤维胃镜检查。纤维胃镜检查示:非糜烂性食管炎,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结合胃黏膜病理切片:慢性轻度浅表性胃炎,故予以相关慢性胃炎药物对症治疗。
同年3月26日,李某再次发热,当地社区医院予以抗感染治疗无效后,于3月31日16:54仍到上述市立医院就诊。入院时主诉:右侧胸痛20余日,深呼吸加重,伴高热5d,无咳嗽、咳痰。查体:右肺呼吸音低,未闻及干湿啰音。胸部X线片示:左下肺可疑小斑片状影,并建议复诊。门诊拟“左下肺炎(可能)”当日收住呼吸科。4月1日粪常规示:黑粪,隐血(++),嘱观察。查体:体温39℃,脉搏105次/min,血压19.2/10.6kPa(144/80mmHg),呼吸20次/min。右下肺呼吸音较左下肺低,未闻及干湿啰音,右背部第6~7肋处压痛轻度阳性。该院下级医师曾医嘱行胸部CT扫描,但上级医师认为左下肺炎诊断成立,撤销了该医嘱。4月2日1:43,李某突然呕出鲜血约200 mL,小便失禁,面色苍白,收缩压为12.0kPa(90mmHg),舒张压不能测及,颈动脉搏动弱,20 min后神志不清。胸外科会诊,认为其症状体征符合“食管异物刺入临近大血管导致破溃后引起大出血”的临床表现。虽经抢救,但终于4月2日5:33心脏停搏死亡。
1.1.3 鉴定意见
市立医院在对李某实施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李某的死亡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属轻微因素,其医疗过错对李某死亡后果的参与程度拟为10%左右)。
1.2 案例2
1.2.1 简要案情
陈某,男,32岁,于2015年4月10日因误食“鱼刺”到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就诊,4月11日行电子胃镜下异物取出术。入院三天后患方坚持要求出院,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出院诊断为食管内异物并感染。4月18日11时,陈某以“食管异物取出后7d,胸背痛16h余”为主诉再次到该院就诊,4月19日23:40突然出现呕血,血压下降,临床诊断“急性失血性休克,食管主动脉瘘并大出血”,并于4月20日2:15死亡。现陈某家属认为,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1.2.2 病史摘要
2015年4月10日,陈某因“误食‘鱼刺’1d”到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就诊,CT扫描示食管异物。4月11日行电子胃镜下异物取出。电子胃镜示:食管距门齿约26cm处见一异物(鱼刺),予取出,术顺。嘱陈某继续禁食,给予静脉输液等治疗并嘱继续留院观察。4月13日医方建议继续留院观察,但患方仍坚持出院,故让其签名予自动出院,并嘱不适时门诊随访。出院诊断:食管内异物伴感染、左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2015年4月18日,陈某自诉“食管异物取出后7d,胸背痛16 h余”,再次入住该医院。入院时体温36.4℃。当日CT扫描示:胸部食管中段异物已摘除术后,纵隔局部积液,感染(可能),左侧少量胸水,左肺上叶舌段炎性改变。予以禁食、抗感染等对症处理,并告知存在纵隔感染的潜在危险。4月18日血液检验:白细胞13.07×109/L。4月19日18:00,诉恶心,呕出一小口暗红色血,仍感胸背痛。21:30,陈某畏寒,体温39.0℃,23:40时突然出现呕血,血压下降,临床考虑“急性失血性休克,食管主动脉瘘并大出血”等诊断,给予加快静脉输液、止血、多巴胺升血压等治疗。4月20日0:00,心搏、呼吸骤停,即开始心肺复苏抢救,持续吸痰共吸出约1 000 mL鲜红色血性液体,抢救无效,2:15宣布临床死亡。临床分析死亡原因:食管主动脉瘘并大出血,失血性休克,纵隔感染。
1.2.3 鉴定意见
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陈某实施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陈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属次要因素,其医疗过错对陈某死亡后果的参与程度拟为20%左右)。
2 讨论
所谓异物性食管主动脉瘘,是指食管壁被鱼、蟹、贝壳、家禽等锐性骨碎片刺入,由于食管的吞咽蠕动、强吞食物、呕吐咳嗽、大血管搏动等生理动作促使异物穿破食管壁,造成损伤或穿入主动脉感染后形成主动脉瘘管。一旦主动脉瘘穿破,患者将发生严重的上消化道大出血致死。在治疗异物性食管主动脉瘘的过程中,时间因素对治疗结果影响最显著。异物刺入超过24 h者,其存活率较低,24 h为最佳治疗期限[1,2]。对于有异物误吞史的患者,要做到第一时间诊断、治疗,应及时予以多层螺旋CT扫描等检查,以尽早确定异物的大小和位置等[3]。除了时间因素,采取的治疗措施对治疗结果也较为显著。选择保守治疗(非手术治疗)或不进行任何治疗的死亡率可高达60%~100%,故一旦确诊,一般应及时手术治疗[4]。然而实践中,仍然有许多案例虽经及时手术治疗,但最终仍难免死亡,其原因在于食管主动脉瘘往往局部感染严重,在尚未完全形成脓肿时若实施手术,反而易使感染扩散;加之感染部位位于纵隔,无法取得样本检测致病菌菌种,从而难以针对性选择抗生素,因此救治难度大,预后常较差。
案例1中,患者李某系自诉误食鱼刺,首次就诊于市立医院时已超过24h。李某事发后感右侧胸痛已有20余日,且伴有吞咽困难,医方对上述持续未缓解的症状未引起足够重视。第二次就诊时李某摄胸部X线片示左下肺可疑小斑片状影,在未确诊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复查;而临床查体却发现与X线所见病灶部位有明显差异的阳性体征“右下肺呼吸音较左下肺低,右背部6~7肋轻压痛”;结合其影像学征象和体格检查,左下肺炎诊断依据显然不够充分;故医方不应草率诊断,应予以病因探查和鉴别诊断。因此认为,入院时主治医师有开出“胸部CT增强扫描”医嘱,但上级医师认为左下肺炎诊断成立予以取消CT检查,此举违背了放射科“建议复查”的意见,存在过错。但李某并无典型的脓胸、气胸、纵隔炎等症状,且从入院到死亡仅40 h左右,其临床表现的特殊性及其病情进展的快速性,均给诊断造成一定困难;同时其误食鱼刺已达20余日,自身感染已经非常严重,即使诊疗及时正确,也未必能避免患者死亡,故其自身病情为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医疗过错与李某的死亡后果间有轻微因果关系。
案例2中,陈某入院当天就已明确诊断食道异物,应该在当天急诊行异物取出术;但院方于次日(距入院近17h)才行电子胃镜异物取出术,使鱼刺停留在其体内时间延长,增加了感染的机会。同时,在取出鱼刺后,陈某要求出院,在出院医嘱中未见医方嘱其继续服用抗生素等预防感染的措施,且未告知因出院可能导致感染进一步加重引发食管纵隔瘘,甚至有发生大血管出血等严重后果,故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但陈某首次就诊时已是在误食鱼刺后1d左右,也已错过最佳取出鱼刺以防止感染的时机。同时陈某在抗感染治疗2d后就强烈要求自动出院,此为其自身因素。陈某第二次入院时,CT已显示纵隔积液,入院时白细胞有升高,说明当时已经存在严重的纵隔感染,随时有发生大出血等致命并发症的可能,院方已积极应用抗生素等治疗,并予告知病情危重。故综合分析,陈某自身病情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医疗过错则属次要因素。
[1]徐恩五,曾伟生,张卓华,等.食管癌术后导致胸主动脉瘘的原因分析[J].广东医学,2010,31(23):3093-3094.
[2]贾冬梅,周亦武,何光龙,等.鱼刺致食管主动脉瘘急死1例[J].法医学杂志,2005,21(1):76-77.
[3]Freeman RK,Ascioti AJ,Giannini T,et al.Analysis of unsuccessful esophageal stent placements for esophageal perforation,fistula,or anastomotic leak[J]. Ann Thorac Surg,2012,94(3):959-964,964-965.
[4]朱炎苗,吴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争议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
DF795.4
B
10.3969/j.issn.1004-5619.2017.01.021
1004-5619(2017)01-0085-02
2016-01-11)
(本文编辑:陈捷敏)
魏华(1988—),男,硕士,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研究;E-mail:5020367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