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毒鸡蛋”事件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2017-04-04刘国信
欧洲“毒鸡蛋”事件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最近,受杀虫剂氟虫腈污染的“毒鸡蛋”风波在欧洲持续发酵,目前包括荷兰、比利时、德国、英国、法国等在内的近20个国家和地区相继通报发现了问题鸡蛋。此次“毒鸡蛋”事件,算得上是近年来欧盟所发生的又一起最为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会导致荷兰乃至欧盟的家禽养殖业遭到重创,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容易引起人们的消费恐慌与食品安全信任危机。
据报道,此次事件缘于荷兰、比利时、法国、英国、德国等的部分养鸡场涉嫌使用了荷兰一家名为“鸡之友”的农场杀虫服务公司含有氟虫腈的杀虫剂为鸡场消杀螨虱,从而造成鸡蛋污染后被检出氟虫腈残留物。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广谱杀虫剂,可以杀灭跳蚤、螨和虱等生物,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对人类有中度毒性”的化学品。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大量进食含有高浓度氟虫腈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如肉、蛋、奶等)可引起肝脏、甲状腺和肾脏等的损害。欧盟法律规定,氟虫腈不得用于人类食品产业链的畜禽养殖过程。
事实上,荷兰早在去年11月就发现鸡蛋中氟虫腈超标一事,而比利时没有相关监测能力,荷兰反馈也不及时而延误了最好的控制时机;后来,随着德国有关“毒鸡蛋”的信息公之于众才进入公共视野,但其时“毒鸡蛋”已经扩散波及到近20多个国家和地区。事件发生后,欧洲不少民众表示,在这次毒鸡蛋事件中,有关部门不仅监管缺位,而且对公众健康不负责任,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才彻底公布这一丑闻,如果欧盟不能从这次丑闻中吸取教训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欧洲食品安全前景堪忧。
鉴于此,结合欧盟对于食品规制的治理现状,就如何保障和改善食品安全,也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
第一,食品安全监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长期以来,欧盟致力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近年来经过一系列与时俱进的改革,业已取得了相当成效,但是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和制度的合理运转,都有赖于持之以恒的监管和从不放松警惕的自觉。此次的“毒鸡蛋”事件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即便“疯牛病危机”已经过去了20多年,“马肉风波”表面看起来似乎也已结束,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并不会退出历史舞台,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
第二,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泛,监管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此次事件虽然只涉及农药杀虫剂的使用,但是农药污染贯穿产品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对于后续的全过程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于农业生产而言,环境的开放性受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农业环境的污染可能通过迁移污染食品,最终因为消费而危害人类健康。因此,“毒鸡蛋”产生的安全问题不限于鸡蛋本身,一个小小的鸡蛋也是很多加工食品、医学实验、疫苗研究的原材料,涉及的产业链错综复杂。相信此次农药非法添加环节暴露的问题,有助于欧盟后续加强对农药使用方面的进一步评估和规范管理,从而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源头监管,并强调部门之间的全面有效合作。
第三,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有效控制的原则。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提早预防必须重视,但危机应对同样不可或缺。只有强化日常的应急准备,才可以在危机发生时迅速且有效地控制,并消减其带来的风险。然而,制度本身并不是孤立的,欧盟的经验也表明了有效的危机应对有赖于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和风险交流。
尽管欧盟是一个相对统一的政治经济联合体,但是具体的监管依旧由各成员国负责,因此,各国食品安全的可控性有多高,也给成员国的进口监管带来了挑战。本次“毒鸡蛋”事件表明,欧盟的统筹协调机制尚存在漏洞。一国出现问题,难保不会波及他国。如果发生问题后,不能及时将信息报告快速预警系统,就会错失时机,进而造成大范围扩散。因此,确保信息在成员国间能够及时有效共享,并完善各成员国相关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而不是等到出现问题,才发现技术水平存在差距,而相互推卸责任。
第四,我国应吸取教训,与时俱进修订相关标准。欧洲“毒鸡蛋”事件也为我国在氟虫腈监管方面起到了警示作用,后续应进行干预和强化。虽然我国没有欧洲毒鸡蛋流入,但国内的氟虫腈的检测和使用也存在隐患。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于氟虫腈的检测主要在农药、蔬菜领域,蛋类和肉类的氟虫腈限量,在监督抽检中并不包括。既然氟虫腈禁止作为兽用杀虫剂用于食品动物,我们就应当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将违禁杀虫剂用于畜禽养殖生产过程的行为,并参考各主流国家组织制定的限量标准,加强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以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同时,作为国内生产企业,更应加强自律,健全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只有了解相应的法规要求,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执行情况,综合进行危害分析,才能实现全过程可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本文系笔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立场)
刘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