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制对晚清民国作家创作及翻译的影响
2017-04-02管新福
管新福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稿酬制对晚清民国作家创作及翻译的影响
管新福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晚清民国小说创作和西学翻译的涌现,除了救亡和启蒙的社会大背景之外,还与近代市民社会的形成、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版机构和报刊的设立以及现代稿酬制度的引进等原因有关。其中稿酬制的引进是最重要的推动力量,它一方面能吸引著译者稳定投稿,保障了报刊和出版机构的优质稿源;另一方面又能改善著译者的日常生活,能激起他们的著译积极性;并由此催生了一批职业作家,他们从体制中抽离出来,敢于创新,拓宽了中国文学的表达渠道,从而推动了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
稿酬制度;晚清民国;创作;翻译
晚清民国时段掀起的小说创作和西学翻译高潮,有很多因素给予推动。除富民强国、救亡启蒙这一宏大主线外,还与近代市民社会的形成、商品经济的发展、近代报刊的兴起和稿酬制度的推行等原因有关。而近代报刊和稿酬制度对小说创作和西学翻译的推动最为直接。对于稿酬制度与小说创作和西学翻译之间的相互关系,目前尚缺少定论,一是很难找到报刊和杂志支付给小说家和翻译家稿酬的具体价目,即便存有零散记录也都语焉不详,我们只能通过小说家和翻译家的刊发概况进行大致推算;二是小说家和翻译家也极少在自传或其他表述中对稿酬的多寡进行如实记录。但毋庸置疑,支付稿酬是对小说家和翻译家劳动成果的尊重,由此激发了他们著译的积极性,满足了他们的经济诉求,保障并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作家和翻译家的职业化,致使作家和翻译队伍不断壮大,小说创作和翻译文献逐年增多,成为中国文化和文学近代转型的重要推力。
一 晚清民国报刊传媒的兴起及稿酬制的引进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作文受谢、收取“润笔”等文人取酬现象虽古已有之,但并未形成主流,因为传统中国文学之“诗词歌赋,凭你做得如何精妙,其稿终难卖钱”[1],故古人卖文为生者较鲜见。而给著者支付稿酬则是晚清民国以来的现象,著者如果想要获取经济上的回报,只能创作或译介篇幅较长、社会涵盖面更广、读者群体更多的小说。在近代传教士教会报的影响下,清末民初的报纸和杂志大量兴起,并很快摆脱教会模式及内容的影响,携现代传媒出版业之力,为近代小说发表搭建了最好的平台。另外,鸦片战争以来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迫使中国打开国门,西学东渐,现代都市也渐次形成,进而产生了现代都市的主体——市民,他们有较强的公共意识和商品市场意识,也具有重物质享受和娱乐消费的世俗化倾向,而报刊特有的宣传功能及普及效应正好切合市民社会的需求,于是一时间“仿西人传单之法,排日译印,寄送各官署,兼听民间购买,以资阅历”[2]4成为时尚,社会上报刊兴办热潮随之兴起。报刊的兴盛反过来又扩大了读者群,增加了阅读需求量。如曾朴的《孽海花》付梓后,“不到二三年就再版15次,行销不下五万部”[3],市场需求量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对于晚清小说创作与传媒、报刊的相互关系,阿英精确指出:
第一,当然是由于印刷事业的发展,没有此前那样刻书的困难;由于新闻事业的发达,在应用上需要多量产生;第二,是当时知识阶级受了西洋文化影响,从社会意义上,认识了小说的重要性;第三,就是清室屡挫于外敌,政治又极窳败,大家知道不足与有为,遂写作小说,以事抨击,并提倡维新与革命。[4]1-2
中国近代报刊除了一般功能,还被赋予特殊的历史使命,在某种程度上充当社会变革的先锋,甚至“比新式学堂和学会更重要”[5],承担着开启民智,救亡启蒙的重任。在甲午战败和八国联军侵华之后,民族国家被逼入危机四伏的险境之中,诸多知识分子或为富民强国,或在引进西学,或是宣扬自己的思想观念投身于近代出版业及报刊编纂,于是报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我国近代新闻出版史上,出现过很多文人办报,办出版的,大半为文化事业进步而努力,他们秉七寸之笔论衡时政,曾生发出无数光、热及影响。但罕见能长期维持或建立规模的,因为知识分子对经营大都一窍不通,生存维艰,更遑论发展了。从1895年到1949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3.4万种杂志创刊,而能维持一年半载的竟然不足1%,维持10年以上的仅十几种”[6]。虽然大部分报纸杂志仅昙花一现,但毕竟使这种新型媒体开始进入国人的日常生活视野,并逐渐成为人们认知外界的最快捷方式。当时能在市场中生存下来的报刊可谓凤毛麟角,而延续时间较长的报纸杂志都有相应的保障机制,除名家主笔,经营有方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给著者支付稿酬,以经济手段截留优质稿源并保证销量。
清末民初较为知名的报纸杂志如《申报》《大公报》《时务报》《新小说》《小说林》《绣像小说》《小说月报》《月月小说》和《文学》等,都前后相互仿效实行稿酬制度,并逐渐扩大影响。报刊的主打内容虽然大都以时效性的新闻和时政为主,但很多大报的副刊却成为读者每天必看的内容,上面有很多连载的文艺作品,文学创作与西学翻译交叉糅合,读者可凭兴趣选阅。很多刊物,特别是文学刊物都以刊发新型小说和外国文学为主要运作方式,在它们的带动下,很多“非文学性质的期刊,也习惯在每期末后刊载一些翻译小说和创作小说”[7],借以吸引读者眼球,增加知名度。其中《月月小说》发刊词最具代表性:“本志小说大体有二:一曰译,二曰撰,他山之玉,可以攻错,则译之不可缓者也。”[8]而当时的知识分子大都身怀报国理想,时常发表评论文章,针砭时政,一方面可以抒发自己的爱国热情,另一方面也可以获取一定的经济回报,可谓一举两得。为此李欧梵指出:
为了宣传自己的事业,这些报纸通常发表一些笔锋犀利的新闻条目,也包括娱乐性的诗歌和散文,后来这类诗文都登在专门的“副刊”里。由于对这种副刊的需求日增,于是就扩充另出独立的杂志,文学刊物就是这样诞生的。这些文学刊物的编辑们,是一群记者——文学家,也懂得一些西方文学和外国语,对中国传统文学的根基很深厚,这些出版物发表了大量伪称为翻译的译文、诗歌、散文以及连载小说,声称意在唤醒民众的社会觉悟与政治觉悟,也是为了大众的娱乐。[9]443-444
而从当时刊物的性质来说,大部分报刊属民间组织或个人经办,官营的较少,即便官方报刊也没有充裕的资金链,报刊获取资金的方式只能自给自足,依靠销售经费来维持报刊的日常运转,因此市场化和商业运营是报刊赖以生存的唯一途径。报刊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优质稿件的刊发就显得极为重要,特别是名家名作,能吸引读者的阅读期待,成为保证报刊销量的重要元素。而要保证稿源务必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最好的方式无疑是给予著者经济上的回报,现成的最好模式就是引进西方的现代稿酬制度,支付酬金以稳定作者群。这是近代以来世界文化传播与发展的总体趋势,亦是晚清民国文化发展的内在必然。
二 晚清民国报刊稿酬支付方式及其沿革
中国近代稿酬制的最早雏形首见于1872年的《申报》,其创刊号之“本馆条例”云:“如有骚人韵士愿以短什长篇惠教者,如天下各名区竹枝词及长歌之类,概不取值。”[10]宣告向著者收费模式的结束,转由向著者付酬时代的开始。向著者付费后,出版机构和报刊维持运转的经费需要找到新的来源,只能扩大销售量以增加收入,为此报刊必须扩大卖点,首要的是保证稿源及其质量以吸引读者阅读并购买。而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报纸和杂志的主编或主笔须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如严复、梁启超、包天笑、徐枕亚、曾朴等人,凭借自己的知名度和人脉确保报刊的销售量;二是推行稿酬制度以留住好的稿件,毕竟出于友情的稿件不多,因此稿酬是保证稿源的一个最重要的长效机制。即使熟人之间也明码标价,以契约形式明确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如出版家汪康年委托好友陈寿彭翻译《江海图志》,在讨论出版事宜时,陈寿彭与之约法三章:一、必须保留译者之名;二、必须收回译费1500元整;三、书印出后,必须送译者五十部。[11]朋友之间尚且如此,则一般出版机构和报刊与著者的关系就是硬性的商业合作了。有时知名作家一稿难求,如张恨水,其“所著的稿子每千字要卖八元,而一般出版者还在大抢特抢”[12]。虽然刊物和出版机构为留住优质稿件付出了一定代价,但稿酬制度毕竟使刊物和出版机构有更大的选择弹性和处理权限,能保证他们“组到更多更好的稿件,加强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从而赢得更大的受众队伍,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13],实现双赢。
自《申报》引进稿酬制之后,很多刊物都以不同的付酬形式进行效仿。1901年3月益智书局刊行的启事以销售提成的形式付酬:“译稿之作,当送润笔之资或提取每部售价两成酬谢。”[14]1902年梁启超为《新小说》发布的《征文启事》,详细规定了文学创作和翻译的计酬量:“谨布酬润格如下:第一类,章回体小说在十数回以上者及传奇曲本在十数出以上者,自著本甲等每千字酬金四元,同乙等同三元,同丙等同二元,同丁等同一元五角;译本甲等每千字酬金二元五角,同乙等同一元六角,同丙等同一元二角。”[15]《启事》明码标价,以翔实的数据确定支付给作家和翻译家的酬金。而《月月小说》则声明:“本报除同人译著外,仍广收海内外名家。如有思想新奇之短篇说部,愿付本社刊行者,本社当报以相当之利益。一经入选,润资从丰。”[16]而《小说月报》根据稿件的等级支付著者酬金:“甲等每千字五元,乙等每千字四元,丙等每千字三元,丁等每千字二元,戊等每千字一元”。[17]1914年《文艺杂志》云:“海内文学大家如承,惠赠佳著,借联文字之缘,无论诗文杂著及笔记等,均甚欢迎,寄稿登录者,当赠以本杂志或扫叶山房书券,借酬雅意。”[18]20、30年代,报刊支付稿酬价格与五四前差别不大。1923年,《爱国报》登载稿酬布告云:“(一)、超等酬二十元或二十元以上;(二)、特等酬十元正;(三)、甲等酬五元正;(四)、乙等酬叁元正,酬金等级不按字数计算,由本报同人定之。”[19]1934年《宪兵杂志》的稿酬标准为,“甲等每千字酬洋五元,乙等每千字酬洋四元,丙等每千字酬洋三元,丁等每千字酬洋二元”[20]。同时期林语堂主持的《宇宙风》每千字五元,《论语》每千字四元;《申报》《新闻报》《大公报》等大报的副刊,千字约在三元左右;《立报》之《言林》大概在三元到一元不等。[21]到40年代后期,战争导致恶性通货膨胀,货币急速贬值,稿费也随之猛增,《平汉路刊》登载征文启事云:“短篇甲种每篇六万元,乙种每篇四万元,长篇甲种每千字十万元,乙种每千字八万元。”[22]由以上爬梳可知,晚清民国支付稿酬主要有实物回报和货币计价等不同形式,其中主要以货币计酬为主,目的是给予作家和翻译家切实的经济回报,维持报刊和出版社的正常运转并有所盈利。
晚清民国时期较为成功的刊物都非常重视优质稿件的截留,而著者也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并根据自己知名度的大小和著作的质量待价而沽。他们可以主动与高稿酬的刊物和出版机构合作,而不去选择稿酬偏低或是没有稿酬的刊物和出版机构。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著者也逐渐有了版权意识和专利意识,开始呼吁政府取法“泰西专利之条,日本版权之例”[2]7来保护著译者权利,防范“割裂成书,改名牟利”[2]7的不良现象,这样一来,刊物和出版社必须花血本才能留住名家及其稿件。如1899年严复致信南洋公学译书院的院长张元济,要求其拨付学校购印《原富》的版税,后来张元济同意付给严复二成,这是目前中国近代文献资料里最早的版税案例。此外,严复也是中国出版史上最早签订出版合同和版税合同的翻译家,1903年他翻译了甄克思《社会通诠》交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并订立十条合同条款,其中版税占三分之一强。除严复外,上海世界书局每月发给平江不肖生固定报酬,以达成“只许他给世界书局写作,而不许给别家书局写”[23]491之协议。出版机构此举之目的还是以稿酬吸引名家名作,截留优质稿件来保证发行量,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这样,报刊和出版机构通过作家小说和翻译小说来吸引大城市的读者购买阅读,可保证作家和翻译家的稿酬发放。很多作家和翻译家大都在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活动,而中国近代报刊和知名出版社都主要集中在这两个地方。大城市有较为丰富的文化资源,直接或间接的读者群体也最为庞大,阅读小说已经成为他们的日常习惯之一。“读小说则以小银元一枚,换得新奇小说数十篇,游倦归斋,挑灯展卷,或与良友扺掌评论,或与爱妻并肩互读,意兴稍阑,则以其余留于明日读之,晴曦照窗,花香入坐,一编在手,万虑都忘,劳瘁一周,安闲此日,不亦快哉!”[24]可以说,不管是基于民族救亡启蒙的宏大目标,还是出于养家糊口的细碎理由,报刊和出版社在商业相对发达、市民阶级群体比较庞大的大中城市立足是其首选,当然宣传效果也是最佳的。而且知名撰稿人、大学教授们也必须在大城市才有施展才华的空间和机会。这样,城市造就了报刊的繁荣,市民社会的需求增加了报刊的发行量,报刊有了经济效益后,就能支付稿酬给优质稿件的作者,由此形成双向的良性循环;另外,晚清时期报刊和出版业的兴盛还大大加速了作家职业化和文学大众化的进程,尤其是报刊的主笔和编辑成为职业作家的基础,“其勤奋努力的结果,创造了一种新的职业,作品所获得的商业成功,证明文学能够成为独立且能赚钱的职业”[9]444。
三 稿酬制对作家和译者积极性的激发
稿酬制度在保障稿源的基础上,还能激发作家的创作热情和翻译家的翻译积极性。甲午战后,在梁启超倡导的“三界革命”,特别是“小说界革命”的影响下,晚清小说地位得到质的提高,创作小说和翻译小说十分兴盛,一改传统小说“俳优下技,难言经世文章;茶酒余闲,只供清谈资料”[25]的低下地位,小说一跃成为“或为人群之积弊而下砭,或为国家之危险而立鉴”[26]的重要文体。在报纸杂志的直接推动下,小说创作和翻译受到作家及翻译家的极大重视,以晚清四大谴责小说、新鸳鸯蝴蝶派小说、林译小说为代表的近代小说由此取代传统小说成为文坛的主流。“近代小说的兴盛是与近代中国新闻业的兴起几乎同步的文化现象,其起始年代大致可以1872年《申报》的创刊为标志,该报虽由英商美查创办,但他聘了中国举人蒋芷湘为总主笔,报纸以一般中国百姓为读者对象,所以成为近代中国报业的鼻祖。近代报刊的兴盛为近代文学特别是近代小说的兴盛不但提供了功能强大的现代传播方式,也推动了小说质的改变。”[27]
一个普遍现象是:报刊出现以后,小说创作和西学翻译的数量也随之增多,甚至可以说,小说创作和西学翻译的数量是和报刊的数量成正比的,报刊也十分重视翻译文献的刊发,借以扩大销量。为了吸引读者和扩大市场份额,当时“各报颇重译述,外电,外国新闻,外国小说,泰半为译品,故名报必有一二译述专才司其事”。[28]小说创作和翻译文学因此出现爆炸式增长。据陈大康统计,“在近代72年里,共出通俗小说1653种,文言小说99种,翻译小说1003种,共计2755种,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存在,若考虑到散佚及编者观览未能周洽等因素,那么当年的实际数量还应多的多”[29]。而在晚清最后20年间,翻译文学在文学出版物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说:“晚清的小说,究竟是创作占多数,还是翻译占多数,大概只要约略了解当时情况的人,总会回答‘翻译多于创作。’就各方面统计,翻译书的数量,总有全数量的三分之二”[4]184;1904年《新新小说》则统计称:“每期所刊,译著参半”[30];而徐念慈对1907年的小说出版调查后得出的数目是:“著者十不得一二,翻译者十常居八九。”[31]以上数据说明当时翻译文学的量是十分巨大的。施蛰存指出,晚清到五四时期,“短短的三十年,欧洲几个文学灿烂的大国,英、法、德、俄、西班牙、意大利,凡是十八世纪、十九世纪许多主要的作家,他们的作品,几乎都有了译本”[32]。为什么翻译文学在这个时期全方位推进并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态势?我们认为,除了清末民初救国保种和引进异域文化的大时代需求之外,亦有“吸取外国文学的养料,以疗救中国文学的沉疴”[33]7-8之目的,而最重要的原因则是报纸和杂志开始给著者支付稿酬,改变文人与创作之间的传统关系,由此激发了作家的创作热情和翻译家的翻译积极性。我们今天难以获取当时每一份报刊支付给作者稿酬的具体统计数据,但根据当时主要翻译家和作家工作情况进行大致推算,他们所获取的稿酬还是相当可观的。虽然稿酬不是作家创作和译者翻译的绝对动机,即便分文不取,也有一些人去从事文学创作和域外文学的译介,但经济驱使无疑是很多作家和翻译家从事文学活动的重要动力。包天笑在《钏影楼回忆录》里详细记载了自己在出版机构的持股数目,皆由稿费转化而成:“到后来,有一位友人郑君,他有一部分商务股份,也让给了我。我当时共有商务股份三千多元,完全够得上一个董事资格。”[23]497报刊和出版机构较好地满足了作家和翻译家的经济诉求,激发了他们的创作和翻译热情。而创作和翻译比较,翻译来得更快,晚清最后几年,“翻译小说的数量竟高出于创作小说两倍”[33]19,翻译家也为自己的生存找到一条较好的路径,实现互利共赢。
对于中国传统士大夫,熟读四书五经参与科考是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寒门一旦科考失败,只有选择依附权贵,或回归乡里渔樵耕读以获取生存资料。清末废除科举考试之后,传统文人被迫进入时代和文化转向的历史洪流之中,很多出身中底层的知识分子,虽有强国富民的济世情怀,但在物质困乏战乱频仍的时代难以施展,甚至生活保障都成问题,因此,稿酬成为文人和知识分子获取生存资料的重要途径。他们“一书出世,利市百倍,则斤斤自得曰文章有价焉”[34]。这样一来,“原先因仕途拥塞、谋生艰难,大量流入上海和江南一带的秀才童生乃至举人进士、候补官员,现在发现能够通过业余时间写作文字,赚取稿费,对自己的生活稍有补贴,往往为此喜出望外,为报刊和书局写稿的积极性特别高。”[35]而获取经济回报和作家的社会责任感之间并非不可逾越,传统科场仕途梦破,一些士大夫和知识分子开始转变为依靠稿酬生存的职业作家,而大部分人则转变为现代报刊和小说的读者群体,他们的需求反过来又增大报刊的发行量,促进报刊文学和翻译文学的繁荣。如林纾在千字5至6元稿酬的激励下,翻译西方小说竟达180多部。如果以千字6元计,林纾通常是每天译书4个小时,一小时译1500字,计6000字,可得稿费36元。如按林纾一个月工作20天计算,月收入可达720元,除去分一部分给口译者,林纾的稿费月收入亦可相当于当时一般中学校长月收入的十倍。[23]317在林纾20多年的翻译生涯中,约完成1300万字的译文,如按千字6元算,他译书的总收入在7.8万银元左右。据此横比,在1917年前后,广东火柴厂工人“每月工资合计六元五角”[36];天津制币厂工人“每人每日可得工资大洋三角五分”[37],月收入在10.5元左右;上海最高工资的工人为机器制造业,1919年日工资最高为1.65元,月收入在50元左右[38]。比较而言,林纾译书收入是当时普通工人工资的几十乃至百倍。我们按照现在每年CPI涨幅估算,1917年的1银元大致相当于2017年的130元人民币,因此林纾的翻译稿酬约合今天的1014万元人民币,再加上他创作所得,其稿酬总量更要上浮,故陈衍取笑其书房为造币厂。值得强调的是,林纾最初翻译时耻于取酬,但后来不仅取酬,而且待价而沽,照单全收。“每译成一书,即寄往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馆于接得原书之后,亦即照例致酬”[39]。可以说,若没有稿酬的激励,林纾恐怕难有译书上百的海量成就。为此李欧梵指出,“林纾在商业上的成功,与其利用文学出版事业的兴盛,译著迎合了晚清流行小说类型的才能和运气有关。”[9]479而包天笑译书稿酬是“千字四元”,收入也是不菲,能保障日常开销,使自己脱离体制成为自由文人;即便以主办、主编报刊身份名世的大腕梁启超,也积极翻译《经国美谈》和《佳人奇遇记》等小说出版,“因为他的待遇最优厚,为千字20元”[40],足以见出报刊和出版社实行稿酬制对当时译者翻译积极性的推动。而当时报刊已经成为人们获得外界知识和了解时事的最直接手段,随着传统士大夫向市民的转化,市民阶级也不断发展壮大,文学开始雅俗合流,报刊成为人们茶余饭后必看的及时性资料。报刊为满足读者群体多元化要求,经常连载文学作品,一定程度上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反过来又会促使报刊发行量的增长,实现双赢。“在1917年‘文学革命’之前,至少有20年,都市文学刊物——半现代化的‘民众文学’,已经为日后从事新文学的作家们建立了读者市场。这些杂志的编辑和作者赶着写作预定时限的作品,以写作大量赚钱。”[9]444解决了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作家和翻译家开始职业化,他们不用去依附体制和政府,因此能够保持创作和思想的自由,成为文学创新和文化转型的先锋。
四 稿酬制对作家和译者生活的保障
在晚清民国的小说家和翻译家群体中,有的家境相对较好,留学欧美或东洋获得了域外文学知识,经过一番奋力拼搏后站稳了脚跟;而更多出身寒微的知识分子,利用稿酬来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养家糊口就十分常见了。清末民初物价相对低廉,货币购买力较强,很多人的稿费“千字已达二元至五元,在当时差不多可以买一石米”[41],因此作家和翻译家能通过稿酬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如包天笑把《迦茵小传》《铁世界》《三千里寻亲记》等小说的译稿交付上海文明书局出版,获取稿酬100元,用于糊口养家,由此开始自己的文学生涯:“文明书局所得的一百元,我当时的生活程度,除了到上海的旅费以外,我可以供几个月的家用……我于是把考院博取膏火的观念,改为投稿译书的观念了。”[23]435小说家程小青也利用稿酬来养家立业,他自幼失怙,“家庭很清苦,只在私塾中读书,在补习学校学习英文,投稿杂志报纸,以稿费贴补家用,这样艰苦地成家立业”[42]。周瘦鹃更是依靠《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刻》的稿费完成婚姻大事。他回忆说:“20岁时,中华书局编辑部的英文组聘我去专做翻译工作,除译了几种长短篇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外,还译些杂文和短篇小说,供给该局月刊《中华小说界》、《中华妇女界》等刊用。22岁时,为了筹措一笔结婚的费用,就把这些年来译成的西方各国名家短篇小说汇集拢来,又补充了好多篇,共得14个国家的50篇作品,定名为《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刻》……编译完工之后,就由中局收买去,得稿费四百元,供给了我的结婚费用。”[43]由以上例子可知,近代稿酬制度的推行,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文人的经济压力,激励了他们创作和翻译的热情。特别是那些“旧时文人,即使过去不搞这一行,但科举废止了,他们的文学造诣可以在小说上得到发挥,特别是稿费制度的建立,刺激了他们的写作欲望”[44],一跃成为新型著译者。有了稿酬的保障,他们除去后顾之忧,甚至部分作家和翻译家“不假思索,下笔成文,十日呈功,半月成册,货之书肆,囊金而归,从此醉眠市上,歌舞花丛”,[45]生活也随之发生了质的飞跃。当然,稿酬制度使晚清民国创作和翻译数量猛增的同时,也降低了创作和译文的质量,很多粗制滥造之作充盈市场,著译者“只求量多,不求质精”[46]的现象比较普遍,良莠并存,对此他们也是心中有数。“昔之为小说者,抱才不遇,无所表见,借小说以自娱,息心静气,穷十年或数十年之力,以成一巨册,几经锻炼,几经删削,藏之名山,不敢遽出以问世,如《水浒》、《红楼》等书是以。今则光在,朝脱稿而夕印行,一刹那间已无人顾问。盖操觚之始,视为利薮,苟成一书,售诸书贾,可博数十金,于愿已足,虽明知疵累百出,亦无暇修饰”[47],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清末民初的创作和翻译经典不多的原因,乃至于出现“译书不广,学难日新,新书即多,又患冗杂”[2]7之矛盾。
五四以后,作家和翻译家对稿酬的依赖度有所降低,但稿酬的作用和吸引力仍在持续。有些翻译家兼有作家和大学名教授的双重身份,薪水自是不低,稿酬并非支持自己的生活和家用的唯一源头,但还是有很多作家和翻译家经济比较拮据,如果能从报刊和出版社获取一定数量的报酬,自是最好不过。比如鲁迅、郭沫若、茅盾、郑振铎、郁达夫、林语堂等著名作家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学作品,并和创作一起成为他们文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都可从报刊和出版社获取不菲的酬金,甚至可改变经济窘迫的现状。郑振铎仅凭《中国文学史大纲》就从商务印书馆“抽版税十万余元”[48];而林语堂为英文刊物《天下》翻译《浮生六记》,拿到千字20元的高额稿酬,“在国外虽然算不了什么,但在我国文坛上,已经算是空前高价了”[49];郭沫若20年代从日本移家上海时,经济压力比较大,凭借稿费得以缓解。他回忆说:“开始向商务印书馆卖稿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的《喀尔美萝姑娘》、《行路难》、《落叶》便连续在《东方杂志》上出现了。在这些作品之外,也还陆续地卖了不少的译文。屠格涅夫的《处女地》、河上肇的《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霍普特曼的《异端》、约翰·沁孤的《戏曲集》、高尔斯华绥的《争斗》,都是在这前后一二年间先先后后地化成了面包的。”[50]30年代以后,随着知名度的提高,他成为国内稿费最高的作家之一:“郭沫若之稿费现仍有千字十六元之高价,国内殆无出其右者。”[51]他为《文学》杂志翻译《赫尔曼与窦绿苔》一诗,“虽只有三十页,可是稿费达三百五十元之多,这在中国最近几年来的稿费情形,不能说是不高了”[21]。再如1927年茅盾从武汉移居上海后说:“我隐居下来后,马上面临一个实际问题,如何维持生活?找职业是不可能的,只好重新拿起笔来,卖文为生。”[52]几年后生活发生了较大变化,有报道称“茅盾近来的生活颇安定,据说开明书店每月可送版税三百余元”[53]。而鲁迅的稿酬也十分可观,有人统计推算出鲁迅在上海时期(1927年10月-1936年10月)的版税和稿费收入,共56 073.85元,月均523.21元,占其上海时期总收入的75.02%[54]。在作家和翻译家中,郁达夫一生贫困潦倒,他日常生活对稿酬依赖度最高。1927年的日记云:“一月十日,为维持生活计,今年又必须翻译一点东西”[55]。他甚至有先索要稿酬再后写作偿还的记录[56],也有和夫人分稿费购买各自喜好物品的报道[57]。可以说,晚清民国文坛的作家和翻译家,依靠稳定的稿酬过上相对平稳的生活,而获取酬劳也是他们创作和翻译的重要激励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将创作和翻译向纵深推进。
总之,晚清民国稿酬制度的引进和推行,为传统知识分子在科举废止的时代洪流中觅得了一个生存的缝隙,影响深远。一方面,稿酬制能保证报刊和出版机构的优质稿源,保障报刊的销售量,并获取不错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有偿酬劳也使作家和翻译家能够以货币的形式回报创作和翻译劳动的付出,用以解决日常家庭生活的开销;在某种程度上也使作家和翻译家开始脱离体制的束缚,有自由思考的空间,使他们的文学文化活动能“酌新理而不泥于古,商旧学而有得于今”[34]1151,直接为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和文学艺术的转型奠定了基础,也开启了中国现代文学的辉煌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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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庆华)
TheInfluenceoftheRemunerationSystemonWritingandTranslationduringtheLateQingDynastyandRepublican
GUAN Xin-fu
(SchoolofChineseLanguageandLiterature,GuizhouNormalUniversity,Guiyang550001,China)
The emergence of novel writing and translation during the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Republican,was not only influenced by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the national salvation and enlightenment, but also related to the formation of modern civil society,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 the establishment of publishing institutions and newspapers,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modern remuneration system.And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modern remuneration system was the most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On the one hand,it could attract the translator's stable contribution and guarantee the excellent source of newspapers and publications. On the other hand, the daily life of the translator could be guaranteed,hence arousing their interest in translation. This led to a number of professional writers, who quit the job in system,innovated with courage and broadened the expression channels of Chinese literature, thus promoting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 literature.
remuneration system;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Republican;writing;translation
2017-09-02
管新福(1980-),男,贵州贵阳人,文学博士,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比较诗学、近代文学和中外文学关系研究。
10.13451/j.cnki.shanxi.univ(phil.soc.).2017.06.019
G239.29;I2-29
A
1000-5935(2017)06-01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