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
2017-04-01张莺
张莺
摘 要: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但是,由于社会组织规模小、分布广、种类多,当前社会组织党建仍然存在主体责任不够明确、覆盖面不够广、支撑力量比较弱、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加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力度,逐步完善党建工作支撑保障体系,不断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途径。
关键词:社会组织;党建;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3-0126-02
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我国社会组织日益发展壮大,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在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2015年9月中央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为社会组织党建的实践探索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也给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能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巩固、群众基础扩大。因此,研究探索社会组织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显得十分迫切。
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社会组织党建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各级党组织积极适应“两新”组织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着力加大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在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中建立党组织的20.4万个,比上年增加2.0万个,占社会组织法人单位总数的41.5%,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99.1%。但是,由于社会组织规模小、分布广、种类多,社会组织党建与新经济组织党建相比,更具复杂性、探索性。具体来看,当前社会组织党建主要面临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一些社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明确。目前,虽然按照“行业归口、分级管理、区域托底、规范有序”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但经过对社会组织进行排查,发现仍有一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责任盲区,有的社会组织属于多重管理,其党建工作既可归口“条”,也可纳入“块”,往往难以清晰界定,尤其是一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之后,党建则更多依赖托底管理,因此作为担负托底管理的街道党组织面临的党建工作责任明显增大。在缺乏行政支撑和专业指导能力的情形下,街道党组织如何防止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分离,有效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是当前面临的一大挑战。
2.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不够广。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组織稳定性弱,党员易流动。二是社会组织大多规模小、党员数少,缺少建立党组织基本条件。三是社会组织内党员有相当一部分是离退休人员,他们不愿意将组织关系转入,“应转未转”党员较多。四是社会组织发展党员难,一些从业人员存在过渡思想,来去匆匆,因而给党组织培养发展党员带来难度。
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支撑力量比较弱。由于社会组织党组织内生性不强,主要靠外力激发,靠上级党组织推动,因此在社会组织党建初级阶段,更需要一支稳定的党建工作者队伍,更需要一定的物质支撑和制度保障。但是目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街道体制调整后,党群工作者队伍得到有效整合,但从事“两新”党建的工作者还是捉襟见肘,尤其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中,专职从事社会组织党建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这无疑影响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覆盖工作的顺利推进。
4.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一些社会组织党组织对自己职能认识不到位,缺乏主体意识,忽视自身政治功能,对社会组织发展方向性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一些社会组织融入社区缺乏主动性,发挥自身特点和特长服务群众不够,甚至一些党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内容,呈虚化空转状态。主要原因在于:一些书记“不敢做”,担心开展党务工作影响与出资人的关系,也就是以出资人的意志为意志,患得患失;二是“不愿做”,担心兼职党务工作后会分散精力,影响自身的发展;三是“不会做”,对党务工作不熟悉,缺乏操作能力,满足于完成上级规定动作,自然谈不上开拓创新。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社会组织党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行,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可以说,为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1.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把社会组织党建列入党委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对班子考核指标,列入主要领导干部述职项目,切实形成社会组织党建的良好氛围。二是对社会组织党建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完善由组织部牵头抓总、社会党工委具体指导,民政、司法、教育、卫生、工商、科委以及共青妇等部门协同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并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责职,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进行量化细化,使成员单位目标明确、任务清楚,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三是消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盲区。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系,对党建主体责任模糊的社会组织,要列出任务清单,进行逐一界定,并通过联席会议加以沟通协调,确保每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加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力度。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目标,因此有必要制定“路线图”,做到工作推进有方法、有步骤。一是建立划片包干责任制。社会组织面广量大,加之与行政脱钩,今后将有更多的社会组织沉淀到街道层面,因此可以吸收新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工作经验,对社会组织覆盖工作进行划片包干,使每个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工作均有人沟通联系、服务指导。二是构建党建指导服务网络。充分利用街区、楼宇等区域党建工作资源,设立党建工作指导站(点),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想方设法培养党建工作志愿者队伍,以充实党建指导员、联络员队伍。依托枢纽型社会组织建立党建指导服务载体,延伸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三是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源头把关作用。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作,把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设立和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级评估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源头把关督促新成立的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同步建立党组织,利用把党建工作作为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的重要指标的优势,推动社会组织实现党建强、发展强。四是争取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理解支持。要加强与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沟通联系,定期举办培训班,引导社会组织负责人理解党的方针政策,认识党建工作价值所在。同时帮助社会组织排忧解难,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度。五是坚持典型引领。注意培育覆盖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组织交流互动活动。另外运用各类传媒加以推介,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影响力。
3.完善党建工作支撑保障体系。社会组织党建基础薄弱的主要因素是人力、物力保障还不够到位,在打基础阶段尤其要加大投入。一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要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信息库,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进行指导服务。可以按照社会组织数,科学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等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區域配备专兼职党建指导员。定期举办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建志愿者培训班,加强党务知识培训,迅速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充分利用党建论坛、党务人才沙龙等平台,开展交流互动活动,增强党务工作者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充分吸收非公企业按照“六有”标准建设规范化党建阵地经验,推动社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依托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资源、活动场所资源,为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三是加大经费投入。调整目前与形势任务发展有些不相适应的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制度,适当增加党组织书记津贴和党组织活动经费。
4.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途径。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是党建的目的,党建工作的目的是要把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因此,我们有必要打破习惯性党建思维定式,加强工作创新,着力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途径。一是主动融入区域化党建格局。积极与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群众结对共建、结对帮困,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动工作机制。以党建为切入点,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治和公益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双向互动”机制。建立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管理层沟通协商制度,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能够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三是架设沟通桥梁。党组织要发挥组织优势,借助社区党建资源,帮助社会组织了解社区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政府的政策导向,及时反馈社会组织诉求,为社会组织设计服务项目、服务产品提供建议,使政府、群众、社会组织之间供需对接,各方受益。四是注重示范引领。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五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创评活动,努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