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志(1979—2010)》复审会召开
2017-03-31
7月28日至29日,市地志办与红桥区地志办组织召开《红桥区志(1979—2010)》复审会。市地志办主任关树锋,红桥区区委副书记刘广理出席会议并讲话,红桥区档案局局长杜海荣、区县志指导处处长邹积浩分别主持开幕式和评审会。天津市区县二轮志书审查验收组成员,各区县地志办负责人、志稿总纂等70余人参加会议。
关树锋感谢红桥区委、区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对红桥区地志办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可喜成果,表示充分的肯定!他对此次评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好“一个坚持”,就是在志稿成书前,坚持总纂一支笔统稿和责任制,保证志书的规范统一和完整。二是统筹好“两个特性”,即地方志书的资料性和可读性。三是处理好“三个关系”,要注意处理好本轮志书与上部志书重叠部分衔接的关系,处理好志稿中述与论的关系,处理好记述中详与略的关系。
刘广理指出,红桥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修志工作,将其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并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编修委员会,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工作进展情况,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汇报,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作出批示予以支持,并深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六年来,始终致力于全面推动修志工作向前发展,力争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区地志办在会后要对照复审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不断完善,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力争把《红桥区志(1979—2010)》编纂成为富有浓郁时代气息、彰显红桥地方特色、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佳志。
复审会上,有关专家和区县地志办负责人对志稿给予了肯定,同意该志稿通过复审。认为该志稿如实反映了红桥区32年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变化。政治观点正确,资料丰富,体例完备,各章节设置层次比较清晰,部分篇、章中的“无题序”质量较高。特色篇“大胡同商貿区”记述系统完整,体现区情。配图真实恰当。行文基本符合《天津市地方志书编修行文规范》的要求。
会议要求,红桥区地志办要认真研究复审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后3个月内将梳理后的修改意见填写《〈红桥区志〉复审意见梳理情况统计表》报市地志办,市地志办将择机组织审查验收组成员对其修改情况进行复核。
《红桥区志(1979—2010)》于2010年8月启动编修工作,历时6年,终成27篇、108万字复审稿。此书计划于2017年印刷出版。
(市地志办区县志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