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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双微社交功能的差异性定位

2017-03-31刘坤

新闻爱好者 2016年12期
关键词:微博微信

刘坤

【摘要】微博与微信是近年来较为活跃的两种社交工具,但两者却在其社交功能上体现着较大差异。微博提供的社交范围可以覆盖全体网民,其平台完全开放,联系人可以与任何人建立联系,但这种联系具有很强的虚拟性,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完全掌控在当事人手中;微信则更多地被用于熟人间的联络与沟通,其较为严格的好友申请限制决定了微信并非联系人建立关系的起点,而是现实关系的折射与延续,微信关系同时也是现实关系的一部分,影响着现实关系。

【关键词】微博;微信;社交功能

一、引言

微博与微信是近年来活跃在互联网以及智能手机终端的两种社交媒体工具。国内最大微博平台所有者——新浪网官方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仅新浪微博的注册用户就已超过5亿,日活跃用户近4700万。[1]而微信母公司腾讯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第二季度末,微信用户已达到4.38亿,且增长势头依然强劲。[2]

自问世之初,微博与微信作为社交媒体而被人们关注和使用,社交性是两者共同的功能定位。然而,与最初新生期的盲目追捧和跟风性使用相比,如今人们对微博与微信的使用已经日渐成熟,而这一转变无不与用户对于两者功能特征的日渐明确有着直接的关联。微信与微博虽同具社交特性,但从功能设计上来说,两者的社交功能甚至媒体特征都有着不同的设计和定位。

二、社交功能特点

(一)人群范围

微博平台为一开放式平台,同博客一样,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并非只有其他微博用户可以看到,而是如同普通网页内容一般可供所有互联网用户查阅。因此从开放程度上讲,微博具有较强的社会性特征。

微信的即时通信功能类似于腾讯QQ,即需先获得多方微信账号,发送申请,对方接受,双方才能建立好友关系,继而使用即时通信功能。因此,获取对方微信号并被对方接受,是双方建立联系的前提条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处理微信的好友添加申请时,“61.77%的被访者直接通过熟人的好友验证,对于陌生人的请求则采取冷处理,不予理会或直接删除”。[3]由此可见,微信所建立的社交人群范围更多地局限于熟人网络之内。

(二)人与人联系的方式

人与人联系的方式主要体现在建立联系和维持联系两个环节上。

(1)建立联系的方式

在微博平台上建立的联系,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在使用微博前就已熟识的人与人之间,即熟人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往往是用户将关注对方微博作为其联络方式的一种而使用。二是本来不相识的陌生人通过微博开始建立联系。对于第二种类型而言,微博用户所发布的信息有可能被三类人所看到。

一是未使用同一微博平台的一般互联网用户。此类用户不能通过微博平台的点赞、评论、转发、私信等功能(以下统称为微博互动渠道)与博主建立直接的联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不稳定的,甚至对于博主来说是无感知的。此类用户可以通过注册同一微博平台账号成为该微博平台用户的方式获得与博主互动的权限。

二是使用同一微博平台但未关注博主的用户。此类用户可以浏览到博主的微博内容,也可以对博主所发的微博内容进行评论、转发或点赞,同时还可以与博主进行较私密的私信联系。此外,此类用户可以通过@功能,提醒目标用户浏览其发布的特定的微博内容。也就是说,此类用户可以使用微博平台提供的所有互动渠道与博主联系。但此类用户也仅仅只是在利用互动渠道时,才能被博主感知,“沉默的用户”对博主来讲同样是无感人群。

三是使用同一微博平台并关注博主的用户。此类用户与博主的互动权限与第二类相同,不同的是,博主所发的每一条微博,都会呈现在粉丝用户的微博首页,而粉丝用户也会在博主的粉丝列表中显现。此类用户的优势并不体现在具有更多与博主互动的权限和方式上,而在于能够更便捷地获取博主的微博内容,并可被博主感知。

与微博的开放性不同的是,微信为一封闭式网络,即只有微信用户之间才能建立联系。微信用户之间的关系建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添加QQ好友为微信联系人、添加手机通信录联系人为微信联系人、按微信账号查找、摇一摇、雷达加朋友、扫描二维码。

添加QQ好友为微信联系人、添加手机通信录联系人为微信联系人,这两种联系的方式显然是建立在已有联系基础之上的,即熟人间的联系,是对已有关系的加强。

按微信账号查找。这种方式理论上将可联系人的范围扩大到全体微信用户,即只要获得对方的微信号,就可以申请添加对方为联系人,但联系是否能够建立,则取决于提出的申请是否能够被对方所接受,且是否能够获得对方的微信号也成为能否建立联系的重要因素。

摇一摇。它是微信推出的随机交友功能,用户在某一时间摇动手機或点击按钮模拟摇动,即能匹配到同一时间摇动手机的其他用户,进而可向对方提出添加联系人申请。这一功能理论上为用户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社交范围,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在前五种方式中,添加QQ好友和手机联系人的比例为77.46%和60.15%,而摇一摇的比例为27.08%。

雷达加朋友。这种方式用于身处同一空间的用户便捷地建立联系。显然,身处同一空间是其使用的前提。而此条件很大程度上也暗示了用户的既有联系基础,即便于临时会面时认识或刚认识的朋友之间增加新的、长期的交流方式与渠道。

2.维持联系的方式

微博中博主和其粉丝的关系维系,主要体现在博主所发布的每一条微博都会在粉丝的微博首页显示,博主的微博账号会显示在粉丝的“已关注”列表中,而粉丝的微博账号相应地也会显示在博主的粉丝列表中,而互动的方式和权限与未建立关注关系的用户无异。

微信用户建立联系之后,其联系的方式和手段主要有:(1)建立联系之后,联系人之间可以通过一对一即时通信功能进行交流,交流具有较强的私密性,即其他用户无法获取两人的交流内容。(2)用户可以在朋友圈中看到所有联系人发布的近似微博的朋友圈信息,并可以对其信息进行评论、点赞等,与发布者进行互动。值得一提的是,朋友圈在权限设定上有一特殊的设计,即某用户与其联系人在朋友圈的互动,除用户与联系人之外,仅用户与联系人的共同联系人(即双方的共同好友)才能查看。从这一特征来看,相对于微博的开放性,微信更强调用户信息交流的私密性和圈子化特征。

(三)人與人联系的性质

由于熟人在使用微博之前,其现实的关系就已经建立,所以这里主要讨论陌生人通过微博建立联系的性质。在微博平台,关注谁只需点击关注按钮即可关注,无须通过博主审批。也就是说,虽然博主能够看到关注他的粉丝及其微博,但由于微博并不要求实名制注册,用户个人信息介绍也是由用户自主自愿填写,所以博主对于粉丝的真实身份可能并不了解。因此,博主与粉丝之间的关系是虚拟的,互联网性质较为突出。由前述已经得知,微信更多地作为熟人之间的联络工具而存在,用户之间所建立的微信好友关系并非缘于使用微信而建立,也就是说,微信用户之间的关系建立更多地根植于其现实生活中双方关系的基础之上,甚至只是现实关系的进一步加强。所以,此种联系具有更强的现实性。

(四)人与人联系的影响

对于熟人来说,微博的影响不仅存在于线上,且能够影响到线下的生活,这主要源于熟人在建立微博联系之前就已经建立起的现实联系。而仅由微博平台开始建立的联系,其影响主要有两个层面:首先是通过微博平台上的互动而产生的影响;其次,是由线上发展到线下,即现实生活中的进一步联系。对于前者,如前所述,由于通过微博所建立起的联系,其虚拟性较为突出,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有意控制,粉丝不太可能影响到其现实生活。当然,此处所讨论的影响,主要针对人与人之间通过微博建立联系后所产生的、仅来自于联系人的影响,而非微博所具有的全部影响力,后者的影响方式更为丰富,此处不予讨论。

此外,不排除第二种可能是由陌生到线上关注建立联系,再到线下进一步发展为现实联系的情况。但如前所述,是否发展出线下关系,完全由博主掌控。因此,从总体上来说,微博所建立的陌生人联系,其影响是可控的,主动性较强。

由于微信更多地建立在熟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它与联系人间的现实关系及交往状况有着紧密的联系。甚至可以说,微信所建立的关系受到现实关系的较大影响,微信建立的联系是现实关系的折射和反映。因此,当微信用户在与其联系人交流互动时,会受到双方在现实生活中关系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在微信中的交流也会作为双方现实联系的一部分影响到双方的现实关系。从这一点来说,对于用户的现实生活,微信较微博具有更强的影响力。

三、结论

从上述对微博与微信的分析中不难发现:

(一)从人群范围来看,微博可达社交范围更广,而微信关系多存在于熟人网络之内

从两者的人群范围来看,虽然微博与微信都将交流活动限定在平台内部,即都要注册成为微博或微信用户,方能与其他用户交流,但微博用户一旦注册成功,理论上即享有了与平台内所有用户交流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而无须申请即可建立关联的无门禁关注方式使得其可以实现的社交范围等于全体用户集合。与微博不同的是,微信用户即使注册成功,虽然从理论上讲,他可以向任意微信用户提出添加联系人申请,但这一类似门禁的设计,使得完全是陌生人的微信用户之间建立联系的比例较低。换言之,微信联系人往往是用户已经熟识的,即熟人。由此,相比较来说,微博提供给用户更为广阔的社交范围,而微信并不能成为用户拓展社交圈的有效手段。

(二)从联系的性质来看,微博所建立的关系较为松散,虚拟性较强,属于弱关系网络;而微信关系更多的是现实关系的折射,现实性更强、联系较为紧密,属于强关系网络

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曾将人际关系网络分为弱关系网络和强关系网络。在他的理论中,强关系指的是个人的社会网络同质性较强(即交往的人群从事的工作,掌握的信息都是趋同的),人与人的关系紧密,有很强的情感因素维系着人际关系。反之,弱关系的特点是个人的社会网络异质性较强(即交往面很广,交往对象可能来自各行各业,因此可以获得的信息也是多方面的),人与人的关系并不紧密,也没有太多的感情维系,即所谓的泛泛之交。

从对二者的分析可以看出,微博所面对的人群范围非常广泛,人与人的异质性特征较为明显,且关系松散,理性色彩突出,而感情维系薄弱,符合典型的弱关系网络特征。与之相对应,微信基于其关系建立模式设定,熟人网络的特性较为突出,属于强关系网络。

因此,可以进一步得出如下结论:微信与微博虽同具社交特性,但从功能设计上来说两者的社交功能具有不同的特征和定位,其媒体性质亦有区别。从总体的功能设计来看,单就媒体性质而言,微博属于广播性媒体,强调的是信息的可达范围,而微信的圈子特点较强,相较于微博对于范围的强调,微信更侧重于联系人之间一对一的信息交流或一定圈子内部成员关系的维系和强化。微博与微信的功能使用调查数据显示,了解新信息占微博用户使用目的的58.1%,结交新朋友、联系老朋友占41.0%;[4]与此同时,微信用户的使用目的则首先体现在即时通信功能,其次才是社交功能。[5]由此不难理解,二者在社交功能方面的差异性主要源于其首要功能定位或用户使用过程中的不同使用倾向差异,即为获取更多的信息,用户会有目的地关注更多的微博用户,但关注的首要目的是获取感兴趣的信息内容,其次才是社交;而对于微信用户来说,获得与熟人联络的新的有效通信工具是其首要目的,拓展社交圈位居其次,其社交功能更多地体现在维系已有熟人关系上。

也就是说,即使同以社交媒体自称,微博的自媒体特征更为显著,而微信的信息沟通工具特征则更为明显。由于微信的推出和流行正值微博的上升期,同时微电影、微视频等一系列以“微”为特点的新事物大行其道,微信的取名更倾向于借热,而并无真正的“微”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微博的海外同类产品——Twitter则被人们用来作为社交工具,信息即新闻在Twitter中的内容比例仅为3.6%。[6]在腾讯和易观于2014年10月27日发布的调查报告中,90后互联网使用者已慢慢成为互联网用户的主体,而针对其使用习惯和行为特征的调查数据显示,74.1%的用户表示会添加陌生人为好友。[7]同时,褚建勋等人的研究也表明,同Twitter一样,国内微博所构建的也是一个平等的社交网络,微博的功能比重极有可能随着其进一步发展而发生改变。两项研究和调查都在暗示一种现象和趋势,即随着互联网用户主体比重向年轻一代过渡,微博与微信的使用行为特征也将相应地发生改变,其社交功能的发挥也会有不同表现,该课题的后续性研究价值依然显著。

参考文献:

[1]新华网.新浪微博用户数超5亿[EB/OL].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13-02/21/c_124369896.htm

[2]中国日报.微信用户数量大增[EB/OL].http://caijing.chinadaily.com.cn/2014-08/15/content_18312774.htm

[3]谢新洲,安静.微信的传播特征及其社会影响[J],中国传媒科技,2013(6).

[4]褚建勋,倪国香,魏燊.基于用户网络关系结构的微博社交功能研究[J].情报杂志,2014(2).

[5]陈永东.微信之于微博:是互补而非替代[J].新闻与写作,2013(4).

[6]Kelly,Ryan. Twitter Study–August 2009. Twitter Study Reveals Interesting Results About Usage[R].San Antonio,Texas: Pear Analytics. August 12, 2009.

[7]创业邦.90后社交网络行为报告:不拒陌生人,TFboys成最爱[EB/OL].http://www.cyzone.cn/a/20141027/264802.html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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