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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 服务企业

2017-03-30章熙翔刘锋萍

劳动保护 2017年2期
关键词:安监站安吉县安监

章熙翔+刘锋萍

“更好地服务企业,是安监执法的初心。”这是安吉县安监局的执法理念。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监局以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为抓手,进一步狠抓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与服务水平,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更好地柔性服务企业,护航了G20峰会。

注入新鲜血液

通过公务员选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等形式,安吉县安监局新增安全生产执法参公编制6名、编外人员10名,选调化工、矿山、职业卫生、消防等专家型工作人员5名。截至2016年底,安吉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共有工作人员20名,补充了队伍基数,优化了成员结构,人员保障位列湖州市第一。

2016年初,安吉县安监局对执法大队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下设了5个中队,其中包括3个执法监察中队、1个办案中队和1个内勤中队,并建立了中队分片区的制度,确保各个安监站在工作中能得到及时有效、系统的指导,提升街乡安监站执法力量。建立上下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形成了县、乡两级执法合力。

2016年,安吉县安监局加强装备建设,开发了“智慧安监”执法系统,形成“互联网+执法”模式;配备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建设电子证据综合管理系统;落实人手一台移动执法终端、一部执法记录仪、每个中队一部照相机等执法装备。

通过规范使用“智慧安监”等各项执法装备,严格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的全过程监控,全面提升安监执法队伍形象,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加速科学建设

为提升安吉县安监干部执法业务工作水平,每年年初,安吉县安监局都会组织开展全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监干部等系列集中队伍整训活动,开展封闭式业务提升培训。

在县安监局机关内部开设了“安监课堂”,充分利用雷雨等不宜外出执法的工作空隙,采用“轮流讲课、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互相“充电”,建立了执法情景模拟和法院旁听两个“常态化”机制,真正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为了提升执法人员的各项素质与业务技能,安吉县安监局为局内每名工作人员以及乡镇(街道)安监站人员编制了人手一本的《业务参考手册》;在案件办理的流程管理方面,执法大队创新了“大队内部行政处罚案审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额度均由局分管领导、大队长、副大队长、具体执法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截至2016年底,安吉县安监局共检查企业1 102家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5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73份,共办理案件154起,罚款金额378.9万元。其中事前执法案件128起,占案件总数83.1%,事前执法中办理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案件105起,占事前执法案件82%。自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安吉县安监局还不断开拓思路,积极探索,优化了传统的执法模式,实行了“抽查式执法”“座谈式执法”以及“提醒式执法”的新模式,以人为本,开启“柔性服务”模式。

安吉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准备到企业去检查执法时,先在日常监管中列入重点的B、C类企业中进行随机抽选,抽到哪家企业就到哪家企業检查。即为“抽查式执法”。

之后,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企业执法。首先召集企业老板、安管员等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请他们先对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自行汇报,自查自纠。即为“座谈式执法”。

然后执法人员根据企业所提到的情况,到现场检查,发现能立即整改隐患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企业自己未发现的问题,在现场检查后的反馈意见中,再针对性地向企业提出意见,同时下发整改意见书,进行处罚。

提醒式执法是在抽查式执法、座谈式执法后的一个程序。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有可能遇到企业管理者不在现场的情况。检查完成后,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负责人,且同时将短信发给安监局局长、分管领导、执法大队长等,让企业老板了解检查情况,以此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深化执法联动机制

安吉县经济发展快,乡镇企业多,安监工作点多面广,不断推进乡镇安监站的委托执法工作,对缓解县安监局监管压力、增强乡镇监管力度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3月,安吉县安监局召开了2016年度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提出对策,针对性地为安监站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在日常工作中,由3个执法监察中队,按照辖区与安监站以“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委托执法。既补充了执法力量,又推动了乡镇委托执法,以此共同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2016年,安吉县安监局不断深化事故预防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了与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的十项联动机制,巩固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执法过程中,进一步调整执法检查的重点和方式,逐步从直接查隐患向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转变;以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三色预警”通知书的结果运用,对未按预警通知书要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的企业上浮工伤保险费率,有效引导企业开展隐患的自查、自报、自改工作。截至2016年底,针对事故多发企业开展联合执法46次,共检查企业106家,制发“三色预警通知书”62份,立案查处18家。

另外,2016年8月,安吉县安监局还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建立了事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开展事故分析和事故预防的分析。

为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刑事责任追究,安吉县安监局与县公安局探索建立“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协作机制”。截至2016年12月,分别对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人,有效提高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威慑力。

结合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与安吉县公安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联动执法机制,特别是与人力社保局将每周四定为固定联合执法日,通过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2016年,安吉县安监局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危化品、加油站、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型场所、特种设备等专项行动以及夜间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共开展联合执法85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案件60余起。

严格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建设,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事故现场会和约谈制度,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要求,与县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局等部门探索建立“事故案件会商制度”,加大事故单位及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威慑力。

G20峰会期间,安吉县安监局会同公安、纪检部门严肃查处“浙江杭良锅炉制造有限公司‘8·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该事故是由于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公安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分管安全副总及安全管理员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安监局对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安监站站长、片区网格员予以诫勉处分;对天子湖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约谈,责令天子湖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在全县产生强烈的反响,有效推动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

编辑 毕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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