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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乡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缺失问题研究
——基于皖北农村的考察

2017-03-29熊凤水刘梦兰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农民农村建设

熊凤水,刘梦兰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合肥 230601)

新时期乡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缺失问题研究
——基于皖北农村的考察

熊凤水,刘梦兰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合肥 230601)

农民主体性研究在乡村建设中一直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改革步伐不断迈进,新时期下农民的主体性依然十分缺乏,农民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明显不足。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时期,深刻剖析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原因,增强农民自身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是新时期更好地进行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乡村建设;农民主体性;社会互构;

乡村建设运动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曾闻名全国,以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陶行知等为杰出代表,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研究。老一辈知识分子满怀热情地深入农村,但最终的结果不尽人意。除了在具体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外,主要的原因还是当时的中国没有取得独立与稳定。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下苟延残喘,农民想要获得自由与解放是第一位的,哪里还有精力去想接受改造和思考自身的建设问题,随着新中国的建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民族的独立呼唤着祖国的强大与繁盛,也呼唤着人民自身的富强与发展。随着改革开放如火如荼地开展与推进,改革的浪潮一刻不停地推动着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乡村的经济、文化、社会、思想等等已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正在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传统的农民也正向现代农民转变。遗憾的是,新时期的乡村建设,农民本该发挥的热情和积极性非但没有很好地发挥,反而走向了冷漠与旁观。诚如马克思所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197-198。如若没有很好地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和主人翁意识,其自身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也很难有效激发出来,乡村建设的成效必然受限。

一、主体性的定义

到底何为主体性,在概念上应当有一个明晰的界定。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统一于人的实践活动,人不仅是自然之物,更是社会之物”[2]86。这个概念将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合二为一。由此说来,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自为性。人的主体性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它在实践中产生,也在实践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也是社会存在物,也就是为自身而存在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3]326-327。根据经典作家的论述,学者们对主体性进行了一些更具体的分析。“一般来说,主体性是指主体在与客体的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能动性”[4]。“农民主体性在内涵上体现为利益主体、决策主体、建设主体等方面”[5]。“主体性体现为独立性、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包括拥有独立人格权、拥有自主性和主动性、是一个创造主体”[6]。从以上的文献梳理中,让我们更加清楚农民的主体性是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获得属于自己独立的尊严,独立的财富使用以及拥有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保障。简而言之,农民的主体性就是农民在处理与自身相关利益时所体现出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而根据目前农村实际情况来看,农民的主体性在新时期乡村建设中的许多方面都十分缺乏,笔者在皖北农村的调研中有直接与深刻的感受。

二、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具体表现

农民主体性缺失在中国广袤的农村地区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普遍性,主要表现在农民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缺失等方面。

(一)农民自主性的缺失

自主性是指人在活动当中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它表现为个人自由地、独立地支配自己言行的状态。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54。自主是自为的前提,只有自主的人才可能是自为的人。中国古代“土农工商的四民排序中,“农”排在靠前的位置,这也符合中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的基本国情。历史上比较昌盛的朝代,必定是鼓励农耕,减低赋税、与民休息,政府也会相应地出台一些促进农业发展的措施。因为封建统治者重视农业,有时候甚至出现了对农业和农民的高度监管,让农民丧失了自主性,限制了农民自由、独立支配自己言行的权利。改革开放前政府施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务农都进行过度的干涉,对于本该由农民自身来考虑的问题,如“生产什么作物”、“生产多少”都有政府来计划和管理,严重伤害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自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的经营与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自主性得到了提升,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是在新时期下改革也难免会出现新的问题,国家与政府过多地干预到乡村建设中,反而使得农民群体无所适从,不知道怎样来建设自己的家园。越改革农民越感到自身难以真正地融入乡村建设中,因此出现了许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村民,他们产生一些“自身的整体素质不高”“能力有限”“乡村建设与我没有太大关系”“交给政府就行”“政府说了算”等消极冷漠的想法。这些现象在皖北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在村庄的道路铺设、桥梁搭建、作物灌溉等问题上农民都普遍呈现消极状态,没有人再愿意出头担当领头羊的角色,他们就这样互生埋怨、互不合作、暗自较劲。作为一个农民数量众多的农业大国,想要在新时期下推进乡村建设,国家与政府应当适度参与,在他们真正需要指引和帮助时给予他们支援与力量。加强和提高农民自主性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国家和政府要把握好尺度,切勿干预过度,误伤了农民自主性的发挥。

(二)农民自为性的缺失

所谓自为性是主体自主性的逻辑延伸,自为是自主的目的,自主是为了达到和实现自为。农民的自为性在新时期主要表现为农民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乡村建设归根结底是农民发挥主观能动性,建设自己的村庄,农民才是乡村的主人,也只有农民才真正了解乡村需要怎样进行建设,乡村建设需要农民积极发挥自身的自为性和能动性。但是就笔者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农民自为性发挥的真实状况令人担忧。笔者在阜阳颍上县某镇的一个建制村里调研发现,由于村部年久失修,需要重修翻新,县里能资助12万维修费用,还差几万需要村里人集体筹集,就是因为这几万块钱村民都不愿意出,一味地希望政府全权负责,最终这项资助经费也没有落实下来,到现在为止,村部还是维持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样子。类似这样的现象还有许多,如果农民依然不把自己当作乡村的主人,只是一味地“等、要、靠”,认为乡村建设都是国家的、政府的、其他人的事,与自己无关,放弃了自己是乡村建设主人翁的身份,那么乡村建设的结果是难以乐观的。新时期乡村建设之所以缺乏生机与活力,村民自为性的缺失是关键所在。

(三)农民选择性的缺失

农民主体的选择性在新时期内具体表现为村民拥有自己的想法并且具备进行选择的条件。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村民既没有选择的想法也缺乏选择的条件。具体说来:一是没有选择的想法。由于自古以来,中国农民习惯遵从与依附,社会道德准则与传统文化教育我们要谨言慎行、上行下效、三从四德,恪守礼教、弘扬顺从、批判异己。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熏陶使得中国农民大多都有盲从心理,搞不清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或许有部分村民即使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但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实践,所以何来的选择?大家都这么随大流,浑浑噩噩地生活,较少去考虑自己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二是没有选择的条件。就算部分农民心里有想法并且不顾别人异样的眼神去实践,他们也缺少选择的条件。就基层选举来说,大多数的文章都是在强调农民对政治的漠不关心、冷淡消极,但笔者在皖北农村的实际调研中发现,确实有存在不关心政治的人,但是多数人其实是想要去接近这些事物的,但是由于政府对于基层选举方面的工作并没有很好地开展,前期的宣传也不到位,各项准备工作做得不充分,使得农民对于候选人的信息掌握得不全面透彻,导致在选举时随意一选,草草了事。

(四)农民创造性的缺失

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如果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难以摆脱技术落后的局面。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这话出自于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但是运用于农业、农村、农民身上也同样适用。创造性是人的主体性发挥的最高表现形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不缺乏创造性,中国农民的创新精神更是尤为突出。中国历史上许多重大的变革都与农民的创造性息息相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的一次伟大创举,凤阳小岗村那十八位农户按下的鲜红手印开启了农村改革的序章。邓小平同志高度肯定中国农民的创造力,他曾说过,农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除此之外,还有村民自治等无不彰显着中国农民无穷的创造才能,正是因为不断地进行创新,农民自身得到提升与发展,改变了乡村的落后面貌。但是在当前形势下,皖北农村的农民在权利享有与国民待遇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仍然存在较大差异,长期受到制度的歧视,使得农民在创造性的发挥上大打折扣。因此,在新时期的乡村建设中应当大力尊重和鼓励农民的创造精神,保障好农民的各项权利和应有的国民待遇,而不是只让农民被动地遵照执行,在压制型的体制下,农民的创造性难以发挥,长此以往,不利于乡村建设的大计。

三、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乡村建设总体来说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与成就,但是农民的主体性总体来看还是缺乏的。导致这一状况的因素有很多,可以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一)内因分析

1.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文化禁锢了农民的思想。中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模式由来已久,农民大多埋首于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之中,普遍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意识,没有长远眼光和投资头脑。与之相适应的传统宗族观念也长期地荼毒农民的心灵,它强调个人要以整体的利益为重,在小我和大我之间出现矛盾时选择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个体在这种观念的制约下,难以形成完整独立的人格,无法发挥好主体性。

2.农民主体的自我认知长期存在偏差。我国农民长期受到来自政府与社会的相对剥夺和压制,受到君贵民轻、官尊民卑等社会制度与等级的不公平待遇,浸泡在这类不公平的环境中,农民长久地感到自身的渺小与脆弱,不利于农民主体性的培育和发展。在长期缺乏自信的状态下,农民对于自身的价值和能力是怀疑的,在自我认知上普遍存在低估的状况,不能客观地评判自己,更难以形成乡村建设的主人翁意识。

3.农民整体文化水平有待提高。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一直也是社会福利等优惠政策的边缘人群,农民的教育水平整体上是最落后的,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低,教育程度低客观上都弱化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据了解“全国4.97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而小学以下的占40%。全国92%的文盲、半文盲在农村。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农民没有受过职业技术和技能培训”[7]。这样就导致在新时期的乡村建设中农民不能承担相应的主角身份,反而会出现许多不适应的症状,严重延缓了乡村建设的步伐。

(二)外因分析

1.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制约了农民主体性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农民也确实取得了进步。但是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的发展仍然是滞后,城乡差距依然巨大,农民在经济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皖北农村经济呈现不景气的局面,农民大规模外出务工,农业发展的规模化缓慢,农村难以生长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发展缺乏活力和生机。经济是基础,经济上的弱势地位影响农民主体性的发挥。

2.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缓慢。因为经济落后,地理位置偏僻,农村在政治上一直与城市相差甚远。“大城市病问题和城乡二元对立问题一直是两个横亘在中国前进之路上的巨大障碍,桎梏着中国的和谐发展”[8]。长期的城乡分治,农民与城市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农民的基本权利被剥夺等状况都使农民一直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尽管2010年通过的《选举法(修正案)》已经明确提出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但是实际操作中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代表比例仍然偏少。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农民出现“被代表”的情况也不罕见,农民的许多利益诉求难以表达,政治参与的渠道不通畅。皖北农村的村民在实行农村基层自治的实践时,受到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的影响,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都十分欠缺。 “尽管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但他们在政治决策、财政转移支付、国家投资分配、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均缺乏自己的政治代表,也缺乏有效的社会声音,更缺乏影响政策的制度渠道”[9]96。农民的实际发展受限,农村与城镇的差距不断拉大,无形的也削弱了农民的主体地位。

3.农村教育师资与公共用品供给不足阻碍了农民整体的进步。“发展中国家农村之所以贫穷,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的教育落后,农民文化素质低,农村的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许多缺陷”[10]51-52。皖北农村教育力量薄弱,不仅表现在教育的基础设施上,更体现在教师队伍的数量与质量。优秀教师不愿意进来,进来了也留不住,这是农村教育长时间发展缓慢的原因所在。这些原因也直接导致农民整体素质低下,后续发展动力不足。而与农业相关的公共用品长期供给不足,客观上也限制了农业发展的步伐,影响农民综合性发展。

4.政府在政策实施时与农民主体间存在错位现象。在乡村建设的诸多实践中,仍然存在政府越俎代庖、干预过多的现象,使得农民主体地位受到影响。当前的精准脱贫政策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笔者有幸参与了皖北阜阳、皖西六安等地的扶贫工作,最切身的感受是在实地访问贫困户时受到村干部或者其他政府人员的干扰,农户往往不能自己行使自己的权利,受到相关政府人员的影响,在问及是否满意政府和村干部的帮扶这一问题时,所有的贫困户都是异口同声地回答“满意”、“非常满意”。还有问及贫困户家庭年收入情况等许多经济问题时,政府人员或者村干部往往都抢在农户前面回答,仿佛自己比农户本身还了解实际情况。这些政府的过多干预、越俎代庖等行为使一些真实的情况没有被及时地了解,也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展开增添了难度。

四、增强农民主体性的对策

增强农民主体性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性工程,绝非简单的修修补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大力发展乡村教育改革,增进师资力量是切实提高农民素质的必要途径。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也应大力发展,增长农民的农业知识,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农业劳动。皖北农村当前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的主要收入大部分来自进城务工劳动者带回的收入。为此,增加对新一代劳动力的文化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其民主素质和认知能力的培养是十分有必要的。政府也对农村教育高度关注,国务院2003年9月1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明确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把农村教育作为提高工作的重中之重”。培养认知能力对于农民根深蒂固的旧观念的转变具有推动作用。提高农民主体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民主体的内在自信,这些对于增强农民主体性而言十分关键。20世纪20~30年代开展的乡村建设运动,先进的知识分子们就是希望通过乡村教育、改造、建设等途径来解决农村问题,基于当时的社会背景没能很好地开展下去。大力发展教育进行改造、建设是当前农村大有作为的工作。

(二)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

农民在经济上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在分享整个社会的成果上被边缘化,使农民的主体性长期被压制是新时期乡村建设不能忽视的重要方面。加大对皖北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和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确保国家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政治体制上要确保农民代表在各级人大代表中的比重,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度,为农民主体提供畅通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避免农民主体的集体失语,增强农民的话语权。不断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广大农民共享社会的发展成果。

(三)明确政府与农民的定位

新时期的乡村建设,政府与农民主体之间的关系应达成“互构性”,政府一方面要积极在资金、技术、人才、政策优惠等方面扶持与帮助农民,另一方面不要过多的干预农民的正常性活动,二者之间要保持合理的边界,在可控的范围内激发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使得双方都能充分理解对方。“要使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之间处于良性态势,加强对局势的纠偏,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不妨碍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使二者在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中,不错位、不缺位,充分有效的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11]。并且通过双方的互相促进,互相构建,强化彼此的信任,促进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良性循环发展。

(四)落实好为民服务的理念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自始至终努力奋斗所取得的一切,都与他们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想要激发农民在新时期乡村建设中发挥创造力,充分认可和尊重农民的合理发展需求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政府和领导干部们应当积极体察民情,了解百姓疾苦,倾听百姓心声,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新时期乡村建设工作能做到合民情、得民心、顺民意。政府只有始终怀着对农民群众深厚的感情,真正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才能激发农民的主动性,才能在参与的实践过程中产生热情和创造力。

五、结论与讨论

新时期下建设美丽乡村是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不仅关系着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发展,也关系着城市和整个国家的发展进程,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通过政府几十年的改革与努力,农村地区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状况也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也伴随着许多问题,其中农民主体性缺失的问题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影响较大。大多数的农民没有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乡村建设的主体,也是建设受益的主体。导致在乡村建设中农民缺乏主体性,影响了改革的进程。政府在此过程中要充分明确自身的定位,不仅要做乡村建设的引领者,更加要激发农民主体的积极性,让农民认识到并发挥好自身的力量,两者相互合作,相互构建,推动乡村建设高质量的顺利进行。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李萍.主体性——“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核[J].社会科学家,2007(6):185-188.

[5]陈俊峰.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主体性的认知与建构[J].城市问题,2015(5):15-19.

[6]戚如强.基础制度构建:农民主体性生成的现实路径选择[J].理论与改革,2007(2):81-83.

[7]刘忠和.改革开放与我国农村劳动者经济生活的变迁[J].当代经济研究,2008(11):65-68.

[8]王治河.别一种城市化——走出城乡二元对立深谷的新思路[J].唐都学刊,2014(2):41-46.

[9]胡安钢.中国战略构想[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

[10]叶茂林.教育发展与经济增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11]汪锦军.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寻求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之间的平衡[J].行政论坛,2009(1):22-24.

Abstract:Farmers’subjectivity research has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in rural construction.However, with the rapid pace of reform, farmers’ subjectivity is still lacking in the new period, and their autonomy, self-nature,selectivity and creativity are obviously insu ffi cien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s for the lack of farmers’ subjectivity in the special period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and the paper holds that it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enhance farmers’ autonomy, self-nature, selectivity and creativity i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period.

Key words:rural construction; farmers’subjectivity; social interaction

A Research on the Lack of Farmers’Subjectivity i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Period:Based on the Survey of Rural Areas in North Anhui Province

XIONG Fengshui, LIU Menglan
(School of Sociology and Political Science,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601, China)

D422.6

A

1008-2794(2017)05-0065-06

2017-07-31

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招标课题“农地流转背景下的职业农民主体性构建研究”(Y01002351)

熊凤水(1980— ),男,安徽宿松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主

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

刘梦兰(1992— ),女,安徽芜湖人,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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