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017-03-28罗景峰
罗景峰
(1.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福建泉州362021;2.中国旅游研究院旅游安全研究基地,福建泉州362021)
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罗景峰1,2
(1.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福建泉州362021;2.中国旅游研究院旅游安全研究基地,福建泉州362021)
在剖析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的基础上,结合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实践,探讨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期为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提供决策参考。
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必要性;可行性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福建省被定位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核心区、泉州市被支持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促进了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的觉醒,为泉州市大力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城市,泉州市拥有万寿塔等18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迹,在我国联合申遗的9个城市中数量最多、影响最广。近年来,以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为龙头的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有力地拉动了泉州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总收入对GDP的贡献率从2011年到2014年依次为6.75%、7.96%、8.57%、9.22%,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基础设施不完备导致的遗迹环境卫生变差、游客不文明行为导致遗迹被部分破坏、过度改造导致遗迹失去独特艺术特质等。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和探讨如何科学、合理地实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问题;而开展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对解决这一问题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1]。通过开展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可以明确哪些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适宜开发、开发的程度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哪些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不适宜开发及其原因所在,为相关部门决定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是否适宜进行旅游开发提供客观、可靠、科学的参考依据,进而实现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永续利用。
一、旅游开发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分析
国民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激发了新一轮旅游开发的热潮,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重要生活方式。其中,以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秦始皇兵马俑、乐山大佛、敦煌莫高窟等为代表的文化遗产旅游品牌日臻成熟,在大力拉动区域经济的同时,弘扬了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相对于此,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一直以来没有受到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冠以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与旅游相结合的旅游产品或线路少之又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这一国家战略的提出,极大地推动了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与旅游的互动,泉州市迎来了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机遇期。海上丝绸之路与旅游的结合,本身就有无限的可能和生命力[2]。深度开发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助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已经成为政府、业界及学术界的广泛共识。分析和理顺旅游开发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之间关系,对于保护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塑造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品牌,进而提升泉州的旅游竞争力意义重大。
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既需要有效保护,也需要进行合理的旅游开发,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第一,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是非常珍贵的旅游资源,具有数量最多、种类齐全、价值地位高和影响大等特点[3],泉州具备开发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的独特优势[4]。第二,按照“旅游开发是实现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5]的观点,对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进行适度旅游开发,将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与旅游活动有机融合,形成别具特色的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品牌,缓解海上丝绸之路遗迹保护资金不足的压力,促进海上丝绸之路遗迹文化价值的深度挖掘,提高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传承能力,优化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生存和发展空间,进而实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第三,正确处理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的“静”与旅游开发的“动”,是实现二者共赢的关键[6]。因此,需要在开发中着眼长远,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做到合理、有序开发,尽最大可能地避免旅游开发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所带来的负面和消极的影响,实现开发与保护在高层次上的协调统一。
二、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必要性分析
(一)规范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促进遗产资源安全的必然需求
目前,泉州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加大了保护力度,取得许多成绩。但仍存在着重大遗址轻小遗址、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传承等现象。比如,对泉州市舶司遗址传承与保护均不到位;在九如山遗迹,景区内时有刻字、烧纸等不文明现象出现;开元寺遗迹周边被蚕食、寺内外相关建筑风格与寺庙建筑不协调,对遗迹生存环境具有一定威胁等。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层面规范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本着“保护第一、合理开发”的原则,在保障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资源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
所谓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可以理解为在对其进行旅游开发之前,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标准及等级,建立评价模型,对其旅游开发的适宜性及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的过程。通过实施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可以科学、客观地回答“某一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是否适于旅游开发?”“若适宜开发,开发程度如何?”以及“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等,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还可从源头上杜绝因旅游开发而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和负面效应,达到对旅游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资源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二)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生存环境安全的必然需求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生存环境安全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遗迹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安全性,二是遗迹得以传承与保护的社会环境安全性,三是与遗迹紧密联系的文化空间环境的安全性。在自然生态环境方面,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加之重开发轻保护观念蔓延,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自然生态环境堪忧,如开元寺范围减小、九日山卫生环境欠佳、市舶司遗迹难寻等。在社会环境方面,凭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战略的实施,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生存环境的安全性有所提高,传承与保护的宣传力度也有所加大,但重大遗迹轻小遗迹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文化空间环境方面,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及其相关地方特色文化遗产的逐年消失,也在某种程度上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产生了不利影响,破坏了其特有的文化空间区位优势。上述生存环境安全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对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活动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对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进行适宜性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普遍联系的观点出发,考虑的因素不仅要包括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本身,还要将影响其生存环境安全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及文化空间因素等包括进来。只有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生存环境安全了,才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和利用。
(三)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与其他旅游资源有机整合开发的必然需求
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虽种类齐全、数量最多、价值较高,但以之为核心要素开发设计的旅游品牌或线路,无论是在国内外知名度、影响力方面,还是在旅游经济效益提升方面,所起作用较为有限,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目标推动尚显乏力。究其原因,在于缺乏与其他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因此,若要提升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的整体实力,实行合作是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7]。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与其他旅游资源的整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是与泉州市域内较为知名的旅游资源,如清源山景区、闽台缘博物馆及闽南特色文化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还可效仿印象丽江、印象刘三姐等的成功经验,打造具有泉州特色的“印象海丝”,以达到提升泉州市旅游竞争力的目的;二是与福建省内厦门、福州、漳州等地旅游资源进行整合,深度挖掘福建沿海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内涵,形成福建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三是与我国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九个城市的旅游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形成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上述构想若要实现,前提是需要对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展开充分调研,在此基础上对其是否适合于旅游整合开发进行评价。通过科学评价,找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优势和劣势,与其他旅游资源的特点进行有机整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切实提升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竞争力。
三、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可行性分析
(一)理论方法的可行性
适宜性评价理论与方法已经在土地、生态、旅游开发等领域等到了广泛应用和发展,日臻成熟。近年来,该理论与方法在遗产旅游开发方面也得到了推广和实践,取得了较好效果。孙业红等构建了遗产旅游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线性加权法对遗产资源旅游开发的时空适宜性进行了定量评价[8]。沈苏彦等提出了适应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发展需要的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模型,并运用熵值法与层次分析法对其进行评价分析[9]。陈炜等对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包括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方法及实例验证等[10-11]。巴桑吉巴等以拉萨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对其进行评价[12]。DUGULAN D等运用统计方法,结合斯皮尔曼系数对中东欧国家的文化遗产与旅游、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评估[13]。这些理论、方法与实践为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且很多研究立足于遗产旅游开发领域,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息息相通,具有较大相似性。因此,只要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明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特色,对相关方法加以优化改进,便可实现对其适宜性评价研究。
(二)政策法规的可行性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被提升为国家战略,使得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具备了前所未有的政策背景优势。《泉州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总体方案》《泉州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战略规划》等,指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旅游的有效融合是实现海上合作的重点,是实现民心相通的有效途径。这为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政策支持。通过对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可以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进行较为系统的调研与挖掘,使一些未被重视的边缘遗产得到及时保护与传承,将影响旅游开发的各种因素均纳入适宜性评价体系中,并据此决策适合旅游开发的最佳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资源以及开发后的保障管理。这是符合当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总体方向的。同时,进行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在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层面也是可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及其内在含义。
(三)现实需求的可行性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利益相关主体的现实需求,决定了对其进行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可行的。泰山岱顶、丽江古城等众多遗迹的破坏[14],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重新审视对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问题,原来的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的开发模式已成为过去,科学规划、客观评价、可持续利用的绿色开发模式正逐渐受到人们重视。因此,当地政府在决策某一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是否适宜旅游开发前,需要对旅游开发的利弊进行权衡。这就需要有脱离地方利益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15]。旅游开发商的终极目标是获得最大经济回报,国内主题公园五年关闭式的投资不是其需要的。因此,从开发商的角度出发进行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也是可行的。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进行评价,可以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进行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挖掘,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并与其他地方特色旅游资源进行整合,打造具有泉州特色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品牌和线路,可以有效提升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的市场竞争力,为旅游开发商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将社区居民因素纳入评价体系中,目的在于在实现迹遗保护的前提下,达到旅游扶贫、旅游富民的效果。这符合社区居民摆脱利益分配边缘地位的诉求,也符合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愿望。因此,从社区居民角度出发进行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也是可行的。
四、结语
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充分发挥其在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应有作用。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不仅可以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对立统一、各主体的利益均衡,还可以充分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在泉州旅游发展中的中坚作用,进而提升泉州旅游整体竞争力,实现泉州旅游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因此,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大背景下,进行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必要和可行的。本文可以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其他8个城市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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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刚
Analysis on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Suitability Assessment of the Maritime Silk Route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Exploitation in Quanzhou
LUO Jingfeng1,2
(1.College of Tourism,Huaqiao University,Quanzhou Fujian 362021,China; 2.Center for Tourism Safety and Security Research of China Tourism Academy,Quanzhou Fujian 362021,China)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the maritime silk route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tourism exploitation,combining with the tourism exploitation practice of the maritime silk route cultural heritage in Quanzhou,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this suitability assessment were discussed in the paper,which may provide references to the protection and tourism exploitation of present the maritime silk route cultural heritage in Quanzhou.
Quanzhou city;the maritime silk route;cultural heritage;tourism exploitation;suitability assessment;necessity; feasibility
G122
A
1673-8004(2017)02-0014-05
10.19493/j.cnki.issn1673-8004.2017.02.003
2016-03-22
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2015年度研究项目“‘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YCB15-09)。
罗景峰(1975—),男,辽宁阜新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旅游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