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河县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2017-03-27张苗苗
张苗苗
摘 要:土地是农民之本,在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更是当前县乡精准扶贫的必要方式。但目前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协调度不高,土地权利仍然受到制约。因此有必要在现有的土地流转模式下进一步探索研究,本文选取新河县为调研对象,通过走访调查进行案例分析,为土地流转真正成为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扶贫工具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新河县;土地流转;制约因素
新河县居于河北省中南部。全县总面积366平方公里,辖2镇4乡169个行政村,沙荒未利用地9万亩,耕地面积329400亩,其中水浇地23.5万亩,旱地9.44亩,人均耕地占有量1.91亩,在邢台市居于领先地位。
一、新河县土地流转现状综述
新河县农业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在实地调研中,我们深入新河县的村镇进行实地走访,并和当地农户进行对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广泛探讨。根据调研,我们了解到,新河县现有土地流转方式有转包和租赁为主,兼有入股等形式,土地经营权流转对象主要为当地农业合作社及本地的流转大户。
1.刘秋口村土地流转情况。刘秋运鸿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刘秋口村仅有的专业种植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6月、入社270户,合作社依托1500亩小麦良种繁育和100亩香菇大棚种植园产业开展高效种植,从事香菇大棚种植120户,2015年香菇大棚实现产值50万元,销售收入30万元;从事小麦良种繁育270户,2015年良种小麦实现产值190万元。
2.夏神首村土地流转情况。白神首乡夏神首村位于新河县城西2公里处,农业主要以小麦、玉米传统农业生产为主,村现有禾雨小麦合作社1家。禾雨小麦种植合作社自成立来积极培育推广高产小麦品种,在村建有县级高产小麦种植示范区,全社种植小麦每年收益在10万元左右。
3.后良村土地流转情况。后良村位于乡东面约1.5公里,共368户,全村总人口1270人。有耕地面积2700亩,种植果林300亩,集体土地600多亩,土地流转800多亩。产业主要以农业、蔬菜大棚为主,村有新河县良兴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一个。
二、土地流转制约因素及问题分析
虽然新河县的土地流转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综合对比其他县的流转状况,不难发现,一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三权分置方案的落实和土地利用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1.新河县是传统农业县,小农意识在农民中仍占有很大的比重。部分农户认为流转土地就会彻底丧失土地的经营权等各项权益,会失去自己生活的全部经济来源。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年迈的老人明显已经不具备种植农作物的能力,儿女也不再从事农业,但老人仍选择抱地死守,坚信土地将来会有很大的升值空间。除了强烈抵抗的心理,农户中也不乏持观望态度的心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农户不清楚国家的土地流转、三权分置等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缺乏认识,因而迟迟没有将土地进行流转。
2.未形成规模化、集约化流转格局。虽然新河流转土地比重在逐年增加,但总体来看,流转土地占县可用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另外,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也有待提高,虽然引进了一些果蔬良种,本地农产品仍呈现单一的特征,缺少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基地和农业产业化种植园,农产品产业链有待进一步完善,使土地在流转后真正实现规模效应和集约效益。如新河县的特产红枣便没有实现特色优势,没有创造出同巨鹿县特产金银花相似的经济效益。
3.土地流转规范化程度不够。一方面,尚未形成正式的中介服务组织造成本县土地流转信息呈现不对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间无法形成直接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另一方面,当前存在许多流转合同不规范的现象,在后沙洼村的走访中我们了解到,有些村镇,在土地流转实施的过程中,存在承包商因经济效益未达到预期,转年将土地弃之不顾的情况,承包合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农民没有获得承诺的收益,土壤肥力也因承包商的不合理经营而遭到破坏。
4.流转主体较为单一。当前,新河县的土地承包主体主要为本地的合作社或流转大户,缺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也缺少优质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该地的合作社或流转大会往往具有局限性,主要在两方面仅限于自身发展,尚不能发挥对周边村镇乃至全县的辐射效应。
三、建议及措施
通过分析以上制约因素,可列出以下解决措施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推广。
1.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产权归属清晰是产权制度功能有效发挥的前提,从立法上保证农民享有真正的土地所有权,对农村土地权利主体的构成要素、主体的界限和地位确定,是实现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的前提。
2.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产权证可以降低农民保护自己财产的成本,而且有利于资源的流转,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顺畅流转提供合法的基础。土地登记使土地“资产权证化”,让土地不仅成为生产性要素,也变成财产性要素,释放土地的市场增值潜能。权证化既可解除人与土地对应关系的机械性,又可保证人与土地权属关系的稳定性,让离土农民有了权益的保障性和运用的灵活性,推进农产业由单一化向集约化转变。
3.范流转争议解决机制。出台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以法律的形式对本地农村土地流转加以规范,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的登记备案,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规范化。对已形成稳定流转关系的,要认真开展审查、备案等工作。建立健全以仲裁为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机制。
4.推进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制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因素。中国农村土地承载着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它既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又是中国农民的生活保障。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极大地束缚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限制了农村土地的流转,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與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必须要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救济制度、户籍制度等相关的制度,从而有利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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