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实践学分制的新探索
——以吉林艺术学院为例
2017-03-25王衍婷
郑 艺 王衍婷 秦 帅
(吉林艺术学院,吉林 长春,130021)
构建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实践学分制的新探索
——以吉林艺术学院为例
郑 艺 王衍婷 秦 帅
(吉林艺术学院,吉林 长春,130021)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应需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而针对高等艺术院校而言,需鼓励学生参与各种实践和创新活动,激发学生实践创新积极性,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本文结合高等教育教学实际情况,针对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实践学分与各高校创新创业学分的定义、认定范围、管理方法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对艺术实践学分和创新创业学分二者间的异同点进行比较,最终构建出适合高等艺术院校运行的艺术实践学分制。
高等艺术院校;创新创业学分;艺术实践学分
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个性,根据其所学专业的特点有选择性的拓宽口径,将课堂教学的内容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在增强学生专业能力的同时,注重对创新意识的培养并且制定相应的学分制度,是加快社会高等教育改革进程的有效途径,因此,这就需要各艺术院校教师对创新和实践在教学过程中的意义加以重视,引导学生主动将学习面延伸至校园和社会,实现为社会输送大量高素质、全方位、创新型艺术人才的目的。
一、艺术实践学分与创新创业学分定义
1.艺术实践学分的具体含义
艺术实践学分是指综合艺术院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在完成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等方面的特点,在专业艺术实践方面如校内外重要展演、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研项目、行业产业活动、实习等艺术实践活动而取得一定成果,经学校审核认定后所获得的学分,是所有专业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必要前提。本科生在校期间所须完成的最低学分为10分,超出部分,艺术实践学分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
2.创新创业学分的具体含义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完成相关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学分方能毕业。创新创业学分主要由“科研学分”、“学科竞赛学分”、“技能学分”、“社会实践学分”和“创业实践学分”构成。
3.从含义上分析二者异同
高等艺术院校设置艺术实践学分与各高校设置创新创业学分都是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参与科学研究、学科竞赛、专业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使人才培养工作更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推进高校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其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实践学分制度注重专业内的实践与创新,引导学生发挥艺术特长,使之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学有所获,最终达到学有所成。现行各高校的创新创业学分制度,则更注重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意识,以创新为兴趣点激发学生在专业内外进行探索及创业能力的培养。
二、艺术实践学分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1.艺术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
“艺术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大体分为六大项,即“参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展演”、“学术研究”、“行业产业活动”、“实习”。“参赛获奖”是指在国家、省、市、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按照不同获奖等级认定学分;“参与科研项目”是指大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按照负责人与成员标准认定学分;“展演”即为在国家、省、市、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展演中,将自己的专业成果进行展示,学分数将按照团体与个人的区别划分;“学术研究”包括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参加专业类的研讨会等,以及把自己作品申报专利,将作品进行成果转化;“行业产业活动”指在国家级或省级与专业相关的大型活动中进行的艺术实践,根据活动的范围与在活动中的表现认定学分。“实习”即为在大四课余期间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实习工作,根据实习内容及用人单位的意见反馈具体认定。
2.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一般由“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技能考评”、“社会实践”和“创业实践”构成。“学术研究”是指主持或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学科竞赛”是指参加学科专业竞赛、科技活动等。“技能考评”是指通过培训或考试获得各类技能或资格证书。“社会实践”是指通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调查、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创业实践”是指学生注册公司、工作室、事务所等并成功经营达到一定时间,或是参加其他创业实践活动。
3.从认定范围及标准上分析二者异同
艺术实践学分与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构架都致力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实践学分,将“参赛获奖及展演”做为认定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更体现出艺术类高校实践学分体制的特色所在。创新创业学分体以创新活动与创业实践的学分认定为主轴,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使其开拓思维,全面发展。高等艺术院校应结合本校特色,提升艺术实践学分中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比重,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对构建艺术实践学分体系,激发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将有深远影响。
三、艺术实践学分与创新学分的核定及管理
1.艺术实践学分的核定及管理
艺术实践学分管理由教务处统筹,各分院教务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艺术实践学分核定在每学年末进行,学生根据当前学年进行的艺术实践情况填写《艺术实践学分成绩册》,分院负责初核(指导教师签字、系主任签字、教学副院长签字、分院认定人签字,分院盖章)。教务处对当学年艺术实践学分进行抽查。在毕业学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前,分院根据学生获得的艺术实践学分形成汇总表(分院教务秘书、系主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将汇总表与每个学生的“艺术实践学分成绩册”一并交到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复核,未到达最低艺术实践学分的学生记专业课不及格1门次,须在两年内补修。
2.创新创业学分的核定及管理
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团委、教务处以及学生工作处的工作人员组成。创新创业学分核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分院审查后,分院统一报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复审。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复审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各学院将学生所得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在成绩登记表上,明确创新创业学分的项目类型(如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实践学分等),将创新创业学分列入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项目。
3.从核定及管理上分析上二者异同
艺术实践学分与创新创业学分在管理上,进行部门明确分工,形成了逐级责任制,有效的保证了从学分认定、初核、复核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艺术实践学分管理强调体系内层层递进,以教务系统为主,各部门协助方式开展学分认定工作。现行各高校创新学分管理,采取校内各部门人员组成审核办公室开展学分审核工作,有效扩大管理队伍,提升审核专业性。艺术实践学分与创新创业学分核定上采取学生申报,分院初审,最终复核的一套审核办法,保证审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创新创业实践内容融入艺术实践学分的探索
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实践学分体制,较为重视培养学生专业的实践能力,培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实践发展的能力。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培养具有实践能力也同时具备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是高等艺术院校当前目标。因此,高等艺术院校专业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艺术实践学分将创新创业实践内容纳入认定学分体系中,鼓励学生在学习实践中进行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1.引导并激励学生主动开拓创新思维与意识、参与创新活动
将创新创业活动纳入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中,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激励学生主动开展创新活动的效果。艺术院校与其他学校相比,在专业技能方面对学生的要求更高,原有的传统教学模式过于重视理论讲授和课堂练习,忽略了实践活动的意义,学生习惯通过模仿的方式获取之知识和技能,而不是主动进行研究和创新,在这种思维模式下开展学习生活的学生,步入社会后由于无法做到将所学知识高效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也很难取得创新型成果。因此,构建全新的艺术实践学分体系能够让艺术专业的学生不仅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能强、实践能力丰富,并且在此基础上使学生主动的参与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创业能力。
2.促进教学方法与思路的改进
所谓教学相长,“教”在教育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教师的传授与解惑在这种学分制的作用下不断的改进教学方法与思路,将传统的传授型教学逐渐转变为启发式、发散式、问题式教学,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营造思想自由的课堂、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课堂,逐渐培养学生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3.以构建全新的艺术实践学分制为基点,加快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在我国逐步向创新型社会、创新型经济产业结构转型的今天,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都是非常有必要的,艺术专业更是如此,融入创新创业内容的艺术实践学分制更能体现高等学校创新出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时代脉搏,学生们从去过的死读书、标准答案向发散的、个性的、多元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意识转变,学生们不再一味地墨守成规、被动的接受,而是渐渐的主动思考、深入的创作,灵活的学分制给予这种转变提供了必要支撑与激励,对于艺术类专业学生而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下的文艺创新更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下软实力的提升。回归教育本身,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回忆在美国就读的加州理工学院时曾这样描述,“加州理工学院与其他学校很不一样,创新的学风弥漫在整个校园,可以说,整个学校的一个精神就是创新,在这里,你必须想别人没有想到的东西,说别人没有说过的话,加州理工学院为世界培养出了相当数量的开创性人才。”从这段回忆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一个学校的氛围对学生的培养是多么的重要,而本文探索的艺术实践学分制正是营造这种氛围的一种方法与途径。这种学分制的探索满足了我国对艺术教育体系创新和发展的新要求,也为我国各大艺术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方法和途径提供了全新的理念。
五、结语
综上所述,高等艺术院校需在现有的艺术实践学分体制下,需紧跟时代步伐,增加创新创业方面内容与比重,不仅能够满足当今社会对学分制进行完善的要求,更代表了高等艺术院校进行学分制改革的大胆尝试。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实践学分增加创新创业学分内容比重,能够更大程度的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使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融入社会,完成身份的转变,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1]秦记洪. 高等艺术教育创新实践学分改革与探索—以广西艺术学院为例[J].艺术探索,2013(01).
[2]匡中芹,王雅君,孙晓梅,宫清莲.转型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实践研究—以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为途径[J].辽宁高职学报,2016(07).
New Exploration of Constructing the Credit System of Art Practice in Art Colleges-- Taking Jilin University of Arts as an Example
ZHENG Yi WANG Yan-ting QIN Shuai
(Jilin University of Arts, Changchun 130021, China)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higher education should cultivate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with practical ability, innovative spirit and innovative ability. As for the art colleges,it is necessary to encourage the students to participate in all kinds of practice and innovation, stimulate their practical innovative enthusiasm,and help them form a good way of thinking and innovating consciousness.Combined with the teaching of higher education, the paper does an in-depth research on the definition, the scope, and the management method of the artistic practice credit in arts colleges and the innovative undertaking credit in universities, makes a comparison between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about the artistic practice credit and the innovative undertaking credit, and finally constructs a suitable credit system of artistic practice in arts colleges.
arts colleges;innovative undertaking credit;artistic practice credit
J0-05
A
CN22-1285(2017)087-091-05
10.13867/j.cnki.1674-5442.2017.03.14
吉林省高教学会2015年度高教科研项目成果“综合艺术院校艺术实践学分制度运行模式研究”(JGJX2015B39)。
郑艺(1972-),男,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艺术教育。
王衍婷(1982-),女,吉林艺术学院教务处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艺术教育。
秦帅(1992-),男,吉林艺术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艺术教
(责任编辑:姜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