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中乡村空间布局规划研究
2017-03-23蔡玲安运华
蔡玲,安运华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5)
美丽乡村建设中乡村空间布局规划研究
蔡玲,安运华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5)
随着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展开,乡村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庭院空间和公共空间作为乡村居民的生活和活动空间,对居民的日常生活方式具有行为导向作用。具体分析了美丽乡村建设中乡村空间规划布局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中的空间规划布局模式进行了探讨。
美丽乡村;空间布局规划;乡村公共空间;庭院空间
国家农业部于2013年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1]。通过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也改变着乡村的传统面貌和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乡村空间是乡村人居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与乡村人居生活密切相关,不同乡村空间往往会形成浓郁的乡土特色。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做好乡村空间布局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1 概念界定
1.1 美丽乡村
乡村是指居民以农业为经济活动基本内容的一类聚落的总称[2]。相对于城市而言,乡村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对美丽乡村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4]。上述内容大致可以分为2个层面。第一是乡村外观的美丽,第二是农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5]。外观方面主要是指乡村环境的优美、乡村布局规划设计的合理等;农民幸福指数的提高主要是指乡村居民生活质量方面有保障、物质生活富裕、工作生活井然有序等。做好以上2个方面,才算真正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
1.2 乡村公共空间
从建筑学角度来看,乡村是在自然空间中由建筑要素以及其他界面限定之下的可容纳人类活动的三维空间,是被三维物体围合的区域,包括内空间和外空间[6]。内空间为人们提供遮风避雨的场所。外部空间为完全开放空间,又分为私人空间、半公共空间和公共空间。从景观学角度分析,乡村公共空间可定义为乡村中户外的、面向乡村所有居民的、免费开放的场所,例如场院、晒场、集市、水井边、寺庙、戏台、祠堂、茶馆、村头林荫树下等,由于这些场所具有景观、社区、休闲等活动功能,具有人群的聚集性和活动的滞留性,因而是人们最易识别和记忆的部分,也是乡村不同于城市的特色户外空间[7]。
1.3 庭院空间
传统乡村以院落作为聚落和建筑的基本单元,容易受到自然环境和物质环境要素的影响。因此,不同乡村庭院空间的布局形式、围合方式、空间秩序等往往存在差异。
2 乡村空间布局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2.1 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随着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已经成为阻碍农村发展的主要瓶颈。美丽乡村规划设计中的空间布局规划应以满足村民的使用需求为前提,若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合理地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会弱化乡村公共空间的使用功能。乡村公共空间是居民进行文化娱乐的场所,只有配以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才能提高乡村公共空间的利用率。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需要加强以公共空间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的服务范围,尽量满足村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老人有去处,小孩有地方玩,闲人有书看”[9]。
2.2 乡土景观特色逐渐消失
中国古村落选址、布局、建筑都强调与自然山水的融合,从而具有独特的山水风光特色。传统的村落布局形式融合了古人的智慧和生活理想。我国地域辽阔,历史文化丰富多样,乡土景观既包含人文景观又包含自然景观,所以乡村具有丰富的乡土文化和人文信息。随着经济的发展,乡村居民的观念受到现代化生活方式的冲击,对其居住环境有着求新求变的心理,但是往往又缺乏乡村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观念。在当前城市居住标准、建筑形式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下,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将城市作为乡村建设的模板,在空间布局中大多采用成片的行列式排列,或者直接采用城市居住区的布局模式,虽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却丢失了独特的乡土景观特色,乡村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也随之改变。
3 乡村空间布局规划模式探讨
3.1 传承保护型模式
在对村落选址布局时,应考虑到村落与水源、农田耕地、小气候的关系,而乡村空间布局也要依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风俗等进行合理规划,使之展现乡村地域文化特色,具体包括以下2个方面,即空间布局的形式或形态以及在空间中进行的乡村社会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乡村空间的形式或形态由2方面因素决定,一是乡村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二是乡村社会因素,这些社会因素包括村落传统的文化风俗、宗教观念、风水观念等。乡村空间所承载的乡村社会活动的内容与方式,往往是由乡村居民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创造、形成并积淀下来的文化形态,是居民文化素质、交往方式、生活方式等深层结构的反映,体现乡村独有的地域文化特色。传统意义上的乡村空间布局经历了成百上千年的变化,已经形成具有独特文化魅力的完整体系。例如,古村落中古井、古祠、牌坊、门楼、古树以及在其空间中体现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亲情、乡情、人情传承的载体,也是乡村独特魅力之所在。因此,美丽乡村建设要建立在对传统乡村空间布局模式的继承、借鉴的基础上,在乡村庭院空间和乡村公共空间布局中融入乡土文化特色,充分唤起乡村居民情感中对“家”的归属感。
3.2 功能创新型模式
乡村空间布局规划中,除了注重“多样性”和“复合性”,还应注重“适应性”。适应性是针对乡村社会实际,采用有机更新的手段,使乡村空间布局规划既要适应时代又要适应乡村社会本身[10]。随着时代的变迁,乡村空间的部分功能已不能适应村民的现代生活需求。在乡村空间布局规划中,应去掉乡村空间不合理的功能,取而代之是一些适应村民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创新功能,由此达到提升乡村空间活力的目的。因此,需要从宏观到微观层次考虑乡村空间的规划布局。应从区域内城乡一体化的角度考虑宏观层次,也就是说,在一定地区范围内,把乡村空间作为一个整体性要素纳入到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之中。由于乡村之间以及城乡之间需要进行物质、信息、人员的交流和互动,在乡村空间整体规划布局中,要充分考虑乡村与外界交流的方式,并在空间规划过程中为这种方式提供便利。例如,乡村通往外界的主干道的规划布局属于乡村公共空间的范畴,应充分考虑其功能性和创新性,功能性即要保证所有居民的庭院空间与通往乡村公共空间的交通便利,而创新性是在保证功能性的前提下寻求更方便更快捷的布局方式,或者赋予该公共空间新的功能(如道路两侧放置座椅等供村民休憩交流)。中观层次的乡村空间构建是指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空间的规划设计,它是宏观层次的细化,又是微观层次的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空间合理整合的必要前提。其中,要注重公共空间和庭院空间的功能定位、布局、用地等,强调空间的量化和形态研究,在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空间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活动需求的基础上寻求功能上的创新,使乡村居民也可以体验城市居民的日常活动。微观层次是指乡村空间的具体项目设计,包括空间配套的具体设施、后期的维护管理措施等,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的基础上寻求创新,以满足村民日益增多的活动需求。
4 结语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应加强乡村空间布局规划设计,发掘乡村空间功能上的创新性,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潜移默化地改变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保护和传承传统乡土文化,真正体现美丽乡村的内在美和外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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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东,王勇,李广斌.功能与形式视角下的乡村公共空间演变及其特征研究[J].国际城市规划, 2013, 28(2):34~36.
2017-04-24
蔡玲 (1992-), 女,硕士生,研究方向为景观规划设计。通信作者:安运华,771726771@qq.com。
[引著格式]蔡玲,安运华.美丽乡村建设中乡村空间布局规划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2017,14(22):26~27,44.
TU982.29
A
1673-1409(2017)22-0026-02
[编辑] 李启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