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比较研究
2017-03-22岳武彭文戈
岳武,彭文戈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长春,130022)
马克思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比较研究
岳武,彭文戈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长春,130022)
“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运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比较分析诺斯的社会变迁理论。这将有利于我们把握以制度主义为核心的动态的制度变迁理论体系,有利于我们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各种利益关系,避免为完善经济社会制度而迷失社会发展方向,并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马克思;诺斯;制度变迁;比较研究
一、关于马克思与诺斯的制度概念比较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十分重视经济发展和经济活动中的制度因素分析。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把社会经济关系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并在此基础上对制度展开研究,“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1]这里所说的现代社会经济运动规律是指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运动规律。马克思认为社会经济制度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最重要的制度,其他的一切制度都是由此决定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的,经济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经济制度运动的规律。
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关于制度的来源,马克思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必然涉及人与自然两个方面的关系,只有个人的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时,人类才会在自然中生存和发展,因此,制度不是起源于人类的主观安排,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社会普通意志的法律和伦理标准,而应来源于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关于制度的本质,马克思认为制度反映的是不同的人、集团和阶级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因为经济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任何集团、阶级和阶层的经济利益都要通过制度来确认和保障。关于制度的内涵,既包括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各项具体经济制度,既涉及宏观领域的制度,也包含微观领域的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反映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经济体制,三是以一定的经济体制为条件的各项具体的经济规章制度,这三个方面的制度从不同的层次作用于社会生产力。[2]关于制度的性质,“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3]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进行分析,指出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又决定了社会制度的性质,只有分析作为整个社会制度经济基础的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才能对耸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道德和法律等上层建筑的性质做出合理的说明,这是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性质的关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制度经济学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同时,开始关注历史的制度变迁及路径依赖问题,强调了制度因素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 C.North)长期致力于经济发展史与制度关系的研究,因建立了一套与新古典经济学接轨的社会制度变迁理论而获得了经济学诺贝尔奖。诺斯将制度变迁理论、新经济增长观和经济理论与经济史进行统一,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对美国和欧洲经济史进行了系统的实证分析,从而构造了以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主轴,以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史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主要反映在《制度变迁和美国经济增长》、《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等著述中。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包括“正规约束”(例如规章和法律)和“非正规约束”(例如习惯、行为准则、伦理规范),以及这些约束的“实施特性”。[4]在诺斯看来,由于“人在社会活动中具有自利性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5]于是在交易中就会产生欺诈、偷懒和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为减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于是便产生了制度。在此基础上,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结构变迁的参数包括技术、人口、产权和政府对资源的控制等,这正是制度变迁构成的一种经济长期增长的源泉”。[6]
简言以概之,马克思和诺斯对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率中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是相同的,但这并不等于对制度问题研究的其他观点也相同。首先,马克思把社会生产关系当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演变的人们之间的必然关系,制度是反映其客观要求的规则;而诺斯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来解释社会制度的起源。其次,诺斯是以私有产权具有最高效率为立论基础的,他们围绕产权问题而展开的一切研究始终没有偏离这一核心观点;而马克思是以否认私有产权具有最高效率为立论基础的[7]。再次,诺斯是从产权、企业性质和交易费用等问题入手,更多的是从社会经济运行和微观经济活动上来研究制度问题,并从经济活动的效率来研究经济行为;马克思是从生产、交换、分配、产权和企业等问题入手,更多的是研究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运动规律。最后,马克思侧重于从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和阶级关系上揭示制度的特征;而诺斯只关注制度与人们利益的关系,没有揭示制度背后支配人们经济行为并决定制度的特殊性质的阶级关系或利益集团关系。
二、关于马克思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框架比较
“制度变迁”是在现代语境下引入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舶来术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制度变迁理论是制度理论的关键。关于制度变迁原因动力的理解,“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变革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的发生变革”。[8]关于制度变迁方式的理解,在上面引用的经典名言中,马克思提到上层建筑会发生“或慢或快”的变革,即现在所说的渐进式和激进式。关于制度变迁方向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螺旋式发展”的过程,“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9]关于制度变迁标准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标准是生产力,“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前,是决不会出现的”。[8]关于制度变迁主体的理解,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提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就是没有看到人的主体性和人的活动的巨大能动作用。人在制度变迁中的主体性包含在社会基本矛盾的历史运动中,体现在人在制度发展进程中对制度的创造和选择上。
诺斯等经济学家为解释制度变迁中的集团行为、非理性行为以及制度变迁的动态性问题,将国家、意识形态和路径依赖等解释变量纳入到制度变迁理论,形成了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其分析框架是,所有权是人类物质交换的先决条件,所有权结构的效率引起经济增长、停滞或经济衰退;国家则规定所有权的结构并最终对所有权结构的效率负责;意识形态提供一种价值和信念,它是个人与社会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具有确认现行制度的合法性或凝聚某些团结的功能。[10]
为了弥补新制度经济学在解释制度思想的时候因依赖于新古典模型而产生的理论缺陷,诺斯于2003年提出了一个关于制度演化的共享心智模型,其理论核心观点是个人认知→团体利益共识→国家意志。它具体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假定和范畴。一是“经济人”假定,即“最初总是假定企业总试图使利润最大化”,[11]268经济人通过收益与成本的状况对比引导经济人的行为方向、行动规模及时间选择,这种行为引导既存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中,也存在于人们对社会生产的制度选择上;二是“潜在利润”假定,“正是获利能力无法在现存的安排结构内实现,才导致了新的制度安排的形成”,[11]296说明“潜在利润”的存在,并可以通过新的制度安排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进行帕累托改进;三是制度变迁的必要条件,当“现存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的任何个人或任何团体带来额外收入”[12]时,现存的制度结构就处于一种均衡状态,当收益与成本发生变化并导致“潜在利润”产生时,将产生制度创新的潜在诱致力,而且只有通过制度创新获取的利润大于为获取潜在利润而支付的成本时,制度创新才会进行;四是制度变迁的研究方法,诺斯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角度,采取个体主义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进行研究,诺斯认为社会经济活动中存在利益不同的集团,他们因现存的秩序和规则等制度供给与各集团的制度需求之间的矛盾而相互作用,从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表现为一个动态变化的变迁过程;五是制度变迁的类型,分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
关于意识形态的作用,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意识形态是种节约机制”,[13]53它使人们认识到自身所处的环境,并被一种“世界观”所引导,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单明了,这在一定程度上离开了新古典范式,偏好于制度主义方向;二是意识形态与道德都是对世界总体认识的方法,并都起着节约信息费用的作用,但意识形态是与制度特别是交换关系的正义或公平的判断相关的,不可避免地与所持的道德、伦理评价交织在一起并受其影响;三是对制度公正与否的评价是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一种制度的诞生、发展和变迁与人们对该种制度的合理性、公正性的理解高度相关,“在社会成员相信这个制度是公平的时候,由于个人不违反规则和不侵犯产权——甚至当私人的成本——收益计算不会使这样的行为合算时——这一简单的事实,规则和产权的执行费用就会大量减少”。[13]59
关于路径依赖理论,由于市场的复杂性和信息的不完全,制度变迁的方向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就会出现“路径依赖”,诺斯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取决于不完全市场与报酬递增,可能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且不断优化,也可能进入恶性循环轨道且持续走低,甚至被“锁定”在某种低效率状态下而停滞不前,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认为,“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关于制度变迁的方式,诺斯认为多数情况下,制度变迁应采取渐进的组织演进方式,“表现在社会文化中的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使制度变迁绝对是渐进性的且是经济依赖的”,“制度都是逐渐地被修改的”,同时也有爆发性方式,“战争、革命、入侵和自然灾害,均是间断性的制度变迁的原因”。
把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同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思想进行比较,不难发现两种理论在框架上的异同。首先,两种制度变迁理论都强调制度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诺斯从技术来寻求制度变迁的原因与动力,制度变迁理论中的生产技术结构可以看做是生产力,基本制度结构或制度安排则可以看做是生产关系,生产技术不断发展将导致与基本制度结构的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从而使制度变迁(社会发展)成为必然。其次,两种制度变迁理论的阐述目的不同。马克思是通过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得出资本主义制度最终必然走向灭亡的结论,该理论侧重于研究社会制度的根本性变革;诺斯则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作出决定和这个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13]2该理论侧重于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再次,两种制度变迁理论的阐述角度不同。马克思主要是从宏观的长期的角度研究人类社会制度的变迁,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发展决定制度变迁的宏观动态整体制度变迁理论,是“对长期制度变革的最有力的论述”[13]61-63;诺斯则是应用现代微观经济学分析研究制度和制度变迁,它源自理性选择(在具体的约束条件下)将创造和改变诸如产权结构、法律、契约、政府形式和管制等制度的命题。最后,两种制度变迁理论的历史地位不同。马克思的理论说到底阐述的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理示思各集团的制度需求之间永远存在着矛盾并累托改进,向人们展示的是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诺斯将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相结合,开创了经济史学特别是制度经济史学的一个新时期,解释的是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源。
三、关于两种制度变迁理论的方法论比较
一个时期以来,出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过时论思潮,一是同现代西方经济理论中的分析工具和方法相比,马克思经济学方法显得“陈旧”和“落后”,二是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当前的具体经济制度变革没有现实意义,无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建设。因此,更应在比较中加深对西方经济学的理解,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任何一门经济学科,所采用的方法是由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所要达到的特定目的决定的。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它揭示的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内在构造和运行规律,为此,经济理论研究必须采用以唯物辩证法为根本的方法论体系,这是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活的灵魂。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方法论核心是历史唯物主义,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经典表述可以看出,马克思由唯物主义原理引申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由社会存在引申出物质生活生产方式,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再由物质生活生产方式揭示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必然要引起社会革命的到来,使旧的社会经济形态为较高级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所代替。
制度变迁理论的方法论具有现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一般特征,这是由它的形成历史和思想渊源决定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识方法上的经验主义,诺斯固守着从培根、霍布斯和洛克以来的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命题,在认识来源上只承认感性的经验,“立志要用数字、重量和尺度来说话,只利用从感性的经验中得出的证据,只研究在自然界中有可见的根据的原因”,在认识的功能和任务上,“只是把生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东西,按照它表现出来的样子加以描写、分类、叙述并归入简单概括的概念规定之中”,[14]在认识的方法上,他们不仅片面地强调归纳法,而且把演绎法归结为纯粹的形式交换、同义反复,“顶多也不过允许自己用数学计算的形式来思维”[15];二是逻辑方法上的形而上学,诺斯继承了笛卡尔、霍布斯和洛克的形式逻辑演绎方法,在进行理论思维时只承认形式逻辑的公式和规则是唯一的思维方式,它是在既定生产方式的限度内,通过概括经济现象,探究其内在联系来寻求刺激和推动经济均衡增长的规律和政策,这就决定了需要采用数学模型等实证分析工具和方法;三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从个体行为入手分析制度变迁,假定个人都是理性的,认为理性个人之间的交往产生社会制度的行为模式,可简单描述为在一个个人选择的框架内,制度的产生是个人理性的最大化行为的结果。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也有其自身特点,他在运用宏观经济理论和经济增长理论分析时,特别强调了“间接计量法”和“反事实计量法”。“间接计量法”实际上是把不能直接相比较的数据通过转换处理,甚至选取一些可操作的“中间变量”,从而使这些数据变成可以比较的样本和一种计量方法。诺斯在《1600-1850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由》中,运用此法对1600-1850年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进行了研究,由于当时的海洋运输率没有直接可比的数据,所以用单位航运成本作为测度海运生产率变化的中间指标,这样就可以对影响航运成本的各个因素作因果分析。诺斯经过计算得出海运货物成本的下降主要是来自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技术进步在其中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主要得益于制度的进步;“反事实计量法”是指在经济史研究中,根据推理的需要提出一种并没有发生或与既定事实相反的假定来建立相应的模型,以此为依据估计经济史上可能出现而没出现的情况,来与事实作比较。
四、制度变迁理论对我国制度建设的启示
制度变迁理论作为动态理论体系是制度主义的核心。重温诺斯的社会变迁理论有助于更加坚定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信念,有助于进一步厘清我国社会转型中的系列问题,对全面深刻认识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了解社会整体运行和发展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充分认识制度变迁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断发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一方面是从落后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另一方面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种经济双重转轨的复杂性决定了我国制度变迁的长期性和艰难性。为实现经济追赶战略,改革与转型的社会必然要求持续的制度变迁,而制度本身是稀缺资源,经常性供给会出现不足。因此,经济改革更加依赖于改革进程中能否解决好“路径依赖”问题,应以市场经济制度的缺失和供给不足及激励等问题为研究对象,不断削弱改革阻碍力量,积极培养改革新生力量,避免进入“锁定状态”,这是中国深化各项改革都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制度供给作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由政府进行制度安排是唯一的选择。我国的经济建设在由行政范式向契约范式过渡过程中,因为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而缺少建立市场经济的一些基础性政治经济环境,致使个人和团体因创新成本之虑而扼杀他们的创新冲动。因此,为保护和推动个人和团体实现创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政府应积极扮演公共财产提供者、公共设施投资者、收入分配调节者、经济增长稳定器、公共政策制定者的角色,保证公民与社团能够充分表达制度需求,从而达到激励政府制度供给、实现制度变迁的目的,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第三,加快产权改革进程,促进市场经济可持续增长。产权是构成制度框架的重要元素,产权结构的无效率必然导致制度结构的无效率,因此产权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产权结构的创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中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和重要总结。面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农村产权制度也不断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继续深化以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改变自然散户式的小农经济形式,把管理和劳动作为产权的基础,[16]不断完善以公有产权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产权体系,努力实现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的分散与集中的统一,将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又一要务。
第四,重视意识形态辅助作用,减少摩擦,节约成本,克服“搭便车”问题。重视意识形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法宝之一。我国目前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具体化凸显了意识形态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从而加速我国全方位的改革和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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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武(1970-),男,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经济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