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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7-03-22孙国钊

关键词:军民协同融合

代 应,孙国钊,宋 寒

(重庆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 重庆 400054)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代 应,孙国钊,宋 寒

(重庆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 重庆 400054)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民融合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举措引起了军队、政府、企业、学界的高度重视。基于协同创新视角分析和总结国内外军民融合的研究现状,从合作伙伴选择、利益分配、交流机制等方面探讨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围绕合作机制、运行机制、创新平台、交流机制、人才培养等提出有利于军民融合发展的建议。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对策

一、引言

201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党中央面对国内外局势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必经之路[1]。军民融合战略有利于推动国防工业的发展,有利于加强国防建设和增强国防实力,总体上提高我国在世界上的综合竞争力水平。同时,军民融合战略有利于把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凝聚中国人民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实施,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2]。协同创新是军民融合的一个关键环节,要更好地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必须对协同创新体制机制进行研究与创新。

近些年国内外军民融合实践表明,通过协同创新建立共享机制,不仅可以有效地实现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发展和增强国防力量,而且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生产,让广大人民共享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带来的新成果,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由此可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代背景下呈现出政府职能不断深化、市场作用逐步加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军民融合协同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为提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能力提供参考建议,对建立军民协同创新体系以及推动科技兴军有着重要意义。

二、基于军民融合战略的协同创新发展现状

(一)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现状

除此之外,不少学者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知识管理理论进行了研究。如Merindol通过分析法国1990年至2000年期间的知识导向性政策在军用和民用两方面的作用,指出目前军民两用成果是军事研发的核心,能减轻军备计划创新过程中的困难[6];Totimeh以海军海上系统为案例重点研究了军事民间组织中知识管理的作用[7];Brickey等展示了知识管理在美国军队和民用社区之间的成功应用[8];Lindberg等以美国陆军为例,通过研究获取、转移和建立知识对组织的重要性,构建了知识管理系统,为其他组织提高学习能力提供有效的方法和工具[9];Molas-Gallart等就英国国防研究中出现的私人防务公司和政府之间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指出“伙伴关系”能有效化解双方协作创新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争端,进而提高创新成功率[10];Yun认为在军民联合系统下激发创造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能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进入科研、生产和管理[11]。

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我国就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的军民融合发展政策,然而由于国际环境等复杂原因没有持续推行。直到1978年,邓小平同志结合国际国内环境分析重新把“军民结合”提到发展日程上来。此后胡锦涛同志提出我国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道路;习近平同志也强调,军事创新和国家创新要共同发展,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上,把军事创新体系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中,要坚定不移地走军民融合道路。军民融合在我国学界也引起了广泛关注,部分学者开始把协同理论与军民融合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主要涉及协同创新在军民融合发展中的基本原理、关键作用与实施路径等方面。如赵耀辉从机构建设、规划体系、实施保障以及问责机制等方面对军民融合战略规划进行研究[12];朱作鑫建议我国军民融合应当借鉴美国等军民融合发展经验,出台统一的军民融合发展基本法[13];贺新闻等从军民融合发展视角对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工业化建设路径与使命进行了详细论述[14];张明亲等应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对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网络的组织、利益联盟及实现机制进行了研究[15];冯媛从政策法规、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推进工程等方面研究了我国军民融合战略下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16];纪建强等对国防工业军民融合中融资机制的构建及其实现路径进行了探索性研究[17];杜人淮等从融合广度、融合层次、融合深度等方面研究了国防工业军民融合水平测量[18];乔玉婷等研究了战略新兴产业成长与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关系,提出了自行转化、“以我为主,其他方参与”的平台转化、“面向市场,以需求为中心”的第三方转化等三条军民融合协同发展的路径[19];周宾分析了影响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能力的因素,认为市场资源配置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管理体制作用较强,相关外部政策与发展环境、创新主体内部关系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作用也很明显[20]。另外,还有学者基于制度视角对军民融合进行技术创新分析,如郭永辉从制度方面分析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发展过程,包括军民分离、军民结合和军民融合三个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特征且符合当时中国国情,提出了在目前军民融合阶段市场制度创新、产权激励创新等方面的建议[21];张允壮等分析了军民融合的发展与国防市场结构的变化,认为随着从军民分立逐步到军民融合,国防市场结构随之不断变革,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带有较强的垄断特征,建议对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和国防市场结构进行创新[22]。还有部分学者对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23-24]。总体而言,随着世界军事科技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军民融合式创新发展。然而,从国内外现有文献来看,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多为概念、框架、案例研究,系统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基于军民融合战略的协同创新实践

协同创新促进组织内部形成共同的制度、价值观、技术等,组织内部每个独立的创新主体拥有共同的目标,可以共同建立交流平台,全方位进行技术和知识交流与协作。协同创新不仅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的大势所趋,也是国家实施创新促进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建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就是把国防科技创新真正纳入到全民创新体系之中,实现军用技术与民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两者要真正实现协同,必须弄清协同创新系统中各个主体单位的功能定位以及协同创新发挥作用的必备条件,否则,仅靠政府和相关部门是难以制定并实施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实践的参与主体包括军工企业、非军工企业、科研单位以及高等院校。

军工企业主要生产用于军队使用的武器和装备,在保卫国家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需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国防科技的发展,利用外部资源解决军工企业的关键技术问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模式在军工企业发展中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大部分军工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在信息收集与分析、新产品研发、军工产品关键技术、工艺设计、产品试验与动态仿真、试验指导、人才培养等领域已开展了大量合作。

非军工企业是除了军工企业以外的企业,按性质可以分为国有企业、中央企业、民营企业等。由于市场化的开放经济体制和20世纪80年代国家大裁军,许多军工企业开始慢慢转型,如新时代控股集团原来是军工企业,生产军需装备、进行军火贸易,后来转型为高新技术企业,由于企业转型不仅具备了原来在军工方面的优势,而且促进了民用科技的发展,加快了军民融合发展进程。有的国有企业由于政策影响形成了垄断优势,比如三大通信运营商在移动通信技术方面、国家电网在电力技术方面有着绝对尖端的技术。许多民营企业开始研发军民两用技术,比如华为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技术(ICT)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ICT领域,在电信运营商、企业、终端和云计算等领域构筑了端到端的优势解决方案;深圳大疆无人机公司主要进行无人机生产并解决无人机系统问题,无论通信技术还是无人机都可以为军队和国家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在电子、船舶、精密制造等领域也有很多拥有高尖端技术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军民融合协同发展过程中不可小觑的力量,不仅可以提供科研能力强的科技人员,还可以提供必要的高尖端装备,这些都能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重要支撑和新的发展契机。国家在2012年印发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非常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科研机构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系统中发挥着骨干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政策,不但完善了协同创新的制度环境,而且降低了科研机构与其他协同创新主体的交易成本,调动了参与主体协同创新的积极性[25]。科研机构信息资源丰富、合作对象广泛,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起着骨干引领作用。科研机构的主要作用是把科研成果推向市场。目前来看,科研机构的研发领域主要集中在非军工行业,合作对象中非军工企业较多。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背景下,科研机构应积极参与到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中来,适当转变功能定位,积极面向高新技术相关产业,多与军工企业合作,把高新技术转化为军需装备和军需产品。

高等院校特别是理工类大学是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中坚力量,不仅能够培养一批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知识分子,还可以培育科技含量高、有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包括国家专利和世界专利。有的高校如北京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等从建校之初就与武器装备行业紧密相连,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了基层科研人员、工程师、院士等人才梯队,还取得了军事方面的累累硕果;有的高校如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在航天领域培养了大量人才,航天领域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一些高校在造船方面输送了大量人才,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为国家生产战舰、航母建设等做出了贡献;还有一些在电子、机械、制造、冶金等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可以提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人员和协同创新成果。综上所述,高等学校的人才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这类人才数量庞大、知识丰富、科研成果较多,因此,必须发挥高等院校在国家协同创新发展战略中主力军的作用,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

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模式方面,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战略联盟模式,即企业与科研实力强的高校强强联合,建设高新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二是人才合作模式,即企业根据产业链的需求,与高校进行沟通达成战略合作,通过高校建立与产业链需求相关的学科专业,为企业培养人才;三是项目合作模式,即当企业的某一个项目或专业技术遇到困难的时候,依靠高校的智力优势解决问题,企业对高校进行资金支持,高校对企业进行智力支持,达到双赢的目的;四是技术转让模式,即高校或科研机构对科研成果通过交易或专利许可等方式一次性转让给企业。在实际合作过程中,战略合作模式和项目合作模式最常用。

总体而言,军民融合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过程中,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一些问题,如军民融合深度不够、合作范围不够广、缺乏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的协调机制等。

三、当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

在军民融合战略下,我国的协同创新发展得到不断深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较好地促进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了企业创新能力,降低了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效益及竞争力。但军民融合作为一项国家战略,目前取得的成效离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合作伙伴的选择是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瓶颈。协同创新参与主体的效用存在差异,在合作目标方面很难达成一致。在企业与高校的战略合作中,高校发挥自身优势并结合企业需求,主要从理论上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成果的应用与企业实际存在一定差距。企业则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在合作过程中如果科研单位的成果难以解决实际问题,会严重影响其合作关系。对于军工企业而言,不仅要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同时更肩负着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的历史使命,准入门槛高,非军工企业的利益驱动与军工企业的责任矛盾,导致很难找到满意的战略联盟伙伴。

第二,参与主体在利益分配、风险分担方面缺乏协调机制。在企业协同创新中,缺乏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的协调机制。企业对高校科研成果能否实现市场化及产业化缺乏信任,导致在高校项目研发初始阶段,企业投入资金意愿不强,反而对于投入资金少、回报大的一些科技成果感兴趣。对于高尖端技术成果,科研单位开发周期相对较长,企业担心产品由于准入时间长可能丧失机会成本,缺乏投资积极性。由于缺少资金的后续支持,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或企业对研究成果的前期展望不符合实际而以失败告终,这一过程中科研单位的前期付出缺乏补偿机制,使得高校、科研机构在协同创新后期处于劣势地位,影响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第三,信息渠道不畅通、交流机制不完善。从现阶段看,军工产品的供需关系仍然以军方为主,企业处于被动地位。随着武器装备技术的发展和军事发展的需要,产品目录、产品入检标准等都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而这些信息变化如果军方未能及时通知企业,可能导致产品验收不合格,加之一些军方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企业获得信息的渠道不畅通,导致产品供给很难实时与需求保持一致。另外,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参与主体之间交流机制不完善,如企业间的学术交流因技术保密和竞争关系受到影响,高校团队之间的交流也很少并相互防范,企业与学校合作缺乏主动性,总体上缺乏一种常态化的沟通机制。

第四,高等院校的理论成果与企业的实际需求有较大差异。高校科学研究主要是面向宏观层面,如行业研究、行业基础攻关技术研究,而企业的研究更加注重技术应用层面。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需要良好的外部条件,如市场需求、资金投入、产品测试等,现阶段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还很难充分满足,导致高等院校的理论成果与企业的实际需求有较大差异。

第五,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缺乏知识共享机制。战略性联盟是协同创新的常见形式之一,也是推进军民融合战略发展的有效途径,战略联盟本身是一种很好的合作方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只存在形式,没有实质性内容,或者是合作内容不够深入,大多联盟只能研究共性技术,无法共享核心技术,特别是一些军工产品关键技术,因为涉密原因,无法让科研单位或具有实力的非军工企业完全参与。

第六,国防工业院校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实践能力有待增强。我国国防工业院校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军事人才,为国防队伍的建设和壮大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这些人才理论研究能力较强,创新实践能力较弱。据世界银行相关调查显示,我国部分高校实验室的利用率仅为60%,而发达国家的利用率则高达170%~200%[26]。此外,国防工业院校缺乏与企业合作的定岗培养项目,高校毕业生缺乏实践能力,不利于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

四、基于军民融合战略的协同创新发展对策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对于促进军民融合、提升我国国防能力有重要意义,但是只有军方、政府、高校、广大企业同心协力,共同推进才能得以有效实施。针对目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促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发展进程,提出下面几点建议:

第一,围绕国防军工需求顶层设计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军民融合作为一项国家战略,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相关部门对此做了总体部署,如工信部印发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201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大目标,即顶层筹划得到新加强、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作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参与主体的主管部门,如国防科工局、教育部、科技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等相关部门应该围绕《实施方案》联合制定一些合作指导性意见,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如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深化协同创新的实施意见等。对于促进协同创新结合的计划和项目,要有系统的、有预见性的论证和顶层设计。

第二,健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除了纵向顶层设计外,还要建立健全 “四位一体”的横向合作机制。比如有的部门建立了协同创新会议协商制度,不但是对企业和高校进行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政策指导,而且促进了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另外,建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校企合作资料库并不断完善,对协同创新的情况及时管理,对企业遇到的技术问题尽快处理解决。

第三,搭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跨单位、跨区域协同创新和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这个综合信息平台上,相关组织比如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可以共享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通过组建理事会、实行会员制等方式把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军民融合氛围,开展实质性合作。

第四,科协及军工学会应积极构建常态化的交流机制。科协对地方科技发展、企业发展、科技资源、科技需求现状掌握信息较多,而军工学会对军工企业发展现状、科技资源与需求比较熟悉,科协和军工学会可以进行合作,努力实现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交流正常化,加强信息交流,促进科技资源及时共享,需求有效对接,建立一种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如定期举办学术沙龙,或不定期举办技术专场研讨会,对一些具有共性的技术难题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交流,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企业应以协同创新为纽带,借助学校的教育资源加强自身的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企业发展和赖以生存的根本,企业应以协同创新为纽带,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加强自身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或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企业骨干人员的总体素质以及职业道德,也可以针对某一领域开设一些定制性课程提高专业技能,聘请单位内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员工为其他员工授课,为企业员工综合素质提升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第六,高校应提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实践能力。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多开设实验类课程,鼓励学生积极进行实验操作,激发学生做实验的兴趣,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协同创新能力。另外,高校可以与军工企业或高科技企业进行合作培养,建立协同创新实践基地,给学生更多实践的机会。德国之所以制造业在世界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主要原因在于高校实行“学校+企业”共同培养模式,在企业进行实践和学习专业技能,并作为“拿学分”、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要多培养高校学生协同创新的实践能力,增强技术创新和市场转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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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邓成超)

Research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DAI Ying, SUN Guozhao, SONG Han

(School of Management,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hongqing 400054, China)

Since the 18th Party Congress,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CMI) has risen to a national strategy, which has aroused great attention from the military, government, business and academia.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summarizes the current research situation of CMI at home and abroa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also, it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integration and innovation of CMI from the aspects of partner selection, benefit distribution and exchange mechanism. Around the cooperation mechanism, operation mechanism, innovation platform, communication mechanism, personnel training, etc., putting forward some favorable recommendation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MI,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in-depth development of CMI.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development status quo; countermeasure

2017-03-26

重庆市教委重点项目“基于协同创新的工商管理学科研究生创新能力与素质培养方案改革与实践研究”(YJG132020)

代应(1978—),男,四川安岳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军民融合发展等。

代应,孙国钊,宋寒.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6):64-70.

format:DAI Ying, SUN Guozhao, SONG Han.Research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7(6):64-70.

10.3969/j.issn.1674-8425(s).2017.06.010

F120

A

1674-8425(2017)06-00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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