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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视野下板龙舞的现状与传承*
——以河上龙灯胜会为例

2017-03-21李丰意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龙舞龙灯文化遗产

李丰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1]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颁布在人类历史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我国于2004年12月加入《公约》。2005年3月、2005年6月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自此,举国上下都如火如荼地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工作中来。笔者在中国知网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篇名搜索2005年以前的相关研究成果,从第一篇研究成果出现的1997年至2004年仅有116篇,而从2005年(仅2005年一年就达到250篇)至2017年(截至2017年3月29日)共计15355篇。全国各地亦投入到非遗的保护和名录的申报工作中来,形成“国家+省+市+县”共4级保护体系。

杭州萧山的河上龙灯胜会于2014年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精髓板龙舞是全国该舞种的典型代表,但板龙舞并未因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备受瞩目,其传承仍面临诸多困难。

一、河上板龙舞现状及变革

河上板龙舞是民间舞蹈形式,是龙舞的一种,舞蹈形象为中华民族的图腾——龙,它集中展现了萧山民间工艺的精华,是萧山民间文化的杰出代表。从南宋绍兴二十九年(1159)开始,至今已有850余年历史,现已成为萧山规模气势宏大、延续时间最长的一项民俗活动。经过千百年的洗礼,河上板龙无论从制作,还是到最后的精彩呈现,都已形成独特风格,是板龙舞研究的很好题材,是全国板龙舞发展借鉴的典范。受现代工艺及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板龙舞也在发生着适应时代的变化。

(一)板龙制作工艺

板龙制作分龙头、龙身、龙尾三部分,各自成灯,相互连接,都是在灯板上用竹篾扎壳,彩纸裱糊,用各种吉祥图案装饰而成。龙身各段木板,按统一尺寸由参加者自制,而板龙的关键部位龙头与龙尾一般由“龙灯胜会”协会负责制作。在龙头龙尾的制作过程中,最精妙的一项工艺就是“凿纸”。现已80岁高龄的傅叶茂老人是“凿纸”工艺的代表性传人,他一直致力于“龙头”和“龙尾”的制作,也是河上龙灯胜会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人物 。

河上板龙的制作,其饰物大多要手工制作完成,“剪、凿、挑、挖”,非常精细,缺一不可。特别是龙的鳞片,要做出立体的效果,得用三层纸裱起来,最外层要显现外突的形状,是很有讲究的。“凿花”花样是先把纸张钉固在一片木板上,再用小锉刀仔细锉镂而成,从广义上讲,“凿花”即“刻纸”,是剪纸艺术中的一种。凿花具有六个步骤,依次是创作画稿,定纸层数,钉定画纸,润湿纸样,刻凿走刀,剥揭花样,其工艺之精细复杂,令人叹为观止。

板龙的制作除了“凿花”工艺的精妙改良外,在其他制作细节上也较之以往有了改进。如龙头的上颚部位,早先的制作相对单薄,现在的龙颚先用有立体效果的材料固定,再用大红的绒布进行包裹,外贴金箔纸加以装饰,血红的颚,恰如其分地张开,下颌还会上下颤动,改良后的唇颚更加圆润饱满、形象逼真;金黄色的龙须飘逸在龙的胸前,早先龙须前挂一只精致的花篮,现在,龙须前改为乾坤的图案;龙的尾鳍部位,早先只是直线形的5根鳍,美观度与形象度不够,现在的尾鳍为波浪状,5根鳍呈“爪”式张开,并以金箔纸包裹。当代河上板龙的外表华丽,细节精致,犹如一具艺术品。特别是龙的鳞片,层层相叠,鳞次栉比,由于金箔纸有反光的性能,整个龙身金光闪闪,分外耀眼,犹如真龙下海。

(二)板龙龙段

龙段即龙身,长0.85米,高0.65米,龙段粗细均匀,置于长2.1米,宽0.2米,厚0.04米的灯板上,在灯板上呈“⌒”形,板两头钻有棒粗的榫眼,后板搭在前板上,两板在榫眼处穿上梢棒,并用活扣固定,连成一条波浪形的长龙。经采访龙灯胜会的参与人、板龙制作的参与人傅乃成老人得知,老底子的整条板龙由上百桥清一色的龙段组成,最多可达120桥龙段,但由于当地青壮年外出务工人数日益增多,以及安全因素考虑,近几年板龙龙段只剩五六十桥。2007年以后,在龙段中加入了散灯。散灯,即花灯、彩灯,是把以前闹元宵用来悬挂观赏的花灯,置于灯板上,作为一桥彩灯,也作龙段用。散灯取材广泛,制作者根据自己的行业,制作出各式花灯并赋以美好的寓意。到目前,整条板龙由龙头、各式龙段、龙尾组成,整个龙体衔接排序为:龙头—龙段—五虎将灯—当年的生肖灯(如2017年为鸡年,此龙段为“鸡”生肖灯)—龙段—其余十一生肖灯或各式水鲜灯、花灯(龙段与十二生肖灯、水鲜灯、花灯的排列为交错排列)—龙尾。

板龙舞也是彩灯舞,板龙的每一龙段内部都装有照明系统,老底子的龙段内部都是用蜡烛进行照明,导致板龙在舞动的过程中光源容易熄灭,也容易致使龙段燃烧。从2007年以后,龙头、龙身、龙尾内部的照明系统由原来的蜡烛改为蓄电池电灯泡,龙身外部采用灯带进行装饰,光源色彩多以红黄两色为主。当夜幕降临,龙身通体光源点亮时,在内部的灯光映射下,板龙神态更加逼真,犹如真龙再现,熠熠生辉。

(三)扶龙队伍

开光大典拉开河上龙灯胜会的序幕。开光大典结束后,按祖传规矩,板龙由扶龙队伍护驾随行,开始声势浩大的沿街“踏村”,即便现在龙段减少到五六十桥灯,整个的扶龙队伍也可达三四百人,相较于老底子的扶龙队伍,现有的规模真可谓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扶龙队伍可分为三大方阵,包括引路方阵、民间技艺方阵、板龙方阵。各方阵按顺序依次排序,形成了浩浩荡荡的扶龙队伍。

(四)板龙舞阵势

河上板龙舞的表演阵势丰富,除了最有魅力的“元宝抽心”“柴爿扣”“反柴爿扣”和“跑马阵”外,还有“神龙抢珠”“三角阵”“四方阵”“梅花阵”“风炉栅子”“8字阵”“绞龙浆”“拔龙尾”。由于有些阵势要求人员数量较多、场地较大,故而对盘舞阵势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局限,致使现在有些阵势已很少再进行,甚至遗忘。“风炉栅子”是由舞龙人延绵不断的走“W”形,每边5桥灯,人员数量越多越好,且需要较大的盘场,才能走出气势;“拔龙尾”一定要在开阔的场地进行,由龙头带领龙身迅速的跑动,尽量去追赶龙尾,才能拔到龙尾,而龙尾的舞龙者要竭力躲避龙头的追赶,龙尾一旦被龙头“拔”掉,定会人仰灯翻,据河上镇80岁以上的老人说,其场面可用“惊心动魄”来形容。近几年,考虑到人员数量及场地的特殊要求,更重要的是出于安全性的考虑,这些阵势已少有进行,其余阵势也会因盘场的特点而选择性地进行。

(五)板龙舞民俗性活动

板龙舞作为河上“龙灯胜会”这项民俗活动的精髓,它的发展演变一定是与“龙灯胜会”紧密联系的。从历史上看,河上龙灯胜会为期5天。“河上板龙”表演一般从正月十三到正月十七历时五天五夜。此制在民国24年《萧山县志稿》卷一《风俗》篇中有记载:“上元,十三日起,谓之上灯,十四夜间,影堂前必供糕果之属。各乡村皆以龙灯竹马彼此闹贺,以为丰年之兆。灯期五日,至十八收灯,家中影堂亦撤。”基本内容包括开光大典、出灯、闹元宵、化灯四大部分。扶龙队伍“踏村”之后,接着去往岩将庙叩见“岩将老太”,最后到甑山土地庙叩拜“土地公公”,祈求上苍赐福于民,保佑村民岁岁平安。自20世纪80年代起,由于生活节奏加快,当地民众一般在正月初十左右就开始一年新的工作,河上龙灯胜会因此提前到正月初五举行,至正月十七化灯,为期18天。虽然持续时间更长了,但活动安排并不是每天都有,一般相对固定的几天板龙舞活动为正月初五开光大典和出灯,正月初八到镇政府进行表演,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十七化灯;其余时间由当地企业或社区等自愿自主出资邀请龙灯协会前往进行板龙舞表演,取吉祥纳福之意,祈求新的一年顺遂安康。

二、非遗背景下板龙舞的传承及所面临的问题

(一)非遗背景下板龙舞的传承

河上龙灯胜会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对民俗活动关注的热情,并出台了多项措施予以保护与传承,作为其精髓的板龙舞也格外受到重视。首先是政府保障。由当地政府牵头,进一步强化河上龙灯胜会协会的组织运作,建立河上龙灯胜会研究中心,并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龙灯胜会的正常运作,积极促进地方企业与龙灯胜会的合作,广泛吸收民间资金,达到共荣共利共发展。其次是设立五年保护计划。编辑出版《河上龙灯胜会资料集成》;建立龙灯胜会表演基地,建立稳定的青年传承人队伍;设立龙灯胜会非遗展览馆,对外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其地方文化影响力;以河上镇中心学校为重点,完善河上龙灯胜会传承基地,努力扩大传承学校的数量,使民俗文化进校园工作长期持久地得以开展;龙头制作核心技艺的传承与保护,傅叶茂老人抛弃旧时艺人“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的门庭之见,在当地学校开课授艺,传承板龙制作的精髓。

(二)非遗背景下板龙舞传承所面临的问题

1.研究成果少

目前,国内对板龙舞的研究非常薄弱。从论文方面看,只有寥寥几篇。高培军的《民俗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彭泽板龙的保护与发展探索》和高培军、段宝斌的《赣北民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以彭泽板龙为例》,从体育大类的视角来分析九江彭泽板龙舞的保护与传承;李琳的《板龙灯文化发展中的国家与民间社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九溪板龙灯为例》,以民间社会的自发运作与国家权力的进入相结合来阐述九溪板龙灯的发展;章晓亮的《浙江村落板龙灯习俗》,将浙西板龙灯活动按民俗过程依次从板龙制作、祈福择日、祭拜、迎灯、盘灯、拆灯这几个步骤进行了简单描述;解黎晴的《板龙灯,舞出千古的风流》,介绍了湖南桃源板龙灯的民俗过程。而针对河上龙灯胜会的研究论文几乎为零。笔者通对全国板龙舞分布情况的搜集整理发现,板龙舞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尤以浙江省为甚),以及福建、广东等地,覆盖面较小,且在仅有的这些板龙舞中,属于非遗项目名录的更是凤毛麟角,故造成了研究成果的薄弱(见表1)。

表1全国板龙舞分布情况①本表中各项板龙舞,是笔者根据现有公开的资料(各类网站及各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进行的统计,其中罗列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非遗名录”。由于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的建设水平不一,故统计的结果难免有遗漏。

省份市县板龙名称非遗级别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龙灯胜会(河上板龙)第四批国家级杭州市富阳区窈口板龙(女子板龙)/杭州市富阳区大均板龙/杭州市桐庐县茆坪板龙(女子板龙)/杭州市桐庐县新合板龙/杭州市桐庐县任村板龙(女子板龙)/丽水市处州板龙第三批省级丽水市龙泉安仁板龙市级丽水市云和县云和板龙市级丽水市缙云县缙云板龙/丽水市莲都区雅里板龙/台州市三门县杨家板龙/台州市临海市大田板龙第二批省级衢州市全旺板龙第二批省级安徽省休宁鹤城乡右龙板龙/铜陵市铜陵板龙/泾县茂林板龙/黄山市黄山区龙门板龙/无为县谢岗龙灯“板龙”/宣州区朱桥板龙/青阳县板龙灯/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板龙第三批省级上饶市婺源板龙/景德镇市乐平县板桥龙灯/湖南省慈利县板板龙灯第一批省级常德市桃园县板龙/江苏省南京市高淳板龙/福建省福州市椽板龙第二批省级三观市大田板龙/广东省中山市崖口板龙/

从著作方面看,国内针对板龙舞研究的文献资料也非常稀缺,即使是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有其自身的地域特点及发展特色的典型代表——河上板龙舞,现有的文本资料也仅限于河上地区的少数几部地方性文化著作中,少量提及板龙舞的民俗过程。如《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民间舞蹈卷,仅用5页的篇幅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粗略地介绍了河上板龙舞;《千年古镇 萧山河上》人文篇中《板龙舞风光独好》仅有7页篇幅;《萧山记忆》中的《萧山河上的龙灯胜会》仅有5页篇幅等。而针对河上板龙舞的传承研究成果几乎为零。

2.存续状况不容乐观

现如今,河上板龙舞的存续状况不容乐观。首先,板龙灯的制作工艺,过程繁琐精细,极大地考验着制作者的眼力、脑力、体力,而以传承人傅叶茂老人为代表的龙灯制作工艺人员仅有6人,且大多已70岁以上高龄,对龙灯的制作已不堪重负。板龙舞是项民俗活动,更多体现的是精神层面的传承价值,并非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青壮年大量外出创业,很难有年轻人能静心钻研、传承板龙精髓,造成龙灯制作工艺传承后继乏人,已濒临失传的境地。其次,板龙舞的舞龙人员大多从外出返乡的年轻人中随机产生,随意性强,人员不固定,而在板龙舞动过程中,需要舞龙人具备良好的体力、耐力及灵活性,清楚掌握板龙的阵势走向,舞龙人之间才能达到默契的配合。目前河上板龙舞正是缺乏这样一批经过专业的指导与训练的年轻人,导致不能将板龙舞最精彩的阵势图展现出来,甚至有些对人员数量有较高要求的阵势已经失传,板龙舞的精髓得不到展现,板龙舞的传承令人堪忧。

3.传承发展空间局限

从河上龙灯胜会的传承措施不难看出,对于板龙舞的发展基本还是以与当地政府、企业、学校合作为主,发展空间局限于河上区域,仍属于表面的、浅层次的“自娱自乐”式的传承,缺少“走出去”的大视野。对于优秀的板龙舞蹈文化应在保持原有舞蹈风格的前提下,基于成熟的市场运作,借助于现代化发展的进程,最终完成传承,走出河上、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否则将束缚板龙舞的传承及发展。

三、非遗背景下板龙舞的传承对策思考

板龙舞作为民间舞蹈文化,其传承是以保护为前提的,又是以发展为目的的。只有保护没有发展,板龙舞就会成为博物馆中的藏品,失去其鲜活的文化生态;强调发展而不注重保护,板龙舞文化就会在发展中迷失方向。

河上镇政府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保护政策,但关注点多在龙灯胜会这一层面,且仅限于河上地区的板龙舞。就目前全国板龙舞的分布及发展现状来看,笔者认为“多渠道地保存、多层面地发展”是最有利也是最切实可行的保护中发展举措。[2]所谓“多渠道地保存”,必须是以“原生态”的保护为前提,即通常所说的“源头性”保护——原汁原味。“原生态”应具有三条“自然”标准,即自然形态——不作人为加工;自然生态——不脱离其生成、发展的自然与人文环境;自然传衍——与民俗、民风相伴的一种特定的生活与表达感情的方式(不是做给他人看的)。[3]基于这个前提,“多渠道地保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群众性的保存与专业性的保存并举。

(1)首要的保存——使板龙舞在群众中继续流传下去。民间舞蹈来源于民间,群众是民间舞蹈产生的源头,板龙舞不仅是河上人的精神文化,同时也将成为向后代传递文化信息的重要物质载体。河上板龙舞的发展变革,就是河上历史文化发展历程的真实写照,只有让板龙舞在群众中继续传播、繁衍下去,才是对板龙舞的最重要的保存。

(2)必要的保存——保持传统节日以及舞板龙习俗。舞板龙是从南宋时期开始沿传至今的元宵佳节期间,从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七,长达18天的重大民俗活动。正是有了这样一个传统的民俗习惯,才使板龙舞得以沿传850余年历史。而除元宵以外的传统节日一样都需要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如端午节、重阳节中同样可以继续大显身手。由此可见,对传统节日的重视,以及对民俗活动的有效传承,才是使民俗文化延续发展的必要保存方式。

(3)特殊的保存——与各艺术院校合作,将板龙舞编制成影像、教材列入舞蹈教学。首先,可从根本抓起,建议由政府主导,与教学部门联手,将板龙舞编入乡土教材,进入课余活动,多让学生观摩经典板龙舞蹈,让少年儿童从小就耳濡目染家乡的优秀文化,萌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关爱;其次,请民间舞蹈的专家、老艺人与艺术院校联动,挖掘板龙舞的舞蹈动态特征,形成板龙舞特有的训练教材,并纳入舞蹈教学环节,以此方式达到保存、传授、繁衍非遗民间舞的目的。

(4)广义的保存——对板龙舞进行整理、加工、改编后搬上舞台。通过各地举办各种民俗文化节或艺术节以及汇演、比赛活动,让民间的板龙舞在保存其精髓部分前提下,以现代人的审美角度,对其动作、服装、音乐等经过整理、加工、改编后,登上舞台,面向更广阔的观众群体,使非遗民间舞让更多的人了解、熟知、传播。河上板龙舞早在1983就被邀请参加杭州灯会表演,一条400多米长的板龙在武林广场来回舞动,吸引了数万名观众,其规模之大、表演之精彩,轰动杭城;2012年6月参加杭州市第六届“风、雅、颂”民间艺术展演,一举夺魁,获得金奖。这也不失为一种非遗民间舞重要的保存方式。

第二,静态保存与动态保存并举。静态保存主要是用文字或图片的手段将板龙舞整理、记录下来。目前已经完成的《千年古镇 萧山河上》人文篇中《板龙舞风光独好》,以及五年计划中亟待完成的《河上龙灯胜会资料集成》即属此种含义的保存。静态保存具有特定性与长久性的优点,但也存在不能直观感受和还原舞蹈动作与风格的模糊性和不准确性的局限。动态保存可弥补静态保存的这一缺憾。舞蹈是在时间的延续中于运动变化中展开的艺术形象,动态性、可视性是它特有的属性,“人存舞存,人亡舞亡”,动态保存才是最符合舞蹈特性的保存。动态保存包括原生态保存与次生态保存。原生态保存,即是将舞蹈按原有风格、原有动作、原有造型进行再现或进行影像摄录,在当地群众中传承、推广或在展览馆中播放表演。近几年,每逢元宵佳节舞板龙时当地政府都会采取全程摄录的方式对河上板龙舞进行资料保存,为板龙舞的传承研究提供了最原始资料。次生态保存则是将原本简单质朴的民间舞蹈进行一定的整理、加工,使其更具鲜明的特色和时代特征。这在各种民俗文化节或艺术节以及汇演、比赛活动中可以完成,亦可通过摄像的形式达到保存的目的。

第三,分散保存与集中保存并举。这种方式更多地体现在制作工艺的传承保存上。板龙由龙头、龙段、龙尾组成,其中可将多达上百桥的龙段分散至每家每户保管,由于龙段制作工艺相对简单,当龙段出现破损,可由百姓自行完成龙段的制作工艺,这样有利于板龙制作的基础工艺在民间传承下去;除此以外,龙头、龙尾的样板模型、制作的核心技艺,应采取集中保存的方式,并对龙头、龙尾制作过程等进行详细录像,做好影像资料的留存。集中保存多存放于傅氏祠堂内,可随时供民众浏览参观。传承人的培养也是制作工艺得以传承的重要保证,当地政府应积极物色乐于参与制作的能人巧匠,并加大力度组织培养,确保制作工艺代代相传。

板龙舞亦可“多层面地发展”,发展的广度与深度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

第一,加强政府及其文化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政府除了资金的支持外,还应多给予政策及导向的引导,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板龙舞,特别是让人们了解板龙舞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文化遗产的价值观直接决定了公众对其所抱的态度,决定了政府对其所采取的措施。[5]只有老百姓真正喜爱、珍惜,才能激发强烈的、共同的文化自觉。

第二,促进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实现本土化教育。大学是继承、传播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场所,将板龙舞引入学校,既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促进体力、智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协调发展,又培养了学生的民族自豪感,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遗产,更好地促进板龙舞在全民中的普及、发展。早在2005年,由中南大学牵头、全国45所大学参编的《传统体育运动》就已将舞龙舞狮纳入正式教材,板龙舞亦可以此为借鉴实现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三,组织、参与龙舞竞赛。竞赛向来是运动发展的肥沃土壤,挖掘板龙舞竞赛的潜力,使竞赛形式多样化,提高竞赛的观赏性和娱乐性,是板龙舞发展的又一有效途径。目前,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已出台了详尽的舞龙舞狮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对比赛规则、参赛人员、音乐与计时、服饰与礼仪、名次评定等要求有了全面而规范的制定,是板龙舞竞赛组织发展的最好借鉴。

第四,加强对板龙舞文化的研究工作,特别注重本土研究人才的培养,形成相关的研究成果。对本土民间舞蹈的研究,即使是严格意义上保护与传承,也必须体现创新精神才能够真正保存和发扬民间舞蹈传统文化,才能够真正理解和领会传统艺术精神的实质。

结 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历史的精神文化生产,对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既要保留传统文化的精神意义,又要充分尊重民族意愿,它的有效传承便是精神文化的再生产。河上板龙舞作为一种民间舞蹈形态依存于“龙灯胜会”的民俗活动中,“龙灯胜会”为板龙舞提供了表演时机和表演环境,不仅促进了板龙舞的发展与繁盛,而且也使民俗活动本身增添了内容和活力。在板龙舞的传承面临研究成果薄弱、存续状况不容乐观、传承发展空间局限等多方困境之际,通过采取群众性与专业性的保存、静态与动态保存、分散与集中保存的“多渠道地保存”方式,以及加强政府支持、纳入学校教育、组织龙舞竞赛、加强研究工作等 “多层面地发展”方式,可为我们寻求解决方案提供新路径。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Z].国办发,[2005]18号.

[2]刘金吾,葛树荣.传统舞蹈的动态保护[J].民族艺术研究,2002(3):66.

[3]资华筠.舞思[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244.

[4]石裕祖.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发展论纲[C].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

[5]吴露生.浙江舞蹈史[M].上海:学林出版社,201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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