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异化模式对P2P平台运营的影响分析
2017-03-21徐文轲李佳佳
徐文轲 李佳佳
摘 要:考虑到国内信用环境、法制监管等金融基础设施尚未完善,P2P网络借贷在国内的运营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异化现象。因此,利用网贷之家的网贷平台发展指数评级体系数据,借助线性拟合模型,通过均值与协方差检验、主体间的效应检验等多元统计方法证实了P2P网络借贷的典型异化模式——债权转让对P2P借贷平台运营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债权转让模式总体上对P2P平台的运营能力有显著影响,但对各项指标的影响存在结构上的差异。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P2P网贷平台发展指数评级指标体系;债权转让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2-0143-03
引言
基于互联网科技的渗透和金融服务创新,传统金融业逐渐触网,以P2P网络借贷为典型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正以一种爆炸式增长态势开创金融领域的新时代。P2P网络借贷是基于第三方网络中介平台为投融资双方实现资金融通的渠道,作为一种依托于网络形成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P2P网贷具有广泛参与、交易灵活高效、风险收益双高、互聯网技术应用等特点,推动了广泛的资金供求双方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建设,引领了未来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但在现行的信用环境下,国内P2P借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模式变形异化现象。叶湘榕(2013)阐述了现行监管框架下国内衍生出的4种运营模式:纯中介平台、本息保障、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债权转让。本文将采用多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P2P平台债券转让模式为研究对象,分析债权转让模式对P2P平台运营的具体影响。文中研究过程将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是具体的实证研究过程;第三部分则是实证结论分析。通过上述对债券转让模式的研究,将为P2P借贷平台的良好运营提供借鉴。
一、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关于P2P网络借贷的研究主要围绕P2P借贷的起源发展、交易行为以及风险监管等角度展开。关于P2P借贷的起源发展,谢平等(2012)[1]认可了P2P网络借贷来源于民间借贷的论点,Magee(2011)[2]指出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是源于正规金融融资渠道不畅,Berger & Gleisner(2009)[3]则从P2P模式在交易成本、风险控制和参与广泛度上的优势出发解释了P2P模式发展的原因。关于P2P网络借贷交易行为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对P2P网贷交易行为的研究重点在于影响因素和羊群效应分析。其中,Freedman & Jin(2008)[4]等证明了更透明的借款人财务信息有利于提高贷款成交率;Herzenstein et al(2010)肯定了P2P网络借贷交易行为中羊群行为的存在性。关于P2P行业的风险研究目前则主要围绕信用风险展开。其中,Freedman &Jin(2008)研究了投资人的交易经验对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淡超等(2014)[5]构建了一个P2P平台中的“柠檬”模型和不确定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P2P平台内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潘庄晨(2015)[6]基于对债券、产权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的分析,为国内P2P平台防范信用风险提供了借鉴。至于P2P平台的监管研究,樊云慧(2012)[7]等分析了国外P2P平台的监管行为,对国内P2P行业监管有重大启示;帅青红(2014)[8]则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析了P2P行业中监管机构与被监管者的行为关系。
通过已有文献回顾发现,目前对P2P平台运营模式异化的研究较为缺乏,大量学者的研究集中在异化模式的分类介绍、风险分析等定性分析,缺乏对异化模式的实证研究分析。因此,研究债券转让对P2P平台运营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债权转让模式对P2P平台运营影响的实证研究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本文的实证研究过程是利用网贷之家网站的网贷平台发展指数评级体系为样本数据来源。网贷平台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是由网贷之家研究院根据现有平台公开的信息、数据,通过对各指标分别设置一定的权重量化得出的平台发展指数,反映的是各平台运营的综合情况。该发展指数体系涵盖成交积分、营收积分、人气积分、杠杆积分、技术积分、流动性积分、分散度、透明度以及品牌度9个变量指标,指标值越大,说明对平台综合影响力也越大。本文选取网贷之家2015年4月公布的平台发展指数评级中排名前80名的平台为数据样本,根据无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受限和完全债权转让三种不同模式对80家平台分类。其中,无债权转让是指投资者拥有的债权无法转让;债权转让受限是指平台允许债权转让,但存在一定封闭期的债权转让模式;完全债券转让则是指投资人债权转让不受限制。根据分类结果显示,80家P2P平台中无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有27家,完全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有34家,债权转让模式受限的平台有19家。文中将属于不同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分为三个总体(第一总体为无债券转让平台,第二总体为债权转让受限平台,第三总体为完全债权转让平台),采用多元统计方法中的均值与协方差检验对三个总体分析,比较不同总体的平台间的运营能力水平。
(二)实证分析
1.有效指标选择过程
在利用评价体系中的9个指标对三个总体比较分析前,需要先通过正态分布检验筛选合适变量。表1给出了每个指标的正态性检验结果,由于样本数n=80<2000,我们选取Shapiro-Wilk统计量作为判别标准。由Sig.值可以看到,营收积分、杠杆积分、分散度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即不服从正态分布,因此,后续分析将围绕符合正态性检验的成交积分、人气积分、收益积分、流动性、透明度以及品牌6个指标展开,分别代表平台的营收能力、人气集聚能力、盈利能力、流动性、透明程度以及品牌效应,可对公司运营能力做出近似的度量。
2.总体间的差异性检验
本部分将利用均值与协方差检验进行各总体间的差异性检验。基于上述筛选出的六个指标,文中通过SPSS中的GLM板块构建了线性拟合模型,利用多变量检验对该线性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多变量检验结果(如表2)给出了两个判别统计量,但无论从哪个统计量观测,三个总体的运营能力均存在显著差别,表明了债权转让模式对平台的运营能力存在显著影响。
但表2的多变量检验只能验证总体间差异的存在性,总体间差异具体体现在哪些指标上则需通过观察主体间的效应检验结果来做出合理判断。主体间的效应检验结果给出了每个财务指标的分析结果和方差来源数据,主要包括纵轴的校正模型、截距、主效应(总体)、误差及总的方差来源与横轴的自由度、均方、F统计量以及Sig.值。考虑到主体间效应检验的篇幅太大,表3截取了其中对总体间6个指标检验的Sig.值,分别为0.07、0.056、0.016、0.029、0.147和0.183,说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三个总体的收益积分和流动性指标存在明显差异,但成交积分、人气积分、透明度和品牌4个指标没有显著差别。
3.不同总体的运营比较过程
上述检验分析了总体间存在的整体差异性和具体指标差异性,但是对于差异具体来自于哪些总体间尚待研究,本部分将再次利用GLM模块构造线性拟合模型来分析不同总体间的运营比较。由表4中K矩阵对比结果可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无债券转让模式平台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平台的收益积分和流動性指标存在差别,成交积分、人气积分、透明度和品牌等指标则无明显差异,但从差分值可以看出,无债券转让模式平台的成交积分、收益积分均高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平台,但人气积分、流动性、透明度和品牌均低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平台。债权转让受限模式平台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平台的成交积分存在显著性差异,在其余5个指标上不存在明显差异。但从两者对比估算值结果可知,债权转让受限模式的平台在成交积分、人气积分和品牌3个指标上均优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平台,而在收益积分、流动性和透明度指标上却弱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
三、结论
本文是关于国内P2P平台异化模式之一的债权转让模式对平台运营能力的影响分析,通过上述实证分析结果可知,债权转让从总体上来看对P2P平台的运营能力有显著影响。但结构上,根据主体间效应检验的结果表明,债权转让具体影响的是P2P平台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而对平台的营收能力、人气集聚、品牌效应和透明程度没有显著影响。而对于不同总体间的运营比较,文中利用线性拟合模型得出的K矩阵对比结果显示,无债券转让模式平台在营收能力、盈利能力上均高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平台,但人气集聚能力、平台流动性、透明程度和品牌效应均低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平台;债权转让受限模式平台在营收能力、人气集聚能力、和品牌效应上均优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P2P平台,但在盈利能力、流动性和透明程度上却弱于完全债权转让模式P2P平台。
参考文献:
[1]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 Magee,J.The 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Peer-to-Peer Lending in the United States:Surviving
After Dodd-Frank[J].North Carolina Banking Institute Journal,2011,3(15):139-173.
[3] Berger,S.C.and Gleisner.F..Emergenc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in Electronic Markets:The Case of Online P2P Lending[J].BuR-
Business Research,2009,2(1):39-65.
[4] 淡超,孙本芝,王骥宁.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羊群行为研究——基于Logistic模型的实证分析[J].南方金融,2014,(12):45-53.
[5] 淡超,王骥宁,孙本芝.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研究[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4,(5):100-108.
[6] 潘庄晨,邢博,范小云.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综述及对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借鉴[J].现代管理科学,2015,(1):15-17.
[7] 樊云慧.P2P网络借贷的运营与法律监管[J].经济问题,2014,(12):53-58.
[8] 帅青红.P2P网络借贷监管的博弈分析[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133-138.
[责任编辑 张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