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工半农”结构的社会功能
2017-03-17王文祥
王文祥
摘 要:我国农村家庭普遍存在的“半工半农”经济模式根源于城乡二元分治制度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代际分工结构。一种社会结构必然有与其相对应的社会功能。“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大致有实现农民的再生产、实现相对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维护城乡社会的稳定、增加农户家庭的经济收入等四个方面的社会功能。正是因为这些功能对个体农户家庭和我国总体社会起着积极的作用,因而,我国社会若要在稳定中寻求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这一结构的优越性。
关键词:农民家庭;半工半农;代际分工;社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115-03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加之改革开放初期农业税费负担较重,农户家庭极度拮据的经济状况迫使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同时,由于城市一线生产需要身强力壮、头脑灵活的中青年劳动力,并且没有住房、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因而,农户家庭只能选择“中青年外出务工,老年人留村务农”家计模式。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这种“半工半农”家计模式逐步发展成为一种稳定的代际分工结构。在现阶段,这种结构通常被认为是农户家庭无奈的选择,而要解决这种无奈,就应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特别是要废除户籍制度,让农民工能够自由进城,享受城市社会福利[1]。然而,这种批判过于片面,既没有考虑到城市是否有能力长期容纳几亿进城的农民工,也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的收入是否能支撑起整个家庭在城市的长期生存;同时,一种社会结构必然有与其相对应的社会功能,因而,“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也必然对农户个体家庭和我国总体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最近几年,以贺雪峰教授为代表的华中乡土派学者注意到农户家庭“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的多种意义,并且发现了这一结构对农户家庭和我国社会的积极作用。华中乡土派学者认为,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农民个体家庭,至少在现阶段,这是相对理性的、经济的、智慧的选择[2]。对于国家而言,这种“半工半农”结构不仅生产粮食,维护了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的稳定,而且生产出廉价劳动力,降低了我国制造业的成本,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于农村家庭而言,同时兼顾打工和务农两份收益,生活状况明显改善[3]。贺雪峰教授指出:“在未来三十年,我国农村和农业大致要有三个方面的功能:第一,保证粮食生产,让中国人能吃饱,最好还能吃好,从而保证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的稳定;第二,继续再生产廉价且素质相对较高的劳动力,降低‘中国制造的成本,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第三,为进城失败的农民工提供返乡退路,避免出现大规模城市贫民窟,保证城市社会的稳定。”[4]这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为笔者深入研究这一结构的社会功能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研究方法及个案情况
(一)研究方法
本项研究以家庭作为基本访问单位,采取定性访谈和定量问卷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的个案村庄为山西省北部的Z村。2016年8-9月份,笔者在Z村居住调研长达三十余天,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8月5日至8月10日,笔者对村支书、村主任、民兵连长、村委会会计等共计7名村干部进行了深入访谈,并在村委会查阅了相关资料;8月11日至8月25日,笔者以户为单位,对留村的每一户进行了访问,并对部分外出务工者进行了电话访谈,依据访谈资料,笔者将全村人口划分为71个家庭,并统计了每个家庭的基本情况;8月26日至9月10日,依据前两个阶段的统计成果,笔者随机抽取了20名外出务工超过十年的中青年男性农民工作为样本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内容涉及中青年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状况、其家庭进城人员的收支状况、其当前和年老之后的返乡意愿等方面,最终回收有效问卷20份。
(二)Z村的概况及其典型性
Z村位于晋北地区H县西北部16公里处,地处山区,海拔1 400米,紧邻陈韩公路,交通较为便利,属于省级扶贫项目示范村。Z村收入完全依靠农牧业及其副业,没有任何工业、商业、服务业等二、三产业的收入。全村总耕地2 050亩,农作物以玉米、黍类、谷类为主,辅之以农户自家养殖牛、羊、猪、鸡等牲畜,2015年全村农业总产值约为223万,净利润约为165万,留村农户户均农业收入超过三万元。
Z村共有132户(363人)登记在册,然而,常住居民仅有54户(100余人),全村有超过2/3的人员外出。通过走访观察,笔者发现Z村农户家庭普遍具有“分户不分家”的现象,其具体表现为:如果一对老年夫妇有两个或多个成年子女,若父母健在,其为一个家庭,若父母不在了,子女们则各自为家。若以此为统计标准,全村登记在册的132户可分为71个家庭,其中,4个家庭只有老人(包括無子女和子女全部在城市安家立业再无返乡可能),49个家庭既有老人又有青壮年劳动力,18个家庭只有年轻人(老人均已去世)。在49个既有老人又有年轻人的家庭中,有44个家庭是老年人留村务农,年轻人全部外出打工;有3个家庭的年轻人在乡务农,但仍有其他兼业;另外两个家庭的老人随务工的子女进城,土地流转给他人。18个只有年轻人的家庭全部在外务工,但他们父母健在时均在乡务农。这就意味着,在Z村的绝大多数家庭中,普遍存在“半工半农”经济模式。因而,对于本研究,Z村具有很强的典型性。
二、“半工半农”结构的社会功能
农村家庭“半工半农”模式是根源于城乡二元分治制度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社会现象,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并且逐渐成为一种较为稳定的代际分工结构。一种社会结构必然有与其相对应的社会功能。综合华中乡土派学者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这一结构的社会功能大致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农民的生产机制、廉价劳动力的生产机制、城乡社会的维稳机制、农村家庭经济的增收机制。
(一)农民的生产机制
在访问中,笔者发现村民们普遍认为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其年老之后必然返乡务农。若Z村大部分农民工在其年老之后能够转化为全职农民,Z村的农业生产便能够得到保障。通过对问卷数据和访谈资料的深入研究,笔者认为农民工年老返乡的原因可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农民工无法彻底融入城市。首先,农民工是失业频率较高的社会群体。在笔者所调查的这20名中青年农民工中,在2006到2015年这十年之内,有16人(80%)有9次以上失业经历,有4人(20%)有6-8次失业经历。其次,农民工年老之后在城市没有任何收入。在这20人中,没有一人在城市有养老、住房、失业、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最后,农民工在城市没有积蓄。在这20人中,有5人(25%)在城市收不抵支,14人(70%)收支相抵。
第二,农业收益对农户家庭必不可少。在1994到2014年这二十年的时间里,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Z村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农业收入有了极大的提高。2015年,Z村农业净利润约为165万,留村的54户农业净利润普遍在兩万元以上,户均则超过三万元,这部分收益可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对农户家庭绝对是必不可少的。与此同时,在留村的老年农户中,年均支出最多的一户也只有六千元,其余普遍在五千元以内,这就意味着Z村大多数老年农户都有一定的积蓄。正因如此,Z村农民工家庭普遍不愿意放弃农村的耕地。
第三,老年人进城必然加重整个家庭的经济负担。毋庸置疑,城市的物质生活更远优于农村,但享受高质量生活的基础是与之匹配的经济条件。据调查问卷数据显示,Z村95%的中青年农民工毫无积蓄,若再加上两位只有支出没有收入的老人,生活水平必然急剧下降,甚至难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据深度访谈资料显示,村民们普遍反映老年人进城之后没有任何收入,即使政府免费赠予他们住房,他们也无法承担每年数千元的物业管理、取暖等基本费用;若留村务农,不仅不必担心衣食住行,还有一定的积蓄。
从全国范围来讲,随着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已经越来越小,但其地位和作用却丝毫没有动摇,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能否稳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农户家庭“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能够持续不断地生产出农民,从而保证了农副产品的产量,进而保证了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的稳定,可以说,这一结构适应了我国发展的根本性需求。
(二)廉价劳动力的生产机制
在过去的三十余年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完成了从农业大国到制造业大国的转变,从低收入国家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具有一般发展中国家所不具备的优势:第一,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且素质相对较高;第二,我国土地资源相对廉价;第三,我国行政效率较高[5]。后两者是我国政治体制所致,在此不展开讨论。就劳动力成本方面而言,正是“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实现了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使得我国制造业成本相对较低,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强。
据访谈资料和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农户家庭“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具有降低劳动力成本的功能,其并不是体现在直观的劳动报酬方面,而是体现在社会保障方面。就最直观的劳动报酬而言,由于Z村绝大多数中青年男性农民工从事劳动强度较高的一线工种,其年收入较高时可超过五万元,较低时也有三万元左右;中青年女性农民工则普遍在洗车、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行业务工,年收入通常在两万元左右;可以看出,其家庭务工收入并不低于城市普通职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数据了解到,用人单位为城镇职工所缴纳的社会保障金的总额通常可占员工工资的30%,然而,城市社会并不承担农民工养老、医疗、失业、住房等方面的保障,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工的劳动力成本。正是因为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承担着农民工家庭养老和住房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老年人留村务农又使其家庭有农业生产的收益,再加上农村劳动力已达到饱和程度,中青年农民工愿意接受极不稳定且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工作——甚至可以接受相对较低的劳动报酬。换言之,如果农民工家庭没有“半农”,举家迁入城市,并且年老不再返乡,就必须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同时,城市必须为其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这必然导致其劳动力成本的上涨。
就当前阶段而言,我国土地资源已不再廉价。在未来几十年之内,我国能否进一步发展,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第一,能否实现产业升级,完成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第二,人均国民经济能否实现跨越式增长。既要完成产业升级,又要实现经济增长,关键在于通过继续生产相对廉价且素质较高的劳动力来保持制造业低成本的优势,从而保持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而完成资本和技术的积累。国民总体受教育水平决定了劳动力的素质,同时,农户家庭“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降低了劳动力的成本。可以说,“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适应了我国发展的迫切需求。
(三)城乡社会的维稳机制
笔者在访问中发现,Z村没有荒芜的土地,也没有上访、偷盗、逃荒等恶性事件,村民精神面貌普遍很好,这就意味着Z村社会较为稳定。究其原因,是因为Z村没有规模较大的特困群体,农户家庭普遍存在的“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大致起到了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农业收益为农民家庭提供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笔者在前文提到,2015年Z村留村农户农业净利润普遍超过两万元,户均则超过三万元,但户均年支出不超过六千元。这就意味着即使中青年农民工在长达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内失业,其家庭也不会有太大的经济负担。由于农民工是失业频率较高的社会群体,因而Z村经常有回村休养生息的中青年农民工。若从城市的角度进行分析,正是因为失业的农民工可以返乡,我国城市才没有出现大规模贫民窟,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城市社会的稳定。
第二,外出务工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据问卷调查数据显示,近五年来,Z村中青年夫妇务工年收入通常为六万元;若再加上老年人务农的收入,Z村大部分有两位老人、两位中青年夫妇的农户家庭年收入可以达到九万元,基本达到H县普通城镇职工家庭。笔者在访谈中发现,普通农户家庭并不奢望极其富裕的物质生活,只要能够通过辛勤劳动使其家庭生活质量达到城市普通职工家庭的水平,他们就会很满意。
从全国范围进行分析,我国目前大约有6亿在乡农民,同时有2.7亿农民工,一旦农户家庭收入过低,必然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正是“半工半农”模式的普遍存在,不仅缩小了城乡收入的差距,并且避免了大规模城市贫民窟的出现,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国城乡社会的稳定。可以说,这一结构适应了我国的基本国情。
(四)农户家庭经济的增收机制
Z村农户家庭普遍存在的“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增加農民家庭的收入,这也是其实现农民再生产、廉价劳动力再生产、稳定社会等功能的基础。正是因为兼得务工和务农两部分收益,农民家庭的经济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农民逐渐乐于接受这一结构的安排,从而稳定了农村社会,进而能够顺利实现农民和相对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作为农村家庭经济的增收机制,其主要表现为增加家庭收入和降低生活成本两个方面。
就提高农民家庭收入而言,年轻劳动力进城务工,老人留村务农,这就使得农户家庭同时拥有两部分收入,相比全家务农或全家进城,农户家庭收入有了实质性提高。相对于务工和经商,尽管务农的收益较低,但却是农户家庭最根本的收入;农民工在城市工地或工厂普遍从事劳动强度较高的一线工种,其报酬并不低于城市普通职工,这也是农户家庭最主要的收入;对于农户家庭而言,这两部分收入缺一不可。笔者在前文中提到,Z村留村老年农户农业净利润户均超过三万元,中青年农民工夫妇年均收入通常为六万元左右,农户家庭的年总收入基本达到H县普通城镇职工家庭。
与全家进城相比,“半工半农”结构导致家庭生活成本相对较低。笔者在前文中提到,Z村老年农户中支出最多的平均每年只有六千元左右,其余普遍在五千元以内,这无疑远低于城市普通家庭的消费。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农村消费品匮乏,人情往来方面的花费也远低于城市,这是最主要的原因。第二,农户有自家的庭院,没有租房的费用,更没有物业管理费,冬日取暖费也远低于城市,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家庭的支出。第三,除用以出售的农作物之外,农户家庭普遍在自家的庭院或耕地里种植一些蔬菜供自家食用,其养殖的猪、羊、鸡、鸭等家畜家禽也有一部分供自家食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户家庭的支出。
作为农户家庭的增收机制,“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不仅使得Z村农户家庭的经济收入达到了城镇普通职工家庭的水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户家庭的生活成本,可以说,这一结构适应了Z村农户家庭的内在需求,这是其能够长期存在的基础,也是其实现其他社会功能的基础。
三、结论
Z村是晋北地区最典型的山区农村,也是我国中西部大多数山区农村的缩影,通过研究Z村辅以查阅文献,可以分析地区乃至全国范围的社会现象。从全国范围进行分析,“半工半农”式代际分工结构能在我国长期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就其社会功能而言,作为农民的生产机制,其保障了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的稳定;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生产机制,其适应了我国发展的迫切需求;作为城乡社会的维稳机制,其为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结构性基础;作为农户家庭的增收机制,其满足了农户家庭的内在需求。就此意义而言,这一结构适应了我国社会的发展模式。就现阶段而言,受我国特殊国情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社会若要在稳定中寻求发展,必须长期坚持这一结构,并且充分发挥这一结构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1]黄宗智.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J].读书,2006(2).
[2]贺雪峰.中国农村家庭代际分工分析[N].学习时报,2015-07-20.
[3]贺雪峰.新乡土中国修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4]贺雪峰.农业问题还是农民问题[J].社会科学,2015(6).
[5]贺雪峰.论中国式城市化与现代化道路[J].中国农村观察,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