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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智力资本结构比较研究

2017-03-16油永华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1期
关键词:家族企业智力均值

油永华

(天津财经大学,天津 300222;山东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智力资本结构比较研究

油永华

(天津财经大学,天津 300222;山东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本文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包含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之间智力资本的构成与差异。研究结果显示,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家族企业的组织资本、人力资本以及内部关系资本都相对较低;家族企业的关系资本包括政府和社会关系资本以及客商关系资本,与国有控股企业相比较大,而与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较小。面对家族企业多项智力资本相对较低的结论,家族企业应当加强关系契约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应当加强与政府、社会关系的改善,以便降低资本占用成本。对于国有控股企业,建议保持法人代表以及管理层的稳定性,以便实施更好的企业战略和加强关系治理和提升团队精神,进而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

家族企业;智力资本;关系资本;组织资本;人力资本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发展不再仅仅依靠资金、资源、设备、土地等物质资本的投入以及劳动者的简单劳作得以实现,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企业对物质的有效管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节、企业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正逐步成为企业价值的重要源泉。后者被学者们称之为智力资本,而智力资本之于家族企业的发展具有同样的意义。家族企业是指资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手中,家族成员出任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企业。在各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家族企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在企业股权结构、治理模式以及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特别是在我国,国有控股企业占居经济的主导地位,即便是民营企业也有许多非家族企业。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在智力资本及其构成内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便各类企业能取长补短、优化管理。本文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以2011年度各类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作为分析对象,就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在智力资本及其构成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价。

一、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和假设提出

自从1969年Calbraith第一次提出智力资本的概念,智力资本的内涵和外延就被不断的拓展和丰富,早期的智力资本内容主要涉及纯理论知识和具体操作方式等。Stewart(1997)将客户资本归入到智力资本的范畴,构建了H-S-C结构模型。Bontis(1998)的研究认为,财务资本和智力资本共同创造了企业财富,而财务资本主要有货币和物质资本等有形状态资本组成,智力资本则表现为无形的内部结构资本(组织资本)和外部结构资本(关系资本)。Hudson(2001)在讨论智力资本时倾向于考虑其文化、制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等。Harter等(2002)进一步扩充了客户关系资本的内容,认为客户关系资本包含着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处理。Dzinkowski(2000)认为,智力资本包含产品质量监督、顾客忠诚度、销售区域以及渠道、关系协议契约以及许可和特权认定等各种内容。Sveiby(2002)则通过智力资本E-I-E结构(即雇员能力、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将客户资本等各类关系资本归并到企业外部结构中。*Sveiby.Collaborative Climate and Effectiveness of Knowledge Work——An Empirical Study[J].Journal of Knowledge Management,2002,6(5).丁胜红等(2008)基于人本会计理论,认为人本资本包含人力资本、组织资本和关系资本,三者之间可以有机组合实现“资本共振”。*丁胜红、盛明泉《基于产权行为研究的人本资本会计模式构造》,《会计研究》2008年第4期。

实证分析方面,Marvidis(2004)利用日本141家银行数据作为样本,实证分析得出物质和智力资本对企业价值起着正向的促进作用,即存在于日本企业的团队的合作精神起着关键的作用。*Mavridis D G. The Intellectual Capital Performance of The Japanese Banking Sector[J].Journal of Intellectnal Capital, 2004, 05(1):92-115.Shiu(2006)利用条件分位数回归方法得出高新技术类上市公司智力资本系数在不用分位点上对净利润报酬率的促进作用的程度并不相同。万希(2006)利用41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运用相关性和回归分析等方法研究智力资本对公司业绩影响,得到不显著正相关关系。*万希:《智力资本在我国运营最佳公司贡献的实证分析》,《南开管理评论》2006年第9期。郝文杰等(2008)分别选取不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信息计算智力增值系数,论证智力资本及其组成对利润的影响。*郝文杰、鞠晓峰:《智力资本对高技术企业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徐爱萍(2008)构建了智力资本的三维动态模型,论述考察了人力资本、组织资本和关系资本及其互动关系。*徐爱萍:《智力资本三维动态模型与协同作用机理研究》,《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8年第12期。油永华(2014)将关系资本分解为与人力资本和组织资本交叉相关的人力关系资本、内部关系资本、社会关系资本、政府和债权人关系资本和客商关系资本等。*油永华:《关系资本及其经济绩效的行业间对比研究》,《科学决策》2015年第5期。

有关家族企业的研究文献比较多,内容多集中于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代际传承以及企业家权利和创新等,基于智力资本而比较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之间差异的研究则凤毛麟角。申尊焕等(2004)的研究认为,家族持股比例对财务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申尊焕、郑秋亚:《我国家族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实证分析》,《企业经济》2004年第4期。李前兵(2006)从关系治理和契约治理的角度分析了两种治理模式的相对强弱及其对家族企业绩效的影响,认为强关系治理和强契约治理结合的家族企业绩效较高。余向前(2009)就企业家隐性知识、交接班意愿对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研究发现,诚信好学和个体社会网络要素互动以及隐性知识具有重要意义。*余向前:《家族企业成功传承与继任者选拔:基于温州地区的实证分析》,《华东经济管理》2009年第6期。周志强(2011)基于代理理论和管家理论相结合的角度讨论了家族企业如何选择治理模式。*周志强:《家族企业职业经理人激励研究——基于代理理论与管家理论融合视角》,《华东经济管理》2011年第9期。于斌斌(2012)实证分析了家族企业接班人选择、胜任能力、社会网络、政府关系以及资源整合和学习创新等与继承绩效之间的相关性。*于斌斌:《家族企业接班人的胜任—绩效建模——基于越商代际传承的实证分析》,《南开管理评论》2012年第3期。周立新(2014)则以浙江和重庆制造业家族企业为样本分析了组织间关系网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网络中心度和网络密度均对社会责任产生正向影响。*周立新:《家族涉入与家族企业创新能力:中国制造业家族企业的实证研究》,《研究与发展管理》2014年第1期。

一般认为,现代企业治理和家族企业治理都强调契约治理,但家族企业治理除了契约治理(显性契约治理)以外,还存在着关系治理(隐性契约治理)。关系治理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隐性规则或者交流形式,包含企业与客商、银行等债权人、职员以及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者的交流,家族成员与经营管理者和职员之间的信任、团结等关系。关系治理模式下,家族及其成员同管理者和职员的关系密切,非正常沟通较为常见,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能够及时对事件的风险和重要复杂的事情做出恰当的反应,共同决策,降低资本占用成本。即关系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组织资本和人力资本,同时提高物质资本的利用效率,改善客商关系等,代理成本和协调成本明显降低。此外,上市家族企业产权十分明晰,聘用职业经理人管理经营企业,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各方面关系容易得到平衡与维护,对双方的机会主义约束增强。

国有控股企业治理模式主要是契约治理和企业法人制度,关系治理很少,组织和人力资本占用较高,企业法人代表以及治理层的责任感相对较低,除此之外,法人代表或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难以与企业利益相一致,同时法人代表或者经理层更替频繁,不利于企业战略的长期谋划和稳定实施。国有控股企业契约治理较强容易引起各项资本的增加,不如家族企业利用关系治理可以有效降低各项资本。民营企业中的非家族企业,比如集体企业或者乡镇企业以及它们控股的企业,也存在着类似于国有控股企业的情况,其各项资本占用应该介于国有企业和家族企业之间,属于较弱的关系治理和较强的契约治理相结合。基于以上对智力资本分析和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的比较,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家族企业的组织资本较低。

假设2: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本较低。

假设3: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家族企业的关系资本较低;并且关系资本的各项组成部分也较低。

二、指标选择、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基于上文分析,本研究需要对企业的智力资本及其构成部分选定相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和度量,并能对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之间进行对比分析。考虑到企业智力资本以及物质资本的各项内容,以及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了17个指标,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选取指标以及计算方法

选择制造业企业作为本研究的分析样本,主要是出于制造业企业各项资本投入的稳定性,以及便于分析和发现规律的考虑。具体依据为CSRC行业分类标准,选择其中C类(制造业)行业为分析样本。截止2011年底,沪深两市上市企业共计1429家,这其中C2、C3、C47、C48、C49、C78等类企业较少,排除后还剩下上市公司977家。通过数据整理,本文剔除个别指标数据缺省企业和指标变量异常特大值和特小值的企业,剩余904家企业作为分析对象。其中,家族企业405家、国有控股企业330家、民营企业中非家族企业169家。具体样本选择和样本分类,见表2。

表2 样本选择和样本分类情况

指标变量数据的获得,依据沪深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和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中的《一般企业财务数据库》、《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数据库》数据;上市公司职员人数、具有本科以上教育的人数、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所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物资占总采购物资金额比例以及研发支出和广告推广费等数据,来自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附注,通过手工汇总和统计分析获得。

三、因子分析和均值比较

基于所选择的17项表现企业物质资本与智力资本的指标,进行因子分析获取更为充分的信息量以达到降低维度的目的,利于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各项内容的对比分析。采用SPSS20.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因子分析,并进行相关检验,Kaiser-Meyer-olkin 测度值为0.601,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但不强,Bartlett球形检验值为4507.039,显著性水平十分显著,可以拒绝原假设,均说明适合进行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因子提取,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特征值小于1的未列示)及旋转后贡献率,见表3。

表3 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及旋转后贡献率

表4 因子旋转载入矩阵

由表4的因子旋转载入矩阵可以看到,共性因子F1基本提取保留了a1(管理费用率)、a2(职员薪酬水平)和a3(高管、董事薪酬比例)信息量以及少部分a4(税费支付比例)的信息,主要是企业组织和运用管理成本的表示,表达了企业的组织能力,定义为组织资本;共性因子F2基本提取保留了a4(税费支付比例)、a5(广告及推广费比例)和a6(销售费用率)等指标的信息量,主要表达与政府关系往来和商品在社会中的推广以及建立形成的社会销售影响关系,定义为政府和社会关系资本;共性因子F3基本提取保留了a7(职员高等学历比例)、a8(人均管理费用对数)和a9(职员总人数)等指标信息量以及a2(职员薪酬水平)部分信息,主要表示和说明人力资源信息和其管理成本费用等,定义为人力资本;共性因子F4基本提取保留了a10(无形资产比例)、a11(存货和固资比例)和a12(货币资本比例)等指标信息量以及少部分a15和a17的信息,均属于企业有形的和无形的物质资本,定义为物质资本;共性因子F5基本提取保留了a13(顾客维系集中度)和a14(供应商集中度)的信息量,是企业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集中度信息,定义为客商关系资本,其与a6和a12存在部分关联;共性因子F6基本提取保留了a15(固定资产周转率)、a16(存货周转率)和a17(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信息量,表达了企业内部的营运能力和管理效率,定义为内部关系资本。

按照回归的方法将其因子保存为变量,同时将表达关系资本的F2、F5和F6等三个因子进行加权平均(以其旋转后特征值比重为权数)得到关系资本综合因子F256,并依据A组(家族企业)、B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C组(民营非家族企业)和D组(非家族企业包)四组分别描述性统计分析6个因子和综合因子,其均值和标准差见表5。

表5显示,家族企业的F1(组织资本)均值相对于国有控股企业或者非家族企业的均值较小,并且其标准差较小,家族企业组织资本差距较小;家族企业的F2(政府和社会关系资本)均值介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的均值中间,但其标准差较大;家族企业的F3(人力资本)和F4(物质资本)均值分别与国有控股企业或者非家族企业的均值相比均较小,并且其标准差也相对较小,家族企业这两项资本差距也较小;家族企业的F5(客商关系资本)均值介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的均值中间;家族企业的F6(内部关系资本)的均值与国有控股企业或者非家族企业的均值相比均较小,并且其标准差也相对较小。以上均值之间的比较是否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需要就各组之间进行独立样本总体均值差异假设t检验,考虑到检验家族企业与企业类型企业之间是否均值差异明显,分为A组与B组、A组与C组和A组与D组进行两两t检验,原始假设均是均值相等。检验结果从略。

表5 国有企业、家族企业以及非家族企业的各因子均值和标准差

从共性因子之间的比较来看,共性因子F3、F4和F6的两组均值差异检验t统计量绝对值均较大,F4和F6的t检验的p值均小于0.001,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F3的t检验的p值均小于0.10,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可以拒绝原始假设,得出上述均值差异较大的结论;F2、F5和关系综合因子F256的两组均值差异检验,除了A组-C组之间的t统计量绝对值较小外,其余t统计量绝对值较大,p值较小,均小于0.1,显著性水平较高,可以拒绝原始假设,各组之间的均值对比差异是显著的。共性因子F1的各组均值差异t检验均不显著,p值较大,无法拒绝原始假设,不能得出均值差异显著的结论,但从p值可以看出A组和C组之间差异显著性略大。

从各组之间的对比来看,A组与B组的各均值对比,除F1以外,其余显著性水平均较大,均拒绝了原始假设,均值差别显著。也就是说,除了组织资本,家族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之间各项资本差异显著;而A组和C组的各个均值对比,除F4和F6以外,显著性水平均较小,均值差异不大,说明家族企业与民营非家族企业之间的相关资本差异不够明显。A组和D组的各项共性因子均值的比较结论基本与A组与B组的比较结果类似,主要是因为D组内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较大,不足以使其均值产生较大变化。

综合以上分析,家族企业的组织资本(F1)相对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较小,但差异程度并不显著;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本(F3)和物质资本(F4)显著低于国有控股企业和非民营企业;家族企业的关系资本(F256)与国有控股企业相比较大,差异显著,与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则较小,但是差异不显著。具体到各种关系资本,家族企业的政府和社会关系资本(F2)、客商关系资本(F5)与国有控股企业相比较大,差异显著;与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较小,但差异不显著;家族企业的内部关系资本(F6)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均较小,且差异显著。以上结果验证了本文的三个研究假设。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包含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之间智力资本的构成与差异。研究结果显示,与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家族企业的组织资本、人力资本以及内部关系资本都相对较低;家族企业的关系资本包括政府和社会关系资本以及客商关系资本,与国有控股企业相比较大,而与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较小。

面对家族企业多项智力资本相对较低的结论,家族企业应当加强关系契约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应当加强与政府、社会关系的改善,以便降低资本占用成本。对于国有控股企业,建议保持法人代表以及管理层的稳定性,以便实施更好的企业战略和加强关系治理和提升团队精神,进而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

(责任编辑:栾晓平)

2016-09-27

油永华,男,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山东政法学院讲师。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时变特征与行业差异视角下中国要素替代弹性实证估计与政策评价研究”(编号:14YJA910002)、山东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劳动报酬份额决定机制实证研究”(编号:2015Q16B)的阶段性成果。

C936

A

1003-4145[2017]01-01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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