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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探究

2017-03-16

关键词:成员生活化价值观

柏 路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探究

柏 路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4)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生活化这一内在环节。生活化既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新落实它的生活世界之根的过程,也是使生活世界本身获得深刻的理论自觉和价值自觉的过程。要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就需要在国家、社会、个人三个方面展开为不同层次的要求:在国家层面上既要建立法制化“底线”,也要建构国家精神,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在社会层面上既要规范社会成员的价值行为,也要营造最广泛意义的社会风尚;在个体层面上既要成为价值准则,也要促进新的个体价值理想和生活信念的形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时代价值;科学内涵;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至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部生活中,进而使其成为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与价值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既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成员的生活价值理念与行为规范,也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社会与个人三重意蕴上实现“三维引领”。厘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进而在实践层面上卓有成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已成为了当前时代境遇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弘扬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1]4事实上,从价值观的形成与产生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价值观都是“属人”的价值观,生活世界是人确立和践行某种价值观的基础性场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凝练和表达,它绝不是一种外在于人民生活世界的抽象观念,而是一种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当代中国改革实践基础上对人民群众内在渴望和精神理念的深切表达。从本质上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世界内在关联,其扎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又高于日常生活的具体形式,体现着描述性与批判性、事实性与价值性、自在性与自为性内在统一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同时,作为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当代中国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且应当成为社会成员的共识性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若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社会成员生成与完善自身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转化为人民大众的精神生活要素,则必须通过生活化这一中间环节和内在步骤。实际上,生活化既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新落实它的生活世界之根的过程,也是使生活世界本身获得深刻的价值自觉的过程。从形式上看,生活化是在重新架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日常生活之间的互动性关联;从内容上看,生活化是使人民群众的深层价值追求和内在渴望获得理论自觉和价值自觉。在此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化同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大众化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它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2]的内在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在当今思想文化广泛交流交融交锋的背景下,人们的生活世界乃至精神世界都已经发生了具体而细微的变化,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建设、文化建设乃至民族复兴中的重要作用,就要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以生活化为根本任务。

第一,生活化是进一步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方式的基本要求。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弘扬已经形成了一套将宣传教育与落实政策制度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一方面,在认知维度上,通过宣传展板的布置、媒体的宣传引导与相关课程等途径,宣传教育能够推动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最基本的认知和理解;另一方面,在制度层面上,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包括《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等,这些政策与制度支撑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弘扬这一系统过程。然而从生活的角度看,只有将二者同生活世界本身的内在机理和图式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内化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落实为人们的行为规范与价值引导。从这一意义上看,不能够简单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内在逻辑人为地分离开来,试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逻辑来统摄人们日常生活的生活逻辑。马克思曾指出:“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3]291可以说,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信仰的变化与生活世界的变化是内在统一的,践行一种新的价值观便意味着展开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价值态度或生活维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疑是一项多维的、系统的、长期的战略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培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要注意转换视角,以生活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弘扬的根本任务。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是推动社会成员建构“好生活”的基本依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弘扬的关键使命,就是要推动社会成员形成适应于社会发展、切合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价值理念。从社会成员自身的视角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成为其精神家园,其所关注的是“社会成员成为具有什么价值观念的人”的重要问题。而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自媒体时代与全球化时代的冲击影响使许多人在外部环境的裹挟下失落了自身的归属感和精神家园。但人之所以为人,就是要在自己的生活世界中创造出生活意义,即对生活本身进行新一轮的建构活动,生成和发展一种“好生活”,“只有在这种建构活动中,人才有可能变得更好,人性的可能性才得以充分展现。”[4]6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弘扬是以人的发展可能与生活的建构完善为终极指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就是要在此基础上引导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参照点来确定生活的方向和道路,使人们生活得更像人[4]4。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多数社会成员都能够准确复述以“24字”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甚至能够明确其中蕴含的国家、社会与个人三个维度的深层次内涵,但对其中蕴含的文化意蕴、哲学思维与价值理念知之甚少。究其根本而言,现阶段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往往依靠政策导向、环境营造与教育活动等显性的方式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这种培育方式往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停留于认知层面,而尚未深入触及社会成员生活世界的深层心理图式。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然是一种外在的社会规范,社会成员还没有将其转化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人格理想、价值追求与内心信念。这就需要通过生活化来重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生活世界之间的内在张力,推动社会成员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节自己的价值尺度去和生活世界发生现实的互动关系,推动社会成员改变自身生活方式,重构自身的价值态度和生活信念。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科学内涵与基本要求

马克思曾经指出:“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3]75着眼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化过程,要严格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事实上是价值观念与社会成员生活世界的互动和互构过程,它包含着两个内在贯通而又相互支撑的环节,缺一不可。一方面,生活化承载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的具体形式和维度相结合的内容,这正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并能够为人们的日常意识和日常生活所接受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内在地要求深刻把握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深层渴望与内在困惑,自觉建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逻辑同人们日常生活的生活逻辑之间的本质关联。既不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逻辑来取代生活世界的生活逻辑,也不能消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逻辑来屈从生活逻辑。正视这一本质关联,不仅需要理论上的工作,也需要操作实践上的工作,它重在解决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切契合度不够、与广大群众日常精神文化生活脱节等问题,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亲和力问题。另一方面,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地包含着超越于日常生活的价值维度,所以生活化还包含着建构和引领日常生活的环节。这实际上是使广大社会成员以科学的价值观作为参照点来确定并关照生活的方向与道路,使社会成员能够自觉意识到自身的生活处境和生存困惑,并能够按照社会历史发展的大方向、大尺度来思考和行动的过程。按照米尔斯的看法,“个人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理解他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晓得他所身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境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境遇。”[5]6在这一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化是使社会成员走向理论自觉的过程,也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成员日常生活的内容和价值追求的过程,同时是社会成员对价值、生命与生活的重新认识、重新深化与重新创造的过程,它解决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针对性问题。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化过程中,需要切实把握到双重价值尺度: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生活的现实评价和规范尺度,即推动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事物判断并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与行为评价标准,具体而言,则是在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中通过以“三个倡导”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价国家、社会与个人三个层面的具体评判尺度。在对社会生活实践进行评价中,突出的是发展性与未来性维度,也就是使社会成员不仅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正在发生的社会实践进行判断,更能够对理想性、目的性、创造性的未来生活进行价值判断与评估。另一方面,则是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构筑的理想图景的自觉超越和提升。在对社会生活实践进行评价与未来发展性生活进行预判的基础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化更意味着一种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其不仅是一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简单凝练,更是在对未来生活进行清晰判断基础上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上升到信念和信仰的层面。这双重价值尺度具体体现在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不同层面。

在国家层面上,既要建立法制化“底线”,也要建构国家精神,提升文化软实力与国际影响力[6]5-12。国家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关键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融入至社会成员的自身行为与日常生活中,就要在国家层面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制定与完善,从而确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有制度依托、有“底线”保障。一方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7]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国家的“德”,无法通过“法”的形式对其全部内容进行框定,这就需要充分发挥一些职业规范、方针意见的具体规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落实等关键问题通过制度的手段予以明确,确保社会群体与成员个体明确责任与义务,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具体落实奠定基础。在制度化“底线”得以保障的前提下,建立共同价值文明基础上的国家精神。所谓国家精神,“是主权国家所具有的国族信仰及其认同,标示国家内部团结、整合并具有凝聚力,体现为国民对国族即国家统一体及其国格与国性的高度自觉与忠诚,也体现为国家对其国民作为公民之权利及义务的自觉维护及其责任。”[8]30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1]5,推动其生活化,就要使全国各族人民处理好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凝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共享价值,推动国家意识的进一步整合与凝聚,引导人民形成对国家统一体的高度自觉与忠诚。通过国家精神的建构与共同价值的凝聚,进而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与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使“中华民族以更加自信、更加自强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1]5。

在社会层面上,既要规范社会成员的价值行为,也要营造最广泛意义上的社会风尚。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应规范社会成员形成相应的价值行为。所谓价值行为,是指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观念在具体的、现实的生活实践行为中的具体体现。生活化的重要任务就是通过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与环境氛围的引导,推动广大社会成员形成自觉的价值行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知”向“行”进行过渡,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社会成员的“想法与看法”变成“做法和活法”。另一方面,在更高层次上,要通过社会范围内价值行为的普及形成社会范围内的社会风尚。事实上,社会风尚代表着一定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核,彰显并映射着一个社会、民族、群体的思想观念,是社会发展中社会群体普遍选择的一种价值取向,并积淀于一定的核心价值观形成过程之中。而生活化是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核心价值观,使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形成并沉淀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进而不断积累与深化成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理念和观念体系,推动社会风尚的形成。

在个体层面上,既要成为价值准则,也要注重个体理想信念的形成。从个体维度而言,价值准则是指社会成员将一种价值观念作为尺度衡量客体有无价值或者价值大小的基本标准。可以说,价值准则决定着个体做出何种价值选择并将之付诸于实践,影响着社会成员个体形成何种价值观念与理想信念。因此,科学全面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既要使社会成员明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判断其先进性与重要性,更要基于个体的生命体验和成长发展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成为社会成员的价值判断思维,成为其思考与判断的基本出发点及行为准则[9]104。站在更高的维度上,则是要推动社会成员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符合社会发展的个体理想信念。这就要求社会成员个体不仅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成员个体价值选择与判断的标准,更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成为一种稳固与持久的价值理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成员个体所追求的崇高境界与完美人格有机统一起来,推动个体形成相应的价值观念,进而塑造其理想人格。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实现路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实现绝不是一朝一夕的过程,而是在多个维度共同推进下的系统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化需要在实践层面上关照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社会成员日常生活,满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底线需求”。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社会成员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首先就要将其基本内容和要求转化成为社会成员的行为标准,实现从“想法”变成“做法”,这可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底线需求”。这就要求在国家层面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力量,对社会成员的生活加以规范,也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生活化的具体要求融入政策制定与立法、司法、执法等多个维度之中,通过明确的是非判断标准规范社会成员的基本行为与日常生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法规虽然具有普适性,但仍然有一些难以适用特殊的、具体的和变化的情况。因此,需要灵活的政策措施予以补充和完善。一方面,要根据不同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的特殊性与切实需要,出台与之相应的政策规定,使之成为一种评价标准与基本准则,真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落小、落细、落实。另一方面,需要不同层级部门、不同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实施政策过程中目标一致,协调有序。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的保障机制,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政策与制度能够“落地生根”。

其次,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成员日常生活,达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核心要求”。生活化是培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环节,其关键任务之一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之中。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逐渐深入,大众文化与西方文化日益流行,这不仅要求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至社会范围的“大生活”中,更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至社会成员“与我有关”的“小生活”中。从“大生活”来看,既要赋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中国特色”的新内涵;也要破解并超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价值观“陷阱”,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与超越性。从“小生活”来看,则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至乡风民俗、社区治理以及社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等,形成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具体情境与环境氛围,从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多个“小生活”扩展至“大生活”维度,培育社会文明风尚。另一方面,随着自媒体技术的不断创新,网络化时代的深入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了社会成员开展日常生活的重要场域。因此,如何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网络阵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至社会成员的日常网络生活中,逐渐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这就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直播等新兴媒介,积极主动设置议程与议题,加强重点新闻网站与商业网站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网络思想的引领作用,凝聚舆论引导合力,推动良好网络舆论环境的形成与发展。

再次,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成员建构日常生活,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目标追求”。对于社会成员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是要推动社会成员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建构自身的日常生活,推进并深化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并信仰,使其主动自觉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作个体发展的生活理想。这首先要求要培育广大社会成员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自信。要通过理论剖析、宣传教育等方式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与科学性进行深层次阐发,提高社会成员的认知水平、情感基础,进而增强社会成员的认同感与自豪感。其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规范”转变成为“理想”的过程中,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认知到认同再到内化成为理想信念,关键在于实践。“只有实践证明真理达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真理才会为个人接受,并转化为内心信念。”[10]69要针对不同社会成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比如针对工人群体要将加强职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弘扬劳模精神相结合,推动其自觉把劳动创造、职业理想和个人幸福融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来。再次,要发挥榜样示范力量,通过身边的生动事例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通过榜样的思想力量和人格魅力凝聚人、鼓舞人、塑造人,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正能量”。通过榜样群体的选树,唤起广大社会成员对示范价值的崇敬之情,推动社会成员形成与榜样想接近的价值理想。

[1] 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中国高等教育,2014(10).

[2]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EB/OL].http://www.qstheory.cn/zxdk/2013/201319/201309/t20130927_275462.htm.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鲁洁.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引导生活的建构[J].教育研究,2010(6).

[5] [美]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M].陈强,张永强,译.北京:三联书店,2016.

[6] 许耀桐.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民主政治发展[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

[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2/25/c_1120183974.htm.

[8] 邹诗鹏.民族国家构架下的国家精神[J].哲学研究,2014(7).

[9] 柏路.推进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四个着力点[J].思想教育研究,2017(8).

[10] 赵果.创新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机制的路径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3(11).

[责任编辑:哲文]

OntheLifelizationofSocialistCoreValues

BAI Lu

(College of Marxism,Qinghua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China)

Cultivating and carrying forward socialist core values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ir lifelization which is a process of consolidating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in the real world and enabling the life-world to acquire theoretical and value consciousness.For the promotion of the lifelization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it is necessary to put forward different requirements in terms of nation,society and individual.Nationally,we should not only set up the “bottom line” of legalization but also create national spirit and improve the cultural power and international influence;Socially,we should regulate the value behavior of its members and shape desirable social styles;Individually,we should make socialist core values our value norms and initiate the formation of individuals’ value ideal and faith in life.

Socialist Core Values;Lifelization;Value of the Times;Scientific Connotation;Ways of Realization

10.16164/j.cnki.22-1062/c.2017.06.020

2017-07-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5CKS042)。

柏路(1984-),女,黑龙江大庆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博士后,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副教授,法学博士。

A849;G412

A

1001-6201(2017)06-0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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